“荒诞”与“法理”——浅析一个发生在“乡土中国”的故事
《乡土中国》评析
《乡土中国》评析一、总体印象。
这本书就像是一把神奇的钥匙,一下子打开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大门,让咱们能一窥那些隐藏在泥土里的社会秘密。
它不是那种干巴巴的学术著作,虽然讲的都是挺深刻的社会学知识,但费孝通先生写得特别接地气,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乡绅坐在你对面,给你讲村子里的那些事儿。
二、内容亮点。
1. 乡土本色。
书里一开头就提到“乡土本色”,这简直是一语中的。
咱中国的乡村啊,那就是跟土分不开。
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地就像他们的命根子。
就好比那老农民,一辈子都在地里刨食,春种秋收,土地给了他们吃的,给了他们住的,这种对土地的依赖和眷恋,是城里人很难理解的。
而且乡村社会是个熟人社会,一个村子里的人就像一个大家庭,大家都知根知底。
不像城里,对面住着谁都不一定清楚。
在乡下,谁家里几口人,有几亩地,甚至谁有什么小毛病,那都是公开的秘密。
2. 差序格局。
这个概念可太有趣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的社会关系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激起的波纹一样,一圈一圈的,以自己为中心。
最里面的那圈可能是家人,然后是亲戚,再往外是朋友、乡亲。
这种关系不是像西方那种团体格局,界限分明。
在中国的乡村,人和人的关系是很有弹性的。
比如说,一个人在村里,如果他有个亲戚在外面当官,那他在村里可能就更有面子,因为他可以把自己和这个当官的亲戚的关系拉得很近,让别人高看他一眼。
而且这种关系在处理事情的时候也很微妙,比如分东西的时候,就会根据关系的远近亲疏有不同的对待方式。
3. 礼治秩序。
乡村社会里的礼治也是很有特点的。
这里的礼可不是简单的礼貌,而是一整套的社会规范。
这些礼啊,都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大家都默认要遵守。
比如说婚丧嫁娶,那都有一套固定的仪式和规矩。
这不像法治社会,靠法律条文来约束人。
在乡村,违反了礼,那就是大逆不道,会被村里的人指指点点。
比如说,一个年轻人要是不孝顺父母,按照礼治的要求,那他在村里就没法抬头做人了。
这种礼治秩序就像一种无形的网,把乡村里的人都罩在里面,让大家按照传统的方式生活。
费孝通《乡土中国》赏析 详细
费孝通《乡土中国》赏析费老离开尘世已有经年。
华文出版社出版的“东方赤子·大家丛书”中曾有《费孝通卷》,卷中有《乡土中国》。
书的封面印有费老的头像,雍容富态,宛若活佛。
记得第一次从图书馆借来此书时,塑封的书皮已是纸膜两开,鼓皱纵横,足见阅者甚众。
依然记得初次的阅读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根本就没有我预想中读名著的那种惬意。
《乡土中国》中的第一篇《乡土本色》,让我找不着感觉。
文章一开始就是:“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的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
”(《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开门见山,突兀其来,已让我猝不及防。
接着的叙述我感到了一种不畅:“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一句中用了两个“上”字不说,而且“社会”用了“长出”来表述,且加了“曾”来限定。
这段让我头疼的文字后,正想看这“很特殊的社会”特殊在哪儿,不料文章按下不表,笔锋一转,“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
并说“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然后娓娓叙述乡下人的土气、泥土、种地和“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
由种地而农业,“农业和游牧业或工业不同”,由于“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侯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读到这里,我的感觉是在看一篇散文或者随笔,这与我几乎成型的对学术论文的看法相去甚远。
该文随后论及并提出一个在学界影响很大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
又以社会学为据将社会两分为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后,进而指出,“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
这样才发生法律。
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
‘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乡土中国情节概括
乡土中国情节概括一、乡土本色阐述了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乡下人离不开泥土,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
人口流动小,村落之间相对孤立和隔膜,但这种孤立和隔膜不是绝对的。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熟人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二、文字下乡讨论了乡土社会中的文字使用问题。
在乡土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社群,人们可以通过表情、动作等多种方式辅助语言交流,文字在这种环境下需求较少。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推行文字下乡,需要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是不同的社会环境。
三、再论文字下乡进一步分析文字的产生及其在乡土社会中的不适用性。
文字是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的情况下产生的。
而乡土社会是一个定型的社会,人们的生活环境相对稳定,经验代代相传,不需要文字来承载记忆和传递信息,在乡土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他们的经验。
四、差序格局提出了差序格局这一重要概念。
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社会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这种格局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有很大区别,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公私界限。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阐述在差序格局下的道德体系。
在差序格局中,道德观念是系维着私人关系的。
社会范围是从己推出去的,所以传统道德里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不分差序的爱,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
例如,在儒家的道德体系中,忠、孝、悌等道德观念都是以私人关系为基础的。
六、家族分析乡土社会中的家族特点。
乡土社会中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
家族不仅承担生育功能,还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多种功能。
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而且家族内部有着严格的等级秩序,这种家族与西方以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有很大的不同。
乡土精神与 荒诞意味
光明日报/2004年/02月/05日//乡土精神0与/荒诞意味0石一龙阎连科在长篇新作5受活6中,进行了一场/野心0宏大的语言历险,作为一个在小说领域充分自信的作家,5受活6的完成不仅对作家本人来说意义非凡,而且对于当代中国小说界而言,更是一种充满刺激性和建设性的力量。
在小说5受活6中,作家以超凡的语言能力建构了一个融梦幻和现实图景于一体的想象世界,以对人性的深刻剖析和戏剧性凸现这个世界的核心,并伴于高强度的幽默感和狂欢化叙写,读之,令人感到一种奇崛的流畅,朴素的繁复。
特别值得称道的是全篇小说的语言形式,对民间语文的采写和方言的再造过程构成了一种奇特的写作经验。
相对于5马桥词典6和5檀香刑6,阎连科对地方方言的运用和开掘更为大胆泼辣,但又不流于苦涩和生硬,这是阎连科对现代汉语写作的新尝试、新注解和新发现,这样的写作也给所谓的/真实性0和/生活性0出了一个大难题,小说在熟悉的寓言外壳和具体活泼的中国经验之间腾挪自如,以汪洋恣肆、极尽夸张的笔态讲述了充满血和泪的故事,因其特殊的小说语体贡献,被评论界称为/一部狂想现实主义的力作0。
小说虚构了一个叫受活庄的地方,这是一个遗世独立、鲜为人知的村落,所有村民都天生残疾,视健全者为另类。
小说主人公柳县长异想天开,想发展旅游经济,在这一过程中,柳县长惊喜地发现了受活庄,于是,这个由残疾人组成的村庄开始了走向外部世界的不归路:村民们组建了绝术团,人人身怀绝技,尽情挥洒才艺,绝术团在柳县长的带领下红遍方圆百里。
作者除了在描写绝术团的惊人表演时泼墨如涛之外,还着力塑造了柳县长这样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他心思机敏,敢想敢干,他在考虑到生前荣誉之余,还把更大的梦想寄托在自己的身后。
小说的故事内容和人物命运都具有明显的荒诞感和扭曲形态,但却和某些我们熟悉的当下社会图景构成了尖锐、复杂而激烈的对话,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始终保持着连贯的激情,并把激情表现得诗意盎然,野性十足。
5受活6在文体上的另一个特别之处是,在每个章结的结尾都有一个絮言作为补充,这当然让我们想起5史记6和5聊斋志异6的写法,作为一种借用,其生命力是否强盛还值得推敲,但这种结构也包含了阎连科的一个明显的用意,它使读者能够在密度很高的叙述中稍作停顿或者休息,同时絮语和正文的不同口吻也让读者的阅读心理得到了调节,使小说的艺术空间变得更为开阔。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是一个深入探讨中国农村社会法律现象的重要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中国农村社会的法律制度并非单纯由国家制定和执行的,而是深深植根于乡土文化、民间习俗和社区规范之中。
在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中,法律并非是唯一的权威。
相反,社区规范、道德准则、民间信仰和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人们的行为。
这些非正式制度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和演化,已经深深融入了农村社会的日常生活,成为人们行为的重要指南。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强调了法律的乡土性。
这里的“乡土”并非单纯指农村或乡下,而是指中国社会深层次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
这种乡土性在法律制度上表现为对传统社区规范和道德准则的尊重,以及对个人、家庭和社区利益的重视。
这一概念还强调了法律的动态性。
在中国农村社会快速现代化的过程中,法律制度也在不断适应和调整。
然而,这种调整并非全盘接受西方法律制度,而是在保持乡土文化的基础上,对现代法律制度的本土化改造。
总的来说,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提供了一种理解中国农村社会法律现象的新视角。
这一概念不仅关注法律制度的正式规则,还重视非正式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及法律制度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动态调整。
这种全面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中国农村社会的法
治建设和发展。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1500字以上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1500字以上《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1500字以上,欢迎大家阅读!《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1500字以上《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乡土中国》是社区研究的一部比较成熟的著作,代表了费孝通先生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本文主要介绍这本书的背景,笔者个人认为是主要的章节的内容,对当下社会的意义以及笔者一些浅薄的见解。
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已经交代了此书的写作经过,这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大所教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他认为和青年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应该探索一些有意义的课题来打开那些还没有人探究过的知识领域,而不是借用现成的教材来照本宣科,于是便有了这些一面探索一面讲授的讲义,其中的概念和观点也没有经过琢磨,都是具有讨论性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是最年轻的一门,更不用说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而本书所处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1947年),当时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抗日战争并且正在经历着解放战争,费孝通先生在如此艰难的社会环境下还能专注于这样“冷门的”学科研究,亲自到广西瑶山,云南多地农村实地考察调研,在桂期间前妻不幸溺亡,可以说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暂且不说其研究成果如何,这样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着实让我等后生敬佩!在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在开头就明确指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国自古便是以农耕为经济基础,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绝大多数人口是依靠农业营生的。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乡土中国是指中国传统文化和乡村生活深深根植的社区。
在这些农村地区,乡土文化对社会和法律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探讨了在传统农村社区中,社会习俗、传统价值观和社会秩序如何影响法律的制定、实施和遵守。
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根基建立在传统价值观和社区的凝聚力上。
在乡土中国社会中,人们更加关注整体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
社区共同体意识很强,相互扶助和互助合作是普遍的行为准则。
在这样的社会中,传统习俗和社会约束起到了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的形成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的形成与中国古代的法律和道德观念密切相关。
传统的法律制度主要由家族法和习俗法构成。
社会秩序主要依靠社区长老和村民自我管理。
传统的道德观念,如忠诚、孝顺、和睦以及礼貌,也深深影响了社会行为和法律的制定。
乡土中国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观念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的内涵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包括四个主要方面:社区自治、社会关系、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
社区自治是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的核心。
社区长老和村民通过共同协商和合作管理社区事务,维持社会秩序。
社区自治的目标是保障社区成员的权益,保持社区的稳定和谐。
社会关系在乡土中国社会中占据重要地位。
乡土中国社会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和邻里关系。
这些关系通过社区习俗和传统礼仪得以建立和维持。
在乡村社区中,人们追求和谐相处和互助互爱的社会关系。
公平正义是乡土中国法理社会概念的核心价值。
在乡村社区中,人们倾向于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纠纷,重视一致、公平的判决结果。
在乡村社区中,人们相信社区成员的共同遵守的习惯和约定制度能够解决大部分争议和冲突。
社会和谐是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的最终目标和价值追求。
社会和谐是指社区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互助合作以及整个社区生活的平稳秩序。
社会和谐不仅仅是指相互尊重与包容,还体现了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共同努力。
乡土中国礼治秩序事例素材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经典社会学著作,其中提出了“礼治秩序”的概念,探讨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社会秩序和治理方式。
以下是一些与礼治秩序相关的事例素材:
1. 事例一:乡村社区的礼治秩序
在中国传统的乡村社区中,礼治秩序体现得尤为明显。
村民们遵循着一系列传统习俗和道德规范,如尊敬长辈、尊重师长、助人为乐等。
这些习俗并非强制性的法律,但却构成了村民们行为规范的底线。
一旦有人违反这些规范,就会受到来自社区舆论的谴责,甚至可能导致其在社区中的地位下降。
2. 事例二:乡村教育中的礼治秩序
在传统的乡村教育中,礼治秩序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除了教授书本知识外,教育者还会向学生传授一系列社会道德规范,如诚实守信、尊重长辈等。
这些道德规范在农村学生的心中形成了一种内在的约束力,使其在日常生活中遵循这些规范,维护社会秩序。
3. 事例三:乡村宗教活动中的礼治秩序
在乡村宗教活动中,礼治秩序也得到了体现。
以道教为例,道士们在举行宗教活动时,必须遵循严格的仪式和规矩。
这些规矩不仅涉及到宗教活动的程序,还包括道士们的道德行为和修养。
违反这些规矩的道士可能会受到来自宗教团体的处罚,甚至被驱逐出道。
这些事例表明,在传统乡村社会中,礼治秩序在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法治观念的普及,以及乡村社会的变革,礼治秩序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
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处理礼治秩序与法治的关系,实现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乡土中国是一个充满着丰富多样文化传统的国家。
其中,法理社会概念在乡土中国的社会形成和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进行探讨,以期揭示其对社会习俗、规范和价值观念的塑造与影响。
一、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源于古代文化传统在乡土中国,法理社会概念源于古代文化传统,深深植根于人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中。
古代文化传统中的儒家思想注重道德、礼仪和人伦关系,对人们的行为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种传统观念在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中被广泛接受和遵守。
二、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对社会习俗的塑造与规范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对社会习俗的塑造与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乡土中国,人们遵循着一定的社会习俗来进行生活。
这些习俗包括婚姻、葬礼、祭祀等方面,都受到法理社会概念的影响和规范。
例如,在婚姻方面,乡土中国人民注重门当户对、长幼有序等传统观念,这些观念对于婚姻的成败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作用。
三、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对社会规范的塑造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对社会规范的制定和遵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社会规范是一种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它约束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行为态度。
在乡土中国,社会规范的制定和遵守与法理社会概念密不可分。
例如,在道德方面,乡土中国人民注重孝道、尊老爱幼等传统观念,这些观念成为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对价值观念的塑造与影响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对价值观念的塑造和影响也十分显著。
价值观念是人们对于事物评价的准则和标准。
在乡土中国,法理社会概念对于人们的价值观念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例如,在乡土中国的农村地区,人们尊重自然、注重团结互助等观念成为了当地居民的普遍认同和传承。
五、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的当代启示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在当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代社会中,法律规范的制定和遵守是社会秩序和稳定发展的关键。
乡土中国的法理社会概念提醒着我们,要秉持守法意识,遵守法律规定,共同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
乡土中国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的概念
乡土中国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的概念中国历史上,乡土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是一个重要历史话语,它反映了中国传统文明中自然权利和人文权利的关系。
在中国,乡土礼俗社会可以回溯到更久,法制可以追溯到更深历史。
乡土礼俗社会和法制社会是中国共同活动的权利范畴,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的原本特征和内涵。
首先,乡土礼俗社会反映了传统中国的价值观念。
反映了中国人以“恭敬”、“齐心”、“友谊”、“尊老爱幼”等善德的关系,构建出一种和谐治家的社会共融;乡土礼俗社会反映了深厚的传统文化,反映了中国人熟悉的“把正道自己先行”、“孝报父母”、“礼乐尊物”、“科举考试”等道德准则和规范;乡土礼俗社会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关于服装、饮食、礼仪等方面的规范;乡土礼俗社会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中自然权力关系的结构,如乡里、部落、家族等社会关系。
其次,法制社会反映了中国传统的社会制度形式和法律理论。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法制社会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神实践和历史经验,它反映了中国政治实践中自然权利和人文权利影响的结果。
法制社会反映了中国法律理论中的两种概念义务论和权利论。
它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政治思想,一种行政中介的代理形式,有“规范”和“权利”的定义,并反映了中国政治社会中的“声讨”机制。
最后,乡土礼俗社会和法制社会的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中国历史上不同文化和法律制度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
乡土礼俗社会和法制社会之间有着和谐伦理关系、舆论审判关系、社会治理关系、法律维权关系等多方面的互动关系,他们在社会制度和道德规范上有着博大精深的内涵。
乡土礼俗社会和法制社会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分割的历史传统,它们给中国社会提供了传统文化的依据,为中国社会提供了巩固的道德基础。
乡土礼俗社会和法制社会的关系,可以从中看到中国传统文化、法律与社会的深层内涵,可以促进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并加以发扬光大。
《乡土中国》读后感反思范文7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反思范文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反思范文精选篇1读了《乡土中国》,想到了很多旧事,真实的,虚构的。
想到一个小故事,忘了主人公。
就说他小时候听说神仙们在自己身上拂来拂去,最后捏出一颗仙丹法宝之类的,他看母亲也常常用手伸进她自己的衣服里搓来搓去,最后只捏出一些尘泥。
并说母亲因此跟他讲,人是土做的。
感觉很有意思,所有的故事都是真的,所有的无稽之中,也都有至理。
我们是一个久远的农耕民族,血液里流淌着的,对土地的挚爱与执念。
几千年封建统治,重农抑商,是因的农地为根。
为什么农村保卫城市的人能够最后武装夺取政权,坐稳了江山?为什么今日来说,三农问题都是重中之重?我们对于土地来说,意味着什么?土地于我们,又是什么呢?有一个地主,他的萝卜很好吃,一个人种不过来,于是他把地租给农民来种,提供种子。
农民悉心照料,土地肥沃,萝卜更好了。
地主把地收回,要自己种。
农民想,我这些年除了帮别人养肥了地,种好了苗,自己什么也没捞的啊,于是非常悲伤。
这个故事,是我看到的貌似是寓言的故事。
不过我的意思不在于批判地主,我是想说,其实,我们都是那个农民。
来到世上一遭,命租给你,你自己可以惨淡经营,也可三心二意,最后尘归尘土归土,你什么都带不走。
当我们把性命还给命主,那么最后我们真的是一无所有么?这样你是不是明白了什么?这是由土地让我想到的故事。
关于锅灰土的另一个故事,说一个小战士到了礁岛服役,临走前他妈妈让他带了一包锅灰土,因为新兵蛋子们来自天南海北,好多的水土不服,其中一个战士连续地上吐下泻两头放花,他跟班长说应该给那个病号喝一碗锅灰土。
有人笑说,那是你家的锅灰,他又不是你们那的人,能管用?死马当成活马医呗!没想到还就真的好了。
这个小战士笑说,虽然咱们不是一个省,好歹都在一块陆上,这就顶用。
你背井离乡,我背井离乡,虽然咱们背的不是同一口井,但是咱们自乡人都再没有喝上水。
开个玩笑,家乡是什么,搅进筷子的是一口吃的,塞进耳朵是一句乡音,映入眼帘是一个地名,触手可及是一抔黄土。
乡土中国法理社会的对应概念
乡土中国法理社会的对应概念乡土中国法理社会的对应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乡土和法理社会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乡土是指乡村、农村所具有的风土人情,是中国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
而法理社会则是指建立在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基础上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秩序。
在中国文化中,乡土和法理社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 乡土的内涵和特征乡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特有的地域特征。
乡土文化强调家庭、亲情、乡情的情感纽带,注重情感交流和人际关系的亲密性。
乡土文化还包括了丰富的民俗风情、民间艺术和民间传统,这些都是乡土文化的独特魅力所在。
乡土文化还强调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浓厚的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
2. 中国传统法理社会的内涵和特征法理社会是指建立在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基础上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秩序。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理社会是通过儒家的仁义道德和法律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
法理社会强调的是秩序和规则,追求公平正义,重视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法理社会也强调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平衡关系。
3. 乡土与法理社会的关系乡土和法理社会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乡土文化在情感交流、民俗风情、生态意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为法理社会的建设提供丰富的资源和支持。
而法理社会在维护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可以为乡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持。
总结:乡土中国法理社会的对应概念,不仅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个体与集体、自然与社会、情感与制度之间的和谐关系,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传统文化、发展文化创新的重要思路。
乡土与法理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共生共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当代社会中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发展价值。
这种中国传统的文化智慧和制度模式,带给我们更多的反思和启示。
通过深入了解乡土中国法理社会的对应概念,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特质,发挥其在当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新时代下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用乡土中国的观点分析祥林嫂作文
用乡土中国的观点分析祥林嫂作文
你看,她死了丈夫,这在乡土社会里就是个很严重的事情。
按照规矩,她得守节,可她又被婆婆卖给了贺老六。
这时候,她就有点打破了熟人社会里的那种稳定秩序了。
就好比大家原本都认定了这个东西应该放在这儿,结果你突然把它挪到别的地方去了,大家就觉得不舒服了。
鲁镇的那些人啊,开始对她指指点点,觉得她不遵守妇道之类的。
这就是熟人社会的那种刻板的秩序感在作祟。
而且啊,在这个差序格局下,人们的同情心也是有差别的。
那些和祥林嫂稍微有点关系的人,可能还会偶尔表示一下同情,比如柳妈。
但这种同情也不是纯粹的。
柳妈给祥林嫂出主意,让她去捐门槛,这看似是在帮忙,其实也是在按照这个乡土社会的那套迷信观念来行事。
她并没有真正理解祥林嫂的痛苦,只是想把祥林嫂重新纳入到那个他们认为正常的社会秩序当中去。
从传播角度来看,在乡土社会里消息传播得那叫一个快。
祥林嫂的那些事儿,什么丈夫死了,儿子被狼吃了,就像一阵风一样传遍了鲁镇的大街小巷。
而且这消息在传播过程中还被添油加醋,大家都把她的悲惨遭遇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就使得祥林嫂在这个熟人社会里更加难以立足了。
她就像一个被放在聚光灯下的可怜虫,大家都在看着她的笑话,她的痛苦被无限地放大,而她却没有办法逃脱。
《乡土中国》的现象与启示:中国传统社会的观照
《乡土中国》的现象与启示:中国传统社会的观照《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著的一部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经典之作。
该书在20世纪50年代初出版,通过对于全国20个乡村进行考察,以深入细致的观察和实证调查的手段,展现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生态、文化、经济等多层面的情况,呈现出中国千百年来的传统文化和乡土社会的独特风貌。
本书不仅是在社会学方面有重要的贡献,还为我们思考中国传统乡村文化、社会和经济生态体系,探讨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启示提供了一个较为广阔和深刻的视角。
一、乡土中国的现象《乡土中国》中所呈现的中国传统乡村自然、文化、经济等多样性的现象,成为了我们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外在形态和内在精神特征的根据。
首先是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的多样性。
中国的自然环境因历史、地理、气候等因素而多具特色。
比如,江南水乡的水网丛生、农田连绵和四季分明;黄土高原的黄土丘陵,以及北方的旱作农业系统;西南的山区地形复杂、资源富集等。
其次是乡村文化的多样性。
中国的广袤土地上,各地乡村的文化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
比如,东北的锦绣辽阔、干练豪放,华南的娇艳热烈、文化底蕴浓厚等。
最后是乡村经济的多样性。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乡村经济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这些经济方式大多具有各自特色。
例如,江南的水利工程盛行,以水稻为主要产业;北方大规模的种植业和牧业在当时就有长足的发展,以及西南山区的苗族和侗族等少数民族群体的经济生活方式等等。
这些乡土中国的现象,反映了中国巨大的文化、语言、经济、生态、历史差异。
这些差异也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万里无疆,乡土千方”。
二、乡土中国的启示在当代中国,乡村已经变得和现代城市一样重要。
《乡土中国》的现象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即中国应该充分发挥传统乡村文化的优势,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推动中国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1. 重新认识和发掘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中国传统文化是乡土中国的基石,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外延。
文化自信是当代中国发展的重要支撑。
《乡土中国》读后感_7
《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1《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1943年所写,1948年出版,是作者在其乡村社会学讲稿的基础上撰写的,虽然写作时间距今已有63年之久,但并未随时间的推移不合事宜,相反,他在《乡土中国》中对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的分析,其广度和深度已高于一个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层面,对我们思考当下中国的法治及状况有着很好的启迪。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14篇__,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__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
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
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2乡土中国下的身份认同,乡土中国下个体身份的认同带有浓厚的乡土中国的特点。
土地带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促使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某一片土地上出生、死去,世代定居的常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纠缠不清,个体间界限如水面波纹般模糊。
举目皆亲朋,孩童在熟人的目光下成长,价值追求也在别人的审视中实现或推翻,但乡土中国下自我身份及意义却并非完全需要等待他人来定义。
读后感·这就是与西方罪感文化以及日本耻感文化全然不同的中国“礼”文化的产生有关——人既不是背负着原罪无法摆脱现状,也不是在隐私与公共状态下性格的矛盾转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治国修身的.“礼”将内与外结合,也肯定主观能动性对价值的创造和对自我的超越。
“礼”是公共规则,遵守“礼”才有合式、得体的行为,才能在客观上得到“熟人”社会的认可;但“君子”守礼,不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在自己面前,以道德的、体面的姿态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守“礼”即守秩序,服从社会秩序所直接带来的便是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下理想的实现。
关于《乡土中国》的深度解读
关于《乡土中国》的深度解读
《乡土中国》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之一,通过对中国乡村社会的
观察和揭示,深入剖析了中国社会的问题和现象。
本文将对该作品
进行深度解读,重点探讨其主题和观点。
主题
《乡土中国》的主题可以概括为对中国乡村社会的批判和反思。
鲁迅通过对乡村现象的描述和分析,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黑暗和
不公,以及乡土文化的束缚和迷信。
他试图唤起人们对社会问题的
关注和改变。
观点
1. 乡村社会的压迫和不公
鲁迅在《乡土中国》中揭示了乡村社会的封建压迫和不平等现象。
他指出了土豪劣绅的存在以及他们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
通过
对农民的生活状况和遭遇的描述,他呼吁社会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和尊重。
2. 乡土文化的束缚和迷信
另一个重要的观点是乡土文化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束缚。
鲁迅批评了乡村社会中存在的封建迷信和旧有观念对人们的影响。
他认为这些观念限制了人们的思想和进步,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3. 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改变
《乡土中国》中鲁迅展现了他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对社会改变的呼吁。
他通过对乡村社会的揭示,提出了改革和进步的思考。
他希望通过改变社会的现状,让人们摆脱封建社会的束缚,追求自由和平等。
总结
《乡土中国》是一部深刻揭示的作品,通过对乡村社会的观察和分析,鲁迅提出了对封建社会和乡土文化的批判。
他的观点和呼
吁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的现状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我所理解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解读——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一个以礼俗为主导的熟人社会今天咱们来聊一本关于中国乡村的经典社会学著作。
生在中国,您知道中国的特性是什么吗?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如何构成的?上世纪40年代,中国老一辈社会学家的代表人物费孝通先生,在大学开了一门乡村社会学课程,并将其讲课内容集结成一本小书出版,这便是在世界社会学界都颇有影响力的著作——《乡土中国》。
一开篇,费先生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如今中国城乡二元分离十分严重,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觉得他们土气,但是费先生觉得这个“土”字用的很好,他认为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中国历来是个农业社会,老百姓靠土地谋生,因而常常固定在一片土地上,俗话说的好,安土重迁嘛,人们为了从事农业生产、抵抗灾害,家家户户喜欢聚居成村,但相隔一定距离的村庄之间就很少往来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民每天的生活都是相似的,他们接触的人也是相似的,无非就是街坊邻里、同村亲戚朋友,这样的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生活形态是固定的,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依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对于母亲来讲都清清楚楚,甚至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
这一下我们就明白了,中国的传统乡土社会本色在于熟悉,因为熟悉,大家相处不需要现代社会抽象的法律和规则,只需要掌握手段和目的之间的个别关联就行了,不同于以城市为主导的现代法理社会,乡土社会是一个以礼俗为主导的社会。
一、乡下人比城里人笨吗?知识结构不一样!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晏阳初、陶行知等教育学家推崇平民教育,认为中国的顽疾在于平民的“愚、贫、弱、私”,通俗点儿说,就是中国老百姓愚笨、贫穷、体弱多病、自私。
怎么办呢?应该让文字下乡,对农民进行扫盲和教育。
法理学-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很惭愧,《乡土中国》我只读了前六章,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
开篇的乡土本色,在我看来,是向我们简单描述了中国乡村的人们的“土”性,这个“土”性并非是贬义或褒义,它只是说明了人们的本性,因为人们靠着土地生存,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有着土地陪伴。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
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农民们也就一生都留守土地。
这可能也是为什么乡村的人特别安土重迁,特别的讲究落叶归根的原因吧。
就像赵本山早年拍的那部电影《落叶归根》,乡村的土气的人,最终都要回到家乡的土地之中。
比较和美国的不同,费先生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章、第三章的内容都是文字下乡,主要观点我认为是论述文字下乡的困难,以及乡村人不需要文字,因为他们依靠的是语言。
我对这个观点是很赞同的。
文字在乡土并不适应,以我自己的家族为例,我父亲、叔伯一起兄弟四人,我父亲是最有文化的,其他的伯伯们都是农民,我似乎从未见过他们写字,文字在乡土的人们的生活之中的比例很小很小,语言是最主要的工具,他们对子女的教育,经验的传授,都是通过语言来完成。
又想涉及法律谈谈,关于送法下乡的想法,这也是老师推荐的一本书。
结合《乡土中国》中的文字下乡的内容,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送法下乡是有困难、有难度的。
这乡土既然是以语言为主要工具的,那么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法律下乡,是难以迅速为乡土人所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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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影视文学
“荒诞”与“法理”
——浅析一个发生在“乡土中国”的故事
杨莹 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
摘 要:随着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上映,引来了其同名小说的再次火热。
本文试从“乡土中国”的背景出发,对小说中的荒诞与真实进行了全新的阐释。
关键词:荒诞与真实;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乡土中国;社会规则
[中图分类号]:J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5-152-01
一、荒诞的故事设计
《我不是潘金莲》讲述的是一个农村妇女(李雪莲)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和丈夫秦玉河假离婚,结果却弄假成真,成了真离婚的故事。
若是从根本上说,这个荒诞的故事缘起于计划生育政策。
当李雪莲决定要生下意外怀孕的女儿(二胎),又不想让丈夫被撤除公职之时,便注定与国家意志产生矛盾。
同时,李雪莲偏偏又选择了一种符合国家意志的方式来挑战国家意志(先离婚,再结婚)。
而这构成了整个假离婚事件的导火索。
其次,当假离婚在秦玉河的背叛下成了真离婚之后,法律形式上的真离婚与口头契约上的假离婚产生了矛盾。
李雪莲在这个崇尚形式才是真实时代,妄图摆脱离婚证这一形式上的证据,寻求口头协议背后的真实,这显然不可行。
紧接着,在李雪莲执拗的坚持下,她通过层层上告,又将这种荒诞性延续到了王公道、荀正义、董宪法等人的生活中。
就这样,她就像一只不断上升的风筝,离她手中的风筝槌越来越远。
在得知秦玉河死后,那根紧绷着的风筝线终于断裂,一切追索最终也都成了没有由头的笑话。
在这部小说中,李雪莲似乎并没有什么冤情可言,她的告状理由甚至是十分滑稽无理的。
其中的官僚也没有丝毫的戾气。
可以说,李雪莲的离婚和各级政府没有丝毫关系,但就是这样毫不相干的事件遇到国家领导人这一巨大力量时,竟导致了官员的全部落马。
李雪莲是冤枉的,而这些官员又何尝不冤枉?而这一环扣一环的锁链,又何尝不是一种荒诞?
二、真实的“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
小说的荒诞无处不在,可以说《我不是潘金莲》就是一部充满着荒诞的黑色幽默。
而将这一系列的荒诞置于中国乡土之中便又成了真实。
造成这种荒诞而又真实的喜剧的原因在于这个由乡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变的深深缝隙。
李雪莲是生长在乡土中国的典型代表。
在李雪莲的乡土世界,“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利而在身内的良心”。
她坚信真的就是真的,假的永远成不了真的。
她希望通过王公道这样一个有话语权的“长老”级人物,维护她心中的“礼”。
也正是这个她心中所追崇的“礼”使她宁愿耗费20年的青春也要证明“我不是潘金莲”。
在礼俗社会,“如果是善良的乡下人,自己知道做了坏事决不会到衙门里来的。
”而在“法理社会”,“凭借一点法律知识的败类却会在乡间为非作恶起来,法律还要去保护他”。
李雪莲知道自己是清白的,是真理的一方,因此执拗地坚持要告状。
而秦玉河知道“离婚证”才是最好的证明,于是,死不承认。
这两者可以说是传统与现代的代表,在现今的“法理社会”孰胜孰败,不言而喻。
李雪莲想要用“礼俗社会”的方式在这个“法理社会”证明离婚是假的,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不是小白菜,不是窦娥,而是李雪莲,这本身是荒诞可笑的。
但是,在这种荒诞可笑的背后,却是最严肃的现实。
作者刘震云先生正是将这个由农村的“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变的缝隙中不断上演着的血淋淋的现实,用几近夸张的方式表现出来,幽默的背后暴露出来的正是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小说中,一大帮大老爷们(各级官员)站在“法理”的角度,或是站在“为民服务”的角度来解决李雪莲这一个农村妇女的心结,不仅大费周章,而且盲目可笑。
或许,在这种状况下,请一个大妈大姐,或一个能说知心话的人来劝导李雪莲,这才是有效的解决方式。
小说中李雪莲不也是听了那个看厕所的妇人的话才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吗?不也是因为想和赵大头过上幸福日子才一度打消告状的念头吗?在“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型期,特别是在乡土社会,是否更应当考虑“法理”之外的人情和真理呢?
“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过渡是必然的趋势,但或许,在这样一个大的趋势下,该怎样处理类似的状况才是应当深思的问题。
三、“法理”的运用者
小说共三章,分别是《序言:那一年》、
《序言:二十年后》和《正文:玩呢》。
前两章占了整部小说的大壁江山,而作者刘震云却将其堂而皇之地冠上“序言”二字。
又将寥寥数页的第三章大张旗鼓地立为正文,这其中的深意耐人寻味。
第二章讲述的是春运关头,买不到返程火车票的“又一村”饭店老板老史,为了赶回家陪好友老解打“可能是最后一次的事关生死”的麻将,他在纸上描画了“我要申冤”几个大字。
便立刻如愿以偿地被协警护送回乡。
直到最后,我们才得知,原来老史就是二十年前因李雪莲而落马的县长史为民。
上访的受害者最终以另一种形式得益于上访,这则故事看似幽默,却蕴含深刻。
老史的车站上访与李雪莲不同,这不过是他“玩”的一次游戏。
在这个法理社会之中,老史熟悉其中潜藏着的各种游戏规则,他是“法理社会”的真正运用者,,他的行为看似荒诞不经,其实,更是一种看透了社会本质的超脱。
他才是小说中真正适应“法理社会”的游戏规则的运用者。
也是整部小说的隐藏主人公。
刘震云用这样两则看似截然不同的上访记,将荒诞与真实融会贯通,更将“礼俗”与“法理”的矛盾暴露于大众的视野之中,留给我们更多的思考。
参考文献:
[1]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M].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年8月第一版,第49页。
[2]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10月版,第94、96页。
[3]汪树东,《民间精神与荒诞的权力运作机制——论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的叙事伦理》[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八期,第2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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