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合集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5合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的通知文号:会计部函[2009]48号发文日期:2009-02-17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加强对监管系统会计专业支持力度,统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标准,提高监管质量,我部将根据日常监管工作中对重大会计及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答复意见,针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处理方法和监管原则并加以总结,并以《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方式,在监管系统内发布,作为会计监管的专业判断依据。
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问题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第一,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追溯调整;第二,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三,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四,编制2008年年报时,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问题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是否需要根据具体发行日期加权后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解答: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公司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入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条件下,公司应采用同样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强化市场基础性建设——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财务信息作为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最直接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多年来,我会一直高度重视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并通过分析年度报告信息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
伴随上市主体2011年年报的披露进程,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对年报披露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并通过多次召开监管系统内区域性会计专业技术小组座谈会的形式,及时讨论和解决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中存在的会计和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本分析报告分总体情况和专题分析两部分,就我们在年报分析中掌握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后续的有关监管建议和设想进行阐述。
一、总体情况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共有2,403家上市公司,其中主板1,422家、中小板670家、创业板311家,本文的分析以上述2,403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为基础。
(一)各项收益指标总体增速放缓,部分公司出现业绩下降,A+H股公司境内外财务报告差异基本消除总体看,2011年上市公司业绩普遍较2010年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相对以前年度下降。
2011年共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5,061.27亿元,较2010年增加人民币42,648.55亿元,同比增长23.38%;盈亏相抵后,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353.94亿元,较2010年增加人民币2,248.26亿元,同比增长13.14%。
2011年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人民币0.53元,同比增长人民币0.03元,增长6.04%;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1%,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下降3.56%;其中,2,241家公司实现盈利,占全部上市公司的93.26%,同时有8家公司出现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巨额亏损。
2,403家上市公司2011年共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6,389.82亿元,较2010年增加人民币3,393.40亿元,同比增长14.76%。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7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7期)2009年第1期,总第1期 (1)2009年第2期,总第2期 (2)2009年第3期,总第3期 (3)2010年第1期,总第4期 (4)2011年第1期,总第5期 (6)2011年第2期,总第6期 (7)2012年第1期,总第7期 (8)2009年第1期,总第1期问题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第一,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追溯调整;第二,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三,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四,编制2008年年报时,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问题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是否需要根据具体发行日期加权后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解答: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公司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入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条件下,公司应采用同样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问题3: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公司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前根据有关规定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转让上述超额亏损子公司时,转让价款与上述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差额应调整未分配利润,不能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已在利润表内确认的子公司超额亏损,在转让该子公司时可以将转让价款与已确认超额亏损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合并利润表。
关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通知的解读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问题解答 通】根据 ( 业会 计 准则讲 解 》 得 的相 关 信 息,能够 对 因维 简费 会 计 政 ( 企
(0 8 2 0 )的 要 求 ,在 编 制 2 0 0 8年 年 报 时, 策 变更 所 涉 及的固定资 产 进行 追 溯 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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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7年度 基 本 每 股收 益 = (0 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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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公 积 —— 专项 储备 ”科 目余额 冲减 至 零为限 : 借: 盈余公 积—— 专项储 备
贷: 利润分配——提 取专项储备
相对于全 面摊薄每股 收益, 基 该 项合 并中参 与合 并的企 业 在 合并 前 及 合 并后 均为 A 公司 最 终控 制,为同 本每 股 收 益进一 步 考虑 了股 份变动的时间因素及 其对 全年 控制下的企 业 合并 。 20 0 8年 度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5 0 / 0 0 净利润的贡献程度。 (0 0 2 0 0+4 0 )=02 元) 00 .1(
行 与合 并的 企 业在 合 并前 后 均受 同一方 或 通股 股 数 一 权 价 格 ×拟行 权时 转 换的 当期普 通股 平均 市场价 格 。 相 同的多方 最 终 控 制。从 最 终 控 制 方 角 普通 股 股数 / 度 看 ,视 同合 并后 形 成 的以合 并 财 务 报 计算 稀 释的 每股 收 益时 应当加到普 通股
2011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2011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一、背景介绍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
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依据,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监管部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工作规定》,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了监管和检查。
二、监管情况分析1.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普遍程度在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普遍程度有所提升,大部分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告编制。
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得到了更好的落实,有效地提高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可靠的财务信息。
2. 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存在的问题尽管大部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较为规范,但在个别公司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一些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存在着不严格、不规范的情况,可能存在着夸大企业业绩、隐瞒财务风险等问题,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3. 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针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监管。
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不合规的公司进行严格处罚和警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查和监督,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结论与展望总的来看,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有所改善,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得到了提高。
但与此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监管部门继续加强监管和检查,引导上市公司规范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展望未来,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促使上市公司更加严格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真实和可靠。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5期)
本问题解答发布前相关BT业务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问题3:部分上市公司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同授予方是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的企业),BT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完工后移交给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占用资金的投资回报)。对于此类BT业务,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BT业务,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BOT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核算:项目公司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项目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的,应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期应收款。其中,长期应收款应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例如:A公司为上市公司,2009年1月1日,A公司以1100万现金取得B公司股份400万股,占B公司总股份的25%,并对B公司形成重大影响。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2010年7月1日,B公司向C公司定向增发新股400万股,C公司以2000万元现金认购。增发股份后,A公司对B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期间,以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B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800万元。除所实现利润外,在此期间,B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其他变动。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4期)解读
《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
则监管问
》第1 ( 硼 ) 解读
山东滨州市公路 管理局 秦 文娇
《 市公 司执行 企业会计 准则 监管 问题解 答》 上 ( 1 ) 第 期 解读
问题1 根据 《 :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 0 ) ( 0 8 的要求 , 编制20 在 08
年年报时 , 煤炭企业 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 的维简费 , 比照安全 应 解读 : 在新会计准则下 , 每股收益指标的计算方法发生了重大 变化 ,定期报告 中将不再出现原来为投资者所熟悉的按全面摊薄 法计算的每股收益 , 而代之的是基 本每股收益。 取 相对于全面摊薄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进一步考虑 了股份 变动 的时间因素及其
[ 1 甲公司和 乙公 司分别为A公司控制下 的两家全资子公 例 ]
司 。0 8 月 1 甲公 司 自母 公 司 A 司处 取 得 乙 公 司 10 2 0 年7 日, 公 0 %的 股
权, 合并后B 司仍维持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 。 公 为进行该项企业 合并 , 甲公 司向乙公司的股东定 向增发4O 万股 本公 司普通股 。 OO 甲 公司2 0 年度净利润为3 0 万元 , 07 00 乙公司20 年度净利润为5 0 07 0 万 元; 甲公司2 0 年度合并净 利润 为5 0 万元 , 08 00 其中包括被合并方乙 公 司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4 0 5 万元 。 合并前 甲公司发行在外的普 通股为20 0 0 0 万股 , 假定除企业合并过程 中定 向增发股票外股数未
合并前未发生任何 交易, 合并前 甲公司旗下没有子公 司。 甲公司合 并利润表 中基本每股 收益 的计算如下 : 该项合并 中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及 合并后均为A 公司最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4期)解读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4期)解读作者:秦文娇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10期《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期)解读问题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第一,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追溯调整;第二,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三,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四,编制2008年年报时,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在第五章固定资产追加了如下内容: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
在以后期间采用实报实销的形式,形成费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形成资产时,按照折旧标准逐年提取,计人成本科目。
(1)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维简费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2)企业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费用、维简费购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形成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同时作以下分录,但冲减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贷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企业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等,贷记“累计折旧”。
(3)企业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费用、维简费支付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同时作以下分录,但冲减金额以“盈余公积—一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贷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总第6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总第6期)第一篇: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总第6期)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11]357号2011年08月15日问题一:如果公司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等会计估计作出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何时开始应用?解答:对会计估计的变更应当采用未开始用法处理,即会计估计变更近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变更当期数又影响未来期间数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因此会计估计变更应当自该会计估计变更被正式批准后生效。
为了方便操作,新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最近一期尚未公布的定期报告开始实施,原则上不能追溯调整更早会计期间。
问题二:对于上市公司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已经存在的债务,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是否应该根据债务重组协议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中相关负债的金额?解答: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交易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不能据以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和计量。
债务重组中涉及的相关负债在报告期仍应按照债务重组协议前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协议等地约定确认和计量,相关债务重组损益应当在有关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
问题三:除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之外,公司为取得贷款可能还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造价咨询协议、信息系统咨询服务等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上述服务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在上市公司取得银行贷款的同时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造价咨询协议、信息系统咨询服务等服务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向银行支付的该类服务费用与取得银行贷款直接相关并且银行实质上未提供协议约定服务的,相关服务费用按照实质上重于形式的原则,视同贷款利息进行处理;如果银行确实提供了协议约定的服务,相关服务费用应当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关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相关问题的提示
编者按:
今年1月初我部发布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现就其中相关要点提示如下,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会计部
2011年3月23日
关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相关问题的提示
一、问题1和问题2的适用时间及衔接规定
问题1和问题2分别涉及对联营企业投资比例下降和投资动漫影视作品的会计处理,原则上均采用未来适用法,自问题解答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11年1月4日),上市公司也可以选择自2010年开始执行。
上市公司对以往年度发生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本问题解答规定不一致的,不要求追溯调整。
二、在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导致投资方对联营企业股权被稀释的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涉及反向购买交易,是否适用问题1的解答规定?
对于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在该联营企业本期涉及反向购买交易的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稀释但仍具有重大影
响,则上市公司对该联营企业的投资仍采用权益法核算。
按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以被投资单位合并报表为基础进行核算,由于反向购买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较为特殊,作为投资方的上市公司对该交易的处理暂不执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问题1的规定。
【致同解读】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致同解读】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2020年11月13日,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内容涉及股权投资、企业合并、股份支付、金融工具、收入、非经常性损益等26类、53个具体问题。
会计类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而是针对具体问题如何执行会计准则的指导性意见,旨在推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有效、一致执行。
监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至8期)同时废止。
该指引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大多数在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相关案例中提及。
本期微信为《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提示第七期,主要介绍了该指引中金融工具、债务重组及权益性交易等6类、6个具体问题的解读情况,具体如下:序号问题大类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1-17 区分合同负债和金融负债案例6-16购物网站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相关的负债应确认为合同负债还是金融负债(第365页)1-18 风险投资机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分类案例2-1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相关问题(第115页)1-19 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与计量案例2-10 现金流量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测试(第91页)1-20 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案例8-01 破产重整的收益确认时点(第398页)1-2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影响案例8-02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债务重组(第402页)1-22 权益性交易案例8-07以名义价格转让亏损子公司或评估值为负的资产负债组的会计处理(第423页)、案例8-12特殊关联交易涉及的“资本性投入”(第436页)1-17 区分合同负债和金融负债监管原文根据收入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承担的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构成合同负债;企业承担的不可避免的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构成金融负债。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解读汇总(共四期)【模板范本】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0年6月23日问题 1.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或由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为承担或缴纳税款及相应罚金、滞纳金的,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核算。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如果属于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否则,应计入补缴税款当期的损益。
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上市公司缴纳或承担的税款,上市公司取得股东代缴或承担的税款、罚金、滞纳金等应计入所有者权益.问题 2.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前期会计估计发生差错,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解答:会计估计,指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尽管会计估计所涉及的交易和事项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但如果上市公司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已经充分考虑和合理利用了当时所获得的各方面信息,一般不存在会计估计差错。
例如由于上市公司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这种修订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
只有上上市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并未合理使用编报前期报表时已经或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做出会计估计,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的情况,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其他情况下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3。
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解答: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详解
借:营业外支出4贷:银行存款4。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0。
问题2.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前期会计估计发生差错,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解答:会计估计,指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尽管会计估计所涉及的交易和事项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但如果上市公司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已经充分考虑和合理利用了当时所获得的各方面信息,一般不存在会计估计差错。
例如由于上市公司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这种修订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
只有上市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并未合理使用编报前期报表时已经或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作出会计估计,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的情况,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其他情况下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解读:1.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具有本质区别:如果当时的会计估计是由于对已存在事实的忽视或误用而导致的不当,那么,这一会计估计在发生当期就是错误的,属于会计差错。
反之,如果前期的会计估计是建立在当时可靠事实的基础上,现在做出会计估计变更的决定是基于新的事实或掌握了新的信息,就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2.近年来,上市公司报告存在会计差错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既有会计师判断失误的客观因素,也有盈余管理为目的的主观因素。
因为会计差错处理采用追溯重述法,对损益类项目可以调整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而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法对报告年度的报表进行操作。
3.针对上市公司滥用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出台了该份解答,其用意是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更正行为,使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加透明、及时,同时使外部信息使用者能够及时获悉相关的财务信息,对上市公司最终的财务结果作出合理的判断,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8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8期)2009年第1期,总第1期问题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第一,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追溯调整;第二,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三,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四,编制2008年年报时,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问题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是否需要根据具体发行日期加权后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解答: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公司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入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条件下,公司应采用同样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问题3: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公司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前根据有关规定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转让上述超额亏损子公司时,转让价款与上述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差额应调整未分配利润,不能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已在利润表内确认的子公司超额亏损,在转让该子公司时可以将转让价款与已确认超额亏损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合并利润表。
问题4:上市公司是否可以采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宇[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解答: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包括《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在内的、合理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同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其采用的估值方法和估值过程进行详细披露。
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强化市场基础性建设——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财务信息作为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最直接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多年来,我会一直高度重视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并通过分析年度报告信息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
伴随上市主体2011年年报的披露进程,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对年报披露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并通过多次召开监管系统内区域性会计专业技术小组座谈会的形式,及时讨论和解决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中存在的会计和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本分析报告分总体情况和专题分析两部分,就我们在年报分析中掌握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后续的有关监管建议和设想进行阐述。
一、总体情况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共有2,403家上市公司,其中主板1,422家、中小板670家、创业板311家,本文的分析以上述2,403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为基础。
(一)各项收益指标总体增速放缓,部分公司出现业绩下降,A+H股公司境内外财务报告差异基本消除总体看,2011年上市公司业绩普遍较2010年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相对以前年度下降。
2011年共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5,061.27亿元,较2010年增加人民币42,648.55亿元,同比增长23.38%;盈亏相抵后,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353.94亿元,较2010年增加人民币2,248.26亿元,同比增长13.14%。
2011年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人民币0.53元,同比增长人民币0.03元,增长6.04%;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1%,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下降3.56%;其中,2,241家公司实现盈利,占全部上市公司的93.26%,同时有8家公司出现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巨额亏损。
2,403家上市公司2011年共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6,389.82亿元,较2010年增加人民币3,393.40亿元,同比增长14.76%。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问题7.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低于市价)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该项行为的实质是股权激励,应该按照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证监会关于股份支付的做法其实争议是很大的。
1、管理层低价入股和财务投资者PE入股是对企业两方面的贡献。
管理层低价入股是对管理层贡献的回报和后续经营的激励,应该鼓励;此外,财务投资者PE价格入股可为企业带来上市前“越级一跳”增长业绩的实实在在的资金,很可能一个分厂、一条生产线、一个门店就是财务投资者入股带来的,这也是可为的。
如果以财务投资者的入股价格作为公允价值,那么势必是企业为对高管的股权激励带来巨大的上市成本(大额管理费用计提,减少募集资金)或者是等待的时间成本。
2、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已经很难确定,更遑论拟上市公司?如果请所谓专业的股权价值评估机构来确定公允价值,那将会非常可笑,并更容易出现利益寻租,可操作性很差。
3、一个可能的折中是将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股权激励公允价值定为每股净资产。
这样,对管理层入股来说以较为保守便宜的PB计价,对财务投资者以较为开放合理的PE计价。
各取所需,并成全了所谓国际会计准则的股份支付处理方式。
4、实务中,我们可以以以下几个方式规避生搬硬套的股份支付会计方式。
其一,在企业改制后抓紧谋划管理层激励,把管理层入股做在前面,这样随着时间推移,股份支付对利润表的影响就消失了。
其二,管理层入股在前、财务投资者入股在后,管理层入股与财务投资者入股的时间间隔尽量拉开,两种不同目的的入股在同次股东大会进行是要尽力规避的(同股应该同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09]48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加强对监管系统会计专业支持力度,统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标准,提高监管质量,我部将根据日常监管工作中对重大会计及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答复意见,针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处理方法和监管原则并加以总结,并以《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方式,在监管系统内发布,作为会计监管的专业判断依据。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暨案例分析共227页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遇 到的疑难问题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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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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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文 家 。汉 族 ,东 晋 浔阳 柴桑 人 (今 江西 九江 ) 。曾 做过 几 年小 官, 后辞 官 回家 ,从 此 隐居 ,田 园生 活 是陶 渊明 诗 的主 要题 材, 相 关作 品有 《饮 酒 》 、 《 归 园 田 居 》 、 《 桃花 源 记 》 、 《 五 柳先 生 传 》 、 《 归 去来 兮 辞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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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