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导读
《正义论》
这就是第一个推论,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 这就是第一个推论,一个正义的社会, 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 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 小中取大”法则用于社会基本品的分配,我们立马可以得到两个结论。 把“小中取大”法则用于社会基本品的分配,我们立马可以得到两个结论。 第一,只要有可能,社会基本品就必须加以平等分配,此即平等原则。 第一,只要有可能,社会基本品就必须加以平等分配,此即平等原则。 想想看,假如要你把一张饼分成n 要求使最小的那一块最大, 想想看,假如要你把一张饼分成n块,要求使最小的那一块最大,请 问最佳分法是什么?答案,每块饼都一般大。 问最佳分法是什么?答案,每块饼都一般大。 但是,有时候平等是不可能的,比如权力和地位的分配, 但是,有时候平等是不可能的,比如权力和地位的分配,本质上就没法平 有时候,平等尽管可能,却是不好的。比如收入和财富完全平等, 等。有时候,平等尽管可能,却是不好的。比如收入和财富完全平等,常 常损害经济激励,结果大家共同受穷。假如承认一定不平等, 常损害经济激励,结果大家共同受穷。假如承认一定不平等,容忍一定贫 富差距的话,即使是最穷的人,生活也会比共同受穷时强。 富差距的话,即使是最穷的人,生活也会比共同受穷时强。考虑到这些事 小中取大”法则的第二个结论就是: 实,“小中取大”法则的第二个结论就是:当且仅当社会基本品的不平等 分配,有利于从中得益最少的人时,不平等才是正当的,此即差别原则。 分配,有利于从中得益最少的人时,不平等才是正当的,此即差别原则。 在此基础上,罗尔斯对各大类社会基本品的性质作了详细研究, 在此基础上,罗尔斯对各大类社会基本品的性质作了详细研究,不断修正 并具体化上述二原则,最后得出的正义原则如下:第一原则: 并具体化上述二原则,最后得出的正义原则如下:第一原则:每个人都拥 有享受彼此相容的最大限度自由的平等权利;第二原则: 有享受彼此相容的最大限度自由的平等权利;第二原则:社会经济不平等 应当( 尽可能地有利于从中得益最少的人,( ,(b 应当(a)尽可能地有利于从中得益最少的人,(b)权力和地位在机会 均等基础上对每个人开放。 均等基础上对每个人开放。 在这两大原则中,平等自由原则优先于其他原则: 在这两大原则中,平等自由原则优先于其他原则:除为了更好实现自由以 不能因其他缘故(如经济理由)而限制自由。在第二原则内, 外,不能因其他缘故(如经济理由)而限制自由。在第二原则内,机会公 平开放原则又具有优先性。 平开放原则又具有优先性。
罗尔斯之《正义论》
罗尔斯之《正义论》一、《正义论》之主要架构《正义论》以两个问题为基本架构而展开:a、确立一套原则。
这套原则不但体现个人道德的追求,更是作为社会秩序的指导。
找到这套原则,是《正义论》的重心所在。
b、探讨这套原则的实施方法。
在确立原则并已经证明该原则之正确性后,需要有一种实践的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来实施该原则,这样才能使该原则落到实处,而不仅仅是一种理论而已。
如果说前一个问题是理论范畴,则后一个问题就是要解决如何将已经证明为真的理论落到实践中的问题。
正是在这两个问题的架构下,《正义论》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二、有关正义原则的探讨在第一个问题上,《正义论》首先提出一套正义原则,然后通过对该原则来源的探讨,完成其合理性证明。
(一)《正义论》两原则《正义论》中,正义首先被尝试性地描述为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每个人在体系中都具有相同的基本自由。
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中的不平等应该这样来对待:a、在和正义的存储原则一致的前提下,对社会中最弱势的人最为有利;b、在公平的平等机会的条件下,职位与工作向所有人开放。
这两条原则有主次之分,只有在第一条原则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才去考虑第二条原则,也就是说“最大的均等自由”重要性大于对社会平等的考量。
整个正义原则优先于效率及福利原则,经济效率及利益最大化不得与正义原则有任何抵触。
很明显,《正义论》的这套原则,和功利主义(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针锋相对。
功利主义只考虑政体效益的增加,而对如何分配这些效益缺少关注,在某些情况下,个体的基本自由和权利往往会因为整体利益之名而牺牲,——个体知识满足社会总体效益最大化的工具。
《正义论》的第一条原则明示:一旦一种政治制度威胁到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无论能够产生多大的效益,都不应该被接受。
第二条原则确保弱势者的利益不被侵害,因为任何不平等的分配都要以有利于社会最弱势的人为基础。
《正义论》的原则也同放任自由主义不同。
罗尔斯的《正义论》
罗尔斯的《正义论》为此,罗尔斯通过进一步概括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契约论、使之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平而提出了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
在此,契约的目标并非是选择建立某一特殊的制度或进入某一特定的社会,而是选择确立一种指导社会基本结构设计的根本道德原则(正义原则)。
罗尔斯的契约论是完全与社会历史分开的。
他认为,订立契约的"原则状态"(original position)纯粹是一假设的状态,一种思辨的设计,对它可以有各种旨在引出不同结论的不同解释;我们可以合理地设置原初状态的条件,使一个人任何时候都能进入这种假设状态,模拟各方进行合理的推理而作出对正义原则的选择。
这些选择是在无知之幕(the veil of ignorance)后进行的。
原初状态中相互冷淡的各方除了有关社会理论的一般知识,不知道任何有关个人和所处社会的特殊信息。
这时,各方运用游戏理论中的"最大的最小值规则"(maximin rule)是恰当的,即选择那种其最坏结果相比于其它选择对象的最坏结果来说是最好结果的选择对象。
这样,这一规则马上就排除了功利主义的选择对象,因为功利主义在产生最大利益总额(或平均数)的前提下容许对一部分人的平等自由的严重侵犯。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xical 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
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
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代表作之一,其中讨论了正义的概念和原则,对现代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部著作中,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旨在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其中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公平的机会。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两个原则,以及它们的指导意义。
首先是“自由平等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社会基本自由的平等权利。
罗尔斯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些基本的自由,例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个人产权、组织结社自由等。
这些基本自由既是人的尊严和尊重的表现,也是一个社会正义的基础。
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社会应该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这些基本自由权利,而不受到不合理的限制和歧视。
自由平等原则还要求社会中的不平等只能是合法的,并且有利于每个人的状况。
也就是说,不平等必须符合一个公正的分配规则,并且对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有所帮助。
这就引出了“差别原则”。
“差别原则”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另一个重要的原则,它要求任何不平等的存在都必须对最不利的群体有利。
这一原则的提出有助于构建一个社会正义的分配制度,确保社会中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异不会导致不公平和不平等的现象。
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社会应当确保财富、资源和机会的合理分配,使每个人都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和实现个人目标。
《正义论》中的这两个正义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们为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
在这个指导下,我们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什么是合理的不平等,什么是不公正的分配。
这两个原则要求我们关注社会中的最不利群体,尊重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使我们的社会更加人性化和平等。
这种指导意义对于社会的建设和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除了指导意义之外,《正义论》中的这两个正义原则还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模型,即“差别原则”和“自由平等原则”共同构成了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
第十讲 罗尔斯:《正义论》
诉求道德直觉的论证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明显的 不应得的不平等的拒斥密切相关。 在罗尔斯看来,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 社会的基本结构之所以成为正义的主要问题,是因为 它的影响十分深远且贯穿始终。生于不同地位的人们 有着不同的生活前景,这些生活前景部分是由政治体 制和经济体制所决定的,部分是由人们的自然禀赋等 偶然因素所决定的,而由此产生的不平等是特别深刻 的,这些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最初的应用对象。基 于上述考虑,罗尔斯准备建构一种正义原则以消除自 然偶然因素和社会偶然因素对分配的影响。
“自由的平等”是“机会的公平平等”和 “效率原则”相结合的产物。就“自由的平 等”来说,它是指那些才能和能力处于同一 水平上、有着使用它们的同样愿望的人,应 当有同样的成功前景,不论他们在社会体系 中的最初地位是什么。 自由的平等试图减少社会偶然因素对分配的 影响,这就需要政府在教育和医疗等方面采 取矫正措施。但是,社会偶然因素并不是决 定人们生活前景的唯一因素,人们的生活前 景还受到自然偶然因素的影响,因此自由的 平等仍存在缺陷:
在基于道德直觉的基础上,罗尔斯提出了 “民主的平等”。罗尔斯的平等观与其建构 的正义观密切相关,因此在探讨罗尔斯的基 于道德直觉的关于平等观的论证之前,我们 应当首先明晰罗尔斯所提出的一般正义观和 两个正义原则。 就一般正义观而言,它的内容是“所有的 社会基本善(primary social goods) —— 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 —都应该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任何或所有 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处境最 不利者。”
第十讲 罗尔斯:《正义论》
一、作者简介
(一)生平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美 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伦理学 家和政治学家。罗尔斯是20 世纪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 一。他先后在普林斯顿大学、 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 和哈佛大学任教。
正义论
罗尔斯如何构建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读罗尔斯的《正义论》正义,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主要用于人的行为,而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基本机构。
罗尔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概括契约论,使之上升为他的正义观,即“作为公平的正义”。
契约论的目的不是建立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而是推导出两个正义的原则。
第一个正义的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即在一个自由体系中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是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即社会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应当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
各正义原则都以词典式序列排列,即第一个原则优于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中机会公正平等原则优于差别原则,当前一个原则没有被满足时不考虑面的个原则。
两个正义原则的要旨是:指导社会基本结构平等的分配基本权利义务和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与负担;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弥补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的向所有人开放。
正义的社会结构要满足两个正义原则。
在原初状态下无知之幕后,各理性的人组成一个联合体选择他们一致同意的正义原则。
一旦两个正义原则被选择,各方就回到他们的社会地位并随之按照正义的原则来评判社会制度。
因此,首先,他们会召开立宪会议,服从两个正义原则的约束,制定宪法;然后,根据宪法修订法律,作为社会的基本规范;最后,法官和行政官员把制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例,而公民也普遍的遵循这些规范。
这个模式是作为公平的正义论的一部分,而不是对宪法和法律如何实施的一种解释。
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结构是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
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是一个旨在推进其成员利益并有效的被一种公开的正义观管理的社会。
这样一种社会是持久的,它的正义观念是稳定的,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将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说,当制度公正时,那些参与这些社会活动的人就会获得一种正义感,并努力维护这种制度。
正义感的获得也即道德情感的培养过程,它将遵循从权威道德(儿童道德)到社团道德(不同社团的道德标准)最后达到原则的道德(正义的原则)的发展规律,并以此保障社会基本结构的稳定。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英国哲学家罗尔斯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现代政治哲学中的经典著作。
在这部著作中,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并阐释了它们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这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的解释,来对《正义论》进行简要的分析。
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两个正义原则的内容:1. 自由原则:每个人都有一套基本的自由权利,这些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并且不受他人的侵犯。
这些基本的自由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自由选择职业、自由结婚、自由行动等。
2. 差别原则: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应当被安排成员最大限度地使得基本自由能够保障,并且在最不利的地位的人的利益得到优先考虑的情况下。
接下来,我们将分别对这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进行解释。
自由原则是《正义论》中的第一个正义原则。
罗尔斯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享有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权利,这些自由权利是最为基本的、不可侵犯的。
在这一原则中,罗尔斯提出了一系列的自由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迁徙自由、结婚自由、自由选择职业、自由行动等等。
这些自由权利是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应当享有的,它们是构成个体自由和尊严的基石。
这样的自由原则对于一个人应当得到的权利进行了明确定义,保证了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能够享有一定的自由空间。
自由原则的指导意义主要在于,它要求社会和政府应当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来保障每个人的这些基本自由权利。
这就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机构,来确保这些自由权利不受侵犯。
建立言论自由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每个人的言论自由,建立宗教自由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每个人的信仰自由,建立结婚自由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每对夫妻的结婚自由等等。
这些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不受侵犯,从而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
差别原则的指导意义主要在于,它要求社会和政府应当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弥合社会中不同人群的差距,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人的基本自由。
正义论导读
罗尔斯《正义论》导读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John Rawls)发表了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获得了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了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了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了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了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
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罗尔斯对社会正义问题的处理是以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的。
他从传统的“社会契约”思想引伸出“原始契约”这一概念。
“原始契约”是指那些自由的和有理性的人,为了增进他们自己的利益,站在“原始的平等地位”上所规定的他们联合的基本条款时的可能接受的原则。
在这里,“原始的平等地位”不是实际的历史状态,而只是指一种“纯粹假设的状况”。
这种“原始的平等地位”的最重要特点是任何人都不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他的阶级立场或社会身份,也没有任何人知道自己在分配天赋和才能中命运如何,甚至不知道幸福的概念以及特殊的心理倾向。
他把这种状况称为是“无知之幕”,而正义原则正是在这种“无知之幕”的后面选择出来的。
他认为,如果人们在明确自己的地位、立场和身份的情况下选择联合的基本条款,他们就必定会作出有利于各自的地位、立场和身份的选择,从而就无法达成符合正义要求的联合。
《正义论》罗尔斯
《正义论》罗尔斯新闻与传播学院李长津2014130310114播主第一章:作为公平的正义总体来说,罗尔斯提出作为公平的正义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的理论之上,而这种“社会的契约被一种对最初状态的解释所代替,这一状态把某些旨在达到一种有关正义原则的原初契约的程序限制条件结为一体。
”目的是“以作为一种可行的选择对象,来替换那些长期支配着我们的哲学传统理论。
” 这里的关键词是“最初状态”“正义原则与原初契约”后面逐渐会加以解释。
一,有关正义开篇罗尔斯就说道“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在《公民与正义》林火旺著中,译成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德行,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第一德行。
)罗尔斯将正义单独提炼出来,就像善一样是不被社会时代等其他因素影响而独立存在的。
“每一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所以,“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利决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平衡。
允许我们默认一种有错误的理论的唯一前提是尚无一种较好的理论。
”正义与真理,在罗尔斯看了,是人类活动最首要的价值,是决不妥协的。
从这一方面便已否认了为大多数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功利主义思想,而更像是直觉主义的一种确信。
那么说道正义,更确定的来说具体是指什么呢?罗尔斯解答“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间的划分的方式。
”这里“主要制度”是指“政治结构和主要的经济和社会安排”。
因为“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因而,罗尔斯的正义只是正义问题的一种特殊形式,有关整个社会分配与结构的正义,这与每个人特有的正义观并无冲突。
也与传统的概念并不相悖,因为社会的正义原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虽然也许是最重要的基础的一部分。
正义论导读
契约、公平与社会正义∗ ——《正义论》导读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及行政学系导师 周保松 美国当代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是二十世纪划时代的政治哲学著作1。
它复活了规范政治哲学的传统,打破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政治哲学已死』的困局,并主导了过去三十年道德及社会政治哲学的讨论2。
罗尔斯的同事,右派自由主义代表人物诺锡克(Robert Nozick,1938~2002)早在1974年便预言,《正义论》之政治哲学家,要么在罗尔斯的理论框架内工作,要么便必须解释为何不如此做3。
事实的确如此。
七一年后蓬勃发展的政治哲学,从强调私有产权至上的右派自由主义到左派的平等主义,从效益主义到社群主义,从文化多元主义、女性主义到环保主义及国际正义理论,林林总总,无论所持立场为何,都无法不回应罗尔斯的理论。
《正义论》被公认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
学术性的哲学书籍,一般只能卖一千本左右。
但此书出版至今,单在美国已售出逾三十万本,并被译成二十七种语言,成为哲学、政治及法律本科生的基本读物。
迄今为止,已有超过五千篇文章专门讨论罗尔斯的理论。
以一本厚达六百页,充满哲学术语的书来说,殊不寻常。
罗尔斯逝世后(2002年11月24日),英美各大报章纷纷发表悼念文章,高度评价他的贡献。
例如贝利(Brian Barry)在《金融时报》称他改变了整个学科的发展,《泰晤士报》则誉他为继十九世纪的弥尔(l)之后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
要了解当代政治哲学,《正义论》是一个最好的出发点。
《正义论》英文修订版在1999年出版,罗尔斯修正了初版的一些基本论证,并声称修订版较初版有重大改善4。
本文尝试对《正义论》修订版作一基本介绍。
我将先简略介绍罗尔斯的生平及该书的写作背景,然后逐步分析《正义论》的论证,以期大家能对他的理论有一基本了解。
文章最后亦列出一份罗尔斯的完整著作目录,以供参考。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
罗尔斯《正义论》中两个正义原则及其指导意义《正义论》是英国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于1971年出版的著作,是现代政治哲学领域的经典之作。
在这本书中,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并讨论了它们的指导意义。
自由平等原则是罗尔斯提出的第一个正义原则。
它的核心思想是追求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和平等。
这一原则要求社会制度应当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追求个人目标的自由。
所有人都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机会,不受社会地位、财富或其他个人特征的影响。
自由平等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它强调了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重要性。
它要求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地发展、追求自己的目标,并在同样的基础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这意味着社会制度应当保证每个人的自主性和平等性,不仅要求在法律上保护个人权利,还要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提供公正的机会和资源分配。
差别原则是罗尔斯提出的第二个正义原则。
它的核心思想是要求社会中的财富、权力和资源的不平等分配能够使社会中最低势力的人群获益。
根据差别原则,不平等只有在相对最不利地位的人群得到实质改善的情况下才是合理的。
差别原则的指导意义在于它强调了社会公正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它要求社会制度应当通过合理的资源分配和社会政策来改善最贫困和最不利的人群的境况。
这意味着在社会选择和政策制定中应当优先考虑那些最弱势的人群,并采取措施来减少贫困和不公平现象。
罗尔斯《正义论》中的两个正义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自由平等原则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要求社会制度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自由和基本权利。
差别原则强调社会公正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要求改善最不利地位人群的境况。
这两个原则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罗尔斯对正义的理念,为我们思考公正社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
《正义论》解读
基本概念
1.正义 《正义论》全书处理的,是有关社会分配正义的问题 。 “ 正义”一词,可以指涉不同意思。它一方面可以作为一个实 质性的道德判断,形容一个人,一个行为或一个制度是正义 或不正义的。但另一方面却可以中性地指涉一个主题,即正 义的目的是关心该依据何种原则,决定人们应有的权利与义 务,以及应得的利益与负担。换言之,正义原则是指关于社 会基本制度的原则。罗尔斯称此为“正义的概念”( concept of justice)。它是形式化的,因为它并没有告诉我 们实质正义的充分条件。要决定何种原则符合实质正义,不 同理论必须提供更多的道德理由。罗尔斯称这些不同的理论 为“正义的观念”(conception of justice) 。透过这种区 分,罗尔斯想说明正义问题的独特性及重要性。可以说,只 要有社会合作,正义问题便会出现。缺乏合理而稳定的正义 原则,社会迟早会解体。而所有政治理论,必然是在辩护某 种特定的正义观念。而每种正义观念的背后,则必然预设了 某种对社会及对人的理解。
生平
出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是家中五个孩子中的老二。二战时入伍服 役,后来拒绝升军官的机会退伍回大学念书。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 学,1950年获该校博士学位。先后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 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尽管著作不多,但其在西方学术界影响甚大。 1951年发表《用于伦理学的一种决定程式的纲要》。此后他专注于社会 正义问题,并潜心构筑一种理性性质的正义理论,陆续发表了《作为公 正的正义》(1958)、《宪法的自由和正义的观念》(1963)、《正义 感》(1963)、《非暴力反抗的辩护》 (1966)、《分配的正义》 (1967)、《分配的正义:一些补充》(1968)等文。 在此期间,罗尔斯着手撰写《正义论》一书,前后三易其稿,终成20世 纪下半叶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最重要的理论著作,于1971年正式出版 发行,旋即在学术界产生巨大反响。由于第一版的《正义论》封面为绿 色,当时一些哈佛的学子以“绿魔”来形容这本书的影响力。据后来的 统计数位显示,自1971年,全球共有约5000余部论著专门对其研究讨 论。除此以外,罗尔斯的著作还包括《政治自由主义》(1993)、《万 民法》(1998)、《道德哲学讲演录》(2000)、《作为公平的正 义——正义新论》(2001)等。
《正义论》_232205
读书笔记──《正义论》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一方面因为中外文化思考方式的不同,一方面由于翻译的语言差异,的确让人读起来显得生涩。
要理解这本著作的影响力,便需要了解其出版的背景,当时美国社会的现状以及社会的激烈矛盾,以功利主义占主控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引发了美国社会的动荡。
对于罗尔斯思想的深度,其思辨能力以及能对身处的社会敏感地反思,本人是深深佩服的。
也深知就我个人的知识结构体系,对于这样一个宏大的命题是很难掌握的。
观其文章,我对于正义之思反而混沌,便想念小时仅凭直觉主义的对错之分,又一想,那便应是我们最初拥有的正义观吧,何其简单。
所以当我们长大经历了更多的事物,欲求更多之时,何为正义,在各种利益权衡面前,为了社会能继续维持稳定发展,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深思。
按照一般的理论研究,大家都习惯将某种社会意识形态推至最初,希望能从已有的人类起源,群居的形成,社会契约的成立然后一直向后推理,希望从这个过程中得出正义的基本原则,并作为普遍指导,从而可以作为判断一种既定行为是否正义的最简单标准,就像1=1一样。
然后再以这样的标准构建规则,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我是非常赞同的,最后正义通过一种分配制度来体现,但是,仅仅只是分配制度,我想于人类对于正义的需求已是不足够。
xx对正义的理解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一)功利主义的正义观。
罗尔斯将其概述为:如果社会主要体制的安排获得了社会全体成员总满足的最大净差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井井有条的社会,因而也是正义的社会。
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谋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功利主义思考问题的思路是:每个人在实现自身利益时都会根据自己的所得来衡量自己的所失,社会的幸福由个人的幸福构成,个人的原则是尽量扩大自己的福利,满足自己的欲望,社会的原则则是尽量扩大群体的福利,最大限度地实现所有成员的欲望构成的总的欲望体系;(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
《正义论》解读
5.分配物 分配正义另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是:分配什么?什么物品应 作为人际间比较的标准?很明显,没有一个共同接受的标准 ,根本难以进行合理而有效的分配,因为我们无法衡量、比 较公民的不同诉求,亦难以决定他们的社会位置。但在一个 价值多元的社会中,如果不接受效益主义将所有价值都化约 为欲望或偏好的满足的方法,有什么东西是既能和不同的价 值观念兼容,同时又能被全体成员合理接受呢?为解决此问 题,罗尔斯遂提出社会基本物品的概念。这些物品被界定为 对所有理性的人生计划都有用的价值,拥有愈多,对实践特 定的价值观念便愈有利。这些基本物品包括:权利与自由、 机会、收入与财富、自尊等。它们遂成为社会分配的参考指 数。
2.社会观 什么是罗尔斯对社会的理解?罗尔斯理解社会是一个为了相互利益的合 作冒险 。这种合作同时具有利益一致和利益冲突的特点。一方面,我们 活在一个自然及其它资源适度匮乏的世界中,彼此合作较独自生存,对 所有人都有更大的好处。另一方面,合作者却有不同的人生计划,对何 谓美好人生各有不同的理解。由于他们都重视自己的人生目标,因此总 希望从合作所得中多分一些。在这种正义环境之下,社会合作既有必要 亦有可能,但我们却需要一组正义原则,规定社会合作的模式及利益分 配的合理准则,并裁决人们各种相冲突的诉求。但我们得留意,正义环 境的出现,并不意味人人都是理性的自利主义者,参与社会合作只为极 大化一己利益,并视得出的原则纯粹是各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因为严格 来说,这样的原则并不是道德原则,而只是各方迫于现实而作的暂时妥 协而已 。罗尔斯认为,人们除了重视自己的利益,同时亦有正义感的能 力,能够作出道德判断并自愿遵从合理的道德原则。正义原则最重要是 体现一种公平的精神,得到自由平等的参与者的合理接受。所谓互惠必 须是在以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的结果,而非由现实社会中各方不平等 的位置来决定。因此,我们应视社会为一自由平等的个人之间的公平合 作体系。这种社会观是罗尔斯整个理论的出发点。
罗尔斯《正义论》导读
二、自由主义是什么?
(三)自由主义的起源: 1〃启蒙运动和人的自觉 (1)科学思潮促成人对理性的信心; (2)所有的限制,必须得到所有受限制者的合理 同意,因此自由社会的制度是透明的 (transparent)。
二、自由主义是什么?
2〃宗教战争和容忍原则: (1)强迫或压制并不能产生真信者(true believer); (2)避免流血战争、和平相处的惟一方法:容忍。 3〃价值观多元:不只宗教不能定于一尊,价值观也 是一样。
一、民主政治是一个好制度吗?
3〃民粹是民主吗?民粹也是民主,民粹式的民主 (populist democracy)重视政治平等性(political equality) ,它主张任何限制、规范或影响人民 的法令、制度或政策,必须经由人民全体决定。 更精确地说民粹政治重视众意(popular will), 所以强调人民集体决策,它主张任何加诸众意 统治的限制都是不民主。
二、自由主义是什么?
(二)自由主义的政治设计:解决差异 (diversity) 和 统合(unity)的问题,即在一个充满不同想法、 价值观歧异的社会,如何成为一个和谐社会? 1〃何谓价值多元? (1)区别简单多元(simple pluralism)和合理多元 (reasonable pluralism) ,例:死刑该废掉吗? (2)「多元」是人在处理不同想法时的态度。 2〃自由体制和价值多元:价值多元预设自由体制, 自由体制允许每一个人都享有基本自由,在不 侵犯他人相同权利的条件下,任何人都可以选 择自己认为最适合的生活方式。
二、自由主义是什么?
3〃个人的基本自由如何得到保障?区别公共和 非公共领域。 4〃自由主义的基本自由,是否必须采用民主政 治才能得到保障?有人否认,认为开明的专 制也可以达成这个目的;有人则认为民主政 治才能使自由主义的宪政稳定。 5〃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的结合并非必然,而在 此结合中,民主是手段,自由才是目的。
《正义论》解读36页PPT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物有规律,这是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读罗尔斯《正义论》
读罗尔斯《正义论》(3)正义的主要观念罗尔斯开门见⼭地说道:”我的⽬的是要提出⼀种正义观,这种正义观进⼀步概括⼈们所熟悉的社会契约理论,使之上升到⼀个更⾼的抽象⽔平。
“但是罗尔斯的概括并不是重建,他认为原初契约的⽬标就是适⽤与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
这些原则是那些想促进他们⾃⼰利益⾃由和有理性的的⼈们在⼀种平等的状态中接受的并以此来确定他们联合的基本条件。
这些原则将调节所有进⼀步的契约,制定各种可⾏的社会合作和政府形式。
这种看待正义原则的⽅式罗尔斯称之为”作为公平的正义“。
罗尔斯论述到,当⼈们在确定权利义务和社会利益划分的原则时,究竟采⽤哪⼀种原则,是必须提前考虑清楚的。
但是当⼈们在⼀起思考时,罗尔斯认为要实现公平的正义,就必须达到平等的原初状态,这种状态就像传统社会契约论理论中的⾃然状态,但是这仍就只是⼀种假设,⼀种纯粹假设的状态。
这种假设状态中的⼈没有⼀个⼈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社会群体中的天赋优势或好运⽓,罗尔斯甚⾄假设他们都不知道他们的善的观念和特殊⼼理倾向。
⽽正义的原则就是在这样的⽆知之幕后被选择的,⽆知之幕避免了⼈们在选择时任何会产⽣不公平的因素。
由此⽽产⽣的正义原则就是⼀种公平的协议或契约的结果。
由于最初状态的公平性,所以达到的基本契约也是公平的,即作为公平的正义是在⼀种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致认同的。
但是罗尔斯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各种正义的概念和公平是⼀样的。
在原初状态下选择了作为公平的原则后,依据这些原则制定和选择社会制度体系,如果订⽴的规范体系完全严格依据这些原则那么体系规范就是正义的。
如果⼀个社会满⾜上述条件,那么他们就都能够认为他们的社会安排了满⾜了他们在原初状态中接受的那些规定,这种原初状态体现了在选择原则问题上那些被⼴泛接受的合理限制。
普遍的承认这⼀事实就将为⼀种对于相应的正义原则的公开接受提供基础。
但是罗尔斯接着⼜指出,没有任何⼀种社会是⼈们真正⾃愿加⼊的合作体系,因为⼈⼀出⽣就⾯临各种不同。
读《正义论》
姓名:马永超学号:201100640159 专业:11级社会工作《正义论》的启发提到正义,我总会想到另一个词,叫邪恶。
有这么句话,叫“自古正邪不两立”。
参照《正义论》一书中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受政体、经济、社会条件等影响,人生而不平等,而正义通过调节社会制度,从全社会角度处理这种不平等。
我给邪恶的定义是:为满足个人欲望而肆意侵犯他人权利,甚至造成社会上的不平等。
确实正义的定义争议较多,但是邪恶就好理解多了。
在动画片或者电影里经常有这样的情节:邪恶的人总是欺骗、豪夺、滥杀等等,想要统治世界,建立一个自己独裁的政权,亦或者是类似的情形;而正义的战士则要站出来与邪恶作斗争,而且剧情总是以正义战胜邪恶,人们摆脱被压制的命运,最终能够生活在一个自由、和平的世界里……《正义论》这本书中有着这样一些比较重要的概念,如原初状态、最小的最大值原则、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等等。
但我未能将这些概念理解得很好,而且在这里我也不能够将这些一一列举、应用,所以我只能用其中的几个来表达一下我的想法。
罗尔斯由之前的契约论抽象出“作为公平的正义”,目的是要确立一种正义原则。
在这一原则下,人们做出的选择能够尽量的满足最少受益者的最大利益,而非功利主义的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事实上,罗尔斯本人是反对功利主义的观点的。
书中由“原初状态”引出对公平的不同解释,进而引出做出正义选择的标准:两个正义原则。
最优的是第一个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一个正义原则主要是关于政治权利的,而第二个原则主要是有关社会的和经济利益的:(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这两个正义原则的顺序遵循罗尔斯的两个优先原则。
第一个优先原则是自由优先于平等。
自由只能因为自由的缘故而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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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正义论》的图6中,OP曲线是指社会最不利者的社会益品增加对社会最有利者的社会益品的贡献。()
答案:错误
问题:在《正义论》的图6中,OP曲线上的最高点意味着社会优势群体的合理所获达到了对社会最不利群体的最大贡献的程度。()
答案:正确
第12章
问题: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如何看待人与人之间天赋的差异?()
答案:康德
问题:人类历史上,一些重要的思想家都支持正义观念,包括()。
答案:以上都对
问题:马克思关于社会基本结构关注的优先性思想深深影响了罗尔斯。()
答案:正确
第3章
问题: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的主要内容分别是()。
答案:原则、制度、目的
问题:目前国内比较通行的《正义论》中译本是由()翻译。
答案:宗教自由
问题:罗尔斯认为,宽容者仅仅因为()的目的,才能行使不宽容的权利。
答案:维系正义体制
问题:罗尔斯认为,正义原则应建立在政教分离的条件上。()
答案:正确
问题:罗尔斯认为,不宽容者抗议的理由应是正义原则受到了侵犯。()
答案:正确
第19章
问题:古希腊时期,哲学家 ()被雅典人送上法庭。
答案:整体制度正义,局部制度不一定正义#局部制度正义,整体制度不一定正义
问题:罗尔斯认为,适用于个人的原则确立后,才能更清晰地认识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原则。()
答案:错误
问题:罗尔斯认为,在一个良序社会中,人可以通过各种策略去利用制度实现自己利用的最大化。()
答案:正确
问题:罗尔斯认为正义概念不适用于家庭。()
答案:公共性#不可分性#外部性
问题:罗尔斯认为,经济制度的安排仅仅是满足公民已经形成的需求。()
答案:错误
问题:罗尔斯认为公共益品的提供与社会经济体制姓“社”或姓“资”没有关系。()
答案:正确
第22章
问题:转让功能是确定社会合作体系中()的最低受惠值。
答案:最不利者
问题:罗尔斯认为,保持市场的有效竞争,防止市场垄断是政府的()。
问题:在罗尔斯的两个公平原则中,其优先规则是()。
答案: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第二原则的第二部分和第一部分平等
问题: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是要通过自然益品促进社会基本益品的形成,进而分配社会的基本益品。()
答案:正确
第11章
问题:根据帕累托最优原则,当生产要素固定时,如果增加A产品产量会导致B产品的产量下降,则当前的生产要素分配方式是()。
答案:有效率的
问题:在《正义论》的图4中,AB曲线上只有一个点是效率点,这个点是()。
答案:X1、X2夹角45度的斜线与AB曲线相交的点
问题:在《正义论》的图4中,如果同时考虑效率和公正的话,哪一个点最优?()
答案:D点
问题:在《正义论》的图4中,AB曲线上的每一个点都是帕累托最优点。()
答案:一般性
问题:正义原则应满足的形式规则中,()排除了一般的利己主义。
答案:排序规则
问题:“每个人都要服务于小王的利益。”根据正义原则应满足的形式规则,这个原则()。
答案:满足了普遍性,但不满足一般性
问题:“这个原则不能用于年龄在60岁以上的人”。根据正义原则应满足的形式规则,这个原则满足了一般性,不满足普遍性。()
答案:配置功能
问题:罗尔斯认为,配置功能和()一起维持市场经济的效率。
答案:稳定功能
问题:罗尔斯认为,政体要建立在两个正义原则之上。()
答案:正确
问题:罗尔斯认为,服从于交易原则的具体问题与正义原则无关。()
答案:正确
第23章
问题:罗尔斯认为,()不适用于指导代际储存。
答案:差别原则
问题:罗尔斯认为,()可以被视为是代际之间的一种相互理解。
答案:正义的存储原则
问题:罗尔斯希望通过社会基本结构的运行,提升弱势群体及其后代的合理预期。()
答案:错误
第5章
问题:在罗尔斯看来,社会是一个()和()的矛盾体。
答案:协作与冲突
问题:罗尔斯认为,一个良序的社会需满足()。
答案:每个人都接受同样的正义原则#每个人都知道他人接受同样的正义原则#基本的社会制度吻合同样的正义原则#对社会制度与正义原则的吻合,人们是知道和承认的
问题:罗尔斯的正义原则首先是针对社会中个人的行为、态度。()
问题:罗尔斯认为一定程度的物资资源匮乏并不是永恒的现象,并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匮乏可以消除。()
答案:错误
问题:对于一个转型中的社会,罗尔斯认为两个正义原则及其内含的优先规则是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答案:正确
第15章
问题:正义原则不能专门惠及指名道姓的个人或特殊群体,这体现了正义原则应满足的()形式规则。
答案:错误
问题:罗尔斯将道德直觉和原初情景设计之间的反复修改调整的过程称之为“反思平衡”。()
答案:正确
第14章
问题:关于原初情景下选择正义原则,罗尔斯认为主观条件中不包含()。
答案:各方是绝对的自私,不会绝对的利他
问题:罗尔斯认为原初情景下选择正义原则的客观条件是()。
答案:人的智力和体能大致相似#自然资源中等程度的匮乏
答案:正确
第10章
问题:分配正义所分配的内容不包括()。
答案:长相、智商、健康
问题:罗尔斯第一原则中的“基本自由”不包括()。
答案: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问题: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中,第一原则也被简称为()。
答案:自由原则
问题:罗尔斯认为,要利用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的前提是()。
答案:吻合社会系统中每个阶层代言人的利益#社会中的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
答案:社会的基本结构
问题:康德是()的哲学家。
答案:德国
问题:康德的假言命令是无条件的命令。()
答案:错误
问题:康德的绝对命令讲的是人类的理性如何处理与他人的关系。()
答案:正确
第21章
问题:哈耶克以坚持()而著称。
答案:市场经济
问题:罗尔斯概括的公共益品的特征有()。
答案:错误
问题: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本多学科交叉著作,包含了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内容。()
答案:正确
第2章
问题: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采用的方法论是()。
答案:整体主义的反思平衡
问题:提出“公意的寻求”这一思想的是()。
答案:卢梭
问题:提出“人为自己立法”这一思想的是()。
答案:错误
问题: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页价值,其他社会价值都离不开正义原则和其支撑的正义制度。()
答案:正确
第6章
问题:罗尔斯认为,“正义”最重要的主题是指向()。
答案:社会的基本结构
问题:罗尔斯认为:在逻辑上,分配正义和纠错正义的关系是()。
答案:分配正义优先于纠错正义
答案:正确
第8章
问题:功利主义的观点不包括()。
答案:遵从丛林法则,认为人类社会也应当弱肉强食
问题:功利主义认为社会改革、立法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促进总体社会的()。
答案:快乐和幸福
问题:关于社会的正义原则确立,罗尔斯赞成()的系统性,反对()的非系统性。
答案:功利主义,直觉主义
问题:功利主义认为:社会为了追求福祉最大化,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
答案:正确
问题:罗尔斯认为:公平的正义中,善的概念应当优先于正当的概念。()
答案:错误
第9章
问题:“类似情况类似处理”是指哪种正义形式?()
答案:形式正义
问题:对于社会的制度,整体制度与局部制度的关系是()。
问题:从正义原则到正义制度的第三阶段是()。
答案:立法
问题:罗尔斯认为,自由价值的不平等需在()中得以处理。
答案:第二原则
问题:罗尔斯认为,自由是制度的某种结构。()
答案:正确
问题:罗尔斯认为,自由仅仅因为自由的缘故才能被限制。()
答案:正确
第18章
问题:《正义论》中的政府责任仅限于保证平等的道德和()的条件。
答案:无知之幕背后的人互不关心#无知之幕背后的人遵从纯粹程序正义#无知之幕背后的人必须一次性选择出正义原则
问题:罗尔斯关于无知之幕的假设中,无知之幕屏蔽掉了原初地位下人们的哪些信息?()
答案:他们的阶级出生#他们的善观念#所处社会的经济或政治状况#所处社会能达到的文明和文化水平
问题:罗尔斯认为,不同的文明、经济、历史及文化条件下,两个正义原则会在制度、操作上有同样的表达。()
答案: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
问题:当我们在阅读罗尔斯的《正义论》时,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阅读?()
答案:保持耐心、信心来阅读#以对话的心态来阅读#将生活的体悟带入阅读#用换为思考和想象来阅读
问题:在阅读罗尔斯《正义论》的过程中,我们会接触到一些特殊术语,如原初地位、无知之幕、反思平衡等。()
问题:罗尔斯的《正义论》所探讨的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社会的基本结构。()
答案:错误
问题: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述是基于一些理想化的设定,其中之一就是在良序社会中进行探讨。()
答案:正确
第7章
问题:罗尔斯的正义原则认为,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平等分配,除非不平等能够有益于包括()在内的所有人。
答案:各方的理性是工具理性#各方需考虑承诺的强度#各方的选择是一次性的,且选择后必须遵从
问题:罗尔斯认为,每个人关于“善”的观念都是一样的,且善观念一定就是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