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年制中专学生成绩考核的规定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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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管理制度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标准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考试〔一〕教务处1、教务处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的统一安排、调度。

包括试题、考场的设置、编排,考号确实定和监考、阅卷教师的安排。

2、教务处在期中、期末和其它考试的试题选择上要考虑难易程度,有利于鼓励学生,做到试题严谨且保密。

3、教务处安排专人录分。

其他教师不得擅自改动所录分数。

如有过失,须经阅卷教师核查,教务处同意,方可改动。

各科登分完毕后,教务处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成绩表。

〔二〕政教处1、政教处通知各班班主任须在考前把本班人数及桌凳等情况报教务处,并核对学生名单。

2、各班班主任须在考试前一天在教务处领取考场号和学生考号,并安排粘贴。

考号一律粘贴在考生课桌左上方,考场号粘贴在教室常用门的玻璃下方。

3、各班班主任须在考试前向学生讲清考试的具体要求,并把考场、考号等有关事宜向学生讲清楚。

二、考试标准〔一〕监考标准1、监考与上课重复的教师,提前调课,保证监考教师到位;2、监考教师采取不同科目教师交叉监考。

3、监考教师必须5分钟前到教务处领卷窗口领取考卷,签字并确认考场。

4、监考教师前后坐立,分工明确。

主监考坐在讲台前面。

5、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特别是缺考、违纪学生的填写,缺考试卷要在卷面上标明缺考;6、监考教师须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卷头,要求考生把考号、班级、姓名等项工整书写在指定位置。

7、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得闲谈、不得看与本场考试无关的材料。

遇有考生提问,应予以妥善解答或处理。

8、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对所监考考场的物品管理、卫生负责,并在考试结束后催促考生把废纸、包装袋等垃圾放入垃圾桶内。

9、考试期间巡考的领导及教师,要严格检查考场秩序,制止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等行为,以免影响考生考试。

10、与考试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考场;必要时,经教务处主任允许,可进入考场说明,但不得提示试题解法。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考核既是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反映了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程度,也反映了教学水平。

为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场纪律。

第一章考核方式与命题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

第二条考试科目可采用笔试、口试、机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笔试可用闭卷或开卷形式。

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

第三条考查科目可采用笔试、机试、设计作品、产品制作、项目、大作业、策划书、调查报告、论文等形式进行。

考查成绩可以是百分制记分,也可以是"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A)、80-89分为良好(B)、70-79分为中等(C)、60-69分为及格(D)、59分以下为不及格(F)。

第四条每门课程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一次命出同等难度A、B两套试题。

A卷和B卷主观题内容不可以雷同,客观题可有30%雷同。

任课教师应在命题时同时做出“命题双向细目表”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采用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需提交考核方案,要明确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主要内容。

第五条试题的知识覆盖面要宽,重点内容核心部分覆盖面应达到100%;主客观试题搭配合理,客观题(如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应不少于40%。

试题的难度与分量要适当,应按7:2:1原则,即基础内容占70%,有一定难度占20%,较高难度占10%。

题量一般控制在A4纸四页以内。

试题类型要多样化,记忆与理解题占10%-30%,简单应用题占50%-70%,综合应用题占10%-20%。

第六条由二名以上教师承担的教学内容、学时数、教学进度均相同的课程,一律实行统一命题进行考核。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要求及流程,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频次学校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各一次,根据需要适度组织月考。

二、考试形式期中、期末考试科目内容依学期教学计划安排,除音、体、美、书法或实习科目外,其他所有学科均为书面闭卷考试。

三、考试内容考试试题由各专业部安排统一命题,要求题型多样,易中难比为6:2:2,专业课试题包括实习实践内容题目,分值占面卷总分的15-30%.四、考场安排及要求考试期间在专业部的统一安排下,班主任应做好各自相应的准备工作,如考前学生教育和整理考场等。

1.严格按照规范化考试要求,按照每考场30人进行布置,桌洞全部清空朝前。

每场桌凳按5纵列,每列6个桌凳排放。

张贴考场标签、座号标签,座号标签从靠讲台窗子的桌为第一列开始"S"形张贴在课桌左上角,靠墙的须贴在靠近走道一侧的桌子上角。

2•教室前黑板书写:严肃考风,诚信应考。

营造诚信、严肃、公平的考试氛围。

3.黑板板书考试科目,时间,页数,监考教师。

4.要求学生提前10分钟进考场,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出现考场睡觉,交头接耳,作弊,坐姿不端正的现象,如有发现按作弊处理。

5•学生考试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上厕所,如确需上厕所需一位监考老师陪同。

五、监考安排任课教师根据专业部的统一安排做好监场工作,不得私自调换。

监场期间,监场教师必须严格遵守监考职责按时到指定考察监场,监场期间不准看书报、阅卷、无故离开考场,接听电话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若发现以上现象,除按有关规定扣分外,还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与纪律处分。

1•按照考务处要求,每场考试提前20分钟到位,提前10分钟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发卷,规范学生填写信息,检查试卷页数印刷问题。

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时及时提醒学生。

2.收卷或答题卡时按照座号或考号顺序从小到大收取。

3.两位监考老师在考场一前一后、一左一右、一立一座进行监考,4.考试期间如有问题,向巡考老师及时汇报。

考试规定

考试规定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考试成绩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生考试成绩管理,用制度来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考试与补考1、凡参加学期末正常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学院安排的补考。

2、凡正常考试缺考而仅参加补考的学生,若有不及格课程,不予再行补考。

第二条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计1、不及格门数按补考后计算。

2、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按一门课程计。

3、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

4、若一门课分几个学期讲授,普通大专生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学年按两门课程计;中专生、五年一贯制中专段学生学期、学年都进行考试(核)时,每学年可取其平均值,按一门课程计。

第三条普通大专学生的考试成绩管理规定学生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学年内考核成绩,按《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第三十五条执行:1、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三门者,给予书面警示。

2、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五门者,给予留(降)级。

3、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七门者,给予退学。

第四条中专生、五年一贯制中专段学生的考试成绩管理规定学生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学年内考核成绩,根据《国家教委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职﹝1994﹞4号)第十八条严格执行:1、同一学年内累计不及格课程二门(专业课程)至四门(含四门)者,应予留级。

2、同一学年内考核成绩五门以上(含五门)不及格者,下达书面退学处理。

第五条留级生的课程免修留级生留级前考核成绩达到80分(良好)以上水平的课程,经本人申请,教务处批准可以免修。

第六条留级生的留级与交费学生在校期间留级,五年制大专以两次为限,三年制或三年以下学制以一次为限;留级生原则上随本专业下一个年级学习;留级生除正常交纳住宿费、教材费等外,其学费应按学年内所授课程的比例缴纳。

第七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学生处。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东省商业技⼯学校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根据教育厅的有关⽂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成绩考核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

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的实际情况,每学期⼀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每学期进⾏⼀次。

凡⼀门课分⼏个学期讲授的,每学期均应进⾏考核评定学期成绩。

第三条考试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的形式可⽤笔试、⼝试、实操三种。

笔试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可实施。

笔试时间⼀般为90分钟,⼝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第四条考查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法采集学⽣学习成绩。

每学期各种形式的平时考核不得少于3项。

第五条实习(教学实习、⽣产实习、毕业实习、基本技能训练等)、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结合专业的劳动以及单独考核的实验,均应进⾏考核。

⼆、命题管理第⼀条根据教学⼤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的和要求命题,试题的深度、⼴度适当,突出教学重点,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第⼆条组卷试题应有⼀定的坡度,难易⽐例适当,题量适中,考试成绩⼒求正态分布。

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再⽤作下⼀次的考卷。

第三条使⽤同⼀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原则上采⽤同⼀试卷。

实⾏学分制管理的,可采⽤A、B制命题。

实⾏分层教学管理的,按分层教学⼤纲命题。

第四条对教学⼤纲和教材较稳定的部分课程实⾏教考分离,具体做法是:由不担任本课程的教师出题,或由若⼲任课⽼师各出⼀份试卷,再由不任课的⽼师拼题;流⽔作业改卷。

第五条每门课程期中考试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期末考试要求拟定⽔平、份量相当的试卷两份,附相应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补考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职院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评定的规定

职院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评定的规定

职院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评定的规定1. 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职业院校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评定规定。

该规定主要包括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评分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学生成绩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

2. 考试方式2.1 笔试笔试是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的常见方式之一。

它通常通过试卷形式进行,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等。

笔试根据课程的不同设置不同的题型和分值,以全面、系统地评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2.2 实践操作考核除了笔试外,实践操作考核也是职业院校学习成绩考核的重要方式之一。

实践操作考核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评估。

这种考核方式更加贴近职业教育的实际需求,能够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实际能力水平。

2.3 实训实习考核实训实习考核是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的特殊形式。

学生在特定实训实习岗位上进行实践操作,并在实习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任务。

实训实习考核旨在评估学生在实际职业环境中的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3. 考试内容3.1 课程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在各门课程中所学到的相关知识。

针对不同的课程特点,考试内容可能涵盖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设计能力等方面。

考试内容由教师进行合理设计,以确保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估。

3.2 实践能力除了课程知识外,考试内容还会涉及学生的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通过实践能力的考核,可以更加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

3.3 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职业院校学生重要的素养之一,因此考试内容也会涉及学生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包括创造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意识等方面。

通过对创新能力的考核,可以更好地评估学生的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

4. 评分标准职业院校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分标准通常由教师或考评委员会制定。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对不同题型的分值设定和评分细则的规定。

评分标准应该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估结果能够准确反映其实际水平。

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

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

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该评定办法旨在对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等级制评定,以便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学术表现和成绩水平。

一、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的评定将根据学生在各个学科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虑,主要包括考试成绩、实践表现、课堂参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

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学生在各个学科均表现出色,综合成绩排名前列。

- 良好:学生在绝大部分学科表现良好,综合成绩排名中上等。

- 中等:学生在大部分学科表现平均,综合成绩排名中等水平。

- 及格:学生在部分学科表现较好,综合成绩达到及格标准。

- 不及格:学生在多数学科表现不佳,综合成绩未达及格标准。

二、评定过程1. 学校将按照本评定办法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评定。

2. 评定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收集学生的各科考试成绩和实践成绩。

- 综合考虑学生的课堂表现和课外活动等非正式成绩。

- 汇总各项成绩,计算出学生的综合成绩。

- 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等级。

3. 评定结果将在学期末向学生公布,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三、评定时间1. 学业成绩的评定将按照学期进行,每个学期评定一次。

2. 具体评定时间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确定。

四、评定结果的意义1. 评定结果将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参考依据,用于指导学生的研究和提升。

2. 评定结果也将作为学生在申请升学、就业或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时的重要参考因素。

五、其他事项1. 评定过程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政策规定,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2.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评定办法进行调整和优化。

以上为《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该评定办法旨在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全面素质提升,帮助学生更好地的学术表现和成绩水平。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二、学分计算原则1.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学年学分。

2.学分计算按照课程内容的难易程度、学时数和学习成果来确定。

3.同一门课程按照不同年级或学科进行分值设定。

三、学分获得条件1.学生必须修完课程的全部学时,成绩达到及格线,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模拟考试等。

3.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实习或实践课程,并经实习单位或实践指导教师认可。

四、学分转化和认定1.学生在其他学校修读的课程,经核实合格后,可按规定转化为相应的学分。

2.学生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认定为相应的学分。

3.学生参加的校内、校外实践活动,经指导教师评估合格后,可按规定认定为相应的学分。

五、学分积累和管理1.学生个人的学分积累记录由学校学分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学生每学年学分不得超过所修课程总学分的一半,并且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才能升级或毕业。

3.学生的学分可在一定时间内积累,但学时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4.学生的学分可以进行转换,可按规定转化为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

5.学生退学或休学期间,学分有效期暂停计算,学生复学后学分继续计算。

六、学分奖励和处罚1.学生获得优秀学生称号的,可额外奖励一定的学分。

2.学生严重违纪违规的,可取消或扣除一定学分。

3.学生在竞赛、科研或创新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可额外奖励一定学分。

七、学分制考试和评价1.学生每学年学分制考试不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

2.学生学分的评价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

3.学生学分的评价还包括实习或实践课程的表现、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方面。

八、学分制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学校设立学分制管理办公室,负责学分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学校每学年对学分制管理工作进行中期和年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分制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中职星级考核标准

中职星级考核标准

中职星级考核标准中职星级考核标准是对中职学生在校学习和实践能力的评估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实践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可细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星级一至五级。

下面是中职星级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学业成绩方面考核标准:1. 星级一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合格水平,且至少有一个学科成绩达到优秀水平;2. 星级二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良好水平,且至少有一个学科成绩达到优秀水平;3. 星级三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良好水平,且至少有一个学科成绩达到优秀水平,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4. 星级四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优秀水平,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5. 星级五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优秀水平,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并达到国家级或省级知识竞赛的获奖水平。

二、实践技能方面考核标准:1. 星级一级:具备基本的实践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实际问题;2. 星级二级: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实践任务;3. 星级三级: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中等难度的实践任务,并能对实践过程进行总结和反思;4. 星级四级:具备很强的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较高难度的实践任务,并对实践过程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改进;5. 星级五级:具备卓越的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极高难度的实践任务,并能对实践成果进行创新和推广。

三、综合素质方面考核标准:1. 星级一级: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2. 星级二级: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意识;3. 星级三级:学生具备优秀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卓越的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和领导潜力;4. 星级四级:学生具备优秀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卓越的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和领导潜力,并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5. 星级五级:学生具备卓越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卓越的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和领导潜力,并具备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影响他人,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办法

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办法

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办法
1、学期总成绩由平时总评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平时总评成绩占30%,期末考试茂绩占70%。

2、平时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和平时考查成绩构成。

作业成绩是各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未完成作业按0分记。

平时考查成绩是测验、提问、独立作业等成绩的平均值,采成绩次数应在5——8次范围内。

3、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参加补考,补考仍
不及格的须交费重修重考,不计重修重考次数,直至及格为止。

4、学生考试资格认定
学生按规定学习环节完成课程学习,具备期末考试资格,允许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1)缺课:不论何种原因缺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课时
数20%以上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情节严重者;
以上认定由任课教师提名,报教务科核查,校长批准后执行。

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须交费重修重考,直到及格后方能毕业。

5、连续两学期以上开课的科目,该科总评成绩在每学
期成绩都及格的条件下平均计算,如有一学期以上成绩经补
考后仍不合格,则视为该科成绩不及格。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和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绩档案管理各系为本系每名学生建立个人学业成绩档案,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学期末上报到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一)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由课堂提问、作业、课堂纪律得分、单元(章节)测验及其它形式的抽查、考查成绩组成。

(二)学期成绩学期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

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20%+期中考试成绩义20%+期末考试成绩X60%。

若无期中考试成绩,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40%+期末考试成绩X60%。

(三)统考学科结业成绩1、技工类部分专业实行学分制考核按上级要求执行。

2、考证课程,以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核的成绩记入。

(四)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办法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自觉地听从任课教师的管理,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课程的学习任务。

2、课堂纪律扣分标准(该项扣分由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并计算在学生平时成绩内)(1)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旷课每人每节扣3分。

(2)发现学生上课、自习课期间玩手机、电脑、睡觉每人次扣2分;下棋、打扑克每人次扣5分;私串教室每人次扣2分;说笑、打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每人次扣1分。

(3)自习课如遇教室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学生必须服从晚自习值班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扣5分。

(4)上课、自习课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每人次扣1分。

(5)实习课、体育课、上机课需在铃响前排队进入学习场地,否则每人次扣1分。

(6)实习期间,学生进入车间需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发现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在实习车间追逐、打闹每人次扣2分,打架斗殴扣5-20分。

(7)实习课不服从教师指导进行违章操作,每发现一次扣2-5分;因违章操作造成实习设备、设施损坏或事故,每人次扣5-30分,并进行相应赔偿。

中职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细则

中职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细则

中职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细则为了全面评价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素质特点和综合能力,根据中职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教育目标,制定以下中职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40%)1.学习成绩:综合考虑平时表现、考试成绩及其他学业表现,对每个学科进行评分。

2.实践能力:评估学生在实际操作中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3.项目成果:综合评价学生在各类实践项目中的成果和表现。

二、学科竞赛(15%)1.学科竞赛荣誉:对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的奖项进行评价,包括个人及集体荣誉。

2.学科竞赛参与度:评估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的频率和参与水平。

三、课外活动(15%)1.社会实践:评估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频率和效果。

2.社团活动:评估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社团活动的频率和成果。

3.公益活动:评估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频率和对社会的贡献度。

四、自律能力(10%)1.行为规范:评估学生在学校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和班级纪律。

2.作息规律:评估学生的作息时间是否规律,是否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3.自我管理:评估学生是否有良好的时间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

五、团队合作(10%)1.团队协作:评估学生在集体活动中是否积极与他人合作,是否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领导能力:评估学生在团队中是否有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六、师生关系(5%)评估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包括学习过程中的互动和相互尊重。

七、校园文化(5%)评估学生对学校文化的了解和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程度。

八、纪律表现(5%)评估学生是否遵守学校纪律,并对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扣分。

九、考勤(5%)根据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旷课、迟到、请假等。

以上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细则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以确保对中职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

学校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来奖励优秀学生,以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百分考核细则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百分考核细则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百分考核细则为加强班级管理,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推动素质教育,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学生百分考核细则》。

第一款:学生工作第1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准参加邪教或非法组织与参加非法活动。

未经学校允许书写张贴大小纸报和标语、未经上级部门允许上街游行示威或从事其它扰乱正常学习秩序活动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2条:上课或者实习,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请假需班主任签字。

无请假条按旷课论;旷课(包括自习、实习)每人次扣2分。

班主任要查实原因,否则请假期间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班主任负责。

课间操迟到、早退、不认真做操每人次扣1分;旷操每人次扣2分。

第3条:校园内学生不准吃雪糕、冰袋、糖块、瓜子,违者每人次扣1分;乱扔包装袋、纸屑、方便袋、果皮、垃圾,每人次扣1分。

从楼窗向外倒水、扔垃圾或其他物品,每人次扣3分。

第4条: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佩带学生证,违者每人次扣1—5分。

学生证或其他证件,弄虚作假者,每人次扣5——10分。

培训人员必须佩带临时培训证,违者停课反省。

第5条: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出校门,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持学生证和班主任签字的假条,违者每人次扣4分。

第6条:学生不准在教学区及宿舍内进行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活动,违者每人次扣3—10分。

第7条:学生不准请客、抽烟、喝酒,违者视情况每人次扣10—40分。

第8条:上课期间,随便上下桌、说笑、交头接耳、影响他人学习者,视其情况每人次扣1—5分。

第9条: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每人次扣10——60分,影响极坏者加倍扣分。

第10条:班干部、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相应部门召开的会议,有事请假,迟到、早退每人次扣2分,旷会每人次扣4分。

第11条: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违者视其情况每人次扣5—60分,照价赔偿并承担重新设计安装费。

第12条:校园、教室内禁止乱写、乱贴、乱画、乱扔、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违者视其情况每人次扣1—10分。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树立“以学习为中心”的理念,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社会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XX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X教职发(20XX)1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在读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学生;在籍在读的全日制“3+2”五年制高职学历教育前三的学生。

二、考核评价形式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评价形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考查的课程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规定确定。

学期考核评价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1.考试课:对于考试课程,一般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专业技能课程的考试应包括技能操作考试。

2.考查课:对于考查课程,可采用随堂考试、实训操作、教师评议、闭卷笔试等形式进行。

凡是笔试以外的考核方式,须由专业科、教研组提出具体规程办法,报教务处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考核评价内容1.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依据课程标准,从题库中抽取试题,形成A、B两套试卷,在考前由教务处决定考核用试卷。

没有建立题库的课程,由课程所属专业科、教研组负责命题,教务处审核。

课程考核内容要涵盖学生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要求难易适度,题量适中,比例恰当,形成梯度,突出重点知识和专业技能。

2.学科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题、同一试卷。

3.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刷、保存过程中,由专人负责、严格保密。

教师组织学生复习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试题信息;否则,该课程考试无效。

4.专业技能考核,要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依据课程标准,由课程所属专业科、教研组确定考核内容,突出全面考核和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教务处负责审核。

最新职高学生学业评价标准

最新职高学生学业评价标准

学生学业考核量化评定标准一学生学业总分:共2000分,具体构成如下:(一)每学期学分构成1—4期每期300分,共1200分每学期操行分总分100分:由班主任按照学生实际操行分记分,如**学生学期操行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理论学科成绩平均分100分,班主任必须严格按照理论学科实际成绩平均分记分上表,如**学生学期理论学科平均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实训学科成绩平均分100分,班主任必须严格按照实训学科实际成绩平均分记分上表,如**学生学期实训学科平均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加减分(具体细则附后)(二)技能鉴定:每工种100分,共200分由班主任按照鉴定工种实际成绩记分上表(补考通过工种只记60分/工种),学生多鉴定,多鉴定工种同样累记记分。

(三)毕业成绩:总分500分,每科100分,由班主任按照实际成绩记分上表。

(四)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在第四期学生顶岗实习前,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所表现的综合素质自行评定并记分上表。

主要指学生获得各种奖励成绩,每学期同一活动,参加不同级别竞赛,只记最高的那次加分,加分由专业部委统一管理并量化记分,具体标准为:1)奖励加分:学生获得省、市、县、校、部优干和三好生每次分别记加分50、40、30、20、10分;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50、40、30分。

竞赛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40、30、20分。

竞赛获得县级(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30、20、10分。

竞赛获得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20、10、5分。

毕业论文或大型作业加分:有毕业论文或大型作业的,根据情况加10—50分。

注意加分程序要求:学生或班主任凭荣誉证书、奖状或各活动负责人签字字条,到专业部学生学分管理处登记记分。

每期记录上表。

2)处罚减分学生违纪受学校或专业部处分:按照留校察看、记过、警告分别记减分30、20、10分。

班主任同时按照学校学生操行分管理细则扣学生操行分。

中职学校成绩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成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学生成绩管理,确保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绩管理制度1. 成绩评定(1)各科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

(2)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2. 成绩记录(1)任课教师应于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填写至成绩单,并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签字确认。

(2)班主任负责将学生成绩单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存档。

3. 成绩公示(1)各班班主任应在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将本班学生成绩公示于班级公告栏。

(2)教务处将各班成绩汇总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4. 成绩查询(1)学生可通过校园网查询本人成绩。

(2)学生如有成绩查询疑问,可向班主任或教务处提出。

5. 成绩调整(1)因特殊情况(如病假、事假等)导致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2)成绩评定过程中,如发现评定错误,任课教师应立即更正,并及时通知学生。

三、成绩管理职责1. 教务处(1)负责制定和实施成绩管理制度。

(2)负责成绩的汇总、公示和存档。

(3)负责处理学生成绩查询、成绩调整等事宜。

2. 班主任(1)负责本班学生成绩的审核、汇总和报送。

(2)负责本班学生成绩的公示和解释。

(3)负责处理本班学生成绩查询、成绩调整等事宜。

3. 任课教师(1)负责本课程成绩的评定和填写。

(2)负责解答学生关于成绩的疑问。

(3)负责处理本课程成绩的调整事宜。

四、奖惩措施1. 对在成绩评定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成绩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职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细则

中职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细则

中职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细那么为了进一步完善班级管理,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建设良好的班风、学风,特制定本考评方法。

对班级中学生个人实行百分制考评,由班级考评小组组织各班干在班主任督察指导下考核到班级个人,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学生操行等级和各项评优的重要依据;评分低于一定分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每学期记入个人档案,直接与本人毕业和就业单位安排挂钩。

班级综合考核内容及各项分值如下:一、扣分规那么A:出勤考核实习课〔实操、实训〕、体育课、理论课、上机课及自习课由班长上课前2分钟点名,清查请假、迟到和旷课人数;下课后由班长再次点名;放学前由劳动委员安排值日生留下清扫卫生。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旷课每节次扣2分。

2.未接到请假条或班主任通知,人未到均按旷课计;请假,应由请假人提前委托其他同学代写请假条,并交班主任签字,签字后留班长处备案,否那么视为旷课。

因病需留在宿舍休息的学生必须凭班主任签字批准的假条和医院就诊凭据。

3.周末放假需回家的同学应在周六上午放学前将请假条交于班主任处审批。

请假后返回学校应到班主任处销假,超出时间按考勤细那么扣分。

B:两操考核1.因故不能参加升旗或两操者应事前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否那么按旷课论处。

2.出操时,须振作精神,动作不到位视情况扣1-2分。

夏天不许戴太阳帽,不许穿拖鞋;冬天不准穿大衣、带手套、口罩及围巾,违者,每人次扣1分。

3.升旗、做操、上机、进出校门或其他规定场合必须佩带胸卡,违者每次扣一分。

C:课堂考核1.因事因病不能上自习课者,应事先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否那么视为旷课。

晚自习外出超过十五分钟,每十五分钟视为旷课一节次。

2.自习课随意窜座位者、随意走动者,视为扰乱班级正常上课秩序,扣1分;不经值日班干允许私自外出者,视为早退〔如果外出时间超出十五分钟,按每十五分钟旷课一节次计〕,并加扣扰乱课堂秩序2分,合计扣3分。

3.自习课听音乐、玩、大声喧哗或非规定时间翻开电视等扰乱课堂纪律者,每人次扣2分。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考试考核办法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考试考核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考试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目的和要求对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目的是:了解学生学习和运用所学知识的情况,督促学生学好理论基础知识、练好专业技能、掌握一定的非专业技能;同时了解教学情况,总结教学经验,研究和改进教学工作。

学业成绩考核要力求科学、客观、公正、严格、其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及毕业与否的依据。

二、考核范围1、教务处每学期组织一次各专业(学科)期末考试,毕业时组织毕业考试。

2、全体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次学业考核,每次考核成绩均记入学生学业档案,作为评优及毕业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一)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内容及比例1、理论测试40%(学前教育专业30%);2、全校技能大赛:考查学生专业技能50%(学前教育专业40%);3、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4、综合项目:考查专业技能综合运用20%(在学前教育专业试点)。

(二)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内容及比例专业基础理论40%+专业实践应用5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o(三)文化课程考试内容及比例1、语文学科:基础知识30%+应用写作30%÷即时演讲3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2、数学学科:基础知识30%+专业应用30%+实用测量3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3、英语学科:(基础知识+听力)50%+口语4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4、德育学科:(1)礼仪:基础知识40%+礼仪动作展示5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2)普通话:基础知识40%+口语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3)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知识40%+案例分析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4)职业生涯规划:基础知识40%+个人职业生涯设计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5)经济政治与社会:基础知识40%+案例分析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6)就业与创业指导:基础知识40%+(面试招聘)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7)心理健康等:基础知识40%+案例分析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8)书法:基础知识30%+书法作品60%+作业及课堂表现10%o5、体育学科:基础知识30%+体育技能60%+平时课堂表现10%o四、命题与阅卷1、命题原则(1)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既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知识题,又有一定比例的能够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及非专业技能题目,以利于学生既能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能具备一定的专业和非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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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年制中专学生成绩考核的规定与要求为了确保教学质量,使成绩考核的内容更能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及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与要求。

1、对于考试内容的确定,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难点突出,难易程度适中。

2、考核采取平时与期末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平时成绩评定可通过课堂出勤、提问、讨论、作业、小测验等多种形式进行。

3、有实训的课程,按理论课和实训课的学时比例,确定理论考试与实训考核的成绩比例,计算总评成绩。

4、学生期末总评成绩由卷面成绩+平时成绩组成。

考试卷面成绩占总评成绩60%,平时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40%。

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1)考试课
学期最终成绩=平时成绩 [课堂出勤及表现(10%)+课堂活动及作业成绩(30%)]+期末考试(60%)。

(2)考查课
学期最终成绩=出勤及表现(10%)+课堂活动及作业(50%)+笔记(10%)+个体综合素质或最后测试(30%)。

(3)上机操作或实训课
学期最终成绩=课堂出勤及表现(10%)+平时累计操作作业或设计、实训操作(50%)+个体综合素质(10%)+最后测试(30%)(4)体育课
学期最终成绩=单元考核(达标、技评)、身体体能及素质测试(70%)+学习态度及课堂出勤情况(20%)、参加体育活动及各类比赛情况(10%)。

教务科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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