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大学生2013-2014学年普通门诊外院诊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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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答疑

2013-2014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答疑

2013-2014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答疑[日期:2013-10-23]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2013-2014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答疑1、参保时间参保时间:2013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享受时间: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2、参保个人缴费一般人员个人缴费:一档60元/年,二档150元/年;困难学生个人缴费:一档10元/年,二档90元/年。

3、参保后普通疾病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看病、看病流程和手续及报账比例普通门诊:重庆交通大学两校区校医院→检查、诊疗、开药→实时结算;一档:报销比例75%;二档:报销比例80%。

本年度门诊最高支付额为100元(仅限两校区校医院门诊)。

住院:医保定点医院均可住院,并按医保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市内二级(含)以下的医院住院→出示身份证→出院时实时结算市内三级医院住院→三日内报校医保办备案→出示身份证→出院时实时结算。

市外住院→三日内报校医保办备案→出院时自付费用→准备报销材料→南岸区人民医院报销(电话:62900569)重庆市外报销需提供的报销资料:(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就医医院等级证明;(3)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记录或出院证明(外伤病人须提供入院记录和病历)(4)门诊费用发票、清单(中药须提供复式处方)、门诊病历。

医院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医疗单位鲜章。

大学生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治疗相关政策类别医疗机构一档二档起付金额各高校医院100元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支付比例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高校医院)80%(学生)80%(居民)85%(学生)85%(居民)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70%(学生)60% (居民)75%(学生)65%(居民)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60%(学生)40% (居民)65%(学生)45%(居民)每人每年支付限额特病门诊及住院共10万元(学生)7万元(居民)特病门诊及住院共12万元(学生)11万元(居民)4、慢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及医保政策慢性疾病病种:1、高血压;2、糖尿病(1、2型);3、结核病、4、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抑郁躁狂症、偏执型精神障碍);5、系统性红斑狼疮;6、类风湿性关节炎;7、甲亢。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学生医保培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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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权限的定点医院审核确定,确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 件原因需转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转诊转治审批单(授权定点医院医保科 盖章)。
3、参保人员的身份证、长沙银行存折或银联卡。 4、有效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
院小结、医院级别证明(均须加盖医院公章)。 5、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的还需提供:长期
商学院会计本专业彭同学患结核性胸膜炎, 医保赔了3104.24元,学平险赔了5356.37元, 总共花了9403.48元,两项加起来8460.61元, 自己只要支付942.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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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意外和特殊病)
2014年体育学院社体班的周同学,在下楼梯 的时不慎摔倒造成左腱脚跟断裂在航天医院 就诊,费用3384.5元,医保赔偿1642.69元, 学生平安保险赔偿1356.69元,两项加起来 2999.38元,自己支付38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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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按政策报帐→款直接转账到参保人员 的长沙银行账户→长沙银行任→网点或各专业 银行任→网点银联柜员机上可刷卡。
2、涉外经济学院医保咨询电话:0731-88140380 ,地点在学生工作处事务大厅15号窗口。
3、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073184907626
4、地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 大厅(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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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的管理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学工处、卫 生所、校财务处等部门组成的大学生医 疗保险管理小组
报案电话:0730-8140380(学工处 ) 0731-8127965(校医务室)
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 6、因请假外出急诊住院的还需提供:入院记录或急诊病历。 7、因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1、入院记录、急诊病历、证明材料:需由本

大学生医保政策

大学生医保政策

大学生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材料一、大学生参保(一)参保范围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办理方式:以各高校为单位。

办理时间:每年新学年开学后至当年10月25日前(10月25日之后入学或转学的大学生,学校要及时补办)。

办理地点:市医保中心。

办理流程:1、信息采集:(由学校统一负责)文件格式:统一用 Excel表文件字段: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入学时间、专业类别、联系电话。

Excel(*.xls)格式:需要注意的问题:①采集信息要按10个字段的先后顺序排列。

②身份证号中有字母的要用大写。

③出生日期、入学时间八位数字输入要完整。

④证件类型、性别、民族、户口性质要求输入编码。

⑤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

2、报送学生参保信息。

学校对所采集的学生参保信息核对无误后,统一报市医保中心。

3、建档。

市医保中心审核学校报送的参保信息,并导入社保系统,建立个人社保档案,生成个人社会保障号。

4、办理参保登记。

建档完成后,办理参保登记。

同时将参保信息反馈给学校。

反馈信息中错误的要及时核对修改,并报市医保中心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至登记成功。

错误信息如何修改:(1)份证号号校验出错!、身份证号中日期出错!、身份证号长度有错!、该人在该批次中重复。

(学校重新核对修改)(2)该人重复建档。

(核对信息是否正确、正确的单独建档)(3)该人员当年已审核生成台账明细,请核实!、当前参保年度已有缴费到账记录,请核实! (①可先办理删除台帐,再办参保。

②不需再办理参保)(4)输入的姓名[***]与资源库的姓名[***]不一致!、输入的证件号[***]与资源库的证件号[***]不一致!(先核对,再凭身份证复印件修改,再办参保)(5)该人员是:"在用人单位参保",无法办理登记!、该人员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若登记参加居民医保,将停止城镇职工医保",请核实! (无需再办参保,如果要办需先将原社保中止后,再办参保)5、低保学生确认。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细则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细则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细则(试行)根据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明确辽宁医疗保险任务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09]229号)和《锦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锦政办发[2010]14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本办法适用于参加锦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渤海大学学生。

(二)学生门诊统筹的原则1.立足基本保障从低水平起步,逐步减轻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负担;2.实行互助共济,统筹调剂使用,提高基金保障能力;3.依托学校医疗机构,方便大学生就医,降低医疗成本,杜绝医疗浪费;4.统筹经费使用与锦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相适应,统筹资金使用以校内为主、外诊为辅。

(三)学生门诊统筹基金来源及标准门诊统筹基金从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提取,暂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提取,由市医保中心按实际参保学生数整年度预拨付给学校医疗机构。

(四)学生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及限额按照《锦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锦政办发[2010]142号)规定,参保学生年度内发生的门诊统筹医疗费由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构成,每次门诊医疗的起付标准为2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每次统筹基金支付额度不超过5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300元。

(五)学生门诊统筹范围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用于需要门诊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

(六)学生门诊统筹就医管理学生患病首先要到校医院就医。

因医疗技术或医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医疗需求时,可以转到上级医疗机构就医,我校指定转诊医院为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七)大学生门诊统筹经费实行学校医院包干使用,学校财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校医院应实行严格管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杜绝浪费。

结余的门诊统筹费用不超过年度包干额20%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参加居民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参加居民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号)和《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就医管理及费用支付经办业务指引>的通知》(穗医管〔2014〕12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并足额及时缴交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全日制在校生(以下简称参保学生)。

第三条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生医保办)为执行本办法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如发现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部门,并向市医保局报告,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条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由学校统一管理。

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门诊慢性病、接种狂犬疫苗及产检的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按照居民医保有关规定执行,不在学校管理范围之列。

第五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由广州市医保局按规定标准定期拨付(具体拨付费用标准参见广州市医疗保险局与我校签订的《广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限额管理协议书》),用于支付适用本办法的参保学生在华农校医院门(急)诊就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

该资金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年度结算结余部分,结转至次年使用。

第六条缴费年度与标准:学生医疗保险以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保险年度。

学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用按年度一次性足额征收,每个年度医保缴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2017年缴费标准为182元/参保学生。

第二章就诊医疗机构及转诊管理第七条建立门诊指定医疗机构及转诊制度:(一)我校指定华南农业大学医院(简称校医院)为首诊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为校外指定医疗机构。

关于南京邮电大学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的医疗待遇的通知

关于南京邮电大学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的医疗待遇的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校发…2011‟10号关于南京邮电大学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的医疗待遇的通知各二级单位、各学院:根据《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包干办法(试行)》(宁人社规…2010‟8号)、《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0)29号)等文件精神,本校大学生在交纳医疗保险费(100元/人〃学年)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保险期内的医疗费按以下条款执行:一、经费使用原则(一)市医保中心下拨的参保大学生门诊包干费(50元/─1─人〃年)用于大学生校内门诊医疗费支出,超额部分由学生个人自理。

(二)省财政下拨的参保大学生日常医疗补助资金(30元/人〃年)统筹分配使用,主要用于大学生急性病医疗、意外伤害、计划生育和困难学生的医疗补助。

二、门诊(一)参保学生凭“智慧校园卡”、医保卡和校内专用病历在校门诊部挂号就诊,药费给予20%优惠。

(二)急性病急诊或因校门诊部条件限制由校门诊部转诊到校外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保障期(一个学年)内累计在1000元以上(即1001元以上部分),符合学校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报销30%(最高报销限额1000元,每年6月下旬集中报销一次)。

未经校门诊部转诊或在其他非定点医院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在校园内及在校外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外伤、骨折等)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需在受伤后三日内到校门诊部登记备案,符合学校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按80%的比例予以报销。

(四)生育生产: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经过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产前检查按40%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300元;分娩住院者按市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执行,凭《南京市民卡》直接结算。

(五)患有门诊大病(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2─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的参保学生,凭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主任医师签字、医院盖章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证》。

贵州大学学生门诊医疗报销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学生门诊医疗报销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学生门诊医疗报销实施细则根据贵州省《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09)7号)和贵阳市《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劳通(2009)1 0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学生日常门诊医疗费报销及住院医疗费结算按以下细则实施:一.报销对象贵州大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门诊医疗费报销办法及定额每生每年累计报销门诊医疗费不超过100元,超支部分由学生本人自行负担。

具体办法如下:1.学生发生疾病应先到校区医院就医,如需要转院治疗,由校区医院出具证明方可在外就医(急症情况除外)。

2.在校区医院就医,学校报销70%,个人支付30%,3.确需在外就医者,学校报销50%,个人支付50%(按学校教学计划在外实习及学习除外)。

4.在校区医院外就医的门诊医疗费,学生根据校医院通知的报销时间自行到学校北校区医院办公室报销,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双处方和医疗费用收据。

三.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1.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手续后,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个人负担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统筹基金负担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参保学生因急救、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付。

医疗终结,凭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学生证复印件,到校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申报,由校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代理学生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3.参保学生因疾病经门诊紧急治疗后,不需要住院的,其急诊费用根据门诊医疗费报销规定报销,经门诊紧急治疗后住院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经门诊紧急抢救无效死亡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按规定支付。

4.经批准转到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吉林大学大学生医保政策相关说明

吉林大学大学生医保政策相关说明

附件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释及相关证明材料样本(2012年9月最新修订,在2011年版本基础上有较多完善,请以此为准)目录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解释 (2)(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2)1.住院起付标准 (2)2.最高支付限额 (2)3.住院补偿比例 (2)4.大病门诊补偿比例 (2)5.意外伤害 (2)6.寒暑假和实习 (3)(二)医疗服务项目 (3)(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3)1.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费 (3)2.治疗项目类 (4)(四)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4)1.服务项目类 (4)2.非疾病治疗类(项目) (4)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5)4.治疗项目类 (5)5.其它 (6)二、医保办事问答 (7)(一)医保卡如何使用? (7)(二)什么情况属于急诊住院?如因急诊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如何登记和报销? (7)(三)大病门诊的种类有哪些? (8)(四)大病门诊的登记和报销手续如何办理? (8)(五)转诊手续如何办理?发生的费用如何报销? (9)(六)在长春市内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办理报销?哪些意外伤害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10)(七)长假返乡或外地实习期间住院应如何登记和报销? (10)(八)在未发放医保卡期间如需就诊该怎么办? (11)(九)定点医院医保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核销金额如何计算? (11)(十)学生在参加医疗保险后,还能享受以前的公费医疗吗? (12)(十一)民政低保与大学生医保有什么区别? (12)(十二)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具体位置在哪里? (13)三、长春市住院及意外伤害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14)四、证明范本 (16)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解释(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1.住院起付标准大学生的住院起付标准不论何级医疗机构均为100元。

2.最高支付限额大学生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3.住院补偿比例起付线以上5000元以下补偿70;5000元至10000元补偿75;10000元至30000元补偿80;30000元至80000元补偿85。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及住院、门诊费用报销办法问答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及住院、门诊费用报销办法问答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及住院、门诊费用报销办法问答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医疗保险?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甘肃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甘政发【2007】3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91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学校为了减轻学生医疗费负担,确保学生能够正常学习、生活、完成学业,必须参加兰州市安宁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如何收取?答: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主要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个人缴费按照所在统筹地区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元缴纳,省属高校大学生除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补助外,省财政按每人每年40元补助。

新生入校时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在校期间保险费,并由校医院向安宁区医保局进行集体投保,代办保险理赔手续。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缴纳40元。

本科生四年保费为160元,专科生保费为120元,五年保费为200元。

三、有哪些情况参保城镇居民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答:1.参保城镇居民因病就医,首诊必须在定点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后再视病情逐级转诊,否则,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不予支付。

2.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3.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规违法造成的。

5.因酗酒、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戒毒、性传播疾病治疗的等。

6.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它不支付费用情形。

四、我校学生住院定点医院有哪些?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首诊定点医院:甘肃省干部医疗保健院二级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二级兰州市肺科医院二级兰州市中医医院二级安宁区人民医院二级安宁区万里医院二级七里河区中医医院(精神专科)二级兰州飞控仪器总厂职工医院二级国营长风机器厂职工医院二级转诊定点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三级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三级甘肃省人民医院三级甘肃省肿瘤医院三级甘肃省中医医院三级甘肃省妇幼保健院三级兰州军区陆军总医院三级兰州军区总医院安宁分院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医院三级武警总队医院三级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三级五、大学生住院手续如何办理?答:根据安宁区医保局规定:安宁区高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报销程序有:1.参保大学生在参保地因病住院首先持住院证到校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开具介绍信,持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学生证、1寸彩色照片一张到安宁区医保局办理住院确认手续,凭区医保局办理的住院确认单和《医保证》方可到定点医院住院,定点医院医保办按照医保规定只交部分押金,出院时只交个人自付部分,统筹支付部分由区医保局按照规定直接划账。

暨南大学参保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申请单【模板】

暨南大学参保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申请单【模板】

****大学参保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就诊疾病:
提供与交缴学费绑定的银行卡号: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本单一式两联,上下联均需填写……………………
**大学参保学生报销资料申请单(回执联)
就诊疾病:
提供与交缴学费绑定的银行卡号: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温馨提示:
一、对外审批时间及地点
周三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校本部学生(校门诊部二楼大厅)
周四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番禺校区学生(校医务室收费处医保专窗)
二、报销范围
1、经校医务室专科医生同意转诊到广州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

2、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原户籍所在地或外地实习期间在当地医院发生的急诊病基本医疗费用。

三、报销所需资料
1.就诊医院门诊病历原件
2.医保病历(校门诊部办理)原件
3.发票原件
4.发票费用清单(如在华侨医院就医,请到挂号处对面打印)
5.校园卡
6.医保卡
7.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还须准备门诊病历复印件(含病历封面及关于病情的记载内容页)、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学号、所在院系等内容写在复印纸上)、发票及清单复印件。

8.资料受理后,报销费用预计一个月内转入个人交缴学费账户中(转账名单在公医办网站https://***.cn/查询)。

如对报销费用存在疑问,可执申请单(回执联)到各校区门诊部核对。

发票费用清单保留一个月,过期不再保留。

9.本单一式两联,公医办与资料送审人各执一联。

资助政策考试题(2)

资助政策考试题(2)

1.成立勤工助学中心的目的是_______?A.服务同学B.盈利运作C.协助老师正确答案为:A2.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中,用人单位按月如实填写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考勤表》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交到哪里?A.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学生资助中心C.校党委办公室正确答案为:B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_______承担?A.银行B.学校C.学生和家长正确答案为:C4.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以下哪项能让他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A.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B.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C.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正确答案为:B5.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可以申请什么奖学金?A.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B.只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C.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正确答案为:C6.每年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到学校报到后,若要获得学费资助,需要提出申请,那么需要填写下列哪种申请表?A.退役学生复学申请表B.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C.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正确答案为:B7.所谓信用,是指一种建立在对______,在特定的期限内付款或还款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的能力,它使后者无须付现就可以获取商品、服务或资金的能力。

A.立信人B.守信人C.受信人正确答案为:C8.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否需要填申请表?A.是B.否C.不确定正确答案为:A9.学生资助贷款包括什么?A.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B.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C.以上两者都有正确答案为:C10.学生应聘临时岗位时,是否要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报表》?A.是B.否C.不确定正确答案为:A11.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部门是?A.学生教育管理科B.学生资助中心C.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正确答案为:B1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补助项目有什么?A.特殊困难学生临时补助,其他特殊补助B.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新生伙食补助C.以上两者都有正确答案为:C13.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是_______?A.感恩B.诚信C.博爱正确答案为:B14.下列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有_______?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朴A.①②③④⑤B.①②③④C.①②③正确答案为:C15.每年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是否需要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A.是B.否C.不确定正确答案为:A16.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是?A.每年5000元B.每学期3000元C.每年3000元正确答案为:A17.国家助学金按什么进行申请和评审?A.月B.学年C.学期正确答案为:B18.国家一等助学金的补助标准为?A.每年1500B.每年2500C.每年3500 正确答案为:C19.只有考上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单高校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A.是B.否C.不确定正确答案为:A20.高校每年于什么时候将国家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A.1月30日前B.12月30日前C.11月30日前正确答案为:C21.个人信用记录是否可以用作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个人方便快捷优惠的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提供帮助?A.否B.是C.不确定正确答案为:B22.对于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代偿款下发后由谁代替学生还款?A.学生家长B.地区政府C.学校正确答案为:C23.在校学生以_______为单位统一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于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于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于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05-07 17:28各区、县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高校:为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根据《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41号)和《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发〔2009〕65号)精神,现就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等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缴费(一)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缴费标准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对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登记程序1、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按班级或院系将大学生参保信息录入到大学生医保信息系统(学校端)中。

2、对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由大学生本人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低保、重残情况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审核并建档保存,同时在大学生医保信息系统(学校端)中进行标识。

3、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将填写完整的《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高校基本情况表》和大学生医保信息系统(学校端)生成的本校大学生参保登记信息以拷盘的形式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4、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高校报送的大学生参保登记信息导入到大学生医保信息系统(中心端),并给每个参保大学生分配医保编号、核定缴费金额,再以拷盘形式将核定后的参保登记信息返还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并继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主要政策(一)参保范围。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保障方式。

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

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三)资金筹措。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健康平安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生各班级: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伤害在门诊治疗或患急危重症疾病住院治疗时能最大限度获得经济补偿,减轻学校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学校在为学生统一办理十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积极倡导学生参加团体健康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

该保险主险为人身意外险,附加了意外门诊医疗和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学平险是基本医保的有益补充,一是弥补了基本医保没涵盖的意外门诊费用报销,二是可赔付基本医保核销后学生本人承担的剩余费用,即双重赔付,且缴费低、保障高、责任广。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1、入保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在9月23日前,将保费存入学校账户(开户行:湖北省十堰市工商银行三堰支行,账号1810000309044900146,户名:湖北医药学院),并由辅导员将存款凭证和入保学生名单(见样表)纸质版交校计财处。

同时,将入保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电子版发379815934@,文件名统一按“***学院2014-2015学年学平险入保名单”命名);2、学校为所有入保学生办理集体保单,作为入保依据,集体保单保存在校资助中心,如有需要可到资助中心办公室查看或复印;3、理赔时所需资料。

意外伤害门诊:加盖医院章的病情证明、门诊病历【费用发票与病历记录必须一一对应】、原始门诊费用发票、特殊检查报告单【X光片、CT、MRI】、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疾病住院:加盖医院章的病情证明、出院小结、每日住院费用清单、原始住院费用发票、特殊检查报告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治疗结束后要及时携上述资料到学校资助中心办理赔手续。

2014-2015学年湖北医药学院学平险入保名单(样表)注:用EXCEL表格录入,“学号”和“身份证号”两列录入前设置为“文本”格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4年9月3日。

南方医科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南方医科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校医字〔2013〕8号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2013修订版)》的通知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南方医科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05年实行以来,为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全民医保的推进,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健康需求,需要修订、补充和完善.为把这项涉及教工利益的好事办好,根据广东省公费医疗保障有关规定,参照省内多家院校做法,结合我校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修定完善了《南方医科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2013修订版)》,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1.急诊范围2。

自费药品范围3。

南方医科大学教工子女统筹医疗保障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及操作流程南方医科大学2013年12月12日(联系人:支国舟,郑普生,联系电话:648143)- 2 -南方医科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2013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和完善公费医疗保障制度,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印发的《省直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近几年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其他高校做法,结合我校实际,修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公费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积极防病、合理医疗、经费统筹、厉行节约”的原则,将教工医疗费按3000元/人•年标准,下拨各保障医院包干使用。

第三条承担我校公费医疗任务的医院,校本部教工原则上定点附属南方医院;顺德校区、原南校区教工原则上定点为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附属珠江医院;传染病诊治定点为附属南方医院(国家规定的、附属南方医院明确不能收治的传染病、职业病除外)。

第四条享受学校公费医疗的单位和个人,既有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权利,同时又有负责维护、遵守公费医疗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五条享受学校公费医疗的人员:学校编制内教工、人事工资关系转入本校的博士后(未建立医保关系的)、随学校移交享受公费医疗拨款的离退休人员、在- 3 -返聘期内的原军队三级及以上教授,以及由学校常委会决定招聘或引进的占编制员额的特殊人才。

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详解

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详解

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医嘱、病案首页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转院还需提供转院证明、外伤治疗的还需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审核报销。

在不同医院就医,要提供不同医院的(同上)材料;在同一医院按住院的不同时间(在未核销费用前,如出院后又进同一医院治疗的),也要提供同不同时期住院的(同上)材料;2、(转外就医)开通刷卡结算功能方式: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监护人、委托人住院三天内,持学生本人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学院开具的证明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3、因紧急抢救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处理:在发生急诊3—5个工作日内,先通过电话联系或委托他人持书面报告通过我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

报销时按上述的报销材料向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报销。

(到非医保定点医院或诊所治疗,一律不能报销)大学生医保参保办理手续如何办理?新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参保登记,由学院作为参保单位统一上报市医保中心,参保后,每人可领一张新制《社会保障卡》,保障卡发放时间由学院统一通知;在校生:根据学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办理相关的续保事宜,具体工作由学院统一通知为准;大学生大病医保如何申请?若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属特殊大病门诊补助范围的,在每年参保缴费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卡》和相关诊断材料(包括出院小结、病历等)1.先由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填写《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经医院医保科盖章同意后,携带疾病证明书及有关医学报告等资料,向市医保中心申请办理。

达到条件的,由医保中心发给“特殊门诊病种诊疗证”。

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管理实施办法

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管理实施办法

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管理实施办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3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09]9号)、南昌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统一组织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加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洪全医管字[2009]5号)文件规定,参照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辖区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包干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规范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已按规定参加了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等)。

二、适用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在校大学生的参保和待遇享受年度,大学生在校期间按学年连续参保。

因毕业、退学离校等原因终止保险关系后停止享受保险待遇。

三、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范围1、普通门诊诊疗项目和用药目录按南昌市城镇居民医保相关规定同步执行。

2、符合南昌市居民医保特殊病种范围的可申请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待遇。

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脑梗塞、脑血栓、脑溢血,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及以上,高血压Ⅱ期及以上,糖尿病Ⅱ型、老年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肾病综合症,艾滋病,血透、腹透、尿毒症和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等,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由市医保处经办机构负责办理;3、普通门诊不予补助的费用(1)参保学生擅自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医院就诊的,或自行到医药公司、药店等非医疗机构购药的费用;(2)属于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的,如:挂号费、工本费、会诊费、救护车、营养费、中药代煎费等特需服务费用;各种整容、矫形手术治疗、药品、器具及健美的器具等费用;各种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诊疗项目等;(3)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赴境外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医疗管理与保障实施办法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医疗管理与保障实施办法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基本医疗,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7]12号),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沪医保[2007]61号),上海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沪医保中心[2007]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本实施办法适用的保障对象为:(一)在我校注册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学生;(二)在我校注册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三)在我校注册接受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且其在内地(祖国大陆)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可在当地按规定报销的港、澳、台学生。

(以上三类属于本实施办法规定的保障对象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第二条本实施办法不适用于在我校注册接受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或者在我校注册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学生。

第三条大学生享受医疗保障的起止时间为:(一)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我校颁发的有效证件之日起,按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在9月1日至办理入学手续,取得有效证件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在取得有效证件后,按医保部门或学校的有关规定结算。

(二)自办理离校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学生医疗保障待遇;(三)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休学期间继续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学生医疗保障待遇。

第四条大学生医疗保障分为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障、住院医疗保障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障三类。

各类医疗保障具体的用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的支付范围,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分类自负办法除外)。

第五条徐汇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医保中心”)是学校所属的区医保中心。

安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医药费报销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医药费报销通知

大学生医药费报销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5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08 【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本页]通知: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0】7号)的文件精神,现疗费用报销情况通知如下:、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符合文件要求的发票均为有效报销发票。

本学年(1日以后)的发票暂不予报销,将于12月份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普通门诊填写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班级汇总填写意外伤害审核表(门诊)。

并携带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学生证、病历,按照相应要续。

个人报销一律不予办理。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参保大学生班级汇总(专人负责)校医院审核财务处领取报销费用、审核时间及地点菱湖校区:核时间:10月15日(上午8:00—11:30)核地点:医院办公室龙山校区:核时间:10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核地点:医院预防保健科、院长办公室(医院三楼)、领取报销费用时间及地点菱湖校区:取时间:10月20日(上午9:00—11:30;)取地点:财务处(红楼西二楼)山校区:取时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取地点:财务处(行政楼南二楼)通知到每位参保大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班级汇总表安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门诊)校医院二O一O年十月八日点击下载此文件点击下载此文件[打印][关闭本页]上一篇:办理医保卡下一篇:没有了Copyright © 安庆师范学院校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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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大学生2013-2014学年普通门诊
外院诊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校医院将今日开始办理2013-2014学年普通门诊诊疗费用报销事宜,为使报销工作开展顺利,向学生提供良好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已按规定参加了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包括统招博士生、硕士生等)到南昌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先自行垫付的费用;或者参保大学生在请假和寒、暑假期间确因急性患病,在就近公立医院就诊产生费用,也按市内定点医院比例予以补助。

二、适用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为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诊疗费用(因毕业、退学离校等原因终止保险关系后停止享受保险待遇)。

三、报销范围
1.普通门诊诊疗项目和用药目录按南昌市城镇居民医保相关规定同步执行。

2.符合南昌市居民医保特殊病种范围的可申请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待遇。

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脑梗塞、脑血栓、脑溢血,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及以上,高血压Ⅱ期及以上,糖尿病Ⅱ型、老年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肾病综合症,艾滋病,血透、腹透、尿毒症和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等,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由市医保处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3.普通门诊不予补助的费用
(1)参保学生擅自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医院就诊的,或自行
到医药公司、药店等非医疗机构购药的费用;
(2)属于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的,如:挂号费、工本费、会诊费、救护车、营养费、中药代煎费等特需服务费用;各种整容、矫形手术治疗、药品、器具及健美的器具等费用;各种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诊疗项目等;
(3)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赴境外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报销标准
1.普通门诊单次费用(药品、诊疗)补助比例为80%;
2.普通门诊年度内最高补助额度为130元。

五、诊疗费用的报销
1.报销时间:2014年6月-2014年9月。

2.需提供材料:
(1)诊疗发票、病历、处方或药品清单;
(2)普通门诊外院诊疗费用报销明细表(见附件);
报销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校医院院长办公室范云院长处,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校医院联系。

联系电话:83813425.
附件:
普通门诊外院诊疗费用报销明细表
序号姓名学院班级学号发票
张数
费用
总金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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