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0-07-10
铜陵有色:审计报告(一)
会审字[2013]2318号审计报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以下简称“铜冠冶化”)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模拟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6月30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2013年1-6月的模拟利润表以及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编制和公允列报模拟财务报表是铜冠冶化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模拟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模拟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模拟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模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模拟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模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模拟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铜冠冶化模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铜冠冶化2013年6月30日的模拟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6月的模拟经营成果。
需要说明的是,本审计报告仅供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友菊(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宋文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勇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截止2013年6月30日(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一、公司基本情况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名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设立的分公司,于2005年10月18日在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铜陵有色:九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0-04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于2020年5月19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由监事汪农生代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6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会主席陈明勇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汪农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九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9日
1。
中金岭南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n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11-21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4月15日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李进明董事局主席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达法定人数。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关于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3000吨/日处理量技术改造的报告》;按照公司“资源向效益转化”的整体战略部署,董事局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筹资实施铅锌采选3000t/d扩产改造项目。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新增总投资13430万元,建设期1.5年,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采选规模90万吨(即3000吨/日处理矿石量),年产铅精矿含铅金属量4427吨、锌精矿含锌金属量22275吨。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公司(下简称:广西矿业)经营业务发展,同意广西矿业向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本公司按持股55%的持股比例向财务公司提供人民币4400万元担保,其他持股45%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广西矿业对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由于本公司副总裁刘侦德、副总裁李夏林在韶关冶炼厂铊污染事故中所负的责任,董事局解聘刘侦德先生担任的副总裁职务,解聘李夏林先生担任的副总裁职务。
铜陵有色: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0-03-1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公司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书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我们作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0年度公司与控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在2010年3月6日以传真形式将有关材料通知了全体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就有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我们认为,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已持续了多年,和交易对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原料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使本公司的原料缺口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证,是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在2010年3月6日以传真形式将有关材料通知了全体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就有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2)201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公司10名董事出席了会议,7名监事和4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铜陵有色
铜陵有色 (000630 ) 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1报告日期:2009年2月26日2一、审计报告会审字[2009] 3272号审计报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监事会议决议公告范文简短 变更监事的监事会决议(优秀4篇)
监事会议决议公告范文简短变更监事的监事会决议(优秀4篇)推荐监事会议决议公告范文简短篇一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某某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某某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珍珠饭店十楼会议室龙蟠厅(南京市珠江路389号)(三)、会议议题:1、审议《公司20某某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审议《公司董事会20某某年度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监事会20某某年度工作报告》;4、审议《公司20某某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某某年财务预算报告》;5、审议《公司20某某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某某年度实现净利润2,某某9,421.89元,拟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2.19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942.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9,185,某某8.84元,扣除上年度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430,734.02和已派发的普通股股利25,589,107.1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045,737.36元。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7、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刘爱莲女士自20某某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任期已经届满六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刘爱莲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拟提名周发亮先生为公司候选独立董事(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某某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兴业矿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公告编号:2013-2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十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
通过自查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经确定为9.58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章源钨业: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05-04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临2010-012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8日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于201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宗伟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投票结果: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投票结果: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票结果: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票结果: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2.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投票结果: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章源钨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铜陵有色:董事会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2010年3月) 2010-03-1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ongling Nonferrous Metals Group Co.,Ltd.董事会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制订时间:2010年3月16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内控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内控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第三条 内控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内控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内控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内控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内控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内控委员会下设内控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第八条 内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内控咨询机构;(二)监督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制定及实施;(三)监督公司风险控制管理措施的制定及实施;(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五)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内控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第十条 内控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内控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一)外部内控咨询机构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二)内控工作小组工作报告;(三)公司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四)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内控委员会会议对内控工作小组提供的监督及评估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一)外部内控咨询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内控咨询机构的聘请及更换;(二)公司内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三)对外披露的内控评估报告是否客观、真实;(四)公司内控工作小组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五)其他相关事宜。
企业信用报告_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贸易分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8)1.5 联系方式 (8)二、股东信息 (8)三、对外投资信息 (8)四、企业年报 (9)五、重点关注 (10)5.1 被执行人 (10)5.2 失信信息 (10)5.3 裁判文书 (10)5.4 法院公告 (10)5.5 行政处罚 (11)5.6 严重违法 (11)5.7 股权出质 (11)5.8 动产抵押 (11)5.9 开庭公告 (11)5.11 股权冻结 (11)5.12 清算信息 (11)5.13 公示催告 (12)六、知识产权 (12)6.1 商标信息 (12)6.2 专利信息 (12)6.3 软件著作权 (12)6.4 作品著作权 (12)6.5 网站备案 (12)七、企业发展 (13)7.1 融资信息 (13)7.2 核心成员 (13)7.3 竞品信息 (13)7.4 企业品牌项目 (13)八、经营状况 (13)8.1 招投标 (13)8.2 税务评级 (13)8.3 资质证书 (14)8.4 抽查检查 (14)8.5 进出口信用 (14)8.6 行政许可 (14)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贸易分公司工商注册号:340700000001565统一信用代码:913407006679228047法定代表人:陈四新组织机构代码:66792280-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所属行业:批发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注册时间:2007-08-06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营业期限:2007-08-06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硫酸(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不在许可范围内)批发,铜、铁、金、银、稀有贵金属、铁球团、硫精矿、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原料采购及相关产品销售,铅、锌矿采购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接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信息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经营)。
重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No.:00000000000008593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3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它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它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公司大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它支出。
第六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它占用方式。
铜陵有色高管简介
铜陵有色高管简介一、董事韦江宏先生:董事长。
1962年3月出生,工商硕士,高级选矿工程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3年4月至2007年4月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4月至2010年4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0年4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邵武先生:副董事长,1961年1月出生,工程硕士,采矿教授级高工。
1999年2月至2007年4月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7年4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龚华东先生:董事。
1965年2月出生,工商硕士,高级经济师。
2003年6月任金隆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4年8月至2007年4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梁克明先生:董事。
1960年7月出生,工商硕士,冶炼高级工程师。
2004年8月至2007年4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7年4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陈明勇先生:董事。
1962年7月出生,工商硕士,高级工程师。
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4年8月至2007年4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7年4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杨军先生:董事。
1969年1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
1992年7月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合作专业,2001年12月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MBA),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2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国际贸易分公司副经理;2004年元月至2007年9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国际贸易分公司经理;2007年8月以来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分公司经理,2009年3月以来担任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中国银监会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0.15•【文号】银监复[2010]478号•【施行日期】2010.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0]478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核准财务公司开业的请示》(铜色控股财〔2010〕211号)收悉。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 年第13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一、批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
该公司中文名称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TongLing Nonferrous Metals Group Finance Corporation LTD”;公司住所为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171号。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含500万美元)。
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含500万美元),出资比例70%;(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0%。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从事同业拆借。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韦江宏董事长吴国忠董事解硕荣董事黄天珊董事姜茂平董事、总经理郑之德副总经理管剑副总经理五、批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
铜陵有色:关于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0-08-19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公告编号:2010-052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8月18 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总额为人民币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0年9月3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86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200,000 万元可转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8,759.51元,扣除发行费用4,4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6,008,759.51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会验字[2010] 4046号《验资报告》。
上述款项已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开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全部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中的新建以闪速熔炼、闪速吹炼工艺处理铜精矿系统部分。
为实施该项目,公司五届二十八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冶炼分公司。
该项目已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拟发行可转债方案中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的议案》中列为募投资金实施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三年。
截至2010年8月16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6,008,759.51元,扣除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9,512.72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512.72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将为166,088.16万元。
铜陵有色:九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0-039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一次监事会于2020年5月15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明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到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成员选举,会议一致同意陈明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简历附后)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5月15日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陈明勇先生: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15年8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及工会主席,铜陵有色监事会主席。
陈明勇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权激励验资报告
股权激励验资报告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九)电子数据接口(附件二),适用dbf 文件。
(十)如果期权因权益分派等原因发生变更的,还要出具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调整公告及律师意见书;(十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预留期权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期权登记。
二、行权登记(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3);(三)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四)董事会关于实施行权的决议;(五)公司监事会核准的激励对象行权名单;(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七)律师出具的关于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书;(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九)行权登记电子数据接口,适用dbf文件(附件四)。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登记明细表(见附表4);(四)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六)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七) 董事会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八)风险告知书(附件五);(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十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十二)电子数据接口;(十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登记。
四、回购股份登记办理回购股份过户之前,需凭深交所通知向我司帐户管理部申请开立回购帐户。
之后报送以下申请文件:(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过户明细表》(附表5)(三)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四)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五)经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决议(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七)批量过户电子数据接口(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九)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果股份过户后为无限售流通股,还需按照解除限售业务向我司提交文件材料。
铜陵有色:关于控股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0-01-26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公告编号:2010-00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铜都黄铜棒材有限公司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完成了工商注册变更事宜,并核发了新的企业营业执照,主要变更事项为公司名称由“铜陵铜都黄铜棒材有限公司”变更为“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000630铜陵有色: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1-050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
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军主持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军、龚华东、徐五七、胡新付、丁士启、蒋培进、周俊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对参股公司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托格里特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托格里特增资并增资铜冠格里塞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一)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公告编号:2010-03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30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发出,2010年7月9日在安徽省铜陵市五松山宾馆三楼B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吴晓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监事吴晓伟先生、王立保先生、李冬青先生、胡声涛先生、方文生先生、宋修明先生、胡新付先生)出席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成员投票选举,会议一致同意由吴晓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简历附后)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附件: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
吴晓伟先生,男,195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
2004年8月至2007年4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7年4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