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思维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学思维方法概述
逻辑思维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过程。它与形象思维和创新思维不同,是用科学的抽象概念、范畴揭示事物的本质,表达认识现实的结果。
逻辑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及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等。
要遵循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规律。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则,思维就会发生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形而上学等错误。
逻辑思维把感性认识阶段获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再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
逻辑思维分经验型和理论型,经验型是以实际经验为依据形成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理论型是以理论为依据,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判断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
逻辑思维与创新思维的一般区别:
创新思维是值得肯定的,对于任何学科的发展都是必要的,但高考很难考察到创新思维。1)思维形式的区别。逻辑思维的表现形式,是从概念出发,通过分析、比较、判断、推理等形式而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创新思维则不同,它一般没有固定的程序,其思维方式大多都是直观、联想和灵感等。
2)思维方法的区别。逻辑思维的方法,主要是逻辑中的比较和分类、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归纳和演绎,而创新思维的方法,主要是一种猜测、想象和顿悟。
3)思维方向的区别。逻辑思维一般是单向的思维,总是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最后得出结论。创新思维的思维方向则是很多的,结果也是多样性的。
4)思维基础的区别。逻辑思维是建立在现成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的,离开已有的知识和经验,逻辑思维便无法进行。创新思维则是从猜测、想象出发,没有固定的思维方式,虽然也需要知识和经验作为基础,但不完全依赖知识和经验。
5)思维结果的区别。逻辑思维严格按照逻辑进行,思维的结果是合理的,但可能没有创新性。创新思维活动既然不是按照常规的逻辑进行,其结果往往不合常理,但其中却有新颖性的结果。
逻辑思维的一般作用
1、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
2、可以使我们通过揭露逻辑错误来发现和纠正谬误。
3、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去学习知识。
4、有助于我们准确地表达思想。
(一)逻辑思维须遵循的规律
(1)同一律:任何一个思想与其自身是等同的。在一个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确定、同一、前后一致。
(2)矛盾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命题不可能既是真的又是假的。换句话说,如果一命题为真,那么与之矛盾或反对的命题则必为假。
(3)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命题不可能既不是真的,又不是假的。
(二)逻辑思维的主要思路
I 归纳与演绎
1、归纳:从多个个别的事物中获得普遍的规则。例如:黑马、白马,可以归纳为马。
2、演绎:与归纳相反,演绎是从普遍性规则推导出个别性规则。例如:马可以演绎为黑马、白马等。
II 分析与综合
1、分析:分析是把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侧面、属性,分别加以研究。是认识事物整体的必要阶段。
2、综合:综合是把事物各个部分、侧面、属性按内在联系有机地统一为整体,以掌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分析与综合是互相渗透和转化的,在分析基础上综合,在综合指导下分析。分析与综合,循环往复,推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III 抽象与概括
1、抽象:抽象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具体地说,科学抽象就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对于丰富的感性材料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以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概括:概括是形成概念的一种思维过程和方法。即从思想中把某些具有一些相同属性的事物中抽取出来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具有这些属性的一切事物,从而形成关于这类事物的普遍概念。概括是科学发现的重要方法。因为概括是由较小范围的认识上升到较大范围的认识;是由某一领域的认识推广到另一领域的认识。
(三)逻辑思维的主要方法
一、因果思维
简单的说,因果关系的逻辑就是:因为A,所以B,或者说如果出现现象A,必然就会出现现象B(充分关系)。这是一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而且是原因A在前,结果B在后。(1)一切先后关系不一定就是因果关系,例如:起床先穿衣服,然后穿裤子,或者说先涮牙后洗脸,这都不是因果关系。
(2)并不是一切必然联系都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只有有了引起和被引起关系的必然联系,才是属于因果联系。
因果对应关系:
(1)一因一果:既一个原因产生一个结果。
(2)多因一果:既多个原因一起产生一个结果。
(3)一因多果:既一个原因产生多个结果。
(4)多因多果:既多个原因一起产生多个结果。
二、递推法思维
递推思维就是按照因果关系或层次关系等方式,一步一步的推理。有的原因产生结果后,
这个结果又作为原因产生下一个结果,于是成为因果链,因果链就是一种递推思维。例如:英国民谣:“失了一颗铁钉,丢了一只马蹄铁;丢了一只马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损失一位将军;损失一位将军,输了一场战争;输了一场战争,亡了一个帝国。”
三、逆向思维
逆向思维法与因果思维法相反,逆向思维法是由结果推理原因。逆向思维的事例:例如:大家听过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司马光的朋友掉进大水缸里了,常规的思维模式是“救人离水”,而司马光面对紧急险情,运用了逆向思维,果断地用石头把缸砸破,“让水离人”,救了小伙伴性命。又例如:当时,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辩证思想已传入英国,法拉第受其影响,认为电和磁之间必然存在联系并且能相互转化。他想既然电能产生磁场,那么磁场也能产生电。
四、内因与外因
1、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根据。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它规定着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基本趋势。
2、外因:事物变化、发展的外在原因,即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只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事例:鸡蛋可以孵化出小鸡,而石头不能孵化出小鸡,因为石头缺少内因(生长发育的功能),冰箱里的鸡蛋也不能孵化出小鸡,因为冰箱里的鸡蛋缺少外因(合适的孵化温度)。
五、条件触发
具备一定的条件(原因),才能产生相应的结果,在条件(原因)具备之前,不会产生结果。思考一个事件的发生,需要考虑这个事件的触发条件是什么,还要考虑什么情况下才能具备触发条件。所以注意三个要素:事件、事件的触发条件、怎样具备触发条件。
六、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例如: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使人奋斗,从而把理想转化为现实。
(2)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例如:吹气球。一点一点的吹(量变),吹到一定程度,气球就爆炸了(质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是通过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事物发展的曲折性。
七、现象与本质
从观察表面现象到发现本质规律。
表面现象是事物的外在体现,而本质规律是事物的内在体现。例如:从2、4、16、256这四个数字变化的表面现象,可以得出这四个数字的变化的本质规律:右边数字是左边数字的平方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