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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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讲解提纲

企业所得税讲解提纲

企业所得税讲解提纲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1.定义: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取得的应税所得所征收的税款。

2.目的:企业所得税是国家通过税收手段调节经济发展、促进企业发展的一种重要财政手段。

3.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内法人、非法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和税率1.税基:a.应税所得: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从各类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减去相关支出后的净额。

b.纳税所得:指企业应税所得减去税前扣除项目后的金额。

2.税率:a.统一税率: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所得税目前适用25%的统一税率。

b.优惠税率:针对一些特定行业或地区,国家可以实施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计算方法1.纳税期限:a.月报:企业应在每月的15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上月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b.季报:企业应在每季度的15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上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c.年报:企业应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

2.计算方法:a.税前收入: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全部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b.销售成本: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

c.税前利润:税前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和其他相关支出后的金额。

d.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利润减去各项税前扣除项目后的金额。

e.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的金额。

四、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1.减免政策:a.投资方向奖励政策:对新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b.地区开发优惠政策:对于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区,可以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或减半征收。

2.优惠政策:a.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实施一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b.创新型企业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或优惠。

《企业所得税讲座》课件

《企业所得税讲座》课件

企业所得税税率
总结词
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但国家对一些 特定行业和小微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详细描述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但国家为了 鼓励特定行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会给予一 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20%的税率优惠;对于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 15%的税率优惠。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 列针对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农业
企业所得税特点
总结词
企业所得税具有税基广泛、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收负担相对稳定等特点。
详细描述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广泛,几乎涵盖了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同时,企业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实行不同的税率。此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相对稳定,有利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 和财务管理。
01 02
案例概述
某跨国企业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其在境外的母公司为其股东, 该跨国企业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美元,计算其应纳所得税 额。
计算过程
根据税法规定,对于跨国企业,其境外所得已纳税款可以抵扣境内应纳 税款,因此应纳所得税额=5000万美元 x 25%-境外已纳税款。
03
结论
该跨国企业202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其境外已纳税款与境内应纳
税款的差额。
的一种征收方式。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 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营业收入 - 成 本 - 费用 - 税金及附加。
核定征收
定义
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企业规模 、行业特点等因素,采用合理的方法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讲义汇总

企业所得税讲义汇总

三、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
原规定:包括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 法定税率33% 优惠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 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 3万元以下(含3万元)18%
27%
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新税法相关条款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 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年计税工 = 资扣除标准 该企业年任职及雇 佣员工平均人数
*
当地政府确定的人 均月计税工资标准
* 12
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纳税人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与职工教 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 1.5%计算扣除(特殊规定除外)。
企业所得税讲义
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调整的说明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教案中有关所得税法定义、税率根据新税法作 了相应调整
第一节 所得课税总论
一、对所得额课税的意义
1、概念:是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后的余额。
2、工资支出
(1)工资支出实行计税工资(下页)扣除办法的企业, 按计税工资规定扣除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 钩的企业,其实际发放的工资在工资总额中的增 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
计税工资
计税工资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费用,包括 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 加薪、加班工资等 计税工资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 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人均每 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 上浮的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讲解(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新)企业所得税讲解(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非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 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 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 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准予扣除。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 除。
(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8.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发生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 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 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 企业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8.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 予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放给在本企业任职的主要投资者个 人及其他有关联关系的人员的工资薪金, 应在合理的范围内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 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8.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5.保险费用
(1)基本保险。企业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 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准予税前扣除。
(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8.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
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
惠税率。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但从我国取得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 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各 项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 按10%税率征税。 4.民族地区优惠政策。
8.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企业所得税讲义)

企业所得税讲义)

企业所得税政策讲义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就企业应税所得额课征的一种税收。

(一)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广2、税负公平3、税基约束力强4、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二)企业所得税的作用1、财政收入作用2、宏观调控作用二、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在我国现行税制中,企业所得税是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企业所得税在国外被称为“公司税”、“公司所得税”、“法人税"或“法人所得税”。

对于公司组织所得课征税收,起源于英国早期商业活动时期,是所得税的雏形.目前,世界上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企业所得税。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历史不长。

1937年1月1日,所得税原则及所得税暂行草案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所得税的产生。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了属于所得税性质的工商业税中的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与薪金报酬所得税,标志着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体系的初步建立。

1958年实行工商税制改革时,所得税从工商业税中分离出来,定名为工商所得税。

这是新中国建立后所得税成为一个独立税种的标志,为以后的所得税制建立打下了基础。

1980年9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企业所得税法,其税率确定为30%,另按应纳所得税税额附征10%的地方所得税。

1981年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20%~40%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另按应纳税所得额附征10%的地方所得税.1991年将两部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完善了我国的涉外所得税制。

涉外所得税制的建立与完善对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深入贯彻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983年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是我国税收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突破。

作为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在此前的30多年,受“非税论”的影响,国家对国营企业一直不征所得税,而采用利润上缴的办法。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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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一、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出台情况简介1991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国务院将《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整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从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来看,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外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制定单独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我国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出口、增加税收、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两法并存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1、税基不统一我国原外资税法原则上允许外资企业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对内资企业却限制扣除,不利于内资企业进行成本费用的补偿。

2、税率不统一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2005年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4.53%,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4.89%,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说明我国内外资企业面临着一个严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3、优惠政策不统一在税收优惠方面,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享受的面更广,数额更大,从而实际税负更轻。

4、税制不统一,导致了税收征管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5、“两法并存”导致一些通过“假合资”、“返程投资”等方式骗取税收优惠的问题屡屡发生,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6、“两法并存”在对税收征管效率造成损害的同时,也影响了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管理”的税制改革原则和方向1、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以主席令第63号发布,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最终统一。

(2826票赞成、22票反对、35票弃权)2、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说课讲解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说课讲解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第一讲纳税人纳税人税法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条例第2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税法第2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条列:第3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税法:第3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法:第4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讲国、地税征管范围划分根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一)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二)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⑴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⑵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三)对其他具体问题的规定(5条)(1)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⑵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⑶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⑷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⑸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讲义

企业所得税讲义

税收基础知识所得税讲义1.1 概念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也称做“良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经营所得征收,所以企业一般都具有所得税的承受能力,而且企业所得税的负担水平与纳税人所得多少直接关联,即“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不征”,因此企业所得税是能够较好体现公平税负的一个良性税种。

)1.4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一)成立的依据为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等都是有关企业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成立的法律、法规依据。

(二)在中国境内成立。

这是属地管辖原则的体现,即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成立的条件、程序以及经营活动等方面都应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

(三)属于取得收入的组织。

具体包括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如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判定是否是居民纳税人,税法采取了注册地标准与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相结合的原则。

对境外登记注册企业到底是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关键就要看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中国境内。

企业所得税专业课件

企业所得税专业课件

(一)扣除项目应遵循的原则
1、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2.权责发生制原则。
3.配比原则。
4.相关性原则。如: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 费用、罚款支出
5.确定性原则。如:可能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 (减值准备、或有负债)
6.合理性原则。如:不公允的关联交易、不符合 行业平均水平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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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二)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不包括缴纳的增值税 (4)损失
4
二、纳税人
税收的居 无限纳税
民管辖权
义务
居民企业
登记注册地在中国 (个人独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者在中国境内未 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税收的地 域管辖权
有限纳税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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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
100 A(20%)转让定价120 B(10%) 200 正常市价140
高税率企业通过转让定价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企业, 从而达到整体税负降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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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避税港避税(受控外国公司制度)
•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 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25%税率 水平(低于50%)的国家(地区)的企业, 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 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 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 的当期收入。
5
三、征税对象
四、税率
纳税人
征税对象
税率
居民企业
境内、境外所得
25%

企业所得税讲义(全)资料讲解

企业所得税讲义(全)资料讲解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本章在2010年有较多的变化:1.增加非营利组织受赠免税规定;2.补充了扣除项目中广告费、佣金等的具体规定;3.增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一节的内容;4.增加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一节的内容;5.增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一节的内容;6.补充增加境外所得抵扣税款的具体规定;7.补充税收优惠的内容;8.补充增加源泉扣缴一节中的税源管理、征收管理、股权转让所得管理、后续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9.补充完善了特别纳税调整中的关联申报管理、同期资料管理、转让定价方法管理、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管理、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管理、一般反避税管理、相应调整及国际磋商、法律责任等内容;10.补充完善了清算所得的内容。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了解)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是对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有三个: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不是直接意义的会计利润,也不是收入总额)。

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三、各国对企业所得征税的一般性做法对法人所得税影响较大的四个因素:纳税人——各国在规定纳税义务人上大致上是相同的。

税基——在税基方面,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关键点在于如何准确核算可以扣除的成本和费用,特别是对折旧和损失的处理方式等。

因而,各国企业所得税在确定税基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不同折旧及损失等的处理上。

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绝大多数国家使用超额累进税率。

税收优惠——各国普遍注重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不仅采用直接的减免税,更注意应用间接的优惠政策。

主要方法有税收抵免、税收豁免、加速折旧。

各国所得优惠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淡化区域优惠,突出行业优惠。

企业所得税经典讲义

企业所得税经典讲义

扣除项目核算与调整方法
扣除项目核算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
VS
调整方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 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 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 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合理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应当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符合行业惯 例和市场规律,且应当具备真实、合法的凭证。
• 一致性原则:企业应当保持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一致性,对于会计上已确认 的成本费用,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标准与实务操作
工资薪金支出的范围
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
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了解并解决潜在 的涉税问题。
THANKS.
等。
扣除原则
真实性、合理性、相关性、权责发 生制等。
申报要求
企业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 方可税前扣除。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实务操作
• 货币性资产损失扣除: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等货币性资产损 失,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会计上作损失处理。
• 非货币性资产损失扣除: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损失 ,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会计上作损失处理。对于非正常损失,还需提 供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成本费用扣除标准与
03
实务操作
成本费用扣除原则及政策依据
• 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合理确定成本费用的归属期 间,凡是属于本期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作为本期成本费用扣 除;不属于本期的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作为本期成本费用扣 除。

(整理)企业所得税讲义.

(整理)企业所得税讲义.

企业所得税本章主要内容:共十节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第三节税率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五节资产的税务处理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税收优惠第八节源泉扣缴第九节特别纳税调整第十节征收管理第一节概述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广2.税负公平3.税基约束力强4.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二、企业所得税的作用: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提示】我国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两个: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二)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人范围征税对象居民企业(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等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业(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构、场所的企业(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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