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牧字〔200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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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厅关于表彰2008年全区高产创建、良种补贴、测土配方

内蒙古农牧业厅关于表彰2008年全区高产创建、良种补贴、测土配方

内蒙古农牧业厅关于表彰2008年全区高产创建、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内农牧种植发[2009]47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布日期】2009.03.02【实施日期】2009.03.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农牧业厅关于表彰2008年全区高产创建、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内农牧种植发[2009]47号)各盟市农牧业局,厅属有关二级单位: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农牧业部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克服了局部严重干旱、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粮食连续五年丰收,粮食总产、单产双创历史新高,成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亮点,为国家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做出了重大贡献。

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开展为全区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为了巩固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和农业部门科技兴粮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重视高产创建活动、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我厅决定对2008年在高产创建活动、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授予扎兰屯市农牧业局等20个单位“全区高产创建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呼伦贝尔市王国志等50名同志“全区高产创建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阿荣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20个单位“全区良种推广补贴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呼伦贝尔市焦玉光等50名同志“全区良种推广补贴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呼伦贝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20个单位“全区测土配方施肥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呼伦贝尔市陈永杰等50名同志“全区测土配方施肥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促进我区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扎实有效地实施良种补贴和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促进粮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再立新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7]3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7]3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7]34号2007年4月23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为有效改变我区农牧业多头执法、执法力量分散和执法人员交叉兼职状况,进一步完善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农牧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牧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效率,全面推进依法治农、依法治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务院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精神和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搞好农业综合执法”的要求,现就全区范围内实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行政方针,围绕保护农牧业的基础地位,保障农牧业生产和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实施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完善执法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相一致的统一、规范、高效的农牧业行政执法体制;坚持立足实际、稳步推进,尽快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廉洁公正的农牧业专业行政执法队伍,为现代农牧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农村牧区社会进步和农牧民增收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16.11.23•【字号】•【施行日期】2016.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盟市农牧业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149号)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6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流转交易条件第三章流转交易程序第四章抵押登记第四章流转交易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149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指为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主要包括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区农牧业系统先进单位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区农牧业系统先进单位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区农牧业系统先
进单位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内农牧办发[2009]31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2009.02.16
【实施日期】2009.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区农牧业系统先进单位的决定
(内农牧办发[2009]31号)
各盟市农牧业局,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农机、农管、渔业局,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
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农牧业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1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奋进、求实创新,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在连续几年的高基数上,实现了非同寻常的新突破,为实现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经综合考评,自治区农牧业厅决定,对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等42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为确保农畜产品有效供给、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
民持续增收再创佳绩。

全区农牧业系统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为促进自治区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此决定
附件:2008年度全区农牧业系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附件:
2008年度全区农牧业系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6年自治区本级畜牧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6年自治区本级畜牧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6年自治区本级畜牧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16.05.25•【字号】•【施行日期】2016.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6年自治区本级畜牧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各盟市农牧业局、自治区家畜改良工作站:为切实落实好2016年畜牧良种“三项补贴”(肉牛冻精补贴、基础母牛补贴、种公羊补贴)、种羊场建设补贴、绒山羊保种项目,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带动效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三项补贴”政策落实各地要继续落实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14〕269号)文件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普惠政策补贴标准。

2016年,自治区不再细分旗县畜牧业“三项补贴”资金额度,由盟市负责根据2015年种公羊、肉牛冻精和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资金分配比例,组织细化旗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各地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牧民增加收入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0〕1号),严格执行规定的补贴标准,针对涉及牧民生产的牛羊等牲畜良种做到应补尽补、政策普惠,充分调动牧民购买和使用优良种畜的积极性,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是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要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配套比例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确保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不缩水。

三是抓好国家与自治区补贴衔接工作。

国家种公羊补贴可与自治区种公羊补贴两项资金叠加使用,种公羊补贴标准不得超过1600元/只。

补贴资金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是严格规范补贴操作程序。

种公羊补贴要把好供种单位关、种羊鉴定关和购销合同关,供种单位种公羊价格不得高于近三年种羊销售平均价。

种公羊补贴资金集中管理地区,须经项目实施所在地嘎查(村)全体牧民集体签字同意或嘎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肉牛基础母牛补贴要做到见牛、见人、见标、见榜;肉牛良种冻精补贴执行公开发放与使用建档造册;补贴资金要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牧户,确保足额及时兑现到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20•【字号】内政发[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2〕8号2012年1月20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2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权属明确的草原上进行下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一)工程建设和矿藏开采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二)在草原上进行勘探、钻井、修筑地上地下工程、采土、采砂、采石、开采矿产资源、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车辆行驶、影视拍摄等临时占用草原占用期已满,且未按要求履行草原植被恢复义务的;(三)采集(收购)草原野生植物的。

第三条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以及农牧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使用草原的,不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第四条草原植被恢复费由具有审核审批权限的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收取。

第五条征用、使用草原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向国务院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或者审批同意的,应当向具有审核审批权限的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六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六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六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和前五批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计划【发文字号】内政办发[2016]181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6.12.14【实施日期】2016.1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六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和前五批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结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81号)龙头企业监测结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81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强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进一步增强重点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建立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依据《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4月起,我区组织开展了第六次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工作。

经各盟市推荐、专家评审、实地核查、自治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议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公示,确定呼和浩特市绿富川生态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等174家企业为第六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同时,对前五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呼和浩特市西苑肉联有限责任公司等409家企业监测合格;呼和浩特市汇利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等147家企业监测不合格,不再享有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龙头企业是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中最有活力、最具创新能力的经营主体,是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对于引领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对农牧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聚焦促进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任务,从投资、财政、出口、信贷、税收、上市等方面推动龙头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强化对龙头企业的服务指导,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协同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创新完善与农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2.01•【字号】内卫农字[2008]66号•【施行日期】200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卫农字〔2008〕66号)各盟市卫生局:现将2008年全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参照试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2008年全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要点推进全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实施意见》和有关配套文件精神,强化政府对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责任,深化农村牧区卫生改革,统筹规划,增加投入,健全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农村牧区初级卫生保健,为提高广大农牧民健康水平服务。

一、加强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1.完善农村牧区卫生补助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认真抓好落实。

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

根据当地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及苏木乡镇卫生服务人员数量,并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等因素,由旗县财政合理安排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要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卫生院人员工资和公共卫生经费。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的要求,苏木乡镇卫生院补贴达到工资总额的80%以上,贫困旗县达到90%以上。

边远贫困苏木乡镇卫生院达到100%。

旗县级财政每年要给予乡村医生一定的劳务补贴。

2.重点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旗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房屋、设备改造和卫生队伍建设,重点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建设和人才培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2•【字号】内政办发[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44号2008年6月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由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2008年5月)一、总体思路为积极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牧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提高我区大宗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促进我区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精神,2008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对农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购买保险经营机构提供的特定农业保险服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同时,改进和完善我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政府引导是指通过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市场运作是指财政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农业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经办机构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内卫蒙字[2012]407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内卫蒙字〔2012〕407号)各盟市卫生局:为做好全国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以及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内卫蒙字﹝2011﹞910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精心做好相关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拟从5月份开始安排自治区检查评估,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为做好全国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以及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内卫蒙字﹝2011﹞910号)要求,制定自治区检查评估方案。

一、检查评估原则1.遵循公正、客观、透明、科学、有效、适度的原则。

2.以评促建,促进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可持续发展。

3.制定检查评估工作制度,明确检查评估人员职责和权限,确保检查评估工作的有效性。

二、检查评估目的通过对各盟市推荐的全国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以下简称候选地区)基层蒙中医药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促进候选地区创建活动深入、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责任,推动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引导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2•【字号】内政办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45号2013年5月2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近年来,我区畜牧业生产持续快速发展,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牲畜总量连创新高。

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特色主导农畜产品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农畜产品加工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区畜牧业生产和农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状,切实制定好我区畜牧业发展政策,为实现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中提出的“把内蒙古建设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目标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畜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畜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不仅是了解我区畜牧业生产和农畜产品加工发展现状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实现“把内蒙古建设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目标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畜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级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方调查队的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调查工作。

畜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负担。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加强配合,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确保普查和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统一标准,依法统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统计局统一制定的《内蒙古畜牧业普查方案》和《内蒙古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8•【字号】内政发[2009]112号•【施行日期】2009.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内政发[2009]112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自治区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进程,激励和调动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为我区科技事业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给予奖励。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分子材料设计平台的建立及新型光电功能材料的研制与机理研究”等3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天然气的催化转化研究”等5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广义数据包络分析方法研究”等7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授予“大方坯连铸机动态轻压下技术及成套装备”等10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农作物种子科技工程》-玉米高产优质杂交种选育”等24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高碳高铬轧辊辊坯开发”等66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刻苦钻研,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名单二○○九年十二月八日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名单一、自然科学奖一等奖(3项)序号:1项目名称:分子材料设计平台的建立及新型光电功能材料的研制与机理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大学主要完成人:王晓晶、苏海全、李静谊序号:2项目名称:半导体纳米发光材料在光电器件及生物成像领域的应用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大学主要完成人:张军序号:3项目名称:微纳米云纹法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工业大学主要完成人:邢永明、赵春旺、赵燕茹二等奖(5项)序号:1项目名称:天然气的催化转化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主要完成人:照日格图、贾美林、李文钊序号:2项目名称:二茂铁炔及其金属羰基簇合物的分子设计、合成与表征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工业大学主要完成人:索全伶、韩利民、王一兵序号:3项目名称:内蒙古沙漠区苔藓植物结皮层生态与繁殖生物学机制及人工促建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大学主要完成人:白学良、赵东平序号:4项目名称:激光纳米材料的合成及其发光特性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主要完成人:德格吉呼序号:5项目名称:特种工艺制备低成本、高性能稀土系无钴AB5型贮氢材料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主要完成人:张羊换、蔡颖、任慧平三等奖(7项)序号:1项目名称:广义数据包络分析方法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大学主要完成人:马占新序号:2项目名称:新相3∶29型稀土化合物的相互作用和磁晶各向异性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主要完成人:富泉、赵凤岐序号:3项目名称:准晶弹性的复变方法与非线性方程的显式解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主要完成人:刘官厅、郭瑞平、范天佑序号:4项目名称:新型抗栓药物枯草芽孢杆菌纤溶酶植物根系分泌生物反应器的建立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主要完成人:王瑞刚、李国婧、吴自荣序号:5项目名称:中国天文学史与天文仪器史比较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主要完成人:邓可卉序号:6项目名称:蒙医传统整骨术的生物力学原理探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主要完成人:照那木拉、李学恩、王梅序号:7项目名称:银屑病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及黄连素等药物对HaCaT细胞作用机制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主要完成人:石继海、刘永富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0项)序号:1项目名称:大方坯连铸机动态轻压下技术及成套装备主要完成单位: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司永涛、王世喜、赵殿清、王玉昌、张家泉、成永久、麻晓光、王国新、庞智杰序号:2项目名称:电解原铝液连铸连轧铝杆新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刘志荣、王云利、董建雄、赵洪生、沈利、张军、郭有军、栗争光、杨贵海序号:3项目名称:年产300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主要完成单位:包头稀土研究院、烟台首钢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王标、林喜峰、丁开鸿、娄树普、陈蓓新序号:4项目名称:63m重型综采工作面成套技术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主要完成人:翟桂武、伊茂森、王继生、赵永峰、贺安民、魏永胜、李永利、杨鹏、张增誉序号:5项目名称:国家西部沙棘综合开发利用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邢国良、王捷、王文光、于晓辉、王尚义、郭耀宇、姚玉军、张久红、张占成序号:6项目名称:低效低渗储层增储上产压裂配套技术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西南石油大学主要完成人:董范、赵金洲、郭建春、吕传炳、李勇明、梁官忠、余东合、胡星琪、邓燕序号:7项目名称:农牧交错区保护性耕作及杂草综合控制的技术研究与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农机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主要完成人:路战远、张德健、王晓燕、程国彦、张建中、李淑芳、马旭明、佟丽华、范希铨序号:8项目名称:高产优质多抗向日葵新品种内葵杂三号和赤葵二号选育与配套技术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赤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安玉麟、姚占廷、李素萍、谭丽萍、郭富国、索朝和、门果桃、于海峰、聂惠序号:9项目名称:杨树新品种--赤峰杨系列选种与推广应用主要完成单位: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主要完成人:白玉茹、乌志颜、孙玉杰、刘桂滢、鹿学程、刘士和、赵鸥、霍仲芳序号:10项目名称:盐渍化地区水盐联合胁迫效应与节水灌溉应用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河套灌区解放闸灌域管理局主要完成人:史海滨、魏占民、李映刚、陈亚新、杨树青、李瑞平、何京丽、郭少宏、张义强二等奖(24项)序号:1项目名称:《农作物种子科技工程》-玉米高产优质杂交种选育主要完成单位:通辽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张建华、张晋纯、李淑兰、包额尔敦嘎、张桂华、高玉华、石春焱序号:2项目名称:优质、高产、抗病食葵新品种益民花葵二号(大黑片)的选育与推广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杭锦后旗益民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乔益民、王改梅、乔雪飞、张红霞、白凌凤、段如文、郭彩虹序号:3项目名称:啤酒大麦新品种“甘啤四号”引种选育及推广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主要完成人:张凤英、刘志萍、刘浩明、史有国、吴国志、包海柱、杨新生序号:4项目名称:沙棘木蠹蛾无公害防治研究主要完成单位:鄂尔多斯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准格尔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主要完成人:杨奋勇、宋钢、苏梅、特木钦、王瑛凯、许胜利、赵胜国序号:5项目名称:柠条灌木地的优化生产、生态模式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内蒙古草原勘察设计院、巴林左旗草原工作站主要完成人:贾玉山、格根图、李钢铁、娜日苏、朝鲁孟其其格、金花、张洪波序号:6项目名称:东胜煤田房式开采条件下呆滞煤柱回收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主要完成人:翟德元、张东海、李飞云、张振金、鲍凤岐、张镇、王伟竹序号:7项目名称:苏里格气田地面工艺技术研究和创新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主要完成人:凌心强、朱天寿、刘祎、何宗平、王登海、韩建成、杨光序号:8项目名称:高比表面积膨润土催化吸附剂加工工艺的开发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宁城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李树军、代新文、刘丽娟、郭凤军序号:9项目名称:核级高纯钠生产工艺的开发与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杨伟、田蕾、王刚、王成军、王拥军序号:10项目名称:高硫、高灰焦煤配粘合剂炼焦生产一级冶金焦技术的研究及应用主要完成单位: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潘永前、李怀国、车仁浦、刘海军、张国桥、郭晓晴、肖飞序号:11项目名称:万能轧制百米高速钢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包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主要完成人:李春龙、任慧平、王秉毅、陈林、吴章忠、李革、智建国序号:12项目名称:热风炉高风温技术主要完成单位:包头市博益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主要完成人:贺友多、陈义胜、孙国龙、李保卫、安胜利、贺真、闫永旺序号:13项目名称:150kW永磁串励直流电动公交车驱动电机主要完成单位:包头长安永磁电机研发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刘长安、张继鹏、温学敏、廖雪松、边长安、付荣华、徐英振序号:14项目名称:秸秆饲草加工关键装备与技术的开发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主要完成人:赵满全、杨明韶、李林、XXX峰、马XXX、窦卫国、王春光序号:15项目名称:新型组合工艺用于城镇污水再生技术研究与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主要完成人:王文杰、王自宽、张金升、李国秋、渠慧英、阚忠南序号:16项目名称:黑岱沟露天煤矿交通车辆预警系统研究开发主要完成单位: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矿华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郭昭华、马军、张维世、池君洲、张勇、黄国君、曹勇序号:17项目名称:网络系统测试工具软件的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大学主要完成人:叶新铭、王俊义、石立新、吴承勇、李华、周建涛、赵玉兰序号:18项目名称:沥青路面减小变异性控制空隙率提高平整度的施工与质量控制技术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省际通道建设管理办公室、长安大学主要完成人:张广、王曦林、贾廷跃、刘洪海、刘金利、赵满喜、李俊梅序号:19项目名称:N-端脑钠肽原和肌钙蛋白评价小儿肺炎合并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医院主要完成人:武希强、张秀兰、温志国、刘俊芬、贺英、付纳新、刘铁岭序号:20项目名称:蒙古族地区金标渗滤法检测幽门螺杆菌感染临床与流行病学研究主要完成单位:通辽市医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通辽市疾病控制中心主要完成人:孙成山、吴玉刚、海花、王淑杰、闵颖、于涛、孟宪梅序号:21项目名称:金属臼顶治疗大龄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及生物力学分析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主要完成人:吕龙、徐永胜、吕海飞、李晓东、武瑞星、康补晓、张剑君序号:22项目名称:胃癌根治术中腹腔温热化疗结合MMC-CH疗效评价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主要完成人:赵海平、欧阳晓辉、孟兴凯、董培德、胡文秀、吕飞飞、马燕飞序号:23项目名称:蒙医温针疗法操作技术及器械的规范化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医学院主要完成人:阿古拉、图娅、吴岩、乌兰、刘志跃、陈英松、李玉堂序号:24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评价体系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主要完成人:XXX、宝伟君、汪英杰、郭颂旗、尹艳冰、吴文东、周素萍三等奖(66项)序号:1项目名称:高碳高铬轧辊辊坯开发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特殊钢厂主要完成人:胡永平、雷耀民、石宝凤、任胜利、李连贵序号:2项目名称:航天航空用高性能低温度系数2∶17型钐钴永磁材料的研制主要完成单位:包头市蒙稀磁业有限公司、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要完成人:李泽军、崔国红、马志鸿、琚建勇、纪圣业序号:3项目名称:新型铁基稀土高铬耐热耐磨又可焊钢主要完成单位:包头市鹿电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寇生瑞、寇江民、郭生权、崔燕、寇国珍序号:4项目名称:大尺寸等直径铬酸镧发热元件成型工艺的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包头稀土研究院、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要完成人:孙良成、李德辉、吕卫东、琚建勇、王峰序号:5项目名称:新型高效钕铁硼辐射磁体的开发主要完成单位: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要完成人:刘国征、刘树峰、赵瑞金、武斌、鲁富强序号:6项目名称:高油、高蛋白、高赖氨酸玉米品种“内油1”及选育技术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主要完成人:冯勇、赵瑞霞、苏二虎、张来厚、孙峰成序号:7项目名称:优质高产杂交茄子系列新品种的选育与推广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呼和浩特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呼和浩特市广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学院、呼和浩特市农村种养加区域规划研究会主要完成人:庞琢、潘春香、吕立峰、仲兆清、吴榕序号:8项目名称:古榆香稻1-3号系列新品种选育研究及应用推广主要完成单位:开鲁县绿龙绿色食品产业开发研究所主要完成人:王国峰、于忠江、叶建全、张福胜、宋德泉序号:9项目名称:乌海市肉苁蓉栽培技术应用研究主要完成单位:乌海市三林良种林果苗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王树清、陈安平、王均喜、王亚伟、李永红序号:10项目名称:草原几种主要害鼠种群数量动态预测及持续控制技术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工作站主要完成人:董维惠、杨爱莲、张卓然、侯希贤、苏红田序号:11项目名称:禁牧舍饲条件下不同类型区牛羊饲草料营养供给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主要完成人:卢德勋、胡明、牛文艺、高民、张吉鹍序号:12项目名称:多赛特肉羊与小尾寒羊杂交冷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凉城县家畜改良工作站主要完成人:李润虎、武忠贵、刘元渊、匡亚丽、高俊峰序号:13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机械洗盐项目的开发及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胡开宝、王自国、李发荣、崔金贵、潘竟忠序号:14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五间房煤田炭资源普查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李建伏、王伟、梁义军、梁官考、程守田序号:15项目名称:二连赛汉塔拉凹陷石油地质综合研究及目标优选评价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主要完成人:赵志刚、降栓奇、王洪波、吕亚辉、赵安军序号:16项目名称:断陷盆地复杂砂体地震精细预测描述技术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北京诺克斯达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金凤鸣、崔永谦、李先平、秦凤启、卢永合序号:17项目名称:华北高温高粘油田可动凝胶调驱提高采收率配套技术研究及应用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主要完成人:宋社民、王洪光、曾庆桥、吴行才、杨华振序号:18项目名称:海拉尔复杂断块油藏钻井地质跟踪技术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主要完成人:李建民、陈巍、秦培锐、黄修平、曲延明序号:19项目名称:山羊绒纤维鉴别图谱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张志、黄淑珍、张梅荣、田君、杨桂芬序号:20项目名称:鹅绒裘皮与规模化生产工艺技术的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宇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张学军、韩福、余清理、吴广飞、潘春杰序号:21项目名称:伊利早餐奶系列产品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苏桄宇、樊启程、付永刚、贺保平序号:22项目名称:XG(稀土)系列复合稳定剂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皓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刘秉海、宝玉、王金凤、毛广华、倪海序号:23项目名称:蓖麻油脂肪酸镁工艺技术研究与应用主要完成单位:通辽市兴合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张耀奇、王恩、苏玉臣、许广秀、张辉光序号:24项目名称:天然碱加工纯碱废液、废气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李立峰、李玉玉、袁玉萍、陈福连、雷飞鸣序号:25项目名称:气相催化法工艺在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生产中的应用主要完成单位:阿拉善达康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王刚、胡开文、赵雁宁、张积军、胡春风序号:26项目名称:新型高分子复合植物青贮保鲜膜的技术创新及应用主要完成单位:海拉尔区贝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化工大学主要完成人:张延东、徐蓓蕾、王国全、肖柏昆、孙景福序号:27项目名称:白云牌“BY-1”环保节能型锅炉防垢除垢剂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山源非金属物料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张跃进、张效忠、刘延江、刘振华、米莉序号:28项目名称:新型环保节能高炉煤气净化系统研究与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包钢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主要完成人:司永涛、孙国龙、刘志宏、韩建军、于孟华序号:29项目名称:电工铝硼化处理新技术及其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工业大学、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赵洪生、郭锋、沈利、李进福、张军序号:30项目名称:中重型车及系列化开发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周亚伟、庞建中、王永飞、王德明、宫明花序号:31项目名称:TR50矿用自卸汽车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薛建民、高利军、王明生、杨芙蓉、李来平序号:32项目名称:带PC/PLC控制系统的大型马铃薯淀粉加工成套设备主要完成单位:呼和浩特市博思达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马斌、志刚、刘得一、胡日明、岑君序号:33项目名称:北方奔驰系列车型匹配欧Ⅲ发动机动力传动系统主要完成单位: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周亚伟、李小琳、王德明、高宏忠、任志峰序号:34项目名称:GL70型沥青罐车主要完成单位: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张波、王玉明、郭上、刘进才、李学彦序号:35项目名称:σb≥800MPa高强钢液压支架制造工艺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穆建平、刘春燕、刘毅、潘利平、王新序号:36项目名称:深松旋耕(灭茬)联合作业机主要完成单位:赤峰市宁城长明机械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张明、张习武、XXX中、孟繁东、卢翠翠序号:37项目名称:风机主轴的试制开发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胡永平、雷耀民、周仲成、张奇志、王荣森序号:38项目名称:环保节能多功能型煤锅炉主要完成单位:乌兰浩特市蓝青型煤节能锅炉厂主要完成人:李润彬、范玉林、李国才序号:39项目名称:大型无燃油节能电厂的设计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刘丰、倪允之、程健、寇建玉、王振华序号:40项目名称:防磨、防堵型风粉混合气流风速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电力科学研究院、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青岛科联环保仪器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戴健虹、冯奎民、邢春雷、剧利英、胡永强序号:41项目名称:实时数字仿真(RTDS)系统在内蒙古电网的应用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电力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安中全、孙丙新、赵桂廷、邓昆玲、郭厚静序号:42项目名称:西门子SPPAT-3000系统应用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电力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周鹏、张秉权、张澎涛、郭瑞军、辛晓钢序号:43项目名称:管道漏水探测定位仪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主要完成人:李树华、郭改枝、铁勇、王树彬、王志慧序号:44项目名称: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银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齐军、佟顺民、XXX平、段纯序号:45项目名称:多文种图书管理系统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蒙科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岳耀明、白双成、呼斯勒、胡其吐、孟高娃序号:46。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公布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新品种审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公布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新品种审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公布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
新品种审定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内农牧种植发[2015]179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2015.06.08
【实施日期】2015.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公布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结果的通知
(内农牧种植发〔2015〕179号)
各盟市农牧业局:
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审定会议于2015年3月24-25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会议审定通过了玉米、小麦、水稻、高粱、向日葵、大豆、甜菜、马铃薯等8种作物92个新品种,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根据新品种的特性及适宜种植范围,积极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使其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增产增收增效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6月8日
审定通过品种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举办2008年农牧业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举办2008年农牧业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举办2008年农牧业建设项目管理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牧办发[2008]70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2008.10.20
【实施日期】2008.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举办2008年农牧业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农牧办发[2008]70号)
各盟市农牧业局、厅直属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
针对我区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项目实施操作程序、项目阶段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逐步实现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我厅拟与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于11月17日~19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2008年全区农牧业建设项目管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农牧业局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及投资计划人员,项目建设
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厅机关各处(局)和直属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国家投资的在建未验收农牧业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原则要求必须参加)
二、培训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内政办发[2008]24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8.04.03【实施日期】2008.04.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24号2008年4月3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的《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截至2007年,我区粮食总产已连续4年超300亿斤,年均递增率为5.34%;单产由2004年的480斤提高到2007年的507斤。

粮食生产取得的可喜成绩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各项农业技术增产措施的推广、普及和应用密切相关。

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行良种良法相配套,充分依靠科技挖掘优势作物增产潜力,把专家的产量变成农民的产量,把小面积实验产量变成大面积推广产量,实现粮食大面积区域平衡增产,对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促进粮食发展的有效途径。

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集高产优质良种、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及优质高效投入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活动,是粮食生产先进科技集成、配套与推广的重要载体。

通过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能够实现统一品种、统一技术、实现良种良法配套,最大限度的发挥品种和技术在产量、品质、抗性等方面的生产潜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

同时,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也是各地区研究、总结粮食作物生理生态特征、关键诊断指标、关键控制技术等产量形成规律,并最终形成高产稳产综合技术标准、规范的有效途径。

第二,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平台。

在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区集聚一批科技项目,集合一支专家队伍,集中一个主导品种,集约一套主推技术,创新先进技术思路、先进管理经验、先进高产典型、先进示范样板,是新时期对广大种粮农民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培训和技术指导的鲜活教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为认真落实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区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推进农牧业机械化生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我区农机跨区作业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充分发挥政策保障作用,加强宣传、组织、协调与服务,围绕自治区优势作物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突出抓好夏秋收农机跨区作业,不断扩大跨区作业范围和规模,进一步优化跨区作业发展结构,转变跨区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机跨区作业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实现跨区作业机具稳步增长、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和作业市场稳定有序,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保障农畜产品供给,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和农牧业稳定发展。

同时,应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是农机部门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自治区党委1号文件,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服务现代农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今年是我国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面对世界粮食危机、地震灾害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即将召开的北京奥运会,各级农机部门一定要站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农业部等四部两公司《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07]13号)(附件1),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制,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指导服务,特别要加强与石油部门沟通联系,保证农用柴油供应,切实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为保障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农机化积极作用。

二、搞好重点环节作业。

统筹谋划各主要农时农机跨区作业,突出抓好夏秋收特别是小麦、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饲草机收和牧区机械打捆草跨区作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先进旗县的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先进旗县的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先进旗县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31•【字号】内政字[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先进旗县的通报(内政字〔2008〕64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2008年3月28日2007年,全区各地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农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为改善民生,促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阿荣旗等46个旗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表彰奖励,其中,一等奖4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5万元。

以奖代补资金要严格用于农田草牧场水利工程建设,严禁挤占和挪用。

2008年3月28日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旗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同时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新局面,为进一步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2007年度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先进旗县(市、区)名单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2007年度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先进旗县(市、区)名单一、获得一等奖的旗县(市、区)(10名)阿荣旗开鲁县林西县太仆寺旗四子王旗土默特左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杭锦旗乌拉特前旗阿拉善右旗二、获得二等奖的旗县(市、区)(12名)扎兰屯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通辽市科尔沁区赤峰市松山区锡林浩特市卓资县清水河县固阳县准格尔旗磴口县乌海市海南区三、获得三等奖的旗县(市、区)(24名)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巴尔虎右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额尔古纳市扎赉特旗库伦旗扎鲁特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敖汉旗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多伦县苏尼特左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商都县和林格尔县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默特右旗包头市九原区达拉特旗乌拉特中旗。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农区畜牧业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内政字[1999]20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农区畜牧业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内政字[1999]20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农区畜牧业示范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农区畜牧业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内政字[1999]201号1999年1月1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我区广大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粮食及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有着发展畜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区畜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区畜牧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1998年,全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旗县肉类、鲜奶、禽蛋和毛绒产量分别为102.83万吨、39.31万吨、20.8万吨和3.86万吨,分别占全区总产量的79.47%、58.58%、98.07%和55.3%;农区畜牧业产值为75.72亿元,占全区畜牧业总产值的74.5%。

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畜牧业部分的比例正逐步加大。

农区畜牧业发展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地区间不平衡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一些旗县、乡村基础差,发展慢,甚至连年下滑。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农区畜牧业的全面发展,尽快把农区的农副产品优势变为畜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抓好原有畜牧业示范工程的同时,在基础较差地区开展建设农区畜牧业示范点工作,即利用3年时间,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畜牧部门各抓好一个村嘎查级秸秆养畜示范点(全区共114个)。

各级畜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厅、局长),是各级示范点的第一责任人。

畜牧部门抓的示范村也是本级政府第一把手的示范点(牧区旗市重点抓牛羊易地育肥)。

通过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把农区畜牧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点条件(一)示范点选在农作物秸秆资源充足且牛羊饲养处于起步阶段的行政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09]3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09]3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09〕30号2009年3月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直接关系到林业建设的成效。

当前,国家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林业建设任务大幅增加,林木种苗工作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为切实抓好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和质量监管,强化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确保全面完成林业建设任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宏观调控,确保种苗供应各地区要加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管理工作,根据当地各项林业建设任务,按照造林实施方案和设计,认真做好种子和苗木的数量、树种(品种)的全面测算。

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保证质量、立足本地、超前准备的原则,认真落实好林木种苗生产供应。

对国家重点工程直播造林和育苗所需林木种子由盟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采购,就近调入,提前入库。

对国家重点工程植苗造林所需苗木由旗县(市、区,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采购,与苗木生产单位签订合同,提前订购。

在预测2010年和2011年林木种苗需求的基础上,合理安排2009年各项林木种苗生产任务,根据自治区下达的种苗生产计划,尽快落实育苗面积、新育面积、容器育苗和林木种子采集量四项指标。

特别要加大容器育苗力度,确保雨季和秋季造林补植用苗。

二、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强化种苗行政执法各地区要加大林木种苗质量的检查力度,对直播造林使用林木种子由盟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进行全面检验,对植苗造林使用苗木由旗县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进行全面检验,盟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的通知-内农牧法发〔2016〕412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的通知-内农牧法发〔2016〕412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的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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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的通知
内农牧法发〔2016〕412号
各盟市农牧业局:
为促进我区家庭农牧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家庭农牧场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2016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下发《关于开展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法发〔2016〕250号),经旗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盟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基础上,自治区农牧厅组织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评定,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现将自治区农牧业厅评定的151家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发给你们(名录见附件)。

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家庭农牧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要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好家庭农牧场的扶持政策,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实行动态评价管理,建立和完善淘汰机制,做到能进能出。

引导和培育一批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经营模式灵活、科技水平较高的家庭农牧场,提高全区示范家庭农牧场示范带动能力。

希望被认定的家庭农牧场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发展后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第一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6年12月28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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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牧字〔2008〕32号
关于成立蒙自县畜牧兽医局督促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蒙自县委办公室文件《关于调整充实中共蒙自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蒙办发[2008]10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蒙自县畜牧兽医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周小石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应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包继祥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成员:张凤英局综合科科长
李宏蛟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
杜维军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高忠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室在县畜牧局,由包继祥兼办公室主任,张凤英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

蒙自自畜牧兽医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畜牧业督促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抄报: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蒙自县畜牧业兽医局办公室2008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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