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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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25•【字号】洪府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6〕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5〕28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精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5〕10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制订了《南昌市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经清理: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涉及审批部门17个;按流程原审批需提供申报材料421项;经精简后保留申报材料294项,精简申报材料127项,精简率达30.16%。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精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精简审批申报材料和优化现有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申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切实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为我市构建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实施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两大类。

抢险救灾、应急工程、涉密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保养工程、港口工程、公路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实施原则1、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清单管理原则。

对清理后保留的审批申报材料,列入清单管理,保留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申报表格、办事指南等向社会公告、公示,凡被精简或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再让报建单位提供。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中央广场》项目A区初步设计审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中央广场》项目A区初步设计审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中央广场》项目A区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发改设字[2010]7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7.05【实施日期】2010.07.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中央广场》项目A区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洪发改设字〔2010〕70号)上海绿地集团江西申江置业有限公司:报来要求对红谷滩《中央广场A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

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总图和规模1、同意该工程在红谷滩新区红谷大道以西,丰和大道以东,会展路以南,世贸路以北,中央广场的中部地块内兴建,总用地面积24233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工程为59层双塔一类高层办公楼建筑,二栋四层附楼及三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290944.85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65412.8平方米。

3、容积率:9.554、建筑密度:23.69%5、绿地率:10.36%6、汽车泊位:770个,其中地下750个、地面20个。

7、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计算非机动车泊位数,并合理设置地下、地面泊位。

8、主楼与附楼距离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其地下室与红线的退距应符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第2.2.4条)要求。

二、单体建筑1、建筑设计1.1该办公楼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交通组织合理,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1.2建筑区域功能1)本工程地下共设三层。

其中地下一层为商业、设备用房、车库及夹层非机动车库,地下二层为设备用房及车库,地下三层为设备用房、车库。

2)两塔楼首层为入口大堂,二、三层为设备用房,物业、商务中心及夹层贮藏室,四层设酒廊、会议室,五层至五十九层设四个办公区域,六十层为屋顶及部分设备用房,六十一层、六十二层为设备层,六十三层为电梯机房,其中十六层、三十层及四十五层为办公区域的避难层;A塔楼在五十八层为办公观光层及五十九层为俱乐部会所。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大南昌都市圈重大平台建设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大南昌都市圈重大平台建设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大南昌都市圈重大平台建设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基本建设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大南昌都市圈重大平台建设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为发挥重大平台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发展,经2020年我委第2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将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大南昌都市圈重大平台建设专项10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详见附件),资金从“2020年江西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中的“苏区振兴发展和大南昌都市圈重大平台建设专项”下安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下达投资计划。

接到投资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将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单位或下级发展改革部门。

同时,加强与当地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及时足额到位,相关配套资金各地要尽快落实到位。

二、加快组织实施项目。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要求,落实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履行相关手续,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如期完工。

三、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

切实履行项目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四、认真做好项目调度工作。

本批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进行调度,请各地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项目数据填报和审核,提高数据填报质量。

各项目所在地每月5日前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推送项目开工情况、完成投资、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信息。

附件:2020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大南昌都市圈重大平台建设专项投资计划表2020年3月18日附件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大南昌都市圈重大平台建设专项投资计划表。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大厦项目核准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大厦项目核准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大厦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5.31
•【字号】洪发改投字[2010]93号
•【施行日期】2010.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金融大厦项目核准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93号)
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金融大厦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鉴于所申报项目前期工作业已就绪,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兴建金融大厦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谷滩中央商务区B-16-2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栋地下2层,地上24层的一类高层综合楼。

地下层为设备用房、非机动车库和平战结合汽车库。

总建筑面积65853.11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12571.42平方米。

四、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3460.5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23460.5万元。

五、如本项目扩大建设规模、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改变建设地址须重新核准。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1.04•【字号】赣建字〔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着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月4日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实施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9年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委托南昌经开区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委托南昌经开区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委托南昌经开区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24•【字号】洪府字〔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委托南昌经开区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江西省开发区条例》、《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30号)和《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发〔2018〕14号)要求,加快推进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市政府决定委托南昌经开区(含南昌临空经济区)行使10项市级和115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履行委托手续。

委托部门和被委托部门应依照《南昌开发区行政执法若干规定》的规定,严格履行委托手续。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被委托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剂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委托部门要定期对被委托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协助执法人员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使其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加大对执法人员业务指导力度,切实做到在执法过程中统一行政执法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操作流程。

四、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被委托部门要定期向委托部门报告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部门的监督。

委托部门要切实做好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后续监督管理,发现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委托职责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被委托部门因行使受委托的权力而引起的行政应诉、复议答复、信访投诉和行政赔偿等事宜,委托机关应给予协助和指导。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01•【字号】洪府厅发〔2016〕107号•【施行日期】201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2016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0月1日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江西省《关于促进融资担保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5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以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使该行业在实现全市经济大发展目标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1、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业务。

对当年为我市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额超过其注册资金且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0%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按照当年为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额的0.5%给予补偿,但单个担保机构当年最高补偿额不超过80万元;对为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担保的,在享受原风险补偿的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0.5%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风险补偿。

2、对风险控制制度完备、社会效益优良、年代偿率不高于2%的融资担保机构,按其当年为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总额进行排名,前五名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二、不断强化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服务与监管3、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操作规范、制度健全、风险控制能力强、诚信度高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降低保证金比例,并适当放大担保倍数。

南昌红谷滩金融街建设历程

南昌红谷滩金融街建设历程

南昌红谷滩金融街建设历程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和中国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纷纷加快了金融行业的发展步伐。

在这股潮流中,南昌红谷滩金融街建设在不断推进。

南昌红谷滩金融街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南昌市政府开始了经济转型计划。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希望能够加快南昌市金融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人才。

于是,在1990年代初期,南昌市开始了金融街的建设。

1993年,南昌市政府在市中心的红谷滩地区建立了南昌市建设银行。

这是南昌市第一家专门服务金融行业的金融机构。

这里面还有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常规银行,也有中国民生银行、光大银行等新型商业银行。

这些机构加强了市场竞争力,丰富了市场内部血脉,进一步提升了南昌市金融的行业水平。

但这还不够。

在金融街规划初期,南昌市的政府就明确提出了将金融街打造成“中国内部金融业的中心”,以帮助南昌市实现更高效而且更加平稳的金融业发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南昌市政府继续扩大金融街规模,并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及资金扶持措施,以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南昌市金融市场。

2010年,南昌市政府将金融街发展规划扩大至30平方公里。

随着规模的扩大,南昌市不再满足于简单地将多家金融机构聚集在一起,而是以“融合、创新、领先”为目标,发展起了建立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在产业融合、融资融资等方面全面提升了南昌市金融行业的业务水平。

2016年,南昌市发布了“南昌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计划,强调将在“构建以南昌为中心的区域性金融支撑体系”的路线下,继续加强金融街核心区配套设施建设、引进业务及服务创新模式、先进金融产品和关键人才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提升南昌市金融让水平。

时至今日,金融街规模已成越来越庞大,已经成为了南昌市金融园的一部分,是南昌市的重要标志性产业。

未来,南昌市政府将继续秉承“走转型发展之路,建设内陆经济中心”的工作思路,不断加速南昌市金融产业的发展速度和动力,以全力打造南昌市金融业的“国际化、规范化、智能化、创新化”风貌。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

B 3.3 编号:电-001工程名称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现报上关于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扬检验记录,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及合约要求、请予审查和批准。

物资名称主要规格单位数量复试报告编号使用部位地下二层镀锌扁钢60*8 m 480 /防雷接地地下二层镀锌扁钢40*4 m 1200 /防雷接地地下二层镀锌扁钢50*5 m 120 /防雷接地地下二层镀锌圆钢Φ12m 300 /防雷接地附件:名称页数编号1. □出厂合格证页 /2. □厂家质量检验报告页 /3. □厂家质量保证书页4. □商检证页5. □进场检验记录页6. □进场复试报告页7. □页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签字):日期: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有 /□无附页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签字):日期:验收意见:□补报材料□重新检验审定结论:□同意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B 3.3 编号:电-002工程名称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现报上关于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扬检验记录,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及合约要求、请予审查和批准。

物资名称主要规格单位数量复试报告编号使用部位焊接钢管DN15 m 1200 / 地下二层焊接钢管DN20 m 600 / 地下二层焊接钢管DN25 m 360 / 地下二层焊接钢管DN32 m 120 / 地下二层焊接钢管DN40 m 60 / 地下二层附件:名称页数编号1. □出厂合格证页2. □厂家质量检验报告页3. □厂家质量保证书页4. □商检证页5. □进场检验记录页6. □进场复试报告页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签字):日期: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有 /□无附页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签字):日期:验收意见:□补报材料□重新检验审定结论:□同意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B 3.3 编号:电-003工程名称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现报上关于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扬检验记录,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及合约要求、请予审查和批准。

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南昌万达中心》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南昌万达中心》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南昌万达中心》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法规类别】勘察设计【发文字号】洪发改行设字[2012]115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7.10【实施日期】2012.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南昌万达中心》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洪发改行设字〔2012〕115号)南昌红谷滩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报来要求对《南昌万达中心》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

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总图和规模1、同意该工程在红谷滩新区会展路与凤凰中大道交叉口北侧规划地块内兴建。

总用地面积34250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B3写字楼为36层超百米一类高层建筑,B1、B2写字楼和五星级酒店为一类高层建筑。

1商业楼、2商业楼为2层低层商业建筑。

地下二层设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和汽车停车库。

总建筑面积224425.0平方米,其中地下层42885平方米。

3、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用地紧凑,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原则同意所报的总体布置。

4、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和相关批文。

5、道路、广场、绿地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

6、按《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8-2010)规定,设置11个无障碍停车位。

并设置无障碍连接通道与无障碍出入口连通。

7、按《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规定,计算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合理布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地面、地下泊位。

8、高层建筑应设置2个长边消防车道,并在紧邻疏散楼梯及其安全出口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扑救面和登高操作场地。

9、地下车库汽车出入口与道路边缘应设≧7.5M安全缓冲区。

坡道顶设林荫架,栽种藤本植物、林荫覆盖。

10、低层建筑屋面应进行绿化。

每个汽车泊位后部和3个泊位之间应栽种一株大乔木。

建设绿色生态院区。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浦发银行办公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浦发银行办公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浦发银行办公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1.13•【字号】洪发改设字[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浦发银行办公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洪发改设字〔2010〕5号)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报来要求对《南昌浦发银行办公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中国建筑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总图和规模1、同意该工程在红谷滩中央商务区金融中心B-24-2红谷中大道以北,南昌水利疏浚公司以南,省无线电检测中心以西,规划二路以东地块内兴建。

总用地面积9696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项目主楼24层为裙房3层一类高层办公楼。

地下室2层为设备用房、非机动车库和平战结合汽车库。

总建筑面积45123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11193平方米。

3、容积率:4.5.4、建筑密度:32.94%.5、绿地率:20.13%.6、汽车泊位:212辆,其中地面24辆,地下188辆。

7、非机动车泊车面积:800平方米,其中地面500平方米,地下300平方米。

8、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用地紧凑,与周边环境谐调,原则同意该地块总体布置。

9、进一步完善地块竖向布置、管线综合设计。

10、道路、广场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11、高层主体应确保一个长边的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以满足消防抢险的要求。

二、单体建筑1、主体建筑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交通组织合理,基本满足使用要求。

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2、建筑外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建议采用无机不燃保温砂浆保温。

3、地下车库每个防火分区应设2个人员安全出口,其中1个应直通室外。

南昌市政府令第163号——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若干规定-南昌市政府令第163号

南昌市政府令第163号——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若干规定-南昌市政府令第163号

南昌市政府令第163号——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若干规定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若干规定》已经2018年10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刘建洋2018年11月22日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应当遵守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包括商品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和售后公有住房。

第三条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县、区房产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未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业主按照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业主按照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按照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境外发债典型经验做法(一期)》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境外发债典型经验做法(一期)》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境外发债典型经验做法(一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境外发债典型经验做法(一期)》的通知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扩大借用境外资金,发挥国际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在促投资、稳增长、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于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破解当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开展境外发债,更好助力赣企“走出去”,我们近期将集中梳理总结一批企业境外发债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供各地参考借鉴。

上饶市自2017年发行我省首支境外债以来,企业境外发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备案规模和发行规模均居全省第一。

现将第一期上饶市境外发债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予以印发。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协调力度,助力我省企业拓展境外融资渠道。

2021年6月12日开拓融资渠道降成本助力企业境外发债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6月10日)自2017年12月上饶市发行全省首支境外债以来,不断做大外债发行总量。

截至目前,共5家企业8支境外债获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规模为21.77亿美元,其中已发行14.6亿美元,分别占全省总量的32.55%、35.18%,备案规模和发行总量均居全省设区市第一。

境外债所募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置换债务、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偿还到期债券等。

例如上投集团2018年2月发行的2亿美元境外债主要用于上饶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有关项目建设,2020年1月发行的5亿美元境外债主要用于学校项目建设、置换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等;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5月发行8500万美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债务和境内业务发展。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外商独资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外商独资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外商独资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五星级酒店改扩建项目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发改外字[2010]17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14
【实施日期】2010.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外商独资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五星级酒店改扩建
项目的批复
(洪发改外字[2010]17号)
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外商独资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申办五星级酒店改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江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字[2005]916号)精神,原则同意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在昌投资
1 / 1。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榭花都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榭花都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榭花都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发改设字[2010]63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6.12【实施日期】2010.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榭花都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洪发改设字〔2010〕63号)江西金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来要求对《水榭花都大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

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总图和规模1、同意该工程在江铃汽车制造厂以西,施尧路以东、水榭花都住宅小区一期以南,下尧路以北规划地块内兴建。

总用地面积为12924.50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工程为一栋酒店和一栋公寓,均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总建筑面积106382.55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24728.0平方米。

3、容积率:6.04、建筑密度:39.6%5、绿地率:25%6、汽车泊位:379个,其中地下329个、地面50个。

7、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用地紧凑。

原则同意该地块总体布置。

8、完善竖向布置、管线综合设计,并设置无障碍设施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接。

9、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计算非机动车泊位数,并合理设置地下、地面泊位。

10、地下二层防火分区8只设一个安全出口,应修改。

疏散楼梯不应直接设于小学行政教学楼内。

二、单体建筑1、建筑设计1.1、该大厦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交通组织合理,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1.2、建筑区域功能①本工程设地下二层。

地下一层设有酒店车库与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二层设游泳池、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

②裙房一层设入口大堂、厨房、自动餐厅,二层设西餐厅、中餐厅及餐饮包厢等,三层设酒店商务中心及会议用房。

③A塔楼四层以上为酒店客房。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西客站地下出站层东西两侧出租车通道工程立项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西客站地下出站层东西两侧出租车通道工程立项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西客站地下出站层东西两侧出租车通道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7.08
•【字号】洪发改投字[2010]117号
•【施行日期】2010.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西客站地下出站层东西两
侧出租车通道工程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117号)
市城投公司:
报来洪城投发[2010]83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南昌西客站地下出站层东西两侧出租车通道工程立项。

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工程是南昌西客站及其枢纽广场综合体的配套工程,是衔接南北广场必不可少的交通纽带。

工程的实施不仅缓解了南北广场的交通压力,而且和城市周边交通路网实现了有机对接。

二、建设地点:工程地处红谷滩新区红角州片区南部,生米大桥西连接线以南、320国道以西、赣江以东。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3000平方米(含等候区、蓄车区、上客区),出租车通道长374米,总宽度为10米。

建设内容包括维护结构、地下隧道主体结构(横穿铁路)、道路、防水、装饰、照明、排水等工程。

四、建设工期:16个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投资估算约为1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筹措。

望接文后,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分别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中央金融大街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洪发改环资字[2013]23号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中央金融大街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洪发改环资字[2013]23号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中央金融大街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正文:----------------------------------------------------------------------------------------------------------------------------------------------------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中央金融大街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洪发改环资字〔2013〕23号)南昌金融大街置业有限公司:报来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受我委委托,市工程咨询公司对《中央金融大街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进行了评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出具了评审意见。

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块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谷一路及丰和中大道之间,北临会展路(原红谷四路)。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耗能设备: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栋超高层办公楼(58F)、一栋高层办公楼(25F)、商业(4F)及下沉地下商业广场;总建筑面积29054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1715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3388平方米。

主要耗能设备包括:加压水泵、干式变压器、送排风机及办公、商业用电设备等。

三、项目主要耗能工序:办公、商业及配套设施照明、加压水泵及暖通用电、暖通用天然气。

四、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主要消耗能源品种为电、天然气、水。

该项目能评后年综合能耗折合标煤2873.41吨,其中:年耗电1974.20万千瓦时,折合标煤2426.29吨;年耗天然气34.26万立方米,折合标煤416.02吨;年耗水36.29万吨,折合标煤31.10吨。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南昌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洪发改规字[2013]8号

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南昌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洪发改规字[2013]8号

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南昌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南昌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洪发改规字〔201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3]78号)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我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意义《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路线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客观评价《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对于确保顺利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评估原则(一)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

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情况,以及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系统评估。

重点围绕《纲要》主题主线大方向的落实情况以及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优生态、惠民生、促和谐等方面确定若干专题,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评估。

(二)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

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准确反映当前工作的进展、成效和不足。

同时,采用可量化指标,使用规范统计数据,运用科学计算方法,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定量监测分析,形成量化评估结果。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发改投字[2010]17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8.26【实施日期】2010.08.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洪发改投字〔2010〕170号)各县(区)政府,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城会在我市举办之年,提报好明年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大重点项目对“十二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关系重大,对七城会的成功举办关系重大。

根据市政府洪府厅发[2010]150号通知精神,对明年的政府主导投资重大重点项目要做到早布置、早申报、早论证、早下达。

现将有关项目提报工作布置如下:一、总体要求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山江湖综合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举办七城会的总体要求,实施一批完善城市功能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社会亲和力。

二、提报原则1、重要性。

优先安排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或市政府会议纪要、市政府抄告单明确需安排和市领导有明确指示的项目。

2、可行性。

原则上项目前期工作要达到一定深度,即:一般项目必须完成项目立项,重大项目必须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后方可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以确保项目在2011年上半年可开工,当年能完成计划投资,当年能形成较多的实物工作量。

对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暂列为预备项目。

3、科学性。

项目提报要注重统筹兼顾,综合平衡,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确保重点项目和续建项目,优先考虑条件成熟的新建项目,充分发挥政府资源的效用;需银行融资项目应根据银行融资的新变化,做好与金融机构的衔接工作,落实融资渠道。

三、提报范围1、按管理类别划分为:城建项目、城管项目、农林水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及其他项目等。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38号低洼地改造项目》工程初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38号低洼地改造项目》工程初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38号低洼地改造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发改设字[2010]22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2.05【实施日期】2010.0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38号低洼地改造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洪发改设字〔2010〕22号)江西新世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报来要求对《南昌市38号低洼地改造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

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万地联合(厦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总图和规模1、同意该工程在西湖区象山南路以西,船山路以北,西书院街以南规划地块内兴建。

总用地面积为9277平方米,总户数为260户。

2、本次审查的A楼、B楼为27层高层商住楼。

C楼为26层一类高层综合楼。

D楼为4层多层公寓楼。

地下2层为平战结合汽车库和自行车库、设备及辅助用房。

总建筑面积69248.0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为13586.0平方米。

3、容积率:6.0.4、建筑密度:45.0%.5、机动车泊位:220个,其中地面21个,地下199个。

6、非机动车泊位:1223个,其中地面323个,地下900个。

7、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该小区总体布置。

8、完善竖向布置和管线综合设计。

9、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接。

10、技术经济指标应增加道路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和绿地率指标。

11、内院应有良好的消防环境。

D楼裙房与C楼裙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等于6.0M。

中心景观车行道路宽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轴(2-1)交(2-F)柱子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应予取消。

12、应增加室外给排水平面及善电气总平面设计。

二、单体建筑1、该项目平面布置紧凑,功能分区基本明确,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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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
楼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发改设字[2010]31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3.17
【实施日期】2010.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31号)
金融街(南昌)·世纪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要求对《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

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以西、丰和一路以东、红谷四路以南,城市绿化带以北,南昌中央商务区规划地块内兴建。

总用地面积12492.30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综合楼为19层97.5米高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地下2层设金库、设备用
房、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和人防核6常6甲类人员掩蔽所。

总建筑面积46790平方米,其中地下层14790平方米。

3、容积率:2.56。

4、建筑密度:23%。

5、绿地率:24.3%。

6、汽车泊位:262个。

其中地面15个,地下247个。

7、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用地紧凑,与周边环境谐调,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布置。

8、应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计算非机动车泊位数,并合理布置地上、地下停车位。

9、道路、广场和绿地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10、室外场地给排水总平面设计应符合规划要求。

场区给排水系统与市政系统接口点位置应与实际相符,并满足标高和使用条件。

二、单体建筑
1、该建筑平面布置紧凑,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合理,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2、建筑节能:外墙及幕墙应按公安部、建设部公通字[2009]46号《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要求,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3、程控交换机房、有线电视、移动通讯等功能用房应与汽车库区分开,另设防火分区。

4、地下汽车库汽车通道净宽应≥7.0M。

其设备用房门不应直接开向汽车库。

5、抢械弹药库与卫生间之间建议采用钢筋砼隔墙。

金库和保管箱库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首层疏散大门应设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主要出入口应该无障碍平台和轮椅坡道。

7、档案室不应设跨间窗,应设双层窗及甲级防火门。

二楼大档案室应设面积≥6.0平方米缓冲间和保温门。

8、使用人数≥60人的房间门应向外开启。

厨房在首层应设单独出入口和污、杂物清理间。

9、裙房各层轴(B2-8)防火墙两侧外窗之间边缘水平距离应≥2M。

10、该工程选用钻孔桩基础,不宜采用桩筏方案。

为安全起见,桩基不宜采用C40砼,并应以静载试桩确定其单桩承载力。

基础及桩基设计等级应为甲级。

11、剪重比<0.8%和轴压比0.85控制均不妥,应调整,
12、三层转换区域楼板需加厚并采取双向配筋,托柱梁宜改为预应力或桁架转换。

13、应采用二个不同力学模型的程序分析对比,剪力垟底部加强区应提高到转换层上面两层为宜。

14、加压给水系统宜采用水泵和屋顶水箱联合供水方式。

地下层排水系统区域排水能力不应小于消防排水量。

15、生活给水系统、消防系统低区及喷淋系统可调减压幅度超出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3.4.9条规定要求,需调整。

16、航空障碍灯和金库照明用电应为一级负荷的特别重要负荷。

17、变压器无功损耗不应超过5%,电开水器COSФ应取1。

18、大堂花灯用量大,不利节能,宜采用暖色高效紧凑节能灯。

36W荧火灯宜改用T5型28W荧火灯。

19、信息网络系统中内网和外网布线应分开系统布线。

紧急电话总机容量应增加。

20、地下一、二层汽车坡道上应设置过渡照明灯、出入口指示标志灯。

锅炉房值班
室、控制室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21、冷冻机房、锅炉房、变配电间、发电机房应设置事故通风设施、泄漏检测和安全报警,并与机房内事故通风系统连锁。

22、锅炉房应在安全地带设大于地面面积10%的泄爆口。

23、首层>30M的内走道应设排烟系统;营业大厅宜采用全空气低速风道系统。

24、档案室应采用恒温、恒湿机组。

空调水应采用自动控制系统。

三、其他:凡涉及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卫生、交通、房管、气象、园林等部门的具体问题,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四、概算:本工程总概算为1771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6031.5万元。

此复
附件: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概算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综合楼工程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16031.5
1土建工程12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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