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撤销支付令)、(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入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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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疑难问题解答》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疑难问题解答》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疑难问题解答》的通知正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疑难问题解答》的通知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为正确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我院制定了《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疑难问题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审判监督第一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4月13日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疑难问题解答(2020年3月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800次会议通过)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答: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以下简称生效裁判文书)提起撤销之诉的,由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或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由作出一审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前述管辖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同级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原案当事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不影响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管辖。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是否需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答: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三、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应当符合哪些起诉条件?答: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应当符合以下起诉条件:1.原告具备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资格并提供证据材料初步证明生效裁判文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2.有明确的被告,且被告是原案的当事人或者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3.有具体的撤销或者改变生效裁判文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的请求;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原案诉讼;6.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

2020年等级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测试卷(第25套)

2020年等级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测试卷(第25套)

2020年等级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测试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70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A.当事人提起上诉,通常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上诉B.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C.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D.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一律使用裁定处理2.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40题,单选)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C.应当庭宣判D.应一审终审3.甲因房屋装修与乙产生纠纷,遂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乙向其支付房屋装修款项5万元。

在下列哪一种情况下,甲或乙可以向A区法院申请复议:( )A.A区法院认为自己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裁定不予受理B.乙在一审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C.乙在一审开庭前申请合议庭中的丙法官回避被驳回D.甲因在一审开庭时不遵守法庭规则而被罚款4.甲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乙,法院依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判决甲败诉,现甲准备申请再审,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B.甲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C.甲如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可上诉D.甲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可以上诉5.在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B.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C.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D.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6.一方起诉归还某物,胜诉后强制执行时,第三人主张对该物的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然后申请再审,再审审理认为该物是第三人和原审原告共同所有,问此事法院该如何处理?(2018年仿真模拟题)A.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另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B.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C.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D.先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7.下列哪一案件不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的小额债务履行诉讼B.争议标的额较大的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的侵权诉讼C.案情复杂的涉外案件D.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8.关于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第一条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再审程序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再审程序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若干意见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6-09 生效日期: 2003-06-09发布部门: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 皖高法[2003]173号(2003年6月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为规范民事再审案件审理程序,深化庭审方式改革,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审判监督实践,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审理民事再审案件遵循依法纠错原则,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当事人在原审庭审过程中自愿处分实体权利、诉讼权利的行为,其效力及于再审诉讼。

第三条审理民事再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条下列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一)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二)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认定事实有异议的;(三)申请再审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其他当事人有异议的;(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就事实问题抗诉的;(五)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情形的。

第五条下列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一)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当事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据的;(二)仅就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再审的;(三)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应当发回重审的;(四)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破产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进行再审的;(五)有其他可以不开庭审理情形的。

第六条开庭审理前,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各方当事人;(二)受理后七日内将再审申请书或抗诉书副本、决定再审的裁定书、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三)案情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

对有争议的事实、证据,应告之提供证据目录。

对无争议的事实、证据,应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四)调查收集应当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需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征询各方当事人意见后委托有关部门鉴定。

需要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告知当事人举证期限;(五)在开庭3日前,将开庭传票送达各方当事人,并将出庭通知书送达证人、鉴定人员等;(六)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开庭3日前书面公告当事人姓名(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2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3次会议通过)法释〔2015〕7号为了及时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提高审判监督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等规定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再审。

不得因指令再审而降低再审启动标准,也不得因当事人反复申诉将依法不应当再审的案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条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由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四)项、第(五)项或者第(九)项裁定再审的;(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四)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三人撤销权与再审的关系(法律)

第三人撤销权与再审的关系(法律)

第三人撤销权与再审的关系再审程序是一种纠错的审判监督程序,在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裁判存在严重程序错误、错误适用法律、缺乏证据证明基本事实等情形时,当事人有权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本应作为有独三、无独三的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名字个月内向作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的目的一样、功能重合,均是为了纠正原生效判决错误,二者只能择一进行,不能同时进行。

正因为三撤和再审在某方面具有相似性,做题时容易出现出现错误,让我们一起来区分一下。

1、启动再审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不一样,故一般二者不会重合。

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原审当事人或者本应作为原审共同原告、共同被告的人;而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是本应作为有独三、无独三的人。

故一个本应作原审共同原告、被告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主体应当依法申请再审,而不能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反之一个本应作为有独三、无独三的主体应当依法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而不能申请再审。

为了更好的理解做题,此处还需要同学们掌握有独三、无独三与共同原告、共同被告的区分。

从原理上讲,共同原告、被告一定是本案的适格原告、被告,即一定是本案所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但有独三、无独三本身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被告,即有独三,无独三一定不是本案所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

有独三是基于一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主张自己独立的权利,而无独三只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

这就构成了共同原告、被告与有独三、无独三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共同原告、被告一定是本案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诉讼标的)的一方当事人;而有独三、无独三一定不是本案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诉讼标的)的一方当事人。

【重要知识点】司法民诉法: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

【重要知识点】司法民诉法: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

【重要知识点】司法民诉法: 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
司法民诉法: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
第三百零一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 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 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

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 裁定中止再审诉讼。

第三百零二条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 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 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
(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 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调解达不成协议的, 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 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 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 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 直到煮开, 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 要集中火力, 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 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 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 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 基础基本一样, 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 仍然会“烧不开”。

最后祝同学们
都能顺利通关, 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

第三人撤销之诉相关法律条文及理解适用

第三人撤销之诉相关法律条文及理解适用

第三人撤销之诉相关法律条文及理解适用一、民诉法第56条第三款民诉法第56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本规定确立了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律制度,这是2012年民诉法修改新增的内容。

本应作为案件第三人(包括有独三和无独三)参加诉讼,非因本人原因没有参加诉讼,可以对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受错误裁判导致利益受到损害的非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

因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必须符合作为原审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身份条件。

根据本规定,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具备三个法定条件:1、主体资格要件:非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包括有独三和无独三。

(1)有独三和无独三有独三:根据民诉法第56条第一款,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可以作为有独三。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既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同意被告的诉讼请求,因为不论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利,他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一个新的诉讼,他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承担原告的诉讼义务,本诉的原被告即作为他的被告。

第三人参加诉讼,实际是将两个诉讼,即原来当事人之间的本诉和第三人与本诉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合并审理。

人民法院将这两个诉讼合并审理,便于查明案情,彻底解决纠纷,也避免因将两个有关联的诉讼分别审理而可能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无独三:根据民诉法第56条第二款,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的处理结果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无独三。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14号为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2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践,对审判监督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第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第四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或者其他材料不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再审人补充或改正。

第七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等受理登记手续,并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副本。

法律职业资格卷二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_真题无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卷二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_真题无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卷二(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总分150, 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2014年卷三36题,单选)SSS_SINGLE_SEL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2.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

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

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6题,单选) SSS_SINGLE_SEL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3.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

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

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50题,单选)SSS_SINGLE_SEL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4.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1题,单选)SSS_SINGLE_SEL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5.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法考知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

法考知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

法考知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一、审判组织和审理方式1.严格适用一审普通程序且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不得独任制、不得书面审理,不允许适用简易程序。

2.法律效果原则上不中止执行。

例外情况下可以中止执行:(1)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即起诉第三人)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法院可以准许。

(2)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第三人可以在执行中向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即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处理方式法院审理后的认定分别为:(1)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2)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受诉法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关系:再审优先1.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入再审(再审吸收三撤)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

(1)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判决可以上诉。

(2)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

2.例外情形下中止再审仅仅在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优先,裁定中止再审诉讼程序。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关系1.先三撤、后执行异议:不予受理申请再审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

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法院不予受理。

2.先执行异议、后案外人再审:不予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三套作业(9-12单元)

《民事诉讼法》第三套作业(9-12单元)

《民事诉讼法》第三套作业(9-12单元)1单项选择题下列对证明标准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证明标准即证明对象• B.证明标准即证明责任• C.证明标准,是指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程度或尺度• D.证明标准即证明责任的分配正确答案: C2单项选择题下列对起诉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B.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他人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C.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证人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D.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鉴定人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正确答案: A3单项选择题下列对自认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案件事实,否认其为真实• B.自认,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从已知事实中所推断出的另一事实• C.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案件事实,承认其为真实• D.自认,是指根据经验法则,从已知事实中所推断出的另一事实正确答案: C4单项选择题下列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适用第一审程序• B.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适用第二审程序• C.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适用再审程序• 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正确答案: A5单项选择题下列对再审案件审查的管辖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新】民事诉讼一二审再审流程及法律规定

【新】民事诉讼一二审再审流程及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流程及法律规定一、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188条)2、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民法典195条)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民法典192条)二、财产保全(一)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104条)(二)诉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103条)(三)救济程序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111条)三、一审(一)立案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司法解释第2条)2、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民事起诉在7日内、执行异议在15日内。

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立案登记司法解释第8条)(二)送达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新民诉128条)2、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境内30天,涉外3个月)、其它方式(新民诉87-95条、274条)(三)答辩期1、被告应当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128条)2、涉外案件(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答辩期为30日。

(民事诉讼法275条)(四)管辖权异议1、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审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发布时间:2010-09-17 11:06:26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规范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关于受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再审人范围申请再审人是生效民商事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二、申请再审期限(一)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二年期限内提出;超过二年期限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当事人如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可按申诉程序处理。

(二)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的二年或者三个月期限内提出。

三、可以申请再审的案件(一)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是中级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二)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案件。

四、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一)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对驳回再审申请裁定申请再审的;(二)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事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申请再审的;(四)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七)对裁定再审、发回重审、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等诉讼程序性裁定及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申请再审的;(八)对执行程序中的裁定申请再审的。

五、申请再审事由(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提出。

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编号211)

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编号211)

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编号211)1.[单选题]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 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答案:D解析:2.[单选题]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A)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D)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答案:C解析:3.[单选题]人民法院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 ( )A)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B)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应当直接进行审理D)应当征求当事人的意见答案:A解析:4.[单选题]海南甲公司与深圳乙公司签一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南 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院立案受理后, 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不予受理C)裁定本院具有管辖权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受理答案:C解析:5.[单选题]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 以A)甲市法院B)乙市法院C)丙市法院D)丁市法院答案:A解析:6.[单选题]张丽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 书,发现王旭已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

关于本案,法院应作出下列哪一裁判?A)诉讼终结的裁定B)驳回起诉的裁定C)不予受理的裁定D)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答案:B解析:7.[单选题]以下解决纠纷的方式中,属于公力救济的是( )A)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B)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解决C)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解决D)当事人申 请调解委员会解决答案:B解析:8.[单选题]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司法考试民诉知识点总结

司法考试民诉知识点总结

民事诉讼法的根本原那么和根本制度1、公开审判制度法定不公开审理vs法定不公开质证法定不公开审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定不公开质证: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或者法律规定应该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2、独任制的适用围〔1〕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简单案件。

〔包括大多数的非讼案件〕〔2〕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非重大、疑难的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一律适用合议制:非讼程序中适用合议制的情况包括选民资格案件;重大、疑难的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确认调节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阶段。

]〔3〕公示催告程序的公示催告阶段。

〔4〕催促程序。

3、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发回重审+局部再审4、二审程序人民陪审员一律不得参加;再审程序不等于二审程序;再审程序中发回一审的仍可以按照一审处理;只要是一审普通程序,均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5、所有一审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均需开庭审理。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5、共同原告与共同被告6、不得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情形:〔1〕参加之诉专属于其它法院管辖的。

〔2〕参加之诉的双方当事人定有书面协议〔约定管辖〕,将争议提交其它法院管辖的。

〔3〕参加之诉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8、第三人撤销之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属于形成之诉〔变更之诉〕〔1〕主体:有独三和无独三,客体: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2〕程序条件: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能以有独三或无独三的身份参加诉讼。

有以下情形:不知道诉讼;申请参加未获批准;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因其它不能归责与本人的事由未能参加诉讼。

〔3〕时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

9、公益诉讼1、有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住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1年民诉戴鹏学习笔记

2021年民诉戴鹏学习笔记

民诉(依照戴鹏讲义)民事诉讼二诉讼行为+诉讼法律关系+法左程序审理程序二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民事司法程序二审理程序-执行程序非讼程序二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特别程序(认泄无、限民,宣布失踪、死亡,确认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合同、实现担保物权•选民资格案件除外)共同特点是并不解决民事纠纷,只是由法院确认某种事实状态。

诉讼程序二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老式+小额)+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程序,合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共同特点是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纠纷: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实体上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内部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或苴他法人组织。

★民事诉讼主体必然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工民事诉讼主体,英她诉讼参加人也许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但不也许成为民事诉讼主体。

诉理论:1.诉讼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起诉时候已经特定、不变。

诉一一当事人因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祈求(1)诉必要由当事人提出:不告不理。

一一二审、再审:有限审查(2)诉要解决是民事争议。

(3)诉由法院来受理。

(4)当事人提出理解决纠纷、维护民事权益祈求。

诉要解决是民事争议。

基本原则所有诉讼法律关系主体都受约束,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法院“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她人合法权 益,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祈求(判决),并依照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 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她人也许是特定案外人,也也许是非特定案外 人,"合法权益"既涉及物权,也涉及债权、知识产权等法律保护民事权益。

113条:被执行人与她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 法律文书拟左义务,法院应当依照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文书勺泛指所有可以作为执行根据法律文书,除法 院制作判决、裁泄和调解书外,还涉及刑事判决裁肚中财产某些,仲裁裁 决,公证债权书,支付令。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和移送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和移送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和移送若干问题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5.19•【字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监督程序正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和移送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6〕1号(2016年5月19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和移送工作,确保民事再审审查有序、公正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有错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材料。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材料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再审申请材料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二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材料后,应当先行约谈再审申请人进行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

再审申请人不接受释明意见、坚持申请再审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归纳申请再审事由和理由、答疑和释明要点的基础上,形成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的书面意见并随案卷一并移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申请再审案件(包括十件以上的劳动争议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一方当事人相同且诉讼标的系同一种类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受理审查;其他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审查。

第四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本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申请再审案件,应当调齐全部案卷自行立案受理;对于其他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应当调齐全部案卷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材料不完备,或者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发送限期补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政治学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政治学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政治学题库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战后两极格局演变的主线是()。

A.中美苏“大三角”战略B.东西方阵营全面对抗C.德国的统一D.美苏争霸【答案】 D2、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

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应交由法院保管B.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质权C.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D.法院可以不经某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对其保管的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答案】 A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内部,各国投票权力大小均实行()A.按各国国民生产总值一定比例的原则B.按各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多少决定的原则C.按资金份额多少决定的原则D.按各国自愿认购资金份额的原则【答案】 C4、我军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是()。

A.能打仗、打胜仗B.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C.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D.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答案】 B5、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

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B.租赁合同无效C.自己无支付能力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答案】 B6、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

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

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

2017年6月,韩大在未办理韩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陈卫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韩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B.韩某的第二份遗嘱无效C.韩大与陈卫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D.婷婷不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答案】 A7、()是衡量可燃固体物质燃烧难易程度的主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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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撤销支付令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督监……号原申请人:×××,……。

……
原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原申请人、原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支付令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以(××××)……民督……号立案,于××××年××月××日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
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

申请费……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撤销支付令的理由)。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督……号支付令;
二、驳回×××的支付令申请。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三条制定,供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督监”。

3.落款中的审判组织由负责审查的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民事裁定书(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入再审程序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撤……号原告:×××,……。

……
被告:×××,……。

……
被告:×××,……。

……
第三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被告×××、第三人×××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尚未审结。

××××人民法院(××××)……民×……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于××××年××月××日,由本院/××××人民法院(××××)……民监/申/抗……号裁定再审,再审案号为(××××)……民再……号。

本院经审查认为,×××与×××、……(写明当事人)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对原告起诉撤销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依法应当并入再审程序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的诉讼请求并入××××人民法院(××××)……民再……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审理。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一条制定,供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在被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后,裁定将第三人即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撤”。

3.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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