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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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水土保持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和改善水土资源,确保农田、森林、草原等土地的持久利用,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是为了制定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方案,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有效促进水土资源的保持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个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的示例:一、项目背景和目标1.1项目背景:描述所在地区土地资源状况、水土流失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2项目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如减少土地侵蚀,改善水质,恢复生态功能等。

二、水土资源调查2.1土地利用调查:收集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农田、建设用地、林地等。

2.2土地性质与土壤调查:调查土地的性质和土壤质量,包括土层厚度、质地、持水性等指标。

2.3地形与水文调查:调查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特征,分析水土流失的原因和规律。

三、水土保持需求评估3.1水土流失量评估:通过水土流失模型和遥感技术,评估当前水土流失情况和趋势。

3.2水土保持需求评估:根据水土流失量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土地特性和环境条件,评估水土保持的需求程度和优先级。

四、水土保持措施规划4.1植被恢复与保育:提出植被恢复与保育措施,包括造林、种草、退耕还林还草等。

4.2土壤保育与改良:提出土壤保育与改良措施,包括耕地管理、有机肥料应用、水保工程建设等。

4.3水资源管理与治理:提出水资源管理与治理措施,包括水库建设、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利用和分配等。

4.4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措施,包括湿地保护、水体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

五、水土保持技术指南5.1水土保持技术指南编制:针对不同的水土资源类型和地理位置,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技术指南。

5.2技术培训与推广:针对水土保持技术指南,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推广活动,提高水土保持意识和技术水平。

六、监测与评估6.1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对水土保持效果进行定期监测。

6.2水土保持效果评估:根据监测数据,对水土保持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最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指南

最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指南
机容量等
3.设计标准高速公路标准 4.项目组成 5.项目占地 6.挖、填土石方量 7.取土场、弃土场设置的数量与规模 8.其他配套设施及情况供水供电、场外交壤侵蚀类型区广东省属水力侵蚀类型区的南方红壤丘陵区 2.地形地貌 3.气候类型和主要气象要素广东属亚热带、南亚热带季风气候,
二级标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和重点监督区。
三级标准:一级和二级未涉及的区域。
3水土流失防治执行标准等级
(二)依据项目所在的区域生态重要程度 适当调整:
对重要江河与湖泊的防洪河段、水 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功能保护区、 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重 大影响的,如按重点防治区划分不能列 为一级的,可经论证后列为一级;直接 产生较大影响,未能列入二级的可列为 二级。
本章的内容相当于报告书的简写本,目的是方 便审查、审批及需大概了解项目情况的人员 阅读。要求报告书中每一章的关键内容均要 提及,用概括性的文字来描述,只说结论不 展开说明,不照搬照抄章节中的内容。注意 说明如下问题: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划,项 目建设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及布 局、对落实循环经济战略和建设环境友好型 社会将起到的作用等方面。
保持法实施条例》。 第四是地方性法规,即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如《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 第五是规章,即由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即是说,凡是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是为法律,国务院依据法律制定
的是行政法规,省级人大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是地方性法规。 以上三类统称为法律、法规。而由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 政府依据法律法规颁发的规定、办法统称为规章。其他由各级行政部 门下发的通知、规定称为规范性文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5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5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

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大纲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大纲一、服务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编制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使土地得到合理的利用和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服务内容1.调研和评估(1)收集土地资源现状和水土保持情况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进行对目标区域土地资源的实地调查和评估,包括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状况、水土保持措施等。

(3)分析土地资源的脆弱性和潜在的水土流失风险,评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性。

2.方案设计(1)根据调研和评估结果,确定水土保持的目标和方针。

(2)制定水土保持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土地利用调整、植被恢复、土壤保育、水资源管理等。

(3)制定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时间表和责任分工。

3.方案实施(1)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2)协助目标区域开展相关的水土保持工作,包括土地整理、植被恢复、护坡护岸、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

(3)开展水土保持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目标区域的水土保持意识和能力。

4.方案评估(1)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对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水土保持的效果和成效。

三、服务流程1.需求确认与委托方沟通,明确服务的目标和要求,确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2.调研和评估收集和分析土地资源相关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获取相关信息。

3.方案设计根据调研和评估结果,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形成方案设计报告。

4.方案实施根据方案设计报告,协助目标区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5.方案评估对方案实施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方案。

四、服务要求1.专业能力服务提供者应具备水土保持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水土保持政策和法规。

2.技术支持提供科学的水土保持技术支持,协助目标区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3.务实可行制定的水土保持方案应考虑到实际情况和资源限制,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第一节编制说明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内容一、概算编制说明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第一节编制说明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内容一、概算编制说明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和技术评估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9号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甲级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和技术评估程序,保证方案编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行政审批改革、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及建设项目立项核准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水土保持方案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编制和技术评估的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大纲编制国家立项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单位均应编制大纲,大纲的主要内容可参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的编制格式和内容》和《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技术审查要点》,用以指导下阶段方案报告书的编制。

二、大纲的技术评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在50hm2以上或土石方挖填总量在50万m3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大纲应先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工程由水规总院)组织技术评估,提出技术评估意见,作为方案报告书编制的技术依据。

主要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电力(含水电站、抽水蓄能、火电、热电、风电、核电、电网等)、煤矿及煤炭液化、石油与天然气、铁道、公路、水运码头、民航机场、原材料(含钢铁、有色、稀土、黄金等开发)、城市建设、农林土地开发等。

不在上述范围以及在平原地区的改扩建火电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由方案编制单位自行审定,作为编制报告书的技术依据。

三、大纲编制和技术评估的主要任务1、确定方案编制深度、设计水平年和方案服务期。

2、确定本项目防治水土流失的等级标准,拟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3、确定水土流失预测方法、预测单元、预测时段、扰动前后的侵蚀模数值等预测参数。

4、确定防治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量化指标,明确重点防治区和主要防治措施,拟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5、确定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的编制依据、方法、价格水平年、主要工程单价和有关费率标准。

6、明确下阶段的工作内容、技术路线,需重点调查、监测、勘测的项目与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一、引言水土保持是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就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以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进行论述。

二、背景1. 土地资源状况分析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分析土地资源的现状,包括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状况、土地退化程度等。

2. 水土保持问题分析本部分将详细阐述当前水土保持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影响。

三、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目标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确定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的目标和原则。

四、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步骤1. 数据收集和整理在此步骤中,我们将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土地资源和环境数据,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科研成果等。

2. 水土保持现状评价本部分将对现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其优点和不足。

3. 水土保持规划在该步骤中,我们将制定合理的水土保持规划,并明确具体的保护目标和措施。

4. 水土保持方案制定在这一步骤中,我们将具体细化水土保持方案,包括针对具体区域和土地类型的保护策略和技术措施。

5. 方案实施和监测最后,我们将讨论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过程以及监测和评估方法,并确保方案能够有效地落实和推动。

五、方案评估本部分将对制定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估,分析其可行性和收益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结论在最后,我们将总结整篇文章的内容,强调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性,并对未来的工作给出建议。

七、参考文献在本部分,我们将列出本文所引用的参考文献,以保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通过以上的大纲,我们可以对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进行系统的规划和组织,确保方案的编制过程科学、合理,并最终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开垦荒坡地、申请采矿、以及其他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生产建设单位负责。

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规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国家、部门现行有关规范进行。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见附件一、二。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单位或个人在领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方能办理其他批准手续。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审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第一章综合说明(一)项目名称(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性质、规模、总投资等。

(二)项目区地理位置、范围和面积(附平面图)。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基本情况。

(四)项目区周围河流、城镇等情况。

(五)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第二章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一)破坏水土保持面积。

(二)弃土、石、渣量。

(三)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包括林草植被和蓄水保土工程)。

(四)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五)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

第三章水土流失防治方案(一)采取的技术规范、标准。

(二)制定方案的原则与目标。

(三)工程措施(梯田、防冲工程、废弃沙、石、土存放工程、拦渣库、尾矿坝、护坡、护堤等)。

(四)植物措施(护坡林草、护岸林草、防风固沙林草、恢复植被面积等)。

(五)耕作措施(主要针对生产建设单位及家属开垦荒坡地)。

(六)其他措施(复垦土地、异地造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等)。

(七)整体措施的相互协调与布局(附平面图)。

(八)各种措施年度实施计划及完成期限(进度表)。

第四章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一)编制估算的依据。

(二)编制估算的方法。

(三)总估算及年度安排。

(四)效益分析(治理度、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多量、拦渣量、综合利用等)。

第五章方案实施措施(一)组织领导措施。

(二)技术保证措施。

(三)资金来源及安排。

另附:评估论证意见(一)基本评价。

(二)修改意见。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一、前言有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实施过程情况简介。

二、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1.主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有关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

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过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概算,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措施设计落实、调整情况。

三、工程建设管理1.组织领导。

包括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及具体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规章制度。

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第一节编制说明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内容一、概算编制说明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4号令)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4号令)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水利部24号令)》修改)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

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12.22•【文号】•【施行日期】2017.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

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指南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指南

桥梁工程要注意桩基施工产生泥浆的处理,要求设置两个 泥浆池循环利用,剩余泥浆集中排放或晒干后运走。隧道工程要 注意出渣的处理,可能要设置临时堆场。公路路基施工首先是放 线,清理表土,开挖路段设置上边坡截水沟,填方路段要先布设 好两边边沟。
6.施工时序涉及到控制性工程可能有提前开工的问题,另外分
期建设的工程存在施工先后的问题,报告书应作交待,并在土石 方调配等方面做好衔接。
(四)技术规范与标准 (五)技术文件与资料
包括主体工程的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 计、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等 有关水土保持规划、区划、监测、调查报告,项 目审查审批文件
3水土流失防治执行标准等级
确定依据和步骤: (一)按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确 定。 一级标准:国家级重点治理区、重点 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省级重点预 防保护区。 二级标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和重点监督区。 三级标准:一级和二级未涉及的区域。
部、输水管线、加压泵房、水质净化车间等。另外还有为保证工程建设 所设置的附属项目,如取土场、弃渣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凡涉 及占地和地表扰动的分项项目及附属的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信工 程、内外交通道路等均应作介绍,否则当漏项处理。 各类项目及同类项目的不同项目之间会有差别,如开矿项目有些是 采、选结合的,有些只采矿不选矿。如属改、扩建项目,可能涉及到原 有基础设施的利用和毁弃问题,对于利用的部分应统计占地面积,列入 责任范围,如属毁弃的,如有水土流失问题应进行治理,列入责任范围。 有移民安置的项目应说明安置的方式,如属城镇居民的货币安置则只做 简单交待便可,如涉及生产安置的,可能涉及到安置区水土保持问题。 P30对各类项目可能的项目组成作了较全面的介绍。
3.总体布置各项目在占地范围内的具体位置除用文字说明外,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大纲

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大纲一、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共十二章1、综合说明2、方案编制总则3、项目概况4、项目区概况5、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7、水土流失预测8、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9、水土保持监测10、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11、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12、结论与建议二、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1、综合说明本章基本包含了正文中所有章节的内容,宜概括全面、文字简练。

1.1前期工作概况1)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在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划中的地位,说明相关单位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批准文件的取得情况。

2)说明主体设计单位和主体设计的进展情况。

3)说明立项前所需各项支持性文件的取得情况。

4)方案编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1.2编制总则1)说明方案确定的设计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及防治目标2)说明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1.3项目概况根据主体可研报告,简述工程所在(经)地的地理位置、工程等级、主要建设内容、土石方总量及取弃土(渣料)量、占地情况和拆迁安置概况,给出项目的总投资及土建投资、投资单位和出资比例、建设工期(方案报批时应复核是否动工)等1.4项目区概况1)简述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土壤和植被类型,说明林草覆盖率。

2)说明项目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水功能区、历史文化遗址等。

3)说明项目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与强度等级和涉及国家级(要明确具体名称)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情况。

1.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1)说明限制性因素分析评价结论,对处于限制性因素区,又必须建设的项目,应说明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补偿措施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比选方案的分析评价结论。

明确本阶段主体设计推荐方案,说明水土保持推荐方案是否与主体设计推荐方案相同。

3)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明确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量平衡的分析与评价结论,说明取土(料)场和弃渣(土)场布置数量及评价结论,明确施工组织和主体设计防护工程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第一节编制说明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内容一、概算编制说明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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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和技术评估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9号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甲级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和技术评估程序,保证方案编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行政审批改革、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及建设项目立项核准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水土保持方案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编制和技术评估的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大纲编制国家立项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单位均应编制大纲,大纲的主要内容可参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的编制格式和内容》和《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技术审查要点》,用以指导下阶段方案报告书的编制。

二、大纲的技术评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在50hm2以上或土石方挖填总量在50万m3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大纲应先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工程由水规总院)组织技术评估,提出技术评估意见,作为方案报告书编制的技术依据。

主要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电力(含水电站、抽水蓄能、火电、热电、风电、核电、电网等)、煤矿及煤炭液化、石油与天然气、铁道、公路、水运码头、民航机场、原材料(含钢铁、有色、稀土、黄金等开发)、城市建设、农林土地开发等。

不在上述范围以及在平原地区的改扩建火电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由方案编制单位自行审定,作为编制报告书的技术依据。

三、大纲编制和技术评估的主要任务1、确定方案编制深度、设计水平年和方案服务期。

2、确定本项目防治水土流失的等级标准,拟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3、确定水土流失预测方法、预测单元、预测时段、扰动前后的侵蚀模数值等预测参数。

4、确定防治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量化指标,明确重点防治区和主要防治措施,拟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5、确定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的编制依据、方法、价格水平年、主要工程单价和有关费率标准。

6、明确下阶段的工作内容、技术路线,需重点调查、监测、勘测的项目与内容。

附件:1、关于简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审批程序的通知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的编制格式和内容3、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技术审查要点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二○○五年三月九日附件1关于简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审批程序的通知(办水保[2002]58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务)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取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报我部审批程序。

为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各有关单位在取消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审批程序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涉及水土保持的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由水利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技术评审。

建设单位可依据大纲和技术评审单位的评审意见直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我部水土保持司不再办理大纲批复文件。

2、技术评审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制度,评审会前,应提早将技术文本发送与会专家审阅并准备意见。

建设单位应于召开评审会一周前将有关技术文本送到技术评审单位。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应附技术评审单位的评审意见,其它应附材料仍按《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执行。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的编制格式和内容水保[1999]288号第一章编制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技术依据和引用的重要技术资料。

第二章项目及项目区简况1. 简要介绍开发建设项目的概况,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工艺、施工工艺,特别是先线、选址、取土、取石、弃土弃渣、挖填平衡、开挖破坏等方面的情况。

2. 简要介绍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重点介绍与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相关的情况。

第三章编制总则的确定1. 根据水土保持要求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实现目标。

2. 根据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占地面积和直接影响范围,确定防治责任范围。

3. 根据主体工程的安排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确定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4. 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和项目的实际,确定编制的各项内容。

5. 对主体工程规划设计中已有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进行评价,提出意见。

第四章调查和勘测范围、内容和方法的确定根据设计深度和编制内容,确定调查、勘察和勘测的范围、内容、方法及步骤。

第五章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内容和方法的确定根据项目主体工程情况,确定水土流失的影响因子,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预测的时段、内容和方法。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做水土流失影响分析,为主体工程方案比先提供依据。

在设计阶段应做较为准确的定量预测。

第六章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布设原则的确定1. 根据方案编制总则、工程项目的特点以及对水土流失影响、区域自然条件、项目的功能分区等,分析确定水土保持分区。

2.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分区,结合项目既有的与水土保持相关的防护工程,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原则和实施进度安排原则。

3. 对重大水土保持工程应确定其工程等级及相应防洪标准和稳定性要求,初选工程场址和主要建筑物。

第七章水土流失监测内容和方法的确定根据项目的水土流失特征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水土流失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项目,确定监测内容和方法。

第八章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总则的确定1. 估算水平年、投资编制方法和定额的确定。

2. 效益分析原则、方法的确定。

第九章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包括组织领导机构、现场设计施工指导、施工监理、资金来源、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宏观措施。

第十章拟提交的成果包括方案报告书、附图、附表。

第十一章编制工作进度和经费安排根据估计的工作量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初步安排工作进度,并对勘测设计费作出相应的安排。

第十二章工作组织分工为了保证方案编制的质量,应明确主持和参加编制人员的专业组成、结构和分工。

第十三章大纲编制结论和建议提出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的结论,对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建议。

附件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02]118号文件印发)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1.前言(1)、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2)、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Ⅰ、Ⅱ、Ⅲ级)。

2.方案编制总则(1)、编制依据应分层次①、法律法规——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

②、部委规章——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

③、规范性文件——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④、规范标准——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⑤、技术文件——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⑥、技术资料——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2)、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3)、方案编制深度①、总体深度要求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

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土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山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3)、设计水平年①、建设类项目:工程验收后第1年。

②、生产类项目:土建区以验收交付使用年为设计水平年;生产区以一定的生产期为设计水平年。

3.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增加工程项目特性表突出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

(2)、增加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介绍如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

(3)、土石方平衡不能简单用“挖方-填方=弃方或借方”的方法计算平衡,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量、标段划分、运距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提出平衡方案。

(4)、主体工程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评价用扰动面积、土石方量、损坏植被面积、水土流失量及危害、工程投资等指标评价各比选方案(线路方案、场址方案),提出水土保持推荐方案。

(5)、项目区自然概况应突出重点①、项目占地中各种地貌类型面积(如山区、丘陵区、平原区等),线路工程应分里程表述。

不良地质区段应予说明。

②、气象水文特点应突出年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反映降雨强度的一定频率的6小时或12小时最大降雨、年均风速、大风日数:年均气温、吸端气温、最高和最低月均气温、无霜期、≥10℃的积温;临河及低洼场地建设项目应说明场地高程、与洪水位关系。

③、植被突出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植被覆盖率。

④、生态用水的来源和保证率。

(6)、水土流失现状通过现场调查,参考区域最新公告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用表格说明项目区各级侵蚀强度的面积、所占比例。

①、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最好用当地实测成果和已有的科研成果,或用当地水文水保资料;在当地做过侵蚀因子研究的地区,可用流失方程式测算。

②、说明本项目区所属的土壤侵蚀类型区及水土流失容许值(200、500、1000t/km2.a)。

(7)、社会经济调查项目区或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不能用过大范围的资料。

4.水土流失预测(1)、预测基础指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和危害。

(2)、预测时段、项目区划分①、必须分时段进行预测,建设类项日一般只预测建设期,运行期可进行一定时段的分析;生产类项目分别对土建期、生产运行期进行预测。

②、必须分项目区进行预测,如主体施工区、土石料场区、堆弃渣场区、施工营地区、生活区等。

③、各项目区不能都用总工期一个时段计算,应根据本项目区的具体施工时间确定各自的预测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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