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答案汇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法学答案
【判断题】
1错。是民法事后调整
2错。仍属民法调整
3错。民法通则非民法典,其性质为单行法规
4对。
5对。
6对。
7错。只包括平等主体间的。
8错。并不要求全部等价有偿,其由当事人的意思自主决定。
9错。还有非法人团体和特殊情况下的国家
10错。自然人之主体资格亦是法律赋予的。如奴隶社会中,奴隶虽有人之自然属性,确无主体之资格。
11对。因为其不以行为人的意思为要件。
12错。还有事实构成
13错。还有事实行为等。确切说,只有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之构成要素。
14错。引起该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死亡这一事件。
15对。人格权因出生而取得,与是否有行为能力无关。
16错。无行为能力人所为法律行为均?糜善浼嗷と舜怼?
17错。人的权利能力虽始于出生,但对胎儿利益,各国民法都有所保护。
18错。法律对死者的名誉等利益予以保护。
19对。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20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医院对精神病人的行为均负监护责任。
21错。按我国有关司法解释配偶为第一顺序的申请人,且该顺序具有排他性。
22错。宣告死亡是法律推定,目的在于稳定法律关系,原则上与人的能力无关
23错。属于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应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满4年。
24对。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
25错。非必经程序。
26错。法人不能具有自然人以肉体和心理要素等为前提的权利能力。
27错。企业法人自愿解散的,由法人自己成立清算组织;破产宣告的,由法院负责组成;被撤销的,由主管机关负责组成。
28错。财团法人无意思机关,是他律法人。一般设有理事会为执行机关和代表机关。
29错。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另一类是依法需要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的,如各种协会、学会、基金会、行业团体等。
30错。法人的名称权可以转让。
31错。承担有限责任的是法人成员,而非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32错。法人的分立是法人变更的一种形式,而法人向外投资,自身并未发生变更。
33错。应分情况区别对待: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法律不加干预;如果正在履行中,一方诉他方违约,他方可以合同越权进行抗辩;如果一方已履行完毕,另一方尚未履行,此时若发生诉讼,法院可确认越权合同无效。
34错。法人只对法人的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发生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其他行为只属于他们自己的行为,与法人无关。
35错。传统分类中的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相对,是指人的组织体;而民法通则所谓的社会
团体法人,指除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概念比传统民法上的“社团”概念的外延宽,象基金会这样的财产性组织也称为社会团体。而传统民法中营利性社团法人即企业法人又不包括在社会团体法人中。
36对。该法人代表对债权人不负债务清偿责任,但可能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
37错。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机关,法人与代表人是一个人格,虽名二而实一,不存在两个主体。
38错。主物和从物是两个物,故可分别成立两个所有权,当事人可以约定限制其效力不及于从物。
39错。不可消耗物指经一次有效使用就灭失或改变其原有状态的;不可分物指其性质不因分割而改变,其价值不因分割而减少之物。
40错。合成物在法律上与单一物同样对待而非集合物。
41错。二者的区分标准不同。种类物和特定物是从主观角度;可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是从客观角度;不可替代物可因主体选定而特定化。
42 错
43错。是债权。其拥有的是确定的权利。
44错。形成权的行使由于一方意思表示即可变动法律关系,恰要充分考虑到向对方利益保障,如:为形成权的行使规定除斥期间。
45错。权利人自力救济的选择,只能在法定的情况下采取,否则应采公力救济。
46错。消极行为,即沉默不构成意思表示,仅于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构成;积极行为,须是他人可以根据常识、交易习惯或相互默契而推知,方可采推定方式。
47错。绝对权不是没有限制,而是任何不特定之人皆有不侵犯之义务
48错。双方法律行为中还存在意向交叉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通常指两个以上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49错。要物行为是实践法律行为,不是要式法律行为。
50错。实践行为是指除了意思表示之外,仍需交付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并非不需意思表示。
51对。
52错。主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取决于主法律行为。53错。在撤销前就已经发生效力,撤销权人之撤销
54错。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是无效。否则,属于可撤销。
55错。在撤销前就已经发生效力,撤销权人之撤销行为使其效力自始无效。
56错。撤销权属形成权,其行使期间受除斥期间的限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为一年。
57错。可撤销的行为,撤销前为有效,被撤销后为自始无效,其效力未处于不确定状态。58错。只有为错误表示的表意人才享有撤销权,故唯有乙可主张撤销。
59错。要约尚不能引起合同关系的发生,仅产生约束要约人的法律效果。
60错。源于授权。
61错。代理行为为代理人独立行为,可有代理人意志体现的余地。
62错。效力待定。
63错。情况紧急,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不经同意。
64错。复代理人仍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65错。在代理人不知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认等特定情况下,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