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学年度国立新竹女子高级中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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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務處
管道二書面審查會議
新竹市鑑輔會
8 月 17 日
一 1. 公 布 管 道 二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結 果
2. 公布初選二 辦理初選
教務處
8 月 20 日 8 月 21 日

1. 公布初選通過名單 2. 公 布 複 選 地 點 、 試 場 配 置 圖
五 辦理複選
7
拾、辦理報到
經鑑定通過者,請於 8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8:30-11:30 到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屆 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拾壹、申訴專線:(03)5456611 分機 202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教務處 拾貳、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及98學年度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資優鑑定
工作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 報名方式:採現場個別報名。 三、 報名時間:
(一)第一次報名:98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第二次報名:98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 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五、 報名費用: (一)報名管道一者,收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含初選報名費:280元、複選報名費:
10:00 │
10:10
10:10-11:30
科 測驗 目 說明
數學性向測驗
測驗 說明
自然科性向測驗
2.語文類:
日 期
時 間
08:10 │
08:20
科 測驗 目 說明
98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二) 08:20-09:40
外語學習性向測驗
二、複選 (一)試場配置:98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00於本校網站公布。 (二)複選時間:98年8月21日(星期五)。 (三)複選地點: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98 年 5 月 8 日 教中(一)字第 0980507501 號函核備
98 學年度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數理暨語文類】學生鑑定簡章
校 址:新竹市中華路二段270號 電 話:03-5456611轉202 傳 眞:03-5426620 網 址:.tw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編印
附錄:申請管道二認證標準參照表
管道二 書面審核採認標準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 究機構舉辦國際性或全 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 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 獲前三等獎項。
參加學科研究單位長期 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 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 辦單位推薦。 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 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 學者推薦,並檢附具體資 料。
09:45
09:45 │
10:20
10:50 │
11:00
11:00-12:30
科 目
測驗 說明
國文 寫作測驗
準備作業 (不可離 開試場)
國文 閱讀測驗
測驗 說明
英文 聽力、閱讀、寫作
測驗
捌、複選成績處理
一、將參加複選學生之初複選成績及相關書面資料,逕送新竹市鑑輔會進行綜合研判與 鑑定。
二、同分參酌順序: (一)數理類:數學科實作→自然(基測)→數學(基測)→基測總分。 (二)語文類:國文寫作測驗→英文聽力閱讀讀寫作測驗→國文閱讀測驗→基測總分。
【甄試方式】 1.數理類:數學科實作測驗 2.語文類:國文之閱讀、寫作測驗和英語之聽力、寫作、閱讀測驗。
管道二 書面審核
【報名資格】 98 學年度本校高一新生,具有下列條件之ㄧ者: 1.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
異,獲前三等獎項。 2.參加學科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3.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請參照附錄:申請管道二認證標準參照表 【甄試方式】 1.採取書面審查 2.審查結果處理 (1) 通過者,逕送新竹市鑑輔會進行綜合研判。 (2) 未通過者,依學生意願逕送管道ㄧ初選。 (3) 需再評估者,逕送管道ㄧ複選。 3.條件相同時,以參加縣市政府核定之區域資賦優異方案表現優異者為優先。
陸、 審核方式
甄選管道
初選
管道一 測驗 評量 複選
報名資格及甄試方式
【報名資格】 98 學年度本校高一新生,具有下列條件之ㄧ者: 1.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具體資料。 2.國中階段經鑑定為與申請資優類別相關之資賦優異學生。 【甄試方式】 1.98 年任一次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 2.數理類:數學性向測驗暨自然科性向測驗(必須參加)。 3.語文類:外語學習性向測驗(必須參加)。 【報名資格】 一、經申請管道二書面審核後,判定為需再評估者。 二、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之一者(均須參加性向測驗) 1.98 年任一次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
綜合研判
將複選學生之初複選成績及相關書面資料、進行綜合研判與鑑定,由新竹市鑑輔會負責綜 合研判與鑑定。
5
※ 注意事項: 結果公告:公布於本校公告欄及網站,不另寄發通知,請特別留意。 (一)98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一):公布管道二書面資料審查結果。 (二)98 年 8 月 20 日(星期四):公布初選通過名單。 (三)98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二):公布通過鑑定名單。
(1)數理類: 98 年任一次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總分 PR 值達 93(含)以上且數學或自然任一科成 績 PR 值達 97(含)以上。
(2)語文類: 98 年任一次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總分 PR 值達 93(含)以上且國文或英語任一科成 績 PR 值達 97(含)以上。
2.性向測驗: (1)數理類: 數學性向測驗或自然科性向測驗分數在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以上者。 (2)語文類: 外語學習性向測驗分數在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以上者。
6
(四)複選測驗時程: 1.數理類:
日 期
時 間
08:10 │
08:20
科 測驗 目 說明
98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五) 08:20-10:20
數學科實作測驗
2.語文類: 日 期
時 間
08:10 │
08:20
98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五)
08:20-10:20
08:20 │
09:40
09:40 │
伍、 報名費優待資格及證件
4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
一、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
明」。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失業【再】認定、失業
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報名時須帶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退還(上列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 蓋報名日期為準)。
會)
1. 向新竹市鑑輔會提出鑑定申請
2.
新竹市鑑輔會指定本校為施測單位
新竹市鑑輔會
教務處
3. 上網公告簡章及報名表(供下載)
6 月 17 日
三 申請、甄選入學放榜
教務處
6 月 19 日 8 月 14 日

受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 報名
1. 受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

請報名 2. 回 報 新 竹 市 特 教 資 源 中 心 彙
玖、鑑定結果公告
一、 本鑑定工作由新竹市鑑輔會負責審查、及綜合研判與鑑定。 二、 鑑定通過公告日期:98年8月25日(星期二)公告通過鑑定名單,並寄發複選結果通知
單。 三、 安置方式:依據教育部「國立與臺灣省私立高中學術性向資優教育設班計畫及鑑定
程序公告(簡章)共同注意事項」規定『單一類別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數,超過 20人得成班,每班以30人為限,不足20人以方案為之。』準此,本校經鑑定為該類 別資優學生超過20人,始得安置成班,每班以30人為限,不足20人以方案為之。(上 述所指『方案』係指資賦優異教育方案)
720元)。 (二)報名管道二者,收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含鑑定報名費與書面審查費)。 六、 辦理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退費,報名相關資料,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或退還。 七、 身心障礙學生如需提供考場服務,於報名時提出申請(如附件五,p.15)。 八、 報名手續: (一)管道一:測驗評量方式
(1)繳交報名表、鑑定申請審查表及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一、二、三、四,p.9-14, 請以正楷詳細填寫資料)。

通過


管道一:複選 8 月 21 日(五)測驗
通過
8 月 24 日(一)送新竹市鑑輔會作綜合研判
8 月 25 日(二)公布通過鑑定安置名單
3
未 通 過
無需安置
肆、 報名辦法
一、 本簡章、報名表採網路下載自行列印方式,不另發售。 (一)下載日期:自98年5月上旬起至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止。 (二)網路下載:下載網址為 .tw。 (三)各種表件列印紙張,請一律採用A4白色普通影印紙(直式)列印。

壹、 依據
3
貳、 實施對象
3
參、 鑑定流程
3
肆、 報名辦法
4
伍、 報名費優待資格及證件
4
陸、 審核方式
5
柒、 測驗時程
6
捌、 複選成績處理
7
玖、 鑑定結果公告
7
拾、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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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申訴專線
8
拾貳、未盡事宜
8
附錄、申請管道二認證標準參照表
8
附件一、鑑定甄選報名表
9
附件二、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10
附件三、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數理類】觀察推薦表
教務處 教務處
8 月 24 日
1. 提 報 複 選 通 過 名 單 及 相 關 資

料予新竹市鑑輔會審核
新竹市鑑輔會
教務處
2. 綜 合 研 判 會 議
8 月 25 日 9月
二 公布通過鑑定名單並進行安置
新竹市鑑輔會
教務處
安置資優學生,並完成特教通報,且 將名單造冊陳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備 查
教務處
1

0
98 學年度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數理暨語文】學生鑑定 重要工作日程表
工作日期 98 年
3 月 2 日前
4 月中旬
星期
工作項目及進度
辦理單位 備註
新竹市特殊教
擬定鑑定簡章送教育部中部辦公
育學生鑑定及

室第一科初審後再送新竹市鑑輔 會複審後實施
中部辦公室
新竹市鑑輔會
就學輔導委員 會(以下簡稱 新竹市鑑輔
(2)檢附98年任一次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成績通知單正本。 (3)繳交最近6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不修底片)光面淺背景彩色照片一式2
張,背面以正楷書寫姓名、原畢業學校和身分證字號(一張黏貼於報名表, 一張黏貼於准考證)。 (4)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整(如未參加複選測驗者,開學後統一退還 複選報名費720元)。 (5)檢附之資料經查證若有不實者,將取消初審資格。 (6)准考證於報名完成後當場核發。 (二)管道二:書面審查方式 (1)繳交報名表、鑑定申請審查表及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一、二、三、四,p.9-14, 請以正楷詳細填寫資料)。 (2)檢附98年任一次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成績通知單正本。 (3)請依照管道二報名資格說明填寫並請將檢附資料簡述依序填入報名表資料 欄內。 (4)繳交最近6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不修底片)光面淺背景彩色照片一式2 張,背面以正楷書寫姓名、原畢業學校和身分證字號(一張黏貼於報名表, 一張黏貼於准考證)。 (5)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整。 (6)檢附資料之文件未於報名時繳齊者,應於98年8月15日(星期六)中午 12:00前補齊,逾期恕不受理。 (7)檢附之資料經查證若有不實者,將取消初審資格。
11
附件四、學術性向資賦優異【語文類】觀察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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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資優鑑定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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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數理類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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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語文類准考證
17
附件八、放棄集中式安置入班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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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8學年度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數理暨語文】學生鑑定簡章
壹、依據
教育部公布「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9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資賦 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
貳、 實施對象
98 學年度入學本校之一年級新生。
參、 鑑定流程
98 學年度入學本校之一年級新生
報名時間:1.6 月 19 日(星期五) 2.8 月 14 日(星期五)
管道二:書面資料審查
8 月 17 日(一) 審核申請鑑定資格及書面審查 公布管道二書面資料審查結果
通過
再評估 未通過
管道一:初選 8 月 18 日(二) 初選 8 月 20 日(四)公布初 選通過名單
柒、測驗時程
一、 初選 (一)試場配置:98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00於本校網站公布。 (二)初選時間:98年8月18日(星期二)。
二、初選地點: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一)初選測驗時程: 1.數理類:
日 期
98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二)
時 間
08:10 │
08:20
08:2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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