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两套房产分割细则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两套房产分割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双方当事人1.2 房产1.3 离婚协议2. 房产分割原则2.1 平等分割2.2 双方协商一致3. 房产具体分割方案3.1 房产A3.1.1 所有权归属3.1.2 产权过户3.1.3 负债处理3.2 房产B3.2.1 所有权归属3.2.2 产权过户3.2.3 负债处理4. 房产分割的履行4.1 双方责任与义务4.2 房产过户时间节点4.3 房产分割的协助5. 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5.1 子女抚养权归属5.2 探视权行使5.3 子女生活费用承担6. 财产分割6.1 共同财产分割6.2 个人财产处理7. 债务处理7.1 共同债务处理7.2 个人债务处理8. 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承担9. 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机构10.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变更10.3 合同终止11. 一般条款11.1 通知与送达11.2 法律适用11.3 合同的完整性与独立性12. 附件12.1 房产A的相关文件12.2 房产B的相关文件13. 其他约定13.1 双方的其他约定14. 签署14.1 双方签字盖章14.2 签署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双方当事人甲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省××市××区××路××号。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省××市××区××路××号。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婚姻法律的细节问题,尤其是涉及到离婚问题的房产分割。
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新的婚
姻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从各个方面细化了对房产分割的法
律规定。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应当根据法律
规定分割。
对于出现分割纠纷的情况,法院将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考虑:
第一,夫妻离婚时所持有的房产的来源。
如果是共同购买的房产,则
应当根据双方的贡献进行分割。
如果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
房产,则这个房产在离婚时应当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第二,夫妻在婚姻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在婚姻期间,如果其中一方辞
职或者休息了一段时间来照顾家庭和孩子,则视该方的贡献为大,应
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贡献了一定的资金用于房产购买
或者维护,则也应当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第三,夫妻离婚后的生计。
如果在离婚后,其中一方的生活不稳定或者无法自给自足,则应当给予相应的支持和补偿。
这种情况下,分配的房产应当考虑到被分配方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综上所述,新的婚姻法针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和离婚后的生活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保障被分配方的利益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保障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和发展。
财产分割中的不动产分割方案
财产分割中的不动产分割方案在离婚、分家、继承等家庭财产分割的过程中,不动产分割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不动产指的是土地、房屋和其他固定附着在土地上的财产,如厂房、建筑物等。
为了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合理,以下是一个合理的不动产分割方案。
首先,不动产的评估是不动产分割方案的基础。
评估可以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需要得到各方的认可。
评估的依据包括不动产的面积、土地性质、建筑结构、周边环境等因素。
评估结果将作为财产分割的基础,以确定每个人应得的不动产份额。
其次,根据评估结果,可以采取以下几种不动产分割的方式。
一种方式是将不动产按照评估结果进行拍卖,拍卖所得金额按照各方应得的份额进行分配。
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对不动产不感兴趣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
另一种方式是协商转让,即将不动产转让给一方,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补偿。
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对某一不动产有不同程度的偏好或者其中一方对不动产有更大的需求的情况。
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抽签或者其他方式决定每个人应得的不动产份额,然后根据份额进行分割。
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对不动产没有太大争议的情况。
此外,在不动产分割过程中,需要考虑不动产的负债问题。
如果不动产还存在贷款或者抵押等负债,需要在分割方案中明确责任归属,确保各方能够承担相应的负债。
这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按照负债金额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
最后,为了确保不动产分割方案的执行,可以将方案列入法律文书或者协议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这样可以避免后期的争议和纠纷。
同时,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或者专家进行监督,确保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总结而言,财产分割中的不动产分割方案应该基于专业的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
在分割过程中,需要考虑负债问题,并将方案明确写入法律文书或者协议中。
通过合理的不动产分割方案,可以确保各方在财产分割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现象。
而随着离婚的增多,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离婚双方的权益,我国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婚姻法》和《民法典》。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离婚法中的财产分配问题。
一、离婚财产的概念离婚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和增值部分。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前,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如个人工资、奖金、继承财产等。
婚后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后,夫妻双方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共同购买房屋、汽车、存款等。
增值部分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增值部分。
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新离婚法中规定了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平等分享、保护婚姻期间贡献、保护无过错方和公平合理原则。
1. 平等分享原则平等分享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平等分享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夫妻双方应当均分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2. 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婚姻期间的贡献。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各自在婚姻关系中所作出的贡献,合理分配共同财产。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家庭主妇的角色,照顾家庭和子女,那么他或她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分配。
3. 保护无过错方原则保护无过错方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如果一方违反婚姻法律规定,导致离婚,那么他或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财产分配方面的责任。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那么应当平等分配共同财产。
4. 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各自的贡献、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离婚后的生活状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三、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在新离婚法实施后,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4合同3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4合同3篇篇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因个人原因决定终止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事宜,特依据新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方式、分割比例及具体事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财产分割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应公平合理,不得偏袒一方。
2. 协商一致原则:本协议所涉及财产分割事项,应在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3. 依法分割原则:本协议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财产分割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财产分割范围1. 房产:(1)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割。
(2)个人所有的房产,归各自所有。
2. 存款:(1)夫妻共共同的存款,应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2)个人存款,归各自所有。
3. 车辆:(1)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割。
(2)个人所有的车辆,归各自所有。
4. 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家电、股权、证券、基金、保险等,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割。
四、具体分割方案1. 房产分割:(1)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经协商,甲方分得____%产权,乙方分得____%产权。
(2)其他房产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割。
2. 存款分割:(1)夫妻双方共同存款______元,经协商,甲方分得____%即______元,乙方分得____%即______元。
(2)个人存款不参与分割。
3. 车辆分割:(1)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经协商,甲方获得_____车牌车辆,乙方获得_____车牌车辆。
(2)个人所有的车辆不参与分割。
4. 其他财产分割:(1)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根据实际需要分配给双方。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与实践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与实践
1.中国的离婚财产分割: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分割。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并参考以下原则:
(1)共同生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等,应当平等分割。
(2)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增值,应当按照合并收入原则进行分割。
(3)保护贡献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做出了特殊贡献,比如专职照顾子女或无生产能力方面的付出,另一方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2.美国的离婚财产分割:美国采用各州制度,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因州而异,但一般都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美国普遍采用公平分割财产的原则,即根据夫妻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财产归属,以实现合理公正。
(2)婚前财产原则:未婚先知原则,即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财产增值原则:婚姻期间财产的增值,应当与夫妻共同分享。
3.英国的离婚财产分割:英国采用“合理需求原则”,即根据离婚双方的合理需求来确定财产分割比例。
(1)婚前财产原则:英国法律认为婚前财产不应该进行分割。
(3)婚姻保值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应当与婚姻的维持和婚姻期间的付出相对应。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前双方或婚后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诉讼费离婚析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揭对方老底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小编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
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即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房产证。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
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
按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离婚夫妻怎么分房产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房产分割
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房产分割在离婚过程中,房产分割往往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
一份清晰、合理且合法的离婚协议对于房产分割的约定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房产分割。
首先,要明确房产的基本情况。
这包括房产的地址、面积、房屋所有权证号、购买时间、购买价格等详细信息。
清晰准确地描述房产的情况,能够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误解。
其次,确定房产的归属。
这是房产分割约定的核心部分。
一般来说,房产归属的确定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1、一方完全拥有房产:如果一方希望完全拥有房产,那么另一方需要同意放弃对该房产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拥有房产的一方可能需要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2、双方按比例共有房产:双方可以约定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拥有房产的所有权。
例如,一方拥有60%的份额,另一方拥有40%的份额。
3、出售房产后分割房款:如果双方都不希望继续持有房产,可以选择将其出售,然后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售房款。
在确定房产归属时,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情况、房产的增值情况等因素。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房产的购买或维护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或者在离婚后需要抚养子女且经济较为困难,那么在房产分割时可以适当予以倾斜。
接下来,是关于房产相关债务的处理。
如果房产存在贷款等债务,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
例如,如果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相应的贷款债务也应由该方承担;如果双方共同承担债务,需要约定还款的比例和方式。
然后,要考虑房产的增值部分和装修等附属价值的分割。
如果房产在婚姻期间有增值,那么增值部分也应当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同时,如果房产进行过装修或者有其他附属设施的增加,其价值也需要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另外,关于房产的过户手续和费用也要做出明确约定。
明确在什么时间内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以及过户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等由谁承担。
还有一点不能忽视的是,如果房产涉及到与第三方的租赁关系,也要在离婚协议中予以说明。
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1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也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
如婚后配偶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贷款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共同还贷部分,不论由一方还是双方工资还贷,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
如购房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确为个人婚前财产,则房屋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且能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并予以出资,则该房屋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在分割房产时,如双方出资数额悬殊,且婚后未共同生活或时间较短,这些因素均应考虑,应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非平分。
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只是无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房屋为共同所有,则离婚时该房屋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未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买合同上的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4、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子女离婚后应该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房产新规定法律常识: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关于房产新规定如下:1、夫妻离异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配,谁的房子就归谁。
法律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已经废止,房子归属问题取决于购买房子的时间、方式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怎么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19新婚姻法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
2017新婚姻法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离婚时5种房产分割规则: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孩子,并未公证说明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2、房产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且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还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应该合法分割。
房子价值按离婚时市价估计,不由买房时房价来定。
若离婚时涉及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则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贷款。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的情况现在比较多,这种情况认为房屋不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并不影响财产的权属划分。
也就是说,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婚前婚后出资比例,参照市价而定。
4、未过户的二手房或继承房,这类在离婚时还没有过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予分割,继承房未过户则还属于其中一方父母的财产,离婚后过户属于个人财产。
5、夫妻双方没有所有权的房子,这类房子包括子女名下的房子和公租房之类只有使用权的房子。
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个人,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不予分割;而公租房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夫妻离婚时也是无权分割的。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遵守以上五种原则,这五种原则是确实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原则。
这五种原则简单的说就是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不代表该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才参考这五种原则后进行宣判。
离婚后如何处理前配偶的家庭住房
离婚后如何处理前配偶的家庭住房离婚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住房产权问题,往往会在离婚后引起一系列纠纷和争议。
在离婚后,如何处理前配偶的家庭住房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因此需要双方协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此问题。
本文将依次介绍离婚后处理前配偶的家庭住房的主要方式:买断、分割和转让。
一、买断家庭住房产权当前配偶对于原来的家庭住房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和需求时,一种解决方案是通过买断方式来处理该产权。
即一方将自己拥有的部分家庭住房产权转让给另一方,从而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买断过程中,原则上应该协商出一个公平的转让价格,一方应该支付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转让方式可以采取一次付清或分期支付的方式。
这个过程需要双方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二、分割共同产权如果离婚后双方对于原家庭住房都有要求或愿意继续共同使用的需求,可以考虑进行共同产权的分割。
分割的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 区域分割:将住房按照区域进行划分,由双方各自独立使用。
2. 时间分割:根据双方实际使用需求,按照一定的时间段轮流使用住房。
3. 功能分割:将住房不同的功能区域划分开来,每一方可以独立使用各自所需的功能区域。
在分割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各自使用权的具体范围和使用时间,同时也要协商解决共同费用的问题,如物业费、房贷等。
三、转让住房产权如果双方对于原家庭住房没有继续共有或分割使用的需求,可以选择将产权转让给一方。
这样,另一方将不再享有该住房的产权,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转让住房产权的过程中,需要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包括交付相关的证件材料和支付相关的税费等。
此外,双方还需要协商确定转让的价格,确保公平和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前配偶的家庭住房产权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双方需要以和平协商的态度来解决问题,避免争吵和纠纷的发生。
如果双方无法在协商中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以及处理办法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以及处理办法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
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还需要公证嘛房产(3篇)
第1篇在我国,离婚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其中房产问题尤为突出。
那么,离婚是否需要公证?房产如何处理呢?本文将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一、离婚是否需要公证1. 离婚本身不需要公证离婚本身是一个法律行为,夫妻双方只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登记机关包括民政部门或者具有婚姻登记职能的其他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只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 房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离婚过程中,房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对于房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以下情况需要公证:(1)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一人名下,离婚时需要分割房产,且分割方式为赠与、买卖等,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分割的内容,如赠与、买卖等,需公证。
(3)离婚后,一方对房产分割协议反悔,要求重新分割房产,需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房产分割都需要公证,以下情况无需公证:(1)离婚协议中仅涉及房产分割,未涉及赠与、买卖等,无需公证。
(2)离婚后,双方对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无需公证。
二、房产问题如何处理1. 房产归属离婚时,房产归属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协商一致,将房产归一方所有。
(2)双方协商一致,将房产归双方共有,但各自拥有一定的份额。
(3)双方协商一致,将房产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按比例分配。
2. 房产分割离婚时,房产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1)按比例分割:根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按比例分割房产。
(2)按需分割:根据双方对房产的需求,分割房产,如一方需要居住,另一方需要补偿。
(3)竞价分割:双方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采取竞价方式分割房产。
3. 房产过户离婚后,如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下步骤可供参考:(1)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
(2)准备房产过户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等。
刚签了预售合同要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刚签了预售合同要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小编希望刚签了预售合同要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离婚对于大多数人来书都是痛苦的,一段感情的失去,一个家庭的破灭。
那离婚后家庭财产的分割也成为了双方比较关心的问题。
其都有比加大的争议中房产作为主要财产,对于房产的分割许多人都有比较大的争议。
那下面小编就刚签了预售合同要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为大家作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增强大家对相关法律的认识。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夫妻间商品房权属的分割问题不外乎以下四种情况: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
三、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
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离婚协议书中如何处理住房产权
离婚协议书中如何处理住房产权在离婚的过程中,住房产权的处理往往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
这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还可能对未来的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妥善处理住房产权至关重要。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住房的性质。
住房可能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也可能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房屋。
不同性质的住房,在处理产权时的原则和方法也有所不同。
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商品房,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一方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的金额可以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
在确定房屋市场价值时,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公平合理。
2、双方共同出售房屋,然后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售房款。
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在出售房屋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行情的波动、交易手续的繁琐等问题,需要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
3、将房屋出租,租金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
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都暂时不需要居住该房屋,且房屋具有较好的出租价值的情况。
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婚后没有共同还贷,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通常归购买方所有。
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明确共同还贷的金额、增值部分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应的补偿方式。
如果住房是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并且在继承或赠与时有明确的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在处理住房产权时,还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子女的居住权益。
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并且子女需要居住在该房屋中,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中应当明确子女的居住权利和期限,以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
贷款的偿还问题。
如果住房有贷款尚未还清,那么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贷款的偿还责任。
离婚与房产转让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
离婚与房产转让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近年来,离婚率逐渐攀升,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成为众多夫妻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尽可能减少纠纷、分配合理成为离婚后的首要任务。
本文将就离婚与房产转让的相关信息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帮助夫妻双方理性、公正地解决房产问题。
1. 法律依据及情况了解首先,在面临离婚时,夫妻双方应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
同时,需要了解房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房产的购买时间、购买方式、房产的登记状态等。
这样有利于明确夫妻共同名下房产的权益、负债以及处理的方法。
2. 协商分割原则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可以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解决。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协商分割。
例如,根据房产购买款的支付情况、婚姻期间对房产的贡献程度等因素来协商分配比例。
3. 可能出现的解决方案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解决房产问题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案:3.1 一方买断另一方的份额:一方出资买断另一方在房产中的份额,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有足够资金购买另一方份额的场合。
双方经过协商后,可以达成买断并签署相关协议,将房产完全归属于一方。
3.2 共同保留继续共有: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继续保留共有房产,可以商议维持共有状态或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来明确分配、管理和卖房的权益。
这种方法适用于双方关系较好,且双方有共同利益保持的需求。
3.3 出售并分配收益:双方可以共同决定将房产出售,并按照比例分配房产出售所得。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双方对于房产共同名下彻底分割的愿望较强烈。
4. 律师协助与司法途径如果双方无法在离婚协议中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愿意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执行,可以寻求律师的协助。
律师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相应证据,协助夫妻双方解决房产问题,并在必要时代表一方提起诉讼。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产问题可以保障双方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总结起来,离婚与房产转让的处理是夫妻双方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离婚了如何保障自己的房产权益
离婚了如何保障自己的房产权益离婚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抉择,同时也是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重要问题。
尤其是对于拥有房产的夫妻来说,如何保障自己的房产权益成为了离婚后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在离婚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可以帮助保护自己的房产权益,确保不会因为离婚而失去房产。
1. 明确财产性质在离婚前,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的性质。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个人财产是指婚前、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该按照法定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归持有者所有。
2. 登记产权归属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后对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房产的产权归属。
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离婚前可以主动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房产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若无法变更房产登记信息,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3. 婚前财产证明如果房产属于离婚前的婚前财产,可以通过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其归属。
这些证据可以是婚前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贷款还款记录等。
确保自己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从而维护婚前财产的权益。
4. 协议保护房产权益离婚是一项复杂的过程,一方过分追求财产利益可能会导致双方陷入长期纠纷。
因此,可以尝试通过达成协议的方式,明确房产归属和分割方式。
这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通过律师的协助来实现。
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可以保护双方的房产权益并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5.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离婚过程中遇到困难,无法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方式,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进行代理。
律师可以帮助你理清财产归属的关系,提供合法的法律意见,尽力保护你的房产权益。
虽然聘请律师可能会带来一定的费用,但确保你的权益不受侵害是值得付出的。
6. 谨慎选择分割方式离婚后,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多种选择,例如出售房产、一方赔偿另一方的份额、以及房产瑕疵等。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一、背景离婚是一种个人选择,但涉及到财产分割时,需要协商并达成共识,以维护各方的权益。
本文旨在就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二、房产归属原则根据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有以下几种归属原则供选择:1. 子女所有权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子女。
这意味着,无论离婚后的居住情况如何改变,房产都将作为子女的财产,由双方共同为子女提供居住环境和经济支持。
2. 划分共同拥有根据这一原则,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拥有的房产按比例划分。
具体划分比例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例如按照财产比例、婚姻期限等因素进行划分。
3. 卖出并分割收益根据这一原则,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卖出,并将销售收益在双方之间进行分割。
这样可以确保财产变现,双方在离婚后可以独立选择自己的居住环境。
三、具体操作步骤1. 协商过程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需要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共同决定房产归属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式。
协商过程中,可以请律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辅助,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 协议书的起草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需要包括双方的身份信息、房产归属原则、具体操作方式等内容,并由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3. 法律程序的办理签订完离婚协议后,需要办理相应的法律程序,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具体程序包括将协议提交给相关的法院进行审批和登记。
四、注意事项在制定离婚协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协议的公平性:离婚协议应当保证双方的权益平等,协商的结果应当合理合法,并且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2.法律咨询:如果对离婚协议的具体条款和法律程序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知情同意: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并自愿签署,确保协议的真实有效。
五、总结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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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在房价飞涨的今天,房屋作为个人及家庭最重要的财产,在离婚时经常成为夫妻双方争夺的焦点,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尤其是出资及房屋登记的影响,离婚时房屋的权属各不相同。
本文将根据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分析不同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且支付全部房款的,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对方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二、夫妻一方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该房屋应归属于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购置的房屋,实质只是改变了财产的形式,并没有改变所有权。
所以该房产应属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另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也归个人所有。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产权归属?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离婚时应平等分割。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
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
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
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
可由夫妻一方取得房产的所有权,负责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剩余价值的一半。
六、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离婚时房屋应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若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该房屋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为夫妻按份共有的财
产。
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如何认定呢?笔者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即该规定所要表达的意思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双方赠予为原则,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为例外。
结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如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则为明示对夫妻一方的赠予。
如不是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的名下,则应理解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予,因此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等分割。
此外,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
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应当推定为赠与。
七、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供房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实践中,夫妻一方在婚前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成为常态。
那么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买房,余款由夫妻在婚后共同偿还的情况下,该房屋应归谁所有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按揭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
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一般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
还的贷款差额)。
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
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
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此外,笔者认为对于采用按揭方式买房,婚后经过更名,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或对方名下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八、夫妻用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房改房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政策房,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通常享受了工龄折扣、付款折扣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因此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其产权及与此相关的转让和交易就有可能受到限制。
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属于借名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需要具体分析。
我国实行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公示主义,即在一般情况下,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推定该房屋的产权归谁所有,除非其他人能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这种推定。
所以在仅有出资凭证的以下两种情况下,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但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双方离婚时的债权予以处理。
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也特别强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九、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经常有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第三人能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因此,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善意第三人是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无权要求善意第三人退房,而只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