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一条买卖合同的基本信息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出售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第二条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1.甲方身份:出售方;权利:房屋产权;义务:依法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乙方;履行方式:签订买卖合同,将房屋所有权
证照交付给乙方;期限:合同约定;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身份:购买方;权利:获得房屋所有权;义务:支付购房款项;履行方式:签订买卖合同,按时支付购房款并接受房屋交付;期限:合同约定;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本合同各项内容均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法》、《合同法》等。
第四条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约定交付房屋、产权证等;
2.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并接受房屋交付,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3.如另有约定,应当遵守有关约定。
第五条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本合同为各方共同签署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应依法解决。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约定相应的内容。
各项条款符合法律要求,本司法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在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法律风险。
一、合同签订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时,首先需要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清晰明确地约定房屋的价格、面积、权属证明、交付日期等重要事项,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买卖合同应当遵循法律的要求,不得含有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权属核实在购买二手房屋前,买方有责任对房屋的权属进行核实。
这包括查看相关的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以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清晰。
此外,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的一手买卖记录和详细信息,以获取更多权属方面的信息。
三、过户手续在二手房屋买卖中,买方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的所有权正式转移给自己。
过户手续包括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手续、缴纳相关税费等。
买方应当与卖方共同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确保所有必要的手续和文件齐备。
四、房屋质量问题在二手房屋买卖中,房屋质量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风险。
买方有权对购买的房屋进行全面的检查,并要求卖方提供相关的房屋质量保证。
如果在购房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买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或要求维修、退款等。
五、违约责任在二手房屋买卖中,一方违约可能导致对方的利益受损。
因此,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对方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纠纷解决如果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调解或者仲裁,最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二手房屋买卖涉及众多法律问题,买卖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二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二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如下:1.本解释所称买卖合同,是指卖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2.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支付方式等。
3.买卖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规定。
二、标的物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置的财物。
2.标的物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出卖人应当向买方如实告知。
3.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价款1.买卖合同的价款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地点等,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3.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方支付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四、交付与验收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
2.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应当签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3.出卖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修复标的物存在的问题。
五、质量保证1.出卖人应当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2.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买方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
3.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权利转移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2.出卖人应当向买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所有权转移凭证。
3.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接受标的物,并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买卖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2.买卖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双方应当互相返还已经收到的财物,并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处理未处理的债权债务。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出卖人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八、违约责任1.出卖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买卖合同最新司法解释(2680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买卖合同最新司法解释(2680字)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将商品或者服务转让给另一方,并且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的行为。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应该符合法律的要求,具有合法性。
为了进一步明确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8日发布了《关于执行民事裁判所作出的买卖合同不承认或者不予认可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从而规范了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
一、买卖合同不承认或者不予认可的情形根据《解释》的规定,买卖合同不承认或者不予认可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内容。
买卖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
比如,合同中规定的交付方式、支付方式等违反法律规定的,就会导致该合同不承认或者不予认可。
2. 合同违反法律公序良俗。
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比如,某种商品是违法的或者合同中包含有违反良俗的内容,就会导致合同不承认或者不予认可。
3. 合同存在民事法律障碍。
买卖合同必须符合民事法律的规定,不能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比如,合同中涉及到的物品或者服务是禁止交易的,就会导致合同不承认或者不予认可。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4. 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买卖合同的成立必须是自愿、平等的,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如果合同中涉及到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就会导致合同不承认或者不予认可。
二、司法解释的适用和效力根据《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按照《解释》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也就是说,法院应当根据《解释》的规定判断买卖合同是否应当被承认或者予以认可。
同时,《解释》还明确了对于买卖合同争议的处理原则,包括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这为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三、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买卖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方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二手房市场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作为自己的住宅或投资项目。
然而,对于二手房买卖涉及的法律问题,许多买家和卖家并不了解。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的法律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二手房屋买卖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地方性的房地产相关法规等。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双方应当签订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明确交易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房屋基本情况、价格、交付方式、房屋权属证明等内容,并应当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其次,买卖合同中的房屋基本情况是关键的内容之一。
买方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当仔细核对房屋的面积、户型、楼层等信息,并确保与合同一致。
此外,买方还应当查看房屋的权属证明,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并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纠纷等问题。
如若发现任何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解释、整改或解决争议。
另外,买方在签订合同前也有义务进行房屋的检查与评估。
买方可以委托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或评估机构,对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评估与鉴定。
如果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隐患,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解决问题或调整价格。
这些要求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签订合同后,买方还需要支付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
卖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买方需支付相应的税费,并完成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
在过户前,买方还应核对房屋的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确保房屋的合法性。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也有一定的义务和权利。
卖方应如实、准确地提供房屋的基本情况、产权证明等资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卖方还有权要求买方依约支付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买方在支付房款或过户手续上出现违约或推脱的情况,卖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二手房屋买卖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交易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2024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2024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第二条合同成立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三条合同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合同变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依法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七条合同撤销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第八条合同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条定金当事人约定定金的,定金应当在合同成立时支付。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一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第十二条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变得繁荣起来。
二手房屋买卖作为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常见形式,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涉及的法律进行解析,旨在帮助人们了解并正确处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首先,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基本要素。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达成一致的意愿,并具备合同的要件:合同主体要明确,即买方和卖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同目的要明确,即明确约定买卖的房屋面积、位置、质量等要素;合同形式要确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双方的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签署,并由合同各方妥善保管。
其次,买方在购买二手房屋时,应当注意了解房屋的法律情况。
买方有权查验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限制性权利。
为了确保买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定的合同附带条件,例如,向卖方索要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等。
在签订合同时,买方应当仔细核对房屋的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证件,以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清晰合法。
第三,卖方在出售二手房屋时,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履行义务。
卖方在合同中应当如实提供房屋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卖方也要履行告知义务,即将有关房产的存在的瑕疵、缺陷或其他影响权益的事实及时告知买方。
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将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此外,买卖双方还应当合理处理风险分担问题。
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按揭贷款的安排、违约责任等内容。
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双方可以约定交付房屋之前进行验收,以确保房屋的质量符合约定。
最后,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如果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审理并判决。
综上所述,二手房屋买卖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包括合同要素的明确、房屋法律情况的了解、卖方的义务履行、风险的分担等。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一条引言本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对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制定本司法解释。
第二条合同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但是当事人不能主张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履行,以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证明文件为依据。
第四条合同价款合同约定的购房价款,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第五条房屋交付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交付房屋的时间和地点。
当事人约定将房屋登记过户的,应当在交付房屋时一并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交付房屋的质量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质量要求,包括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
如约定未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条风险责任房屋交付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损毁的,由遭受损失的一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其他的风险责任分配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交付房屋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履行替代性赔偿等。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和金额。
第九条纠纷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其他未在本司法解释中提及的事项,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但是,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附则本司法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本司法解释为准。
以上是对《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全文解读,希望能够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有所帮助。
根据该司法解释,合同成立、价款支付、房屋交付、纠纷处理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手房屋交易成为了如今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时,法律法规的适用是至关重要的,它能为交易双方提供保障,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帮助买卖双方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权益和义务。
一、房屋交易合同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交易合同是一项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合同应明确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的具体内容,例如房屋的地址、面积、价格、交付和付款方式等。
此外,合同还应包括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签署房屋交易合同之前,买卖双方需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调查,并确保没有任何抵押、查封或质押等纠纷。
双方还可以协商并约定交易的付款方式,如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二、房屋权属转移在二手房屋买卖中,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一项关键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方在交付全部房款之前不得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给第三方。
而买方在将全部房款支付给卖方之前,也不能要求房屋的过户。
为确保房屋的权属转移顺利进行,交易双方需要到当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买方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并支付相关的过户费用和税费。
一旦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买方即成为合法的房屋所有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三、房屋瑕疵和纠纷解决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房屋瑕疵或纠纷,如隐蔽工程质量问题、租约纠纷等。
此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瑕疵的责任承担和解决方式。
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在过户之后出现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不能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如仲裁或诉讼等来解决争议。
四、税费问题在二手房屋买卖中,涉及到税费问题的有房屋交易税和契税。
房屋交易税是指卖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款,税率一般为房屋成交价的1.5%。
契税是指买方在房屋购买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款,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必须经历的大事,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有些家庭会选择预售房,有些家庭会选择相对比较便宜的二手房。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必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今天小编将对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作出介绍,供大家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
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
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
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读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读在现代社会中,买卖房屋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人来说,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至关重要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条款。
一、买卖合同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合同起着关键作用。
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
在签署合同前,买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障。
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买受人和出售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2.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地址、结构、面积、现状等详细描述;3.房屋的权属状况:包括出售人是否拥有合法产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纠纷等情况;4.交付和支付方式:房屋的移交时间、地点以及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例如仲裁或诉讼;6.其他约定事项:如交付时的附属物品、税费和费用的承担等。
合同的签署应当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购买方在签署前可以委托律师对合同进行审核,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二、房屋产权登记在购买二手房时,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非常重要。
买家有责任核对房屋的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证件。
此外,还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的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
房屋产权登记的目的是确认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真实权利,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
买家在购房时应当与卖家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的产权转移至买方名下。
三、欠款纠纷和解决方式在实际交易中,存在着欠款纠纷的风险。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建议在交付房款时采取以下方式:1.指定银行账户:卖家应开立属于自己的银行账户,买方将房款存入该账户。
这样可以保证房款的安全支付,并有依据证明已付款;2.签署借款合同:将买房款项视为借款,双方签署借款合同明确借款数额、利率、还款方式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如果出现欠款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例如调解、仲裁或协商。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义及法律规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义及法律规定在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人和出售人就二手房买卖事宜达成的法律文件,双方通过签订该合同来确认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义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义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售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出售给购买人,并约定有偿交付价款的文件。
该合同是二手房买卖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记录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价格、交付条件、房屋状况等关键信息。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1. 合同的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由出售人和购买人双方签署,在签署合同时要进行真实身份证明和产权证明,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交付条件:合同一般约定房屋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出售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方式将房屋交付给购买人,购买人需要验收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 交付价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交易房屋的价格,约定合同的付款方式和期限,购买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房屋交易的价款。
4. 房屋状况:合同中会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明确的描述,包括房屋面积、结构、装修状况等,购买人在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查看房屋状况,并可协商约定维修和赔偿事项。
5.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和违约金等后果,并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为诉讼或仲裁。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1. 审慎选择:购买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审慎选择出售人,对房屋的权属和状况进行充分调查,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合同条款明确:购买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确保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明确,特别是关于房屋状况、价款支付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3. 获取法律援助:购买人在和出售人签订合同时,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获取法律援助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4. 合同备案:购买人和出售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将合同备案,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并避免出现争议和纠纷。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在如今快节奏的社会中,人们对于住房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二手房交易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房屋购买方式。
然而,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时,买卖双方往往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中的相关法律进行解析和概述。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屋买卖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买卖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后,双方应当书面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相关的条款和条件。
这些条款和条件包括房屋的价格、面积、结构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买卖双方的权益责任等。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例如,当卖方不按约定交房或买方不按约定付款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此外,还应当约定房屋交付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这些约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双方可能出现的纠纷,并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除了签订买卖合同外,买卖双方还需要对房屋的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和核实。
在进行交易之前,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买方可以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等方式,来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认房屋的归属是否清晰,以及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只有在确认房屋的产权状况良好的前提下,买方才能放心购买。
此外,要特别注意的是,买卖双方还需要关注税费的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在进行交易时,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房屋的类型和交易的具体情况,了解和承担相应的税费责任。
为了避免因税费问题引发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明确约定涉及税费的责任和支付方式。
最后,当发生纠纷时,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一般来说,对于一般纠纷,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或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而对于复杂或争议较大的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欢迎大家参考。
为正确、准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全部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扬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承诺详细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承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担当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假如因当事人一方缘由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根据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根据商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恳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商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商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一、前言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
二、合同的订立与生效1. 合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协商一致订立,并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房屋基本信息、成交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
2. 合同生效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房屋交付与过户1. 房屋交付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交付房屋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
2. 房屋过户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转移至买受人。
四、价款支付与违约责任1. 价款支付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房价款。
房价款支付完毕后,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2.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五、争议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六、其他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以前,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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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七、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 合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内容履行合同。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的质量和权利瑕疵;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房价款,并接收房屋。
2. 合同变更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非因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引言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就房屋的买卖关系所订立的合同。
在房地产交易领域,房屋买卖合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房地产法律规定的复杂性和合同条款的多样性,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成为必要。
本文将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和阐述,为相关交易当事人提供指导和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不动产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地在合同中约定买卖房屋的条件、标的和交付方式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合同中的各种条款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解释。
对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司法解释1.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有权利和义务需要明确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交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并支付房款,而卖方有义务将房屋按照约定交付给买方。
2. 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的约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价格和付款方式的约定对交易双方来说十分重要。
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合同自由约定房屋的价格和付款方式。
对于价格争议或付款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法院可以结合市场价格、房屋估价等因素进行判断和解释。
3. 房屋交付及过户手续的约定房屋交付和过户手续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重要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交付方式。
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法院可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解释。
4. 合同的解约及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的解约及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应该关注的问题。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约和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热门城市:吉林市律师桂林律师荆门律师自贡律师益阳律师德阳律师鹤壁律师沧州律师嘉峪关律师现实生活中,很多朋友因为经济上比较拮据,买新房根本是不能实现的,所以通过买二手房,让自己有房住。
因为二手房通常不需要再进行装修,相比商品房价格更优惠。
可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每一步都会存在潜在风险。
这就容易成生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那如何用法律来解决这纠纷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
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
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
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五)》(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五)》),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司法适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司法解释(五)》明确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多项重要事项,首先是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根据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署姓名或者盖章,并在签署之日起五日内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其次,解释第二条针对退房违约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果买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的违约金约定也受到限制。
而如果卖方提前解除合同,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已支付的房款,并有权要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解释第三条规定了买方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
根据该条规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而占有了房屋的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同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将房屋返还,并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此外,《司法解释(五)》针对房屋瑕疵问题提出了细致的规定。
如果房屋存在瑕疵,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退还房屋并要求退还全部已付款项;或者请求减少房屋款项,并要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卖方在未告知瑕疵情况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外,解释第五条明确了买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如果买方未取得购房资格或者购房资金来源无法合法证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对于因此产生的税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总之,《司法解释(五)》进一步完善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各项权利义务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陷入纠纷。
同时,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也将依据《司法解释(五)》的规定进行判决,确保公平公正的司法实践。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合同范本内容: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买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名下位于__________(房屋地址)的房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坐落,__________。
2.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
3. 房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4. 房屋用途,__________。
5. 房屋权属证明,__________(产权证、土地证等)。
二、房屋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 房屋总价,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2. 首期支付,__________,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尾款支付,__________,于房屋过户完成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房屋过户及税费。
1. 房屋过户,房屋过户由双方共同办理,过户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2. 税费,房屋过户所需的税费由__________承担。
四、房屋交付及验收。
1. 交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 房屋验收,乙方在收到房屋钥匙后,应当立即对房屋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当在__________日内提出异议。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应当按每日房屋交付延迟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违约,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房屋款项,乙方应当按每日款项延迟支付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引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不断追求,二手房交易越来越常见。
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并规范二手房买卖行为,我国法律体系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着详细的司法解释。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1.1 合同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是买卖双方自愿订立的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同的签订是合法有效的前提,否则无法成立。
应确保合同中重要条款的准确表述和双方权益的平等保护。
1.2 交易标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出售方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转让给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标的物应当具备合法的产权,且应当清晰明确地描述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结构、权益状况等关键信息。
1.3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指买方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合同应当明确说明购房款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相关细节,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1.4 交付和过户房屋的交付和过户是指卖方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行为。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交付和过户的时间、地点、过户责任以及过户费用的承担方式。
二、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2.1 合同履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应当按时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买方应当按时支付购房款,并按要求接受房屋交付。
任何一方未按时履行合同,均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2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各方违约的相关责任和赔偿方式。
一般情况下,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写入合同。
三、附加条款3.1 房屋权属保障由于二手房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附加条款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比如,可以约定卖方保证房屋产权清晰且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在房屋交付后一定期限内,卖方承担房屋产权纠纷的责任等。
3.2 争议解决方式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发生,合同中可以规定争议解决方式。
常见的方式包括仲裁、协商和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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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篇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卖方所售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幢座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达成本交易。
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买方付款方式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卖方收到购房款以后,必须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配合买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买方有权退房,卖方承担全部损失和价款支付之日起每天_____的利息。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每天______利息作为补偿。
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____月____日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篇二: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5月7日公布、6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买房人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是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是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五是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具备上述五种情况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将较好地遏制和制裁恶意违约、欺诈等严重损害市场交易安全的行为。
买房人在买房时应详细询问开发商是否有上述五种情况,并将此情况通过录音方式记录下来,作为证据保留。
如果发现开发商可能存在上述情况,应亲自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预购房和在建工程的有关情况,认真审查,核实开发商或原产权人提供的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同时还要落实该房是否已被查封、抵押情况。
为防止开发商或原产权人再次将该房抵押贷款或重复出售,必须尽快办理预售合同的备案登记或产权登记。
四、商品房重复销售案件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对此有一些特别规定并体现了不同于传统民法的精神。
主要是对买方的倾斜式保护。
普通一房二卖是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不论是依传统的民法原理还是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有关当事人都应一视同仁,平等相待。
(一)在先买方的无效请求权。
《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这就明确赋予在先买方有请求宣告在后合同无效的权利。
在先买方并未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是不能主张在后合同侵犯其权利的。
笔者认为,在先买方的利益受到了在后合同的侵犯。
1、该权利的产生有严格的前提:其一,卖方与在后买方属恶意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