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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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05•【字号】•【施行日期】2016.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通知全文如下: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5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数据开放,扩大公众参与、回应关切,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方案一、背景政务公开是政府推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决策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政府透明度、服务品质和公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

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政务公开若干措施》文件,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途径和要求。

2019年,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加强政务公开的五大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二、推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政务公开的核心是提升政府的透明度,让公民充分了解政府的政策和决策,促进公共管理和政治制度的改进,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将有助于:1.推动行政权力运作更加规范、公正和透明,切实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政府决策执行的效率和合法性;2.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充分倾听公众诉求和意见,构建良好的政府和公民关系;3.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带动政府和社会的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推动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4.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和评估,防范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构建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1.梳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明确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方式和标准,制定符合实际的政务公开清单和事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2.加强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推广政务公开,如网站公开、电话公开、微信公众号、媒体通报、政策解读等方式,便于公民及时、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

3.完善政务公开的机制和制度。

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推广志愿者参与政务公开的活动,建立关于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审核、复审和申诉等一体化服务平台。

4.推进政务公开的信息化建设。

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建立标准化的信息库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分类、整合和交互共享,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率和质量。

5.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和评估。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5•【字号】寿政办发〔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各部门、单位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以下称“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 号,以下称“实施意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0〕76号,以下称“潍坊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市、镇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市、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时间节点1.2020年10月底前,全面落实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市、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2021年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市、镇两级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3.2022年6月底前,市、镇两级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成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XX政办明电〔XX〕1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强化政府责任。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

要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让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政府有关部门、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等组成。

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

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紧密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地方、部门的政府信息,应当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前言为了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制定了该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实施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分设机构、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各类行政管理机构。

三、实施目标1、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

2、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加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4、提高政府的透明度。

四、实施内容1、政府信息公开a.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机关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范围和内容。

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不断进行更新。

b. 主动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采用各种形式的媒介、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

2、政策征求意见行政机关在制定重要政策、法规、规章等行政性文件前,应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对收到的意见进行适当反馈。

对政策、法规、规章等发布前的征求意见进行纪实记录和保存。

3、公众参与决策行政机关在重大决策中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组织公众参与讨论和表决。

行政机关应当在决策后公开决策过程、结果及相关数据信息。

4、受理、审批、监管事项公开a. 受理公开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受理、批准的各项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受理时间、办理时间、办理进度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b. 审批公开在审批过程中,如涉及属于公众知情权的重要问题,行政机关应当适时公开审批的调查、征求意见、裁决及相关文件。

c. 监管公开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裁定等信息。

5、信息公开的组织和实施a. 设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行政机关应当设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和实施。

b. 定期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核,并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遇到的问题及存在的不足等。

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砚山县广播电视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和省、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深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继续做好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推行政务公开,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党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又把“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

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全面推开,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政务公开的推行,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加了办事的透明度,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但是,当前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搞形式主义,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达不到公开的目的。

为此,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要高度重视,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二、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必须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doc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doc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5号)精神,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一)明确公文办理的公开属性各单位、各部门拟制本部门的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部门起草区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区政府的发文请示件中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区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退文。

行政机关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和密级等标识。

(二)明确会议公开的办理程序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制定并实施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

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必须在决策前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作为决策合法性审查的重要依据,没有履行公众意见征集的,区政府法制部门不予合法性审查,不得进入集体讨论决定环节。

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在制定会议方案时,组织会议的相关部门要提出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公众代表、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同会议方案一并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须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说明一并附上。

区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立“政府会议”栏目,发布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领导办公会议的新闻通稿及媒体相关报道等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务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着力推进“五公开”(一)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各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随公文一并报批。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先由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审查。

对没有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厅可按规定实行退文处理。

(二)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提交部务会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已公开征求过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说明。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5.11•【字号】冀人社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冀人社发〔2015〕17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政务运行机制。

现就推进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切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二)推进行政审批公开。

坚持依法审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

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强化过程监控,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三)推进行政职权公开。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监管清单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划分各类清单界限,全面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

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推动不涉密的执法投诉结果公开。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9•【字号】甘政办发〔2020〕82号•【施行日期】2020.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我省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的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参考目录为指引,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到2023年,建成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一)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五篇)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五篇)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镇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推行政务公开要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___、_______《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

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

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站所的政务公开。

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

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一)镇政府公开的内容。

(1)党政领导职务、职责权限。

(2)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

(3)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收支情况。

(5)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6)镇直属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7)债权、债务及支付转移情况。

(8)工程项目招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向农民集资的项目、依据、标准、结果及使用情况。

(10)镇政府向社会承诺的大事、要事、实事完成情况。

(11)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

(12)其他临时性重大事项情况。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30•【字号】苏府[2008]98号•【施行日期】200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08〕9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使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高平台上继续深化、创新和发展,现就全市政务公开深化创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总要求,贯彻“深化、完善、创新、提高”的总体思路,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在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制定工作规程的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固化行政权力和办事运行流程,实现信息网上公开,权力网上运行,监察网上实施。

通过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行政职权网上运行机制及行政监察的网上监督机制,力争到2010年底,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基本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和办事程序的阳光运行监督机制。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审定、依法公开、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坚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原则。

严格执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坚持全程监督原则。

对权力运行进行网上实时监控监察;坚持便民高效原则。

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能,便民利民。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条例》的全面实行。

1.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运行机制。

制定完善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

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日常管理及监督考核等方面,规范程序,建立机制,确保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条例》规定执行。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年月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各地区各部门要于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部门部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25•【文号】农办发〔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农办发〔2017〕7号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称《细则》)部署要求,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农业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三农”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务实高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多参与、能监督。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农业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政策解读到位,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的公信力。

大力推行“互联网+农业政务”,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重点任务——大力推进“五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7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依法依规明确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XX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我旗实施意见如下: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XX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旗委、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立足我旗实际,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统筹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X年,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等更加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X—X年,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政府数据开放等工作取得新突破,基本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到X年,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公开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效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显著提高,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公开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就本地区和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编制目录并动态更新。

(三)推进决策公开。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保密的以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新时代下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建议

新时代下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建议

新时代下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新时代下政务公开的经验。

我觉得吧,政务公开首先得有个明确的态度,就是别藏着掖着。

以前有些部门啊,就怕公开太多有麻烦,这其实是大错特错。

就好比家里来了客人,你把好东西都藏起来,客人肯定觉得你不实在。

政务公开也是这样,民众就是客人,你公开透明了,大家才觉得你靠谱。

有一次,我看到一个部门在公开财务数据的时候,那个表格做得特别复杂,密密麻麻都是数字,普通老百姓根本看不懂。

我感觉这不行啊,政务公开可不是给专家看的,得让老百姓看明白才行。

所以我觉得在公开信息的时候,一定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能做个解读就更好了。

像一些社区做的活动经费公开,把每一笔花费简单明了地写出来,像“购买活动道具,花费200元,用于社区亲子活动”,这样大家一眼就清楚了。

哦对了还有,政务公开一定要及时。

我遇到过这样的事儿,有个政策已经实施半个多月了,可是官方网站上还没见到相关信息公开。

你想啊,民众都已经受到影响了,可还不知道这政策准确内容是什么,这多耽误事儿啊。

再就是公开的渠道,不能仅仅局限在自家官网上。

现在大家玩手机的多,得利用好社交媒体这些平台。

我觉得像有些城市在微博上开设政务公开账号就很好,直接在上面发布一些信息,有老百姓提问也能及时回答,互动性很强。

不过这里面也有问题,我发现有些回复就是机械性的,比如问这个政策对低收入家庭有啥优惠,回复就一个文件链接,这怎么行呢。

我感觉回复就得直接回答问题,然后附上链接方便深入查看才对。

我知道我这些建议也有局限性,毕竟政务公开涉及太多方面,不同部门情况也不一样。

但是我觉得只要态度端正,朝着公开透明、方便民众的方向努力,总能慢慢做好。

在实践中,我觉得可以参考一些做得好的地区或者国家的做法。

比如国外有些国家在政务公开上有很完善的法律保障,从什么信息必须公开,到公开的时间范围都规定得清清楚楚。

还有国内一些发达城市,在利用数字化手段推动政务公开方面做得相当不错,像开发政务公开的APP,民众可以在上面轻松查询各类信息,这些都是很好的例子,可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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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委发[2011]xx号
关于印发《XX镇2011年政务公开实施
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委、圩镇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xx镇2011年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xx镇2011年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整体推进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各部门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使我镇政务公开运行机制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进行。

(二)真实公正。

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全面公开。

凡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关及具有办事职能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四)注重实效。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五)有利监督。

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间
(一)范围
政务公开范围包括镇政府的政务公开、机关各部门和镇直各单位的政务公开。

(二)内容
1、镇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

(1)三保“保增
长、保民生、保稳定”政务公开情况。

(2)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承诺的完成情况。

(3)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及债权债务情况。

(4)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来源及数额、经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5)镇直属企业、事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情况。

(6)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包括项目的立项、预算、筹资金额、项目建设承包方案、工程建设进展及决算情况等。

2、镇政府、机关各部门和镇直单位公开的事项。

(1)政府各部门和镇直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和监督办法。

(2)执收执法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及收缴情况。

(3)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

(6)招待费、差旅费、车辆维修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7)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

(8)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3、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

(1)计划生育情况。

(2)各村由镇代管资金每季度的收支数额及余额。

(3)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镇政府对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和市政府批准情况。

(4)征用土地情况及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

(5)扶贫救灾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

(6)各村水电费价格及收缴情况。

(7)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8)征地标准、涉农补偿、“三资”管理使用情况。

(9)民主管理、选举、理财、监督制度公开情况。

(三)形式
我镇政务公开形式的总体要求是: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周知、办事和监督。

可通过广播,会议,文件,公告,公开承诺,公开栏,热线电话、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

我镇主要以政务公开栏公开为主,辅以网上公开和文件公开等形式。

镇、村及有关单位要在方便群众观看阅览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

(四)时间
各站办所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公开内容的时间特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与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与村务公开相关的内容同步公开。

四、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档案工作
所有已公开的政务,都要按年按期分类建立档案。

存档内容包括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制度、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材料、组织机构、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等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各行政村、办公室、站所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各分管领导负责做好其管辖范围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强化监督。

镇政府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要明确政务公开监
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及时处理各类举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每半年要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主题词:政务公开意见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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