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特殊情形下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习题:白酒消费税的计算
【导语】没有被折磨的觉悟,就没有向前冲的资格。
既然选择了,就算要跪着也要⾛下去。
其实有时候我们还没做就被我们⾃⼰吓退了,想要往前⾛,就不要考虑太多,去做就⾏了。
整理“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习题:⽩酒消费税的计算”供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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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习题:⽩酒消费税的计算
某酒⼚于2015年8⽉将⾃产的5吨新型粮⾷⽩酒作为职⼯福利发放给本⼚职⼯,已知该批⽩酒的成本为100000元,⽆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为10%;⽩酒消费税税率:⽐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批⽩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元。
A.27000
B.27500
C.32500
D.3375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酒消费税的计算。
1吨=1000千克,1千克=1000克。
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100000×(1+10%)+5×2000×0.5]÷(1-20%)=143750(元),应纳消费税税额=143750×20%+5×2000×0.5=33750(元)。
点评: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算。
此题属于基础的考核点,这⾥⼤家在平时学习过程中应多注重总结,考试时这种题⽬也会出现,要拿到相应的分值哦。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白酒消费税怎么算
⽩酒消费税怎么算⽩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
实⾏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例税率为20%。
⼀、⽩酒怎么算⽩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例税率为20%。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
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并在2009年7⽉份开始实⾏,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酒纳税额提⾼⼀倍。
⼆、还有哪些商品要被征收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
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饰及珠宝⽟⽯,⾼尔夫球及球具,⾼档⼿表,游艇,⽊制⼀次性筷⼦,实⽊地板,摩托车,⼩汽车,电池,涂料等税⽬,有的税⽬还进⼀步划分若⼲⼦⽬。
三、消费税的纳税⼈是谁?消费税的纳税⼈是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
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产、委托加⼯、零售和进⼝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产和进⼝税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征收的⼀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种间接税。
酒类企业如何计算消费税
酒类企业如何计算消费税在2001年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该通知对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规定与原政策相比最大的不同是,酒类产品计税方法的改变。
其中白酒产品从单一计税改成复合计税方法。
那么,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后,酒类企业如何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呢?下面介绍一下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和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应注意纳税子目。
酒类产品的税目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
这次政策调整仅涉及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啤酒。
通知规定,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下同)纳税: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其次,应注意税率的变化。
(1)白酒消费税税率包括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而原规定白酒产品的税率为比例税率。
税率的变化说明白酒消费税政策调整,将白酒产品从单一的从价计税方法改为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通知规定: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定额税率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
(2)啤酒税率为定额税率,但单位税额有所变化。
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20元。
娱乐业、饮食业自治啤酒,单位税额每吨250元。
原规定不分金额,啤酒一律每吨220元。
再次,应注意计税依据的变化。
(1)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数量。
如《通知》规定,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2)对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通知》规定,生产、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经验:特殊情形下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介绍
特殊情形下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介绍
特殊情形下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介绍
一、委托加工产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但是粮食白酒不属于可以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之列。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x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如,某酒厂2012年3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20万公斤,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15万元,运费发票上列明支付运输费用8000元,装卸费3000元。
领用收购的粮食委托其他酒厂加工成粮食白酒45吨,对方收取加工费4万元,并开具专用发票给酒厂,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
则,可抵扣的进项税
=150000x13%+8000x7%=20060(元),粮食采购成本
=150000+8000+3000-20060=140940(元)。
组成计税价格
=(140940+40000+45x2000x0.50)÷(1-20%)=282425(元);代收代缴消费税=282425x20%+45x2000x0.50=101485(元)。
委托加工应纳增值税=40000x17%=6800(元)。
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例题
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例题
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例题
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白酒将采取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方式来征税。
这意味着,将根据酒精度数和销售价格两个因素来计算消费税的税额。
例题一:某白酒厂商生产的一款白酒,酒精度数为55度,零售价格为每瓶150元。
根据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规定,该白酒的消费税应该如何计算?
解答:根据税法规定,不同酒精度数和销售价格的白酒适用不同的消费税率。
以55度的白酒为例,根据税法规定,该酒的消费税率为30%。
而销售价格为每瓶150元,根据税法规定,销售价格由出厂价加上20%的税收后得出。
因此,出厂价为150元/(1+20%)=125元。
最后,根据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规定,税额为出厂价乘以消费税率,即125元*30%=37.5元。
例题二:某白酒厂商生产的另一款白酒,酒精度数为45度,零售价格为每瓶200元。
请计算该白酒的消费税额。
解答:根据税法规定,45度的白酒的消费税率为25%。
销售价格由出厂价加上20%的税收后得出,因此出厂价为200元/(1+20%)=166.67
元。
最后,消费税额为出厂价乘以消费税率,即166.67元*25%=41.67元。
通过以上两个例题可以看出,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的税额是根据酒精度数和销售价格两个因素来计算的。
这种税收方式旨在更加公平地征收消费税,同时也能够刺激酒精度数适中、价格合理的白酒的发展。
对于白酒生产企业来说,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合理定价,同时也需要了解各个酒精度数和销售价格对应的消费税率,以便正确计算消费税的税额。
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白酒作为中国传统的饮品,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内消费者的喜爱。
然而,随着白酒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就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首先,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是基于销售价格的。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白酒消费税的税率是根据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白酒消费税率为销售价格的17%。
这意味着,如果某瓶白酒的销售价格为100元,那么其消费税额为100元的17%,即17元。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中还包括了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
比如,对于不同类型的白酒,其消费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高度白酒的消费税率要高于低度白酒,这是因为高度白酒的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因此需要通过税收来进行调节。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白酒产品,比如保健酒、特色酒等,其消费税率也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
另外,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方法还需要考虑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
比如,对于进口白酒,其消费税的计算方法可能会与国内白酒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国家相关的进口税收政策来确定。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渠道的销售,比如电商平台、跨境电商等,其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也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结合相关政策进行具体核算。
综上所述,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销售价格、产品类型、进口情况、销售渠道等多个因素。
对于从事白酒行业的相关人员来说,了解和掌握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不仅有助于合理制定定价策略,还能够避免因税收问题而带来的风险。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内容能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也希望国家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白酒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
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2010-2-23 10:33廖永红李剑文【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主要是在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等生产经营方式中,以及在进口和核定计税价格等环节中体现,不同的方式和环节,计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采用自产自用的方式,《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某酒厂将自产的2吨白酒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没有同类白酒销售价格,成本为10万元。
则计税价格=(10+10×10%+2×0.2×0.5)÷(1-20%)=14(万元),应纳消费税=14×20%+2×0.2×0.5=3(万元)。
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某酒厂用250吨粮食(成本20万元),委托其他酒厂加工成粮食白酒5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5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费2万元,均收到了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
委托计税价格=(20+5+2+50×0.2×0.5)÷(1-20%)=4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0×20%+50×0.2×0.5=13(万元)。
在进口环节,进口白酒等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在我国,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是根据白酒的含量度数和销售价格来确定的。
下面是具体的计算方法:
首先,需要确定白酒的含量度数。
白酒的含量度数是指酒精在酒液中所占的比例,一般以百分比表示。
例如,某款白酒的含量度数为52%。
其次,需要确定白酒的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是指白酒在市场上的实际零售价,一般以人民币表示。
例如,某款白酒的销售价格为100元。
根据白酒的含量度数和销售价格,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白酒消费税:
消费税 = 销售价格 ×含量度数 ×税率
其中,税率是由国家规定的白酒消费税税率,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假设税率为40%,代入上述例子中,可得:
消费税 = 100元 × 52% × 40% = 208元
因此,对于这款含量度数为52%、销售价格为100元的白酒,消费税为208元。
值得注意的是,白酒消费税是按照含量度数和销售价格的乘积计算的,因此,含量度数和销售价格越高,消费税的金额也越
高。
以上是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会计经验】白酒行业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老会计经验】白酒行业消费税的税收筹划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 白酒行业的实际税负越来越重。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 从2001年5月1日起, 停止执行生产领用外购酒和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扣除政策;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规定, 对粮食类白酒征收25%的比例税率(消费税)的同时, 还要从量征收每斤0.5元的消费税。
另一方面,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 白酒类行业商业博弈成本也在加大。
促销方式的层出不穷, 广告费、招商费、支付给经销商返点、进店费、开瓶费、促销品、兑奖费等费用名堂五花八门, 博弈的结果是产品的单位价格在上升, 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负在不断增加, 生产厂家的收益在不断下降, 秦池等一些白酒类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纷纷落马。
面对当前的经济环境, 白酒类企业除了加强战略管理, 降低自身产品的生产成本外, 做好税收筹划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
下文以我的税收筹划经历为例, 重点刨析白酒类企业消费税的筹划思路。
去年 11月, 我受托到A公司做销售方案可行性分析, A公司是一家从国有企业改制的白酒生产企业, 由于酒的质量和口感好, 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因国有经营的保守性, 在企业改制前很少有促销费用的投入, 所以, 长年来销售一般, 但尝过此酒的人, 都觉得口感好。
新销售经理认为, 只要投入一定量的广告宣传, 年销售量可达到8000万元, 但是, 实施销售方案的费用是1300万元。
董事会对企业的盈利情况比较担忧, 有人说, 投入1300万的销售费用, 能实现8000万的销售打开市场, 能保持不亏损还是划算的;有人认为, 往年3000万的收入, 亏损额才700万, 投入1300万元要亏损超过700万, 就不必瞎折腾!通过了解 A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账务核算体系情况, 我们计算出新方案(方案二)预计利润情况如下:从计算可以看出, (方案二)的预计利润为-1309万元, 比企业改制前多亏损602万元。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是怎样的?
⽩酒消费税的计算是怎样的?⽩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例税率为20%。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酒⽣产企业的缴纳采⽤复合计税办法,即“实⾏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不管何种情况下从量计征的“销售数量”的确定⽐较简单,但“销售额”的确定却⽐较复杂,实务中较难把握。
⽩酒⽣产涉及⾃产⾃销、⾃产⾃⽤、委托加⼯、进⼝、视同销售、成套销售等多种业务类型。
针对各种不同业务情况其计税价格也有⼀般销售价格、加权平均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最⾼销售价格、核定销售价格以及捆绑销售价格等多种不同的计税价格确定⽅法。
1、市场销售价格⽩酒⽣产企业在⾃产⾃销⽩酒的情况下,计税价格通常为⼀般市场销售价格,亦是的计税依据。
2、加权平均价格⽩酒⽣产企业在⾃产⾃⽤、委托加⼯⽩酒的情况下,计税价格⾸先按照同类⽩酒的销售价格确定,如果当⽉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3、组成计税价格⽩酒⽣产企业在⾃产⾃⽤、委托加⼯、进⼝⽩酒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可以依据,则计税价格通常为组成计税价格。
(1) ⾃产⾃⽤⽩酒。
纳税⼈⾃产⾃⽤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产⾃⽤数量×定额税率)÷(1-⽐例税率)。
此组成计税价格亦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2) 委托加⼯⽩酒。
纳税⼈委托加⼯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参考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费+委托加⼯数量×定额税率)÷(1-⽐例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2012年9⽉1⽇前委托⽅将委托加⼯的⽩酒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管什么情况都不再征收消费税。
但根据财法[2012]8 号⽂件的规定,从2012年9⽉1⽇起委托⽅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存在以⾼于受托⽅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则需要按照规定补交消费税。
【纳税筹划实务与技巧045】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筹划应用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筹划应用筹划思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白酒消费税管理办法
白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白酒这一中国传统名酒逐渐走向世界,并成为各种宴请、送礼的首选饮品。
然而,在白酒消费的同时,也存在着消费者对白酒的不懂管理和误区,导致部分消费出现虚高、劣质等情况。
为此,政府出台了《白酒消费税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白酒消费,确保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一、白酒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基本情况《白酒消费税管理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10月3日发布的,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明确了各项白酒消费税相关的政策,包括纳税人资格、扣缴代征、税款计算、税种认定等。
二、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按照《白酒消费税管理办法》的规定,白酒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为生产、批发、零售、饮食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销售商;而消费者只需在购买时缴纳相应的消费税即可。
现行的白酒消费税计算方式为按照销售价格的15%计征,即销售白酒每瓶价税合计超过50元的,征收10元/瓶的消费税;销售价格低于50元的则无需缴纳消费税。
此外,对于散装白酒的计税方式,按照销售价计征。
三、白酒消费税的纳税方式在纳税人方面,《白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规定了白酒消费税的纳税方式,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年的纳税人,其白酒消费税缴纳期为季度,每季度月末要缴纳上季度的消费税。
而一般纳税人则要求每月缴纳白酒消费税。
四、白酒消费税的减免政策除了特定情况下的免税政策,如扶贫济困、进出口等,白酒消费税还有其他的减免政策。
针对普通消费者,若购买的白酒产地在产业扶持政策范围内,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享受到白酒消费税的减免政策。
同时,对于企业客户在白酒出口业务中,可以按照国家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到部分消费税的减免。
五、白酒消费税的应税标准《白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应税标准的相关内容。
应税标准是指白酒消费税的计算标准。
在财务会计方面,要根据销售价格的含税、不含税、增值税、消费税等不同情况进行计算,以确保税务部门能够精准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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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下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特殊情形下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办法,白酒生产企业往往涉及生产加工、委托加工、产品进口、成套销售、视同销售等不同业务类型,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确定也不尽相同,实务中较难把握。
笔者现将几种特殊情形下白酒消费税计算的方法进行介绍,供读者参考。
很多白酒企业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增值税的计算也在此一并介绍。
一、委托加工产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但是粮食白酒不属于可以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之列。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x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如,某酒厂2012年3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20万公斤,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15万元,运费发票上列明支付运输费用8000元,装卸费3000元。
领用收购的粮食委托其他酒厂加工成粮食白酒45吨,对方收取加工费4万元,并开具专用发票给酒厂,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
则,可抵扣的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