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汇总
VOCs无组织排放应执行什么标准?
1. 各行业 VOCs 无组织排放应执行什么标准?2.《VOC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适用哪些行业?3. 企业控制无组织排放的注意事项?4. 如何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5. 如何监测控制风速?6. 废气监测有哪些要求?1. 各行业 VOCs 无组织排放应执行什么标准?(1)石油炼制行业,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2)石油化工行业,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3)合成树脂行业,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4)制药行业,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5)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行业,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6)其他没有针对性VOC排放标准的行业,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7)涉及 VOCs 排放控制的橡胶制品、合成革与人造革、焦化等其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 VOCs 有组织排放控制按相应排放标准规定执行,因行业排放标准中未规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规定。
(8)没有行业专项排放标准的涉 VOCs 行业,有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规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规定。
(9)地方有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的,应执行地方标准的规定。
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适用哪些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适用范围是:包括但不限于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日用化工、化学助剂、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等化工行业,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家具、零部件制造、钢结构、铝型材、铸造、金属表面处理、电线电缆制造、彩涂板、工业涂布、电子元件制造、汽修、包装印刷、人造板、皮革制品、制鞋等行业,以及纺织印染、注塑等。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早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多项标准,此三项标准已于2019年7月1日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制药、涂料、油墨和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规定。
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标准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VOCs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s)、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污染物控制标准。
根据标准要求,厂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标准,地方环保局可以实施适合当地环境保护需要的方案。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监控,具体实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参见附录A。
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汇总
序号
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浓度(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TJ36-79)
场界标准
小时
日均
小时
二氧化硫
22.
非甲烷总烃
23.
酚类
24.
氟化氢
25.
氟化物
20(μg/m3)
20(μg/m3)
7(μg/m3)
20(μg/m3)
7(μg/m3)
26.
镉及其化合物
27.
铬(六价)
28.
铬酸雾
29.
汞及其化合物
30.
环氧氯丙烷
31.
甲苯
32.
甲醇
12
33.
甲硫醇
34.
甲硫醚
35.
甲醛
36.
颗粒物
(飘尘)
(飘尘)
37.
硫化氢
38.
硫酸雾
39.
氯苯类
40.
氯丁二烯
41.
氯乙烯
42.
镍及其化合物
43.
铍及其化合物
44.
铅及其化合物
45.
三甲胺
46.
砷化物(换算成As)
47.
五氧化二磷
48.
锡及其化合物
49.
硝基苯类
50.
乙醛
日均
1.
光气
2.
氯化氢
3.
氯气
4.
无组织pm10、pm2.5的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PM10、PM2.5的排放标准是一个涉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健康的重要议题。
在当前全球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排放标准来规范和控制大气中的PM10和PM2.5颗粒物的含量,以保护环境和人们的健康。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无组织排放PM10、PM2.5的排放标准。
1. PM10和PM2.5的概念和影响PM10指空气中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PM2.5指空气中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
这些微小颗粒物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之一,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还会对人们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PM10和PM2.5颗粒物可以携带有毒物质和重金属,一旦人体吸入,会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造成损害,甚至引发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对儿童和老年人健康更是造成严重威胁。
2. 无组织排放PM10、PM2.5的来源和特点无组织排放是指没有经过任何治理和控制措施,直接向大气排放颗粒物的行为。
这种排放方式通常出现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
无组织排放PM10、PM2.5的来源主要包括工厂的粉尘、机动车尾气、道路施工扬尘等。
由于无组织排放的特点是直接且不受限制的排放方式,因此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较为严重。
3. 无组织排放PM10、PM2.5的排放标准为了控制无组织排放PM10、PM2.5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排放限值和治理要求等内容。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的PM10、PM2.5排放限值,要求污染源必须安装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排放核实。
监管部门也会对违反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处罚,以确保大气环境的清洁和健康。
4. 无组织排放PM10、PM2.5的治理和控制技术针对无组织排放PM10、PM2.5所采取的治理和控制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粉尘抑制剂的使用、喷淋雾化、风力扬尘控制、建筑扬尘的控制技术等。
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汇总
1.
光气
0.080
2.
氯化氢
0.024
0.05
0.015
3.
氯气
0.40
0.1
0.03
4.
氨
1.5
0.2
5.
苯
0.40
2.4
0.8
6.
苯胺类
0.40
0.10
0.03
7.
苯并a芘
0.008(μg/m3)
0.01(μg/m3)
8.
苯乙烯
5.0
0.01
9.
吡啶
0.08
10.
丙酮
0.80
11.
丙烯腈
0.60
0.01
氯丁二烯
0.1
41.
氯乙烯
0.60
42.
镍及其化合物
0.040
43.
铍及其化合物
0.0008
44.
铅及其化合物
0.0060
0.0007
45.
三甲胺
0.08
46.
砷化物(换算成As)
0.003
47.
五氧化二磷
0.15
0.05
48.
锡及其化合物
0.24
49.
硝基苯类
0.040
0.01
50.
乙醛
0.040
0.0012
0.0003
30.
环氧氯丙烷
0.20
31.
甲苯
2.4
32.
甲醇
12
3.0
1.00
33.
甲硫醇
0.007
34.
甲硫醚
0.07
35.
甲醛
(完整版)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汇总
0.0003
30.
环氧氯丙烷
0.20
31.
甲苯
2.4
32.
甲醇
12
3.0
1.00
33.
甲硫醇
0.007
34.
甲硫醚
0.07
35.
甲醛
0.20
0.05
36.
颗粒物
1.0
0.15
0.50(飘尘)
0.15(飘尘)
37.
硫化氢
0.06
0.01
38.
硫酸雾
1.2
0.3
0.1
39.
氯苯类
0.40
40.
0.40
0.50
0.15
0.50
0.15
22.
非甲烷总烃
4.0
23.
酚类
0.080
0.02
24.
氟化氢
0.20
25.
氟化物
20(μg/m3)
20(μg/m3)
7(μg/m3)
20(μg/m3)
7(μg/m3)
26.
镉及其化合物
0.040
27.
铬(六价)
0.0015
28.
铬酸雾
0.0060
29.
汞及其化合物
氯丁二烯
0.1
41.
氯乙烯
0.60
42.
镍及其化合物
0.040
43.
铍及其化合物
0.0008
44.
铅及其化合物
0.0060
0.0007
45.
三甲胺
0.08
46.
砷化物(换算成As)
0.003
47.
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汇总
0。0003
30。
环氧氯丙烷
0。20
31.
甲苯
2.4
32.
甲醇
12
3。0
1。00
33.
甲硫醇
0.007
34。
甲硫醚
0.07
35.
甲醛
0.20
0。05
36.
颗粒物
1.0
0。15
0。50(飘尘)
0.15(飘尘)
37.
硫化氢
0.06
0.01
38。
硫酸雾
1.2
0.3
0。1
39。
氯苯类
0.40
40.
氯丁二烯
0。1
41.
氯乙烯
0。60
42.
镍及其化合物
0.040
43.
铍及其化合物
0.0008
44.
铅及其化合物
0.0060
0。0007
45.
三甲胺
0.08
46。
砷化物(换算成As)
0。003
47。
五氧化二磷
0。15
0.05
48.
锡及其化合物
0.24
49。
硝基苯类
0.040
0。01
50。
乙醛
0。040
0.01
0.40
0.50
0。15
0。50
0。15
22.
非甲烷总烃
4。0
23。
酚类
0。080
0.02
24.
氟化氢
0。20
25。
氟化物
20(μg/m3)
20(μg/m3)
7(μg/m3)
国标规定的VOC无组织排放+14个细分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发布
GB26131—2010
1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132—2010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15
准
GB31573—2015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5—2010
16 铝工业污染第 79 号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6—2010
17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1
2
注释 【a】根据企业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结合 附录 A 和有关环境管理要求等,筛选确定计入 TVOC 的物质。
【b】苯系物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和苯乙烯。
【c】异氰酸酯类包括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 MDI) 、 异 佛 尔 酮 二 异 氰 酸 酯 ( IPDI) 、 多 亚 甲 基 多 苯 基 异 氰 酸 酯 (PAPI),适用于聚氨酯类涂料、油墨和胶粘剂。
修改单
年第 79 号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 18
标准
GB25467—2010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标准修改单
年第 79 号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8—2010
19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修改单
年第 79 号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7
8
9
10
11
注释 如果各储罐油气管线连通,则受影响的加油枪数等于汽油加油枪总数。 否则,仅统计通过油气管线与被检测储罐相联的加油枪数。
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应小于等于 25 mg/m3,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应 不低于 4m。排放浓度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附件2: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一、钢铁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一)物料储存序号详细要求1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粉煤灰等粉状物料,应采用料仓、储罐等方式密闭储存。
2铁精矿、煤、焦炭、烧结矿、球团矿、石灰石、白云石、铁合金、钢渣、废钢等块状或黏湿物料,应采用密闭料仓或封闭料库等方式储存。
3密闭料仓干渣堆存应采用喷干雾等抑尘措施。
4库内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5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料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装置,厂房内配备雾炮装置。
7干灰场堆灰时喷水碾压,湿灰场应保持灰面水封。
8厂界、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9料场出口应安装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
(二)物料输送序号详细要求1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粉煤灰等粉状物料,应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设备、罐车等方式密闭输送。
2铁精矿、煤、焦炭、烧结矿、球团矿、石灰石、白云石、铁合金、钢渣、脱硫石膏等块状或黏湿物料,应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方式密闭输送,或采用皮带通廊等方式封闭输送,确需汽车运输的,应使用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抑尘措施。
3物料输送落料点等应配备集气罩和高效除尘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超低排放要求。
(三)生产工艺过程序号详细要求1烧结(球团焙烧)、炼铁等工序的物料破碎、筛分、混合等设备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车间及生产设施周边无明显积尘。
2烧结机机尾、烧结矿环冷机、球团焙烧设备,高炉炉顶上料、矿槽、高炉出铁场,炼钢铁水预处理、转炉、电炉、精炼炉,石灰窑、白云石窑等产尘点应全面加大集气能力建设,确保无可见粉尘外逸。
车间及生产设施周边无明显积尘。
3烧结烟气应采取循环化利用等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措施,减少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VOCs 无组织排放源(指VOCs 无组织废气收集后转变为有组织排放),执行的排放控制要求有两方面:一是排放浓度控制。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
二是处理效率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规定: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 3 kg/h 时,应配置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 初始排放速率≥ 2 kg/h 时,应配置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以上规定的目的是针对VOCs 通风排放的特点(气量规模大、浓度低,浓度达标容易,但总量并未减少),通过对大源实施“排放浓度+ 处理效率”双指标控制,有效减少VOCs 排放量;对小源则简化了要求,仅要求排放浓度达标。
标准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VOCs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s)、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污染物控制标准。
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根据标准要求,厂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标准,地方环保局可以实施适合当地环境保护需要的方案。
(完整版)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汇总
二氧化
硫
0.40
0.50
0.15
0.50
0.15
22.
非甲烷 总烃
4.0
23.
酚类
0.080
0.02
24.
氟化氢
0.20
25.
氟化物
20(卩g/m3)
20(卩g/m3)
7(卩g/m3)
20(卩g/m3)
7(卩g/m3)
26.
镉及其
化合物
0.040
27.
铬(六 价)
0.0015
28.
铬酸雾
0.0060
29.
汞及其
化合物
0.0012
0.0003
30.
环氧氯
丙烷
0.20
31.
甲苯
2.4
32.
甲醇
12
3.0
1.00
33.
甲硫醇
0.007
34.
甲硫醚
0.07
35.
甲醛
0.20
0.05
36.
颗粒物
1.0
0.15
0.50(飘尘)
0.15(飘
尘)
37.
硫化氢
0.06
0.01
38.
硫酸雾
1.2
0.3
0.1
39.
50.
乙醛
0.040
0.01
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汇总表
序号
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
96)
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浓
度(mg/m3)
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4554-
93)
国内外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汇总
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一方面是从健康风险的角度考虑,另一方面也是控制其污染排放的重要手段。
根据实际情况,大中型企业普遍安装集气设施,而小型、微型企业则主要为无组织排放。
为防止企业通过增加无组织逸散的方式实现有组织排放达标,进一步监控企业对生产过作者:一气贯长空程中VOCs排放环节的收集效果,不少标准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并对无组织监控点及监测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下表为国内相关标准中对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汇总。
生态环境部 无组织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部无组织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无组织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的技术要求和监测方法。
本文将从排放的概念、排放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排放标准的内容和要求以及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管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排放的概念无组织排放是指未经任何处理从固定或流动污染源中直接排放到大气或水体中的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不仅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还会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无组织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二、排放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排放标准的目的是保护大气和水体的质量,减少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通过对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可以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浓度,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
排放标准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 保护大气和水体环境。
通过控制排放,降低污染物的浓度,减少对环境的直接污染,保护大气和水体的质量。
2. 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
排放标准的制定使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引导企业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技术和措施,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
3. 提高公众生活质量。
控制无组织排放可以减少空气污染物的释放,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水平。
三、排放标准的内容和要求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不同行业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限值的要求、排放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等。
对于不同行业的无组织排放,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限值要求。
常见的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水体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等。
排放标准应根据不同行业的生产工艺和现有的减排技术确定相应的限值要求。
排放标准还应包括对排放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的规定。
监测方法和技术的精确性和可靠性对于确保排放的准确测量和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排放标准应规定相应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标准,确保排放的准确监测和评估。
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
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大气无组织排放是指在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的废气、废烟尘、废渣等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为了减少大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
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废气排放限值: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废气,制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
例如,对于工业企业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排放,通常会规定每立方米排放浓度不得超过一定限值。
这样可以限制废气排放的浓度,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 废气处理要求:对于大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通常要求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处理方式可以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多种方法,以确保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去除或转化。
例如,对于含有高浓度有机物的废气,可以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等方法进行处理,将有机物转化为无害的二氧化碳和水。
3. 监测与报告要求:为了确保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的有效执行,通常会要求企业建立相应的监测系统,并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监测系统可以包括废气排放监测设备、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等,以实时监测和记录废气排放情况。
同时,企业还需按规定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放数据和相关信息,以供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4. 处罚与奖励机制:为了促使企业切实履行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通常会建立相应的处罚与奖励机制。
对于违反标准的企业,可以依法给予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而对于积极履行标准的企业,可以给予减免税费、优先融资等奖励政策。
通过建立有效的处罚与奖励机制,可以增强企业遵守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大气无组织排放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各国之间需要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
通过开展技术交流、经验分享等形式,各国可以借鉴彼此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同时,在国际层面上也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推动全球范围内的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共同保护地球的大气环境。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无组织排放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尤其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的无组织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控制这种无组织排放,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一、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一种重要的空气污染物,它能够引起光化学烟雾、臭氧层破坏等环境问题。
而无组织排放是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为了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我国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厂和设施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包括工业涂装、印刷、化工、建筑涂料、油墨、电子等行业。
本标准的基本原则是减少无组织排放量,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手段,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三、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为了控制vocs无组织排放,本标准提出了以下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1.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VOCs产生量;2.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VOCs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3.加强设施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泄漏和排放;4.建立和完善监测和监控体系,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5.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标准实施效果和影响本标准的实施将带来以下效果和影响:1.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量,降低空气污染程度;2.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3.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4.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和建议综上所述,《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控制VOCs无组织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同时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附件2: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一、钢铁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一)物料储存序号详细要求1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粉煤灰等粉状物料,应采用料仓、储罐等方式密闭储存。
2铁精矿、煤、焦炭、烧结矿、球团矿、石灰石、白云石、铁合金、钢渣、废钢等块状或黏湿物料,应采用密闭料仓或封闭料库等方式储存。
3密闭料仓干渣堆存应采用喷干雾等抑尘措施。
4库内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5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料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装置,厂房内配备雾炮装置。
7干灰场堆灰时喷水碾压,湿灰场应保持灰面水封。
8厂界、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9料场出口应安装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
(二)物料输送序号详细要求1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粉煤灰等粉状物料,应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设备、罐车等方式密闭输送。
2铁精矿、煤、焦炭、烧结矿、球团矿、石灰石、白云石、铁合金、钢渣、脱硫石膏等块状或黏湿物料,应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方式密闭输送,或采用皮带通廊等方式封闭输送,确需汽车运输的,应使用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抑尘措施。
3物料输送落料点等应配备集气罩和高效除尘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超低排放要求。
(三)生产工艺过程序号详细要求1烧结(球团焙烧)、炼铁等工序的物料破碎、筛分、混合等设备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车间及生产设施周边无明显积尘。
2烧结机机尾、烧结矿环冷机、球团焙烧设备,高炉炉顶上料、矿槽、高炉出铁场,炼钢铁水预处理、转炉、电炉、精炼炉,石灰窑、白云石窑等产尘点应全面加大集气能力建设,确保无可见粉尘外逸。
车间及生产设施周边无明显积尘。
3烧结烟气应采取循环化利用等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措施,减少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
无组织排放标准(一)
无组织排放标准(一)
无组织排放标准
什么是无组织排放?
•指没有特定设备进行处理的废气、废水、废渣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是许多污染源产生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要制定无组织排放标准?
•解决无组织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推进企业环保技术和设施的升级。
无组织排放标准的内容
•废气排放标准:对不同行业的主要污染物设定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废水排放标准:对不同行业的主要污染物设定排放限值和接受水体标准。
•废渣排放标准:对不同行业的主要污染物设定排放限值和处理要求。
具体实施措施
•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清单制度,建立单位污染物排放台账。
•完善多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设备,加强技术创新和装备更新。
未来展望
•继续加大环保力度,完善排放标准体系。
•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使我国的环保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建立更为严格的“三废”治理制度,实现企业排放零排放目标。
应该怎样做?
•企业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保投入,积极应对各项环保改革政策。
•公众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支持政府和企业加强环保工作。
•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排放标准,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结语
无组织排放标准在推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各方需要共同努力,落实好相应的实施措施,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
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
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缩写,它们是一类在大气中易挥发的化学物质,包括各种化学成分,如甲烷、乙烯、苯、甲苯、二甲苯等。
这些化合物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潜在的危害。
为了减少VOCs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VOCs排放标准。
在中国,VOCs的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两项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包括VOCs的排放限值。
按照该标准,各行业和地区都有相应的排放限值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则是专门针对VOCs而制定的标准,它主要适用于涂装、印刷、清洗、表面处理等行业和工艺中VOCs的排放控制。
该标准规定了VOCs排放的控制要求和技术要求,包括适用范围、排放标准、排放控制技术、监测与检验等内容。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油漆、涂料及清漆VOCs限值》等行业标准,针对涂料、清漆等行业VOCs排放进行了更为详细的限制。
除了国家标准外,各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VOCs排放进行更为严格的控制,以确保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安全。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是指针对无组织排放的有机物(如挥发性有机物)所制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限制有机物的排放,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具体的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控制措施和标准:
定期监测和报告:要求企业定期监测有机物排放,并向相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排放限值:设定有机物排放的最大限值,企业需要确保其排放浓度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技术措施:要求企业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如安装排放控制设备或改进生产工艺,以减少有机物的排放。
废气处理:要求企业对排放的废气进行处理,如利用吸附、吸附剂再生、燃烧等方法降低有机物浓度。
管理要求: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排放监测、记录和报告,以确保符合相关的环境法规和标准。
这些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地区的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请参考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或相关法规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
丙烯醛
0.40
0.10
13.
臭气浓度
20
14.
臭氧
0.16
15.
氮氧化物
0.12
0.24(NO2)
0.12(NO2)
0.15(NO2)
16.
敌百虫
0.10
0.003
17.
对硫磷(甲基E605)
0.01
18.
二甲苯
1.2
0.30
19.
二甲二硫
0.06
20.
二硫化碳
3.0
0.04
21.
二氧化硫
氯丁二烯
0.1
41.
氯乙烯
0.60
42.
镍及其化合物
0.040
43.
铍及其化合物
0.0008
44.
铅及其化合物
0.0060
0.0007
45.
三甲胺
0.08
46.
砷化物(换算成As)
0.003
47.
五氧化二磷
0.15
0.05
48.
锡及其化合物
0.24
49.
硝基苯类
0.040
0.01
50.
乙醛
0.040
0.0012
0.0003
30.
环氧氯丙烷
0.20
31.
甲苯
2.4
32.
甲醇
12
3.0
1.00
33.
甲硫醇
0.007
34.
甲硫醚
0.07
35.
甲醛
0.20
0.05
36.
颗粒物
1.0
0.15
0.50(飘尘)
0.15(飘尘)
37.
硫化氢
0.06
0.01
38.
硫酸雾
1.2
0.3
0.1
39.
氯苯类
0.40
40.
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汇总表
序号
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浓度(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TJ36-79)
场界标准
小时
日均
小时
0.40
0.50
0.15
0.50
0.15
22.
非甲烷总烃
4.0
23.
酚类
0.080
0.02
24.
氟化氢
0.20
25.
氟化物
20(μg/m3)
20(μg/m3)
7(μg/m3)
20(μg/m3)
7(μg/m3)
26.
镉及其化合物
0.040
27.
铬(六价)
0.0015
28.
0.01
日均
1.
光气
0.080
2.
氯化氢
0.024
0.05
0.015
3.
氯气
0.40
0.1
0.03
4.
氨
1.5
0.2
5.
苯
0.40
2.4
0.8
6.
苯胺类
0.40
0.10
0.03
7.
苯并a芘
0.008(μg/m3)
0.01(μg/m3)
8.
苯乙烯
5.0
0.01
9.
吡啶
0.08
10.
丙酮
0.80
11.
丙烯腈
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