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doc
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职工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职工食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单位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单位职工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二)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三)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三)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四)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食品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适量、及时的原则,确保食品来源安全。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建立食品供应商评估制度,对食品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遵循分类、分区、分层、分时的原则,确保食品存放安全。
第十二条冷藏食品应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中,温度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冷冻食品应存放于专用冷冻设施中,温度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应遵循清洁、卫生、规范的原则,确保食品加工安全。
食品加工餐饮及职工用餐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餐饮及职工用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食品加工餐饮及职工用餐的安全,维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加工餐饮及职工用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品加工餐饮及职工用餐安全进行全面管理。
2. 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3.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1. 食品采购(1)食品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安全第一的原则,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供应商。
(2)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索取相关合格证明。
(3)禁止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 食品储存(1)食品应分类储存,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
(2)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温度、湿度适宜。
(3)储存的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3. 食品加工(1)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2)加工工具、容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3)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佩戴口罩、手套,保持个人卫生。
4. 食品检验(1)食品在加工前、加工过程中及成品应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检验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检验设备应定期校准。
5. 食品销售(1)销售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2)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四、职工用餐安全1. 职工食堂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并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查。
2. 职工食堂应制定合理的膳食计划,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食。
3. 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堂环境整洁、餐具清洁。
4. 职工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五、职工健康管理1. 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职工餐厅管理办法
职工餐厅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职工餐厅的管理,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保障职工的饮食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餐厅环境与设施管理1、餐厅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包括地面、墙壁、餐桌椅、餐具等。
2、配备齐全的餐饮设施,如炉灶、冰箱、消毒柜、餐桌椅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合理布局餐厅空间,设置就餐区、餐具存放区、食品加工区等,保证各区域功能明确,流程顺畅。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管理1、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制度,选择正规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时应索取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和发票,做好采购记录,以备查验。
3、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干货、调料等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生鲜食品应存放在冷藏或冷冻设备中,并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和保质期。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1、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卫生操作规程。
2、加工过程中应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按照规定的品种和剂量使用,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4、注重菜品的营养搭配,合理调整菜品口味,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
四、餐厅服务管理1、餐厅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就餐体验。
2、及时清理餐桌,保持就餐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设立意见反馈渠道,如意见箱、在线反馈等,及时处理职工的投诉和建议。
五、食品安全管理1、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2、对食品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收,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餐厅。
3、定期对餐厅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对餐厅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就餐管理1、职工应遵守就餐时间,自觉排队,文明就餐。
2、提倡节约粮食,反对浪费,职工应按需取用食物。
3、不得在餐厅内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等,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和环境。
餐饮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义务,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二)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负责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四)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流程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合格食品原料;(二)采购新鲜、卫生、无毒、无害的食品原料;(三)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四)不得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要求、方式和期限。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二)食品应当分类、分区域储存,生食与熟食应当分开存放;(三)食品储存容器和工具应当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四)食品储存温度、湿度应当符合食品保存要求;(五)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明确加工与制作要求、流程和操作规范。
餐馆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馆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馆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馆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餐馆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餐馆单位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餐馆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监督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储存第八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和评价。
第九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餐馆单位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处理。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和制作第十二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加工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管。
第十三条餐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餐馆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管理,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第十五条餐馆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制作过程的控制,保证食品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五章食品安全服务和供应第十六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服务制度,明确食品服务操作规程,加强对食品服务过程的监管。
酒店员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酒店员工餐厅食品安全,保障员工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品采购(1)采购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采购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价,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采购员应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4)采购员应按照酒店食品安全要求,采购新鲜、合格、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原料。
2. 食品储存(1)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新鲜。
(2)食品应按照类别、性质进行分区、分架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于专用设备,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4)食品储存容器应干净、完好,避免使用破损、污染的容器。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1)加工工具应分类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2)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3)加工完毕的食品应妥善存放,避免污染。
2. 食品制作(1)厨师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相关制作技艺。
(2)厨师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制作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3)厨师应严格遵守食品制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卫生与消毒1. 食品卫生(1)员工餐厅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
(2)员工餐厅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3)员工餐厅应定期对食品储存、加工、制作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2. 食品消毒(1)餐具、饮具应进行彻底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2)食品原料、半成品应按照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3)加工、制作过程中,应定期对设备、工具进行消毒。
五、员工健康管理1. 员工健康检查(1)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
(2)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员工,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 员工培训与考核(1)酒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餐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餐厅、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当将食品安全管理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要求、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九条公司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提供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储存条件,保证食品储存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制作制度,明确食品加工制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加工制作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销售服务制度,明确食品销售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加强食品销售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销售服务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加强食品销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追溯等要求。
饭店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饭店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饭店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饭店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饭店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饭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与管理第五条饭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饭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饭店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八条饭店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修订,确保其科学、合理、有效。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九条饭店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采购要求等。
第十条饭店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饭店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饭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三条饭店应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操作规范等。
第十四条饭店应加强对食品加工工具、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饭店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陈列、销售、退货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饭店应加强食品标签管理,确保食品标签真实、清晰、完整。
第五章餐饮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七条饭店应制定餐饮服务管理制度,明确餐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服务规范等。
第十八条饭店应加强对餐饮服务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饭店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饭店员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饭店员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饭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饭店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饭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饭店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饭店经营者。
饭店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饭店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饭店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措施、责任和考核标准。
第八条饭店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管理第九条饭店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十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优质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采购应当建立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外观、保质期、标签等检查,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存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变质、污染;(二)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实行先进先出制度;(三)生食与熟食、肉类与蔬菜、易腐食品与耐腐食品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四)食品储存容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的容器;(五)食品储存应当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污染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当立即处理。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第十三条饭店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与制作的要求、流程和操作规范。
职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职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工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①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进,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员不做,服务员不卖腐坏变质的食物。
②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③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④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划片分工,包工负责。
⑤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工作服。
2、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
室内无蝇、无鼠、潜水桶洁净并加盖;3、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4、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
5、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6、职工餐厅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手、勤俭治家、勤洗澡理发、勤洗工作服。
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体检,无传染性疾病。
7、职工餐厅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8、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
无食物中毒发生。
9、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采购员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
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2、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职工食堂监督管理办法
职工食堂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职工食堂管理,提高用餐质量,积极营造公司安全卫生、整洁有序的用餐环境,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强化管理、改善服务、提升品质、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根据“集团公司职工食堂承包商合同评审工作会议”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集团公司职工食堂餐饮经营服务企业,由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代表集团公司实施监督管理职能,对职工食堂经营服务企业进行全方位管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为切实做好集团公司职工食堂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卫生环节管控和制度落实,不断提高职工食堂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干部职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力推动食堂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做到责任到人、分项包干、层层落实。
集团办公室负责对职工食堂餐饮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集团办公室、资源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生产制造部负责食品安全卫生和场地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出考核和处罚意见。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负责职工食堂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营单位资质审核、卫生监督、处罚执行、制度落实跟踪、浪费现象检查、加班餐联系、饭菜价格控制及其它需协调事宜(加班餐采取刷员工卡方式进行支付,标准为0.01元/人/餐,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并定期检查加班用餐情况;包间桌餐由各需求部门自行预定、自行付费;各部门访客用餐(盘餐),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单后,由办公室统一买单;第五条资源管理部负责职工食堂水电气等能耗数据的抄表、核算、计费、收费及水电气供应设施的维护保障;第六条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职工代表成立食堂监督工作小组,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征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做好食材鉴定及用餐质量监督,协助制定食谱,组织职工代表讨论研究改进食堂工作,并协助提高饭菜质量;第七条生产制造部负责加班餐人数统计、申报,职工食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食堂供应商《安全生产环保协议书》的签订;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提醒及食堂操作人员《保密承诺书》的签订;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加班用餐人员的申报及审核工作;各子公司在积极履行园区职工食堂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协助配合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餐厅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考核一、考核目的为确保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制度。
通过对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定期考核,督促餐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二、考核对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所属餐厅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三、考核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是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是否配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
2. 食品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对食品安全制度进行检查和修订。
3. 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食品采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机制,食品储存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
4.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是否定期对食品加工环境进行卫生检查。
5. 食品销售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对食品销售环境进行卫生检查,是否及时处理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6.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四、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餐厅进行食品安全考核,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核结果作为餐厅食品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
2. 不定期抽检: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对餐厅进行不定期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
3.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处理1. 考核合格的餐厅:给予表扬,并作为食品安全优秀单位进行宣传和奖励。
食品安全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职工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条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堂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查。
2. 食堂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3. 食堂应建立食品储存制度,合理储存食品,避免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条食品加工与操作1. 食堂应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和卫生要求。
2. 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3.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清洁卫生。
第五条食品卫生与防护1. 食堂应建立食品卫生防护制度,确保食品在加工、储存、运输、供应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堂环境进行清洁、消毒,消灭老鼠、苍蝇、蚊虫等害虫。
3. 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管理,避免交叉污染。
第六条食品质量与口味1. 食堂应注重食品质量,保证食品新鲜、口味适中,满足职工的饮食需求。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堂应尊重职工的饮食习俗,提供多样化、营养均衡的餐饮服务。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1. 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责任分工。
2. 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3. 食堂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第八条职工参与与监督1. 食堂应鼓励职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餐饮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储存第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的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条件和方法。
第四章食品加工制作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制作制度,明确食品加工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制作的现场管理,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制度,明确食品销售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食品销售的管理,确保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章食品安全自查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明确自查的内容和频率。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饭店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饭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饭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1)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恢复工作。
2.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应保持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应定期洗澡、洗手,保持身体清洁。
(3)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得将个人物品与食品接触。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食品采购(1)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食品安全协议。
(2)采购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供应商的食品质量和安全情况。
(3)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3.2 食品储存(1)食品应按照类别、性质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于专用设备中,保持适宜的温度。
(3)食品储存容器应清洁、消毒,避免使用塑料容器存放高温食品。
3.3 食品加工(1)食品加工工具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清洗、消毒。
(2)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卫生,地面应铺设防滑、易清洁的材质。
3.4 食品销售(1)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卫生,配备足够的销售设备设施。
(3)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4.1 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向饭店负责人报告。
机关职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职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关职工餐厅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职工餐厅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废弃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机关职工餐厅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机关职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依法经营,合规操作;(二)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三)职工利益,优先考虑;(四)持续改进,提高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机关职工餐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餐厅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二)具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七条机关职工餐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机关职工餐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九条机关职工餐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要求、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十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二)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三)采购的食品应当来源可靠,有明确的供应商信息;(四)采购的食品应当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机关职工餐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储存要求、储存记录等内容。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应当储存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场所;(二)食品应当按照种类、用途、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三)食品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虫、防鼠、防蝇等;(四)食品储存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餐饮员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员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保证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条件。
第六条单位应当加强食品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价格等信息。
第八条单位应当索取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对食品进行查验。
第九条单位不得采购无标识、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进行评估。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单位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储存时间、出库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对库存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食品加工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和要求。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工具的卫生。
第十七条单位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等加工食品。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加工时间、从业人员等信息。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消费者等信息。
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破、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
职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工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①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进,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员不做,服务员不卖腐坏变质的食物。
②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③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④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划片分工,包工负责。
⑤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工作服。
2、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
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
4、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
无交叉污染。
5、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
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6、职工餐厅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手、勤俭治家、勤洗澡理发、勤洗工作服。
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体检,无传染性疾病。
7、职工餐厅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8、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
无食物中毒发生。
9、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
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2、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
品。
5、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无老鼠、无苍蝇,经常开窗或采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2、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
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
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贴有明显标识。
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
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
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四、职工餐厅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职工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五、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1、冰箱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
2、专管人员每日须查看冰箱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记录;
3、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操作程序如下:
⑴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
⑵用洗洁精将冰箱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
⑶再用清水擦洗干净;
⑷最后用1%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职工餐厅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全体员工的身
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职工餐厅卫生检查制度:
1、公司要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2、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工作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都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5、做好职工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
7、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9、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