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管理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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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级公共卫生管理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网络,强化对村级公共卫生工作组织的管理,有效落实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的意见》及《XX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级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配备标准
按照村卫生室服务人口数量,每1500—2000人配一名专职的公共卫生管理员。
二、公共卫生管理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能操作使用电脑,年龄18—40周岁;
2.应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居住或工作,并熟悉该区域的基本情况;
3.热心公共卫生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证书,本人愿意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员的乡村医生予以优先考虑。
三、聘用程序:每年经卫生院进行推荐,并填写报名表,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后予以公示选拔名单。聘期为一年。
四、村级公共卫生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基本权利
(一)工作职责
1.实时掌握当地和外来人员基础资料:包括人数、居住地点、户籍、免疫规划接种、欲婚青年、育龄妇女、早孕、出生、围产儿、新生儿死亡等信息,每月收集整理1次并指定专人上报给卫生院。
2.设置并管理村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宣传栏教育资料,组织动员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由卫生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活动,配合做好健康教育资料发放、人口出生、死亡调查等工作。
3.向卫生院报告本村各类传染病、集体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50人以上的农民家庭宴席、非法行医、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无证托幼机构、职业危害、人群健康伤害事件、家畜不明原因病亡等信息。
4.协助发放儿童接种通知单以及各类预防保健、疾病预防控制通知书、告知书等,动员婚龄青年进行婚孕期医学检查,督促本地和外来人员的儿童家长及时建立“免疫接种证”。
5.做好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的宣传发动,动员婚龄青年进行婚孕期医学检查,动员孕妇住院分娩。
6.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做好健康档案的建立、慢性病患者的随访工作。
7.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重点人群年度健康体检工作。
8.其他需配合开展的工作。
(二)基本权利
1.接受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2.把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应给卫生院,并及时处理,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良好运行。
3.依据相关政策享受有关政治和经济待遇。
五、绩效考核和管理
(一)岗前培训
卫生局组织进行培训,培训后考试,合格者,由县卫生局统一颁发《定陶县公共卫生管理员工作证》
(二)组织管理
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
(三)考核奖惩
1.工资待遇:公共卫生管理员的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每人每月300元,绩效工资按照卫生院对村公共卫生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发放,对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考核成绩在80-90分的,发放70﹪,得分60-80分的,发放50﹪;〈60分的,不予核发年底考核结果如果能较好的完成全年工资任务的,可将扣除的绩效工资补齐。按上级有关要求,对管理员发放的工资不低于上级拨付资金的40﹪。
2.奖惩方法;卫生院拿出10﹪以上的资金做为奖励基金,主要用于项目办公室人员和公共卫生管理员工作业绩优秀人员的奖励。同时,年终评选优秀公共卫生人员,并进行表彰奖励。
3.公共卫生管理员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由卫生院予以解聘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触犯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办法由XX卫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卫生院
201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