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署2013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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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6.05•【字号】浙发改能源〔2019〕276号•【施行日期】2019.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9〕276号省电力公司,各市发改委、供电公司:2019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建国70周年大庆之年,做好全年电力保障工作较往年更为重要。

同时,今年我省用电需求增长维持在较高水平,夏季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呈紧平衡状态,加之“两交两直”特高压混网运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仍存潜在风险,做好全年电力保障工作任务愈加艰巨。

为做好保障民生用电,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现就做好今年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2019年供用电总体形势综合考虑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常年气候情况等因素,预计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47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5%;统调最高用电负荷7800万千瓦,同比增长约9%。

今夏统调最大供电能力8000万千瓦,富余电力仅200万千瓦左右,全省电力供需维持紧平衡。

若遭遇极端天气、特高压线路故障或外来受电减少等情况,可能出现用电缺口。

同时,局部电网仍然存在因网络制约而影响供电的情况,负荷高位时仍可能出现区域性用电缺口。

二、有序用电方案安排(一)方案分级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避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积极探索电力需求响应等市场化方式,经研究,2019年全省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负荷1200万千瓦,分6级执行。

A级方案:200万千瓦B级方案:400万千瓦C级方案:600万千瓦D级方案:800万千瓦E级方案:1000万千瓦F级方案:1200万千瓦全省有序用电按A-F级分级启动实施,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科学编制有序用电错避峰预案,具体落实措施应按周一至周日分别排定。

《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1.0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现将法规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希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和新闻单位予以重视和关心。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4年2月8日前寄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仁谐路1号;邮编:310025;传真:*************;E-mail:***********.cn)或者通过本网提出意见。

附件一: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网设施建设第三章电网设施保护第四章供用电秩序维护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网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和电网运行安全,维护供用电秩序和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并将电网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围。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网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并做好电网设施建设与电力供需平衡的衔接工作。

县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网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协调电力供需和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相关工作。

2024年领导电力工作会议讲话材料(二篇)

2024年领导电力工作会议讲话材料(二篇)

2024年领导电力工作会议讲话材料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____年市电力工作会议暨市电力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主要是总结____年全市电力工作,研究当前电力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部署____年全市电力工作。

时间虽短,但开得很好,必将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电力生产要素调控,做好全年电力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刚才,市经贸委____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就____年的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要求明确,我完全赞同。

会上,供电公司____同志作了发言,____市计经贸委、____供电公司、____热电有限公司等____个单位作了书面交流。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____年全市经贸系统和电力企业克服重重困难,成绩突出,保障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____年是十分重要而又很不寻常的一年,我们遇到的困难比预想的多,面临了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持续高温及电力紧缺等因素对生产的负面影响,但取得的成绩比预想的好。

主要经济指标达到____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工业增速创近____年来之最,经济效益大幅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____%,同比提高____个百分点,创历史最好水平。

重点企业支撑带动作用明显增强,相关经济指标良性互动。

全年实现生产总值____亿元,比上年增长____%;财政总收入____亿元,增长____%;出口总额____亿美元,增长____%;实际外商直接投资____亿美元,增长____%,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____元和____元,增长____%和____%。

相关指标的协调增长,反映去年经济发展的高速度是良性的、有效的。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全市电力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分不开的。

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与会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市电力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电力的支撑。

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2020修订版)

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2020修订版)

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2020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中长期电力交易,构建公平、有序、安全、高效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和《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7〕39号)及其相关专项方案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直接交易阶段开展的售电市场交易,待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运行后,售电市场按照浙江市场运营规则进行交易,本规则自动失效。

本规则所称的售电市场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年、月等中长期电量交易。

售电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

电力批发交易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企业通过电力交易机构,与发电企业直接购买电能的交易;电力零售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向售电企业购买电能的交易。

第三条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市场规则的缺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市场主体有自主交易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四条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浙江能源监管办)等部门负责本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成员第五条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

第一节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发电企业:(一)按规则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售电市场交易形成的购售电合同;(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三)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规定提供辅助服务;(四)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省级能源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省级能源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省级能源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17.06.07•【字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省级能源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发改委、经信委,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华能浙江分公司、大唐浙江分公司、国电浙江分公司、华电浙江分公司、国华浙江分公司、国家电投浙江分公司、华润东南大区:为适应我省能源管理新的任务形势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近期省经信委、省能源局能源管理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

根据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经信委省能源局能源管理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浙编〔2017〕24号),此次省级能源管理职责调整,将原由省经信委承担的煤电油运要素保障、节能“双控”、新能源应用和电力监管相关职责整体划入省能源局,将省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省能源监察总队成建制划归省能源局。

为保障工作有序衔接和正常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省能源局内部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调整后,省能源局设置综合规划处、煤炭石油天然气处(油气管道安全监管指导处)、电力处、节能处、运行监测处(新能源处)等5个职能处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浙江省能源监察总队(参公事业单位)。

(一)综合规划处研究起草有关全省能源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全省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承担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省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开展能源对外交流合作,协调省外、境外能源开发利用,会同审核能源对外重大投资项目;按照分工提出能源项目的年度专项拨款和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计划并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信息、会议组织、电子政务等工作。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22•【字号】杭发改能源〔2019〕320号•【施行日期】2019.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发改能源〔2019〕320号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各区、县(市)发改局、供电公司,钱江新区经发局、供电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832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9〕27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电力迎峰度夏(冬)有序用电工作,做到提前准备、科学调度,现就做好今年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压、注重预防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提前预警、快速响应,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经济技术手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社会有序用电、党政军机关等重要用户可靠供电,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电,最大程度地满足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二、工作原则(一)确保安全原则。

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

(二)确保重点原则。

确保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党政重要机关、部队、金融机构、医院和学校等重要单位的工作用电,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用电,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用电以及重点企业的生产用电。

(三)分级控制原则。

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落实预控措施的前提下,根据电力缺口分6个等级进行控制,出现不同等级的缺电形势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方案。

三、实施方案(一)预控方案用电高峰来临且用电趋紧时,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缺电对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采取以下预控措施:1.组织一批高能耗生产企业在7-9月安排集中检修,具体方案由各区、县(市)发改部门会同供电部门制定。

DB33 656-2013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

DB33 656-2013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
8 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
8.1 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应采用规定的记录格式,记录表格应便于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并满足统计和 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 8.2 能源计量数据应如实读取并准确记录,应记录读取量值的时间和人员。 8.3 能源计量数据应分级采集,按级统计,避免遗漏和重复。 8.4 自制、回收和综合利用的能源(如压缩空气、氧气、氢气和余热、废气的循环利用等)数据,均 应进行计量或测算。 8.5 能源计量数据应统一归档,保证数据来源和流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8.6 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应尽可能利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表1 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和计量器具配备率
能源 种类
原油、成品油、
煤气、
电力 煤炭、焦炭
重油、渣油
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
蒸汽、热水
限定值 70kW
计量器具 100%
配备率
0.5 t/h 100%
0.3 t/h 100%
0.5 t/h50 m3/h100%90%
3.5 MW 80%

其它
4.1 是否建立文件化的能源 计量管理体系? 4.2 有无明确能源计量管理 负责人,权限是否充分? 4.3 有无明确计量管理职能 部门和人员,职责有无规 定? 4.4 人员培训,能否胜任能 源计量管理工作? 4.5 人员配备是否符合?
5 文件和记录
6 能源计量器 具的配备和 管理
4.6 有无根据能耗限额等要 求,规定可测量的量化管理 目标,并制定相应统计、分 析和评价程序? 5.1 文件识别、收集是否充 分? 5.2 文件是否得到有效控 制? 5.3 记录管理是否符合? 6.1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
a) 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批准; b) 使用人员应能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5.3 用能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能源计量管理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记录应清晰、 完整并规定适当的保存期限。

有序用电管理分析

有序用电管理分析

有序用电管理分析作者:冯颖楠秦晓丹来源:《数字化用户》2013年第20期一、有序用电概述有序用电工作其所指的是在发生电力供应不足以及突发事件等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在电力供应突然减少或自然灾害等一些紧急的状况之下,为了能够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应执行事故限电序位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等措施,系统稳定后根据需要及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

有序用电工作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

安全稳定: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应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用户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持正常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保有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限制高耗能(和有序用电管理办法保持一致)、高排放企业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注重预防: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超前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

有序用电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管理、方案编制和演练、方案实施、监督检查、发布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

基础管理:包括收集整理用户信息,进行用电负荷调查分析,开展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建设、应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等技术支撑手段。

方案编制和演练、方案实施:包括通过加强基础管理获得用户信息和分析成果后,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合理组合有序用电措施,并安排相应用户;运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等技术支撑手段,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实现负荷调控目标。

监督检查:包括对各地有序用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确保政策顺利执行,促进提高工作水平。

发布管理:包括规范、及时地发布电力供需形势、有序用电方案、预警信息等,维护社会正常用电秩序。

保障措施:包括为有序用电工作提供政策、组织、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化有序用电工作有序用电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操作过程复杂的长期综合性管理工作。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确保能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在用电环节实施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推动电力系统安全降碳、提效降耗。

第四条电力需求侧管理应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能源电力安全底线。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级能源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和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

1第六条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电力相关行业组织等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其中,电网企业包括省级及以上电网企业、其他地方电网企业以及增量配电网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包括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

第二章节约用电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节约用电,是指通过实施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管理和服务措施,促进用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用电环节电力电量节约,促进电力系统有效节能降碳。

第八条实施电网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制定和下达本级电网企业电力电量节约指标,采取评价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统筹考核;电网企业当年电力、电量节约指标不低于其售电营业区内上年最大用电负荷的0.3%、上年售电量的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832号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832号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832号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信委(经信委、工信厅、经贸委、经委)、物价局,吉林省、江西省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做好有序用电工作,我委制定了《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发展改革委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序用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序用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有序用电工作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电网企业是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电力用户应支持配合实施有序用电。

第二章方案编制第七条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织指导省级电网企业等相关单位,根据年度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年度有序用电调控指标,并分解下达各地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

第八条各地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织指导电网企业,根据调控指标编制本地区年度有序用电方案。

地市级有序用电方案应定用户、定负荷、定线路。

电力需求侧管理(DSM)

电力需求侧管理(DSM)

什么是电力需求侧管理(DSM)来源:互联网时间:2007-12-1 8:43:35DSM是英文“Power Demand Side Management”的简称,中文为“电力需求侧管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下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煤电油运有关工作的消息中提到,当前重点要做好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工作。

“需求侧管理”是英文“demand side management”的翻译,缩写为DSM,根据这个意义,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对用电一方实施的管理。

这种管理是国家通过政策措施引导用户高峰时少用电,低谷时多用电,提高供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的办法。

这样可以在完成同样用电功能的情况下减少电量消耗和电力需求,从而缓解缺电压力,降低供电成本和用电成本。

使供电和用电双方得到实惠。

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长远目的。

从我国近年来的电力持续负荷统计来看,全国95%以上的高峰负荷年累计持续时间只有几十个小时,采用增加调峰发电装机的方法来满足这部分高峰负荷很不经济。

如果采用需求侧管理的方法削减这部分高峰负荷,则可以缓解电力供需紧张的压力。

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应把需求侧管理工作纳入能源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

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

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筹集必要的资金,积极支持需求侧管理工作。

研究建立有关电价的联动机制,通过经济杠杆调节用电需求。

开发新技术,大力采用新设备,为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电力需求侧管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传入我国。

在政府的倡导下,电力公司及电力用户做了大量工作。

如采用拉大峰谷电价,实行可中断负荷电价等措施,引导用户调整生产运行方式,采用冰蓄冷空调,蓄热式电锅炉等。

同时还采取一些激励政策及措施,推广节能灯、变频调速电动机及水泵、高效变压器等节能设备。

据介绍,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都有一支庞大的队伍从事需求侧管理工作。

仅2000年,美国投入约15.6亿美元实施需求侧管理工作,节电537亿千瓦时,减少高峰负荷2200万千瓦。

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的通知

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的通知

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信委(工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资委、能源局,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要求,我们制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电监会能源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改进用电方式,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所开展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满足电力需求应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增加供应的同时,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需求侧管理措施。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自行开展并引导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九条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资源潜力调查、市场分析等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31•【字号】浙政发〔2013〕44号•【施行日期】2013.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3〕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十二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 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及用电量控制目标分解表2.全省能源“双控”目标任务分部门、分行业分解表3.2013年全省节能目标分解表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8月31日浙江省“十二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破解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订浙江省“十二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总要求及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总目标,把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机制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快体制和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使用的高效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倒逼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与促进发展相协调。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科学发展,必须把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突破口和重要措施,以用能方式转变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家电网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处理性能提升方案V1.1

国家电网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处理性能提升方案V1.1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处理性能提升方案目录一、引言 (4)1.1系统现状 (4)1.2面临问题及发展趋势 (4)二、现有业务应用和数据构成 (5)2.1业务应用需求 (6)2.1.1基本应用 (6)2.1.2高级应用 (6)2.1.3业务应用需求总结 (7)2.2数据构成分析 (7)2.3数据存储性能分析 (9)2.4探索研究 (11)三、系统提升方案 (12)3.1系统目标及原则 (13)3.2系统总体方案 (14)3.1.1性能提升方案 (14)3.1.2数据存储方案 (15)3.1.3数据处理方案 (17)3.1.4基于云存储与关系数据库的应用系统架构 (20)3.3系统特点、性能和功能 (21)3.3.1系统特性 (21)3.3.2系统特点 (21)3.3.3系统性能 (22)3.3.4系统功能 (24)3.4平台方案优势 (25)3.4.1严格遵循国网标准化设计 (25)3.4.2先进的海量数据管理机制 (25)3.4.3尽可能少的业务系统改动 (26)3.4.4成熟的实施案例 (26)3.4.5丰富的经验、鲜明的特色 (27)3.5优化存储策略 (27)3.5.1功能描述 (29)3.5.2分布式文件存储系统 (30)3.5.3存储访问接口 (31)3.5.4分级动态存储方式 (32)3.5.5优化存储关键技术 (33)3.5.6云分布式调度引擎 (34)四、应用技术说明及要求 (37)4.1系统安全性 (37)4.1.1安全保障体系框架 (37)4.1.2云计算平台的多级信任保护 (39)4.1.3基于多级信任保护的访问控制 (43)4.1.4云平台安全审计 (46)4.1.5云计算综合安全网关 (49)4.2系统可靠性与扩展性 (52)4.2.1系统可靠性 (52)4.2.2系统扩展性 (54)4.3数据存储系统 (55)4.3.1海量数据分布式数据存储构架 (55)4.3.2适应应用需求的混合存储策略 (57)4.3.3HDFS数据存储 (58)4.3.4HBase数据存储 (61)4.3.5Database数据存储 (63)4.3.6数据存储的可靠性 (65)4.3.7数据压缩 (66)4.4计算与存储集群的可靠性与负载均衡设计 (68)4.4.1计算与存储集群Master单点失效容错处理 (68)4.4.2计算与存储集群的负载均衡处理 (75)4.4.3HDFS的可靠性设计 (77)4.4.4HBase可靠性设计 (79)4.4.5MapReduce计算可靠性设计 (80)4.4.6基于Zookeeper的单点失效和负载均衡设计 (83)五、系统实施方案 (85)5.1与原系统整合方案 (85)5.2工作原理 (86)5.3实施步骤 (87)六、下步工作开展建议 (88)一、引言1.1系统现状随着国家电网公司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要求的提升,业务系统部署的全面推进及业务应用的不断深化创新,采集系统逐渐呈现出覆盖规模庞大、采集数据项复杂、存储数据时间长、业务多样化等特点(如山东、浙江、江苏等覆盖用户数已达1000-2000万的级别),从而面临着海量数据存储慢、重点数据分析实效差、系统整体性能下降等难题。

罗志军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9(定稿)do.

罗志军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9(定稿)do.

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罗志军(2010年 5月 11日同志们:刚才,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切实抓好我省节能减排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省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节能减排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事关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 十一五” 以来, 全省上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 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到去年底, 全省单位 GDP 能耗累计下降17.3%, 完成“ 十一五” 节能总目标的 86.3%;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 14.9%、 21.8%,完成“ 十一五” 减排总目标的 98.9%、 121.1%,连续四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 我省经济增长还是以物质资源的“ 硬性” 要素投入为主, 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 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节能减排工作中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得力、激励政— 1 —策不完善、问责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第一,从节能减排的现状看,形势不容乐观。

一方面是在前四年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的情况下,节能减排的空间在大幅收窄, 消化增量部分的压力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是随着经济形势逐步好转、企业生产能力逐步恢复,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 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的速度放缓, 甚至由降转升。

去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从一季度的下降 6.4%, 逐季提高到四季度的增长 3.0%。

今年一季度, 我省钢铁、石化、化工等七大高耗能行业生产增长 15%,同比加快 7个百分点; 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24.8%, 单位 GDP 电耗同比上升 6.48%。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仅下降 0.8%,比上年同期低 14.8个百分点,单位 GDP 能耗上升约2%。

有序用电管理分析及改进措施

有序用电管理分析及改进措施

有序用电管理分析及改进措施摘要:社会对电能需求逐步增大,但电力建设滞后导致电力供应不足严重,供需矛盾突出。

本文利用一起实例对目前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梳理了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正确引导和激励企业自觉参与有序用电工作,确保电力供应连续、稳定、可靠。

关键词:有序用电;激励措施;技术手段;社会责任社会对电能需求逐步增大,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

但电力建设受阻严重,电力建设滞后,电力网络非常薄弱。

在电力供应不足情况下,为了保障社会电力有序供应,必须实行有序用电。

有序用电工作是指在发生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一、事件情况2014年12月20日至21日,为了配合重点交通工程珠三角城际轨道建设,110千伏万阁甲乙线进行停电迁改。

期间,110千伏洪梅变电站、110千伏南阁变电站、110千伏河西变电站没有110千伏电源。

为了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供电企业通过深入研究电网结构和电力负荷分析预测,采取了由10千伏环网线路倒供变电站10千伏母线,再通过10千伏母线对其他10千伏线路供电的特殊电网运行方式,保障了18873户用电企业的生活用电,但由于只有5回10千伏环网线路,供电能力不足,需实施有序用电,377户工业专变用电企业需停止生产用电。

供电企业精心组织策划了一系列的客户服务工作方案。

引导媒体正面报道有序供电相关宣传工作,提前营造正面的舆论氛围。

提前做好用电企业有序用电安排的信息告知工作,通过短信通知、电视公告、专变用电企业书面通知、社区张贴公告、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布信息,共发出书面通知书377份,使用电企业能充分接收到有序用电工作的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为避免用电企业对有序用电出现误解,还组织工作人员到社区走访,与用电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听取用电企业的诉求,做好有序用电的宣传解释,争取了用电企业的支持。

杭州高新区2024年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

杭州高新区2024年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

杭州高新区(滨江)2024年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拿起笔,准备为杭州高新区(滨江)2024年的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挥洒笔墨。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杭州高新区(滨江)的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电力需求持续增长。

为保障电力供需平衡,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旨在分析当前电力供需形势,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确保电力安全、可靠、高效供应。

二、目标设定1.确保电力供需平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3.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4.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提高用户满意度。

三、有序用电措施1.实施有序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电力资源。

根据电力供需情况,制定有序用电计划,确保重要用户、重点企业的电力供应。

对于非重点用户,采取分时电价、峰谷电价等政策,引导用户合理用电。

2.加强电力设施建设,提高供电能力。

加大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供电能力,确保电力供需平衡。

同时,加强电力设施维护保养,提高供电可靠性。

3.优化电力调度,提高电力利用效率。

优化电力调度策略,合理安排电力资源,提高电力利用效率。

通过智能化调度系统,实现电力资源的实时优化配置。

四、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1.加强电力需求侧宣传,提高用户节能意识。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强电力需求侧宣传,提高用户节能意识。

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降低能源消耗。

2.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设备能效。

积极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设备能效。

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提出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3.实施电力需求侧响应,调动用户参与节能。

开展电力需求侧响应工作,鼓励用户参与节能。

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用户积极性,降低电力需求。

五、保障措施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1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1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15号)能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节能、节电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

加强节约用电工作,对于缓解我省电力瓶颈制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对我省节约用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我省节约用电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源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和消费者在节能节电中的主体地位,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节电节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和使用节电技术、设备和产品,提高电力使用效率,推进全社会节约用电。

今后三年我省节约用电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民节电、节能意识明显提高,全社会节电活动深入开展,节电技术和措施广泛运用,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三年累计节约用电约100亿千瓦时,其中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为15亿千瓦时、35亿千瓦时和50亿千瓦时;平均每年减少高峰负荷需求约100万千瓦;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5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万吨。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一)重点用能单位节电技术改造。

1.改善电能质量,引导企业采用无功补偿、智能控制、谐波滤波器等节电控制技术和产品,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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