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经济适用房工程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重大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主要抓手,项目谋划是开展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于今后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解决当前项目谋划水平低、后续项目储备不足问题,高质量推进万宁市“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按照省委七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抓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机遇,坚持“项目为王”的原则,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依托我市产业和资源优势,以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为重点,健全项目谋划工作的长效机制,以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结构调整、动能转换,努力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审核批准一批、开工实施一批、投产见效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为优化结构、增强活力奠定坚实基础,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二、项目储备谋划原则(一)政府投资储备项目谋划主要以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经济适用房模板方案
三亚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工程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编制单位: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三亚经济适用房项目部编制日期:2009年2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报审表一、模板工程一般要求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对于主体结构的模板体系考虑采用胶合板半模板,在模板安装前要做好如下充分的准备工作:1、进行中心线和位置线的防线弹线工作,首先引测柱轴线,然后用墨线弹出柱墙的内边线;2、做好标高量测工作,用水准仪将标高引测到模板安装位置上;3、进行找平工作,将模板支承的底部先用1:3水泥砂浆找平,以保证模板与底面接触平整,防止漏浆;二、剪力墙、柱模板安装采用胶合板成型组拼的方法按剪力墙、柱尺寸,单面用整块胶合板加背楞制作成型:1、剪力墙、柱模与梁模连接处采用定型木模板嵌补;2、支设的剪力墙、柱模,基准标高位置要准确,支设要牢固,模板支撑应联成整体;3、墙柱模根部要用水泥砂浆堵严,防止跑浆;4、墙柱模板竖楞用50×100方木搁栅并采用φ48钢管支撑体系扣牢,并用塑料套管或直径不大于30mm的毛竹管和φ12对拉螺杆,间距600mm,左右交错固定。
三、梁模板施工方法搭设顶木支撑架子,准确调平梁底标高,铺设梁的底模板,校正轴线位置无误后固定。
并可视具体情况先安装另一侧模板,并固定两侧模板,调整梁口平直,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起拱。
梁模板安装,应注意以下事项:1、梁口与墙柱头模板的连接特别重要,一般可采用方木、木条嵌拼。
2、底层梁模支架下的土地面,应夯实平整,并按要求设置垫板,排水通畅。
多层支设时,应便上下支柱在一条垂直线上。
3、在侧模内外木楞连接前进行,起拱后再连接侧模内外木楞,紧固对拉螺栓,调整梁模口平直四、楼板模板采用胶合板的施工方法1、楼板模板的支撑架子采用顶木支撑,上搁木楞,木楞间距为400 mm,顶木间距:梁为400 mm,板为600 mm。
顶木高度超过2米应设拉条一道。
2、胶合板模板施工前,宜进行模板排版设计,施工中严格按模板排版图排版,并编号,以减少胶合板模板的锯割,利于胶合板模板的周转使用;3、胶合板模板面板应涂刷脱模剂,以利于脱模,胶合板模板的接头应平整。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5〕118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5〕118号沿海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及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检查组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8日万宁市海岸带开发建设整改工作方案为了做好海岸带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和开发管理规定》和省政府关于海岸带保护和开发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和开发管理规定》和《海南省海岸带保护和开发专项检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等有关规定,针对省海岸带保护和开发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分类处置和整改,规范我市海岸带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改目标按照省政府海岸带执法检查整改提出的“控增量、查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总体目标,针对省政府海岸带检查组要求整改的80个违法问题(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完成时间,建立长效机制,分类分批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整改任务和措施针对省政府海岸带保护和开发专项检查发现反馈的80个违法问题,我市按照“现场执法、移交市县处理(非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提交省政府统一决策”四类情形进行分类整改。
(一)现场执法发现的6个问题的整改。
1、海南南燕湾海洋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南燕半岛项目违法填海问题,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该公司依法进行处罚,责令和监督该公司于9月20日前按省海洋厅动管中心确认的自然岸线将填海部分回挖到位,恢复原状;同时,对尚未缴交的罚款追缴到位。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推行市场准入准营改革事项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推行市场准入准营改革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11•【字号】万府〔2022〕80号•【施行日期】2022.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推行市场准入准营改革事项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准营改革,加快和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第三批推行市场准入准营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第三批推行市场准入准营改革事项范围第三批推行市场准入准营改革事项(准入承诺即入事项,详见附件)共25项,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实施。
二、规范市场准入承诺即入适用标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结合市场主体及其主要发起人等信用信息,确定适用市场准入承诺即入方式的市场主体范围。
依法列入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和个人诚信积分低于基础分的自然人,不能以市场准入承诺即入方式审批。
三、加强统筹推进,优化政务服务推行市场准入准营改革,实施承诺制、备案制审批模式,是落实市场准入便利化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必然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跟踪总结,及时纠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
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将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按照《万宁市市场准入准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万府办〔2020〕45号)要求,履职尽责,加强市场规范指导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并形成失信名录,同时要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将信用管理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对失信市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实行联合惩戒,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五、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书面承诺履约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视情节实施惩罚。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奖章设计
2021年,全总重新设计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次性奖金标准提高到10000元, 进一步彰显荣誉和奖励层级。
评选方法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务院于1989年4月颁布的《关于召开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称:“热 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方针并具有以下条件者,可入选劳模:(1)在企业发展生产,深化改 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2)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方面做出重 大贡献的;(3)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的;(4)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的。”这个评选标准基本延续到今天。
黄玉香(女,黎族)保亭县邮政局响水支局局长 纪新丹(女)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琼中小额信贷总部技术员 刘德忠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驾驶员 蔡少荣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工人 王雪玲(女,黎族)五指山市工商局水满工商所副所长 黄小芳(女)海南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监察科科长 邱丽珍(女)澄迈县人民医院内科主任 任霞 (女)昌江黎族自治县东风平价货仓工人 王崇敏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李润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李家俊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总经济师
部分获奖人员
01
北京市
02
贵州省
03
天津市
04
湖南省
06
重庆市
05
海南省
四川省 中央直属机关
陈华民与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华民与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0【案件字号】(2020)琼96民终14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东史吴罗南林芝静【审理法官】王东史吴罗南林芝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华民;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陈华民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个人】陈华民【当事人-公司】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律师/律所】刘长征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陈宏昌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杜勇海南凯志律师事务所;罗长立海南凯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长征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陈宏昌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杜勇海南凯志律师事务所罗长立海南凯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长征陈宏昌杜勇罗长立【代理律所】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海南凯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陈华民【被告】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对该三份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予以确认,对证明效力不予确认。
【权责关键词】无效催告撤销代理民事权利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反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被上诉人文昌住建局于2016年5月24日在文昌市政府网上发布“惠民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房屋成本单价通告,仅是告知该经济适用房项目成本单价确定为1606.65元/M2,没有公布每个买受人最终的房屋总价以及应补缴的余款数额,也没有限定补缴余款的时间。
另外,亦无证据证明被上诉人文昌住建局在提起本诉之前,针对“惠民小区"各经济适用房买受人分别发送缴交余款的书面通知及限定缴交余款的时间。
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7年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7年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开发【发文字号】万府办[2017]66号【发布部门】万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7.04.20【实施日期】2017.04.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7年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7〕66号)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万宁市2017年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0日万宁市2017年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推进12个重点产业发展工作》(〔2017〕7号)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进房地产业尽快成形成势,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关于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有关会议精神,以“滨海花园城市,清新度假胜地”为抓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市域“多规合一”的要求,紧紧咬定“三年成形,五年成势”目标,采取更为扎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继续发挥房地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推动城市化建设以及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发展目标2017年,全市房地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和GDP比重稳定在14%和7%。
逐步稳定高端经营性土地供应,降低普通商品房的开发比例,力争至2017 年底,全市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比例下降至70%,全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达到35.5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92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降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严格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形成“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发展局面。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2年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2年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10•【字号】万府办〔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2年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万宁市2022年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0日万宁市2022年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为巩固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面貌,营造优美、整洁的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根据《海南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琼环整办〔2022〕1号)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深入开展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以下简称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景观提升、铁路道路安全整治、撂荒地整治、水体污染治理等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对我市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绿色生态景观水平。
全面建立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为将环岛高铁高速沿线打造成为重要景观带、经济带,美化绿化对外形象展示窗口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一)环境卫生整治和景观提升。
加大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基本消除环岛高铁高速沿线“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高铁站点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及环岛高铁高速沿线景观绿化美化彩化;加快环岛高铁沿线的坟墓迁移工作,确保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面改善我市环岛高铁高速沿线风貌。
603069海汽集团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公告编号:2021-05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公告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兆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孙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李永青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代总经理)刘海荣先生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兆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孙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永青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兆学先生、孙豪先生和李永青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附件:王兆学,男,1970年5月出生,海南儋州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工程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昌江公司副经理,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琼中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三亚海汽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服务事业部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海南海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海南海汽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现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海南海聚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孙豪,男,1973年8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代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总经理(兼),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三亚海汽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配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配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配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万宁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配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25日万宁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配售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建设第四章价格核定与产权第五章配售对象及条件第六章购房资格确认第七章转让出售第八章物业管理第九章管理监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部署,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市城市居民和落地人才的住房问题,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创造更优的创业和发展环境,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由市政府统一规划,限定住房面积、限定配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限定转让条件的商品性住房。
第三条全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的规划建设、配售及转让管理工作由市政府领导,市住建部门牵头,市资规、发改、财政、税务、审批、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实施。
第二章规划第四条全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由市住建部门会同市发改、资规部门研究并结合五年规划提出,明确规划规模、用地选址及每年建设计划。
第五条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全市的规划建设用地、供而未建的住宅用地、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进行合理安排。
第三章建设第六条安居型商品住房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
市政府可以指定市城投公司按计划建设;也可以出让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并限定条件公开拍挂建设;鼓励企业利用存量住宅建设用地建设;在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中可以配套建设。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1•【字号】万府办〔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万宁市2021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日万宁市2021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实施方案为解决我市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落实我市2021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计划,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配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府办规字〔2021〕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琼建房函〔2021〕52号)等文件规定,及我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关于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计划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根据我市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现状及购房需求情况,今年内计划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5000套,解决我市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项目选址和建设规模根据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购房需求意愿情况,按“就近建设、稳定队伍”的原则,选择在主城区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十四五实施计划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十四五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十四五实施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万宁市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十四五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万宁市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十四五实施计划为做好我市十四五期间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建城〔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情况万宁市共有13个镇(区)1711个自然村,农村常住居民家庭115839户,截至2020年度农村燃气普及率为98.78%。
其中,100户以上自然村298个,涉及居民家庭54161户。
瓶装液化石油气方面。
截至2020年底,全市域已建有9个灌装站(二级站)及5个供应站(三级网点)。
农村普及地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户为115839户,瓶装液化石油气普及率约98.7%。
管道燃气方面。
截至2020年底,农村地区已敷设93.84公里市政管道,覆盖2个镇31个自然村,涉及居民家庭3432户,已入户安装2296户(尚未正式通气),农村管道燃气普及率为0%;万城城区、兴隆区、旅游景区及镇墟已敷设管道217公里,年供气757.47万m?,用气户数51870户;目前建有汽车加气站1座,年供气670万m?。
二、目标任务2021年农村燃气普及率为98.8%,其中管道燃气普及率为5.2%,瓶装液化石油气普及率为93.6%。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太阳河大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等两个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太阳河大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等两个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04•【字号】万府办〔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太阳河大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等两个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6〕62号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国营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万宁市太阳河大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太阳河温泉旅游度假区太阳河大道工程项目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4日万宁市太阳河大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万宁市太阳河大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包干负责制,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和礼纪镇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长丰镇负责组织国营东和农场区域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国营东和农场给予配合。
市项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开展工作,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督查到位、按期完成。
(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遵循“公开透明、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被征用权益人的利益。
二、领导机构为加强对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王德海(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振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志鹏(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林兴胜(礼纪镇党委书记)钟进军(长丰镇党委书记)吴和平(国营东和农场场长)陈友(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成员:李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晓敏(市财政局副局长)黄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城监大队队长)关亚清(市审计局副局长)黄小青(市林业局副局长)黄琼荣(市司法局副局长)符祥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振羽同志兼任,办公室电话:62223455。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纺织厂职工住房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纺织厂职工住房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1•【字号】万府办〔2015〕157号•【施行日期】201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纺织厂职工住房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5〕157号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万宁市纺织厂职工住房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1日万宁市纺织厂职工住房拆迁安置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纺织厂关闭改革后职工住房拆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的通知》(琼府〔2002〕72号)和《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食品厂和纺织厂关闭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4〕70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纺织厂职工住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工住房现状市纺织厂为市属国有企业,全厂在职职工99名,退休职工78名。
工厂停产前共有182名职工(包括已调出及居住厂区的职工遗属)居住在厂区宿舍。
工厂停产后,为了工作生活等原因,大部分职工在外居住,目前实际居住厂区宿舍的有38户。
二、拆迁安置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拆迁,统一安置”原则,市纺织厂实施关闭改革后,政府对职工进行安置,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厂区房屋及土地等收归市政府统一规划使用。
对居住厂区宿舍的职工且符合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条件的,统一安排在新陶小区购买安置房或在惠安居小区租住公共租赁房,妥善解决职工居住问题,切实维护好职工的住房权益。
三、拆迁安置对象安置对象为现居住在厂区宿舍且没有享受过福利房和拆迁安置政策的职工住户和职工遗属住户。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8•【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8日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沈晓明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赴浙江省衢州市调研农民建房审批情况的报告》(琼自然资〔2020〕394号)上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审批管理工作改革,更方便人民群众建房报建,实现农房报建不出村。
根据《海南省农民建房审批“零跑动”试点工作方案》(琼自然资函〔2021〕1441号)精神,我市决定在龙滚镇、山根镇开展农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工作思路,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房报建“零跑动”工作。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在龙滚镇、山根镇开展农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将我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审批管理工作从线下审批转为线上审批,由村民自己跑转为由政府代跑腿的方式,着力抓好农村居民建房的宅基地申请、办理乡村规划许可、房屋放样、房屋验收和不动产权登记的全过程服务工作,确保农村居民建房报建全程畅通,没有后遗症,不留最后一公里。
二、组织领导(一)市级领导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市政府成立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振羽?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陈月花??市政府副市长成??员:谢少敏??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唐敏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陈云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茹?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刘运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苏祥华?市财政局局长符海虹?龙滚镇党委书记卢裕东?山根镇人民政府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唐敏智同志兼任。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上漂浮式风力发电项目服务专班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上漂浮式风力发电
项目服务专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上漂浮式风力发电项目服
务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海上漂浮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对海上漂浮式风力发电项目工作的服务,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海上漂浮式风力发电项目服务专班,人员如下:
组长:王三防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侯晋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何平川市委常委
成员:冯礼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冯昌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家涛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范森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肖珊万宁供电局党组书记
陈朝壮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局长
符祥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忠禄中国电建海南分公司总经理
服务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冯礼森兼任。
服务小组的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等相关工作;不定期召开项目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万宁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万宁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27•【字号】万府办〔2015〕36号•【施行日期】2015.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万宁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万府办〔2015〕36号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国营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4年,我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决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对与市政府签订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60个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考核结果及等次评定(一)先进单位(16个)。
礼纪镇政府、东澳镇政府、三更罗镇政府、北大镇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国营东兴农场、市教育局、市游旅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万宁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兴隆热带花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琼海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万宁石油分公司、海南国营新中木材厂。
(二)良好单位(39个)。
山根镇政府、大茂镇政府、后安镇政府、万城镇政府、龙滚镇政府、和乐镇政府、南桥镇政府、国营新中农场、国营东和农场、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万宁水业公司、联通万宁分公司、电信万宁分公司、移动万宁分公司、万宁正兴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万宁平安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万宁全安化工燃气供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万宁供气站、万宁兴隆富康燃气有限公司、万宁合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海南万宁东山岭索道有限公司、兴隆热带植物园、海南省海胶集团金兴加工分公司、万宁万通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万宁长丰福田石场、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公司、万宁盛安石料开发有限公司、万宁兴发石料有限公司、兴隆古村石场、海南口味王科技有限公司。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5.11•【字号】•【施行日期】2023.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2022年,全市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有序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全市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以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火灾事故的目标,为万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对我市202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了一次综合考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评定北大镇、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王府井悦舞小镇南海尼旅业有限公司等32个单位(企业)为“2022年度应急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评定龙滚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万宁供气站等28个单位(企业)为“2022年度应急管理考核良好单位”;评选陈文君、许光学、陈泽毅等53人为“万宁市2022年度应急管理先进个人”。
希望各镇(区)、各部门、各企业再接再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扛起责任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夯实应急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房地产项目风险防范存在问题处置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21〕54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房地产项目风险防范存在问题处置方案的通知正文:----------------------------------------------------------------------------------------------------------------------------------------------------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房地产项目风险防范存在问题处置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万宁市房地产项目风险防范存在问题处置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0日万宁市房地产项目风险防范存在问题处置方案为贯彻落实10月15日召开的全省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工作以及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部署,切实解决我市房地产项目风险防范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7号)《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督导专班关于全省房地产行业不稳定问题分类处置措施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处置方案。
一、处置目标力争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目前6个房地产项目风险防范存在问题的处置整改销号。
二、项目名称1.忆云山水产权式温泉假日酒店;2.兴隆·颐和公馆产权式酒店;3.知言·望海佳园(二期);4.太阳河温泉花园度假村;5.山钦湾山崖海景国际社区;6.北京村。
三、处置依据(一)《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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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经济适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海南华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0年九月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经济适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陈运平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编制人员:程华明注册咨询工程师马光伟注册咨询工程师王殿琪注册咨询工程师宋延玲注册咨询工程师焦国强注册咨询工程师审核人:马云鹏高级工程师审定人:林昌蕃高级工程师海南华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0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3)1.1项目背景 (3)1.2项目概况 (4)1.3问题与建议 (5)第二章项目提出背景和建设必要性 (7)2.1项目提出的背景 (7)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8)第三章建设规模分析 (10)3.1海南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概况 (10)3.2项目建设规模 (10)第四章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11)4.1项目地点 (11)4.2建设条件 (11)第五章建设内容与建设方案 (13)5.1建设内容 (13)5.2建筑设计指导思想 (13)5.3建筑方案 (14)5.4结构设计 (16)第六章公用工程建设方案 (18)6.1结排水设计 (18)6.2电气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建筑防雷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空调通风 (21)第七章节能节水措施 (27)7.1建筑节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给排水节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电气节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7.4暖通节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33)8.1环境质量标准依据 (33)8.2建设地点环境现状 (33)8.3环境保护原则 (33)8.4污染源、污染物与环境保护措施 (33)8.5环境影响评价 (34)第九章项目组织机构与建设管理 (35)9.1项目组织机构设置 (35)9.2组织机构适应性分析 (35)9.3建设管理 (36)第十章工程招标 (37)10.1项目招标范围 (37)10.2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37)10.3招标组织形式 (38)10.4评标 (38)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39)11.1建设进度计划 (39)11.2进度安排 (39)11.3项目实施进度表 (39)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0)12.1估算的范围和依据 (40)12.2资金筹措 (42)第十三章社会效益评价 (43)13.1社会效益 (43)13.2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43)13.3社会评价结论 (44)第十四章结论与建议 (45)14.1结论 (45)14.2建议 (45)附件:《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批复》万府函[2010]294号第一章总论1.1项目背景1.1.1项目名称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经济适用房工程建设项目1.1.2承办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单位:海南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万宁分公司为1951年成立,历经陈年沧桑。
在改革开放浪潮的推动下,现公司的运营车辆已发展到68辆,在岗人员230人。
近年来公司融入资金1000多万,配置高品位海汽快车23辆,推动新品牌,年均完成客运量150万人次,运营收入3000多万,实现利润500多万元。
海汽万宁分公司现设置办公室、计财部、经管办、车队物业站、治安办、海汽修理厂、工会等部门实施经理负责制的经验管理模式。
近年来,公司坚持开展以“安全、舒适、快捷”为理念客运服务,赢得旅客和社会各界的认同。
2000年底,总公司投资1400多万新建的万宁车站,与2002年9月开业。
新车站从规划到投建,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进行施工,其品味功能,档次堪称全省一流。
如今,万宁公司全体员工正在大力弘扬“同心、多元、创新、奋进”的企业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推进总公司名牌发展战略,以新的理念,新的姿态,新的思想,站在新世界的起跑线上,创造明天的辉煌。
1.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1)《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2)《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218号);(3)《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琼府〔2007〕77号);(4)《关于解决现阶段中低级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建监管〔2008〕133号);(5)《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6)《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规定》;(7)《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批复》万府函〔2010〕294号。
1.1.4 项目提出的理由住房问题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保障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经济适用房是我国在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建设经济适用房是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一项“民心工程”。
2010年海南省计划建保障性住房10.09万套,总建筑面积714.5万平方米,计划用地807.4公顷。
10.09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将有力解决我省中低收入群体、教师、医生、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为了改善海南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职工的住房条件,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安排的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性安排,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
1.2项目概况1.2.1拟建地点万宁市万州大道新车站内。
1.2.2建设规模与目标项目建设经济适用房住房48套,总建筑面积5760m2,共2栋6层住宅楼。
1.2.3主要建设条件项目所在地的水、电、通信网络完善,施工条件均满足项目的要求,地质条件等也满足该项目的建设。
1.2.4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69.60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为824.16万元,占总投资的85.0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62万元,占总投资的7.59%;预备费71.82万元,占总投资的7.41%。
项目总投资969.60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自筹解决。
1.3问题与建议1.3.1问题(1)项目施工期间,将会给周边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2)海南省是雨水和台风多发地区,台风、雨季将影响工程施工,使工期延长,成本提高;(3)项目建设需要启动资金,建设单位需加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多方筹措,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1.3.2建议(1)合理安排项目的建设,注意施工安全,使该项目的建设尽量不影响周边居民的工作和生活;(2)制订详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免在台风、雨季开挖土方;(3)建设方要按相关建设程序建设,加强管理、控制投资,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建成该项目,确保建成合格优质工程;(4)项目建设可解决海南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职工职工住房困难的问题,具社会公益性质,社会效益显著,为此建议政府各有关部门给予立项,促使该项目早日建成,早日发挥作用。
第二章项目提出背景和建设必要性2.1项目提出的背景早在1998年,政府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23号文)中,就已经明确提出,面向不同收入人群,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三支柱”的住房体系。
国务院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2006国六条”中调控房地产业六项措施中,第一条就是:“应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
2007年8月1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意见》于8月13日正式发布。
紧接着,8月24日,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围绕《意见》具体实施方案等内容展开,中心任务就是明确下一阶段的住房保障工作。
经济适用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
其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此项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是地方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实行“以人为本”管理的重要之举。
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要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一号民生工程。
《2010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下大决心、下大力量,抓住政策机遇,在解决低收入群众、教师、医生、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方面,今年要迈出更大的步伐,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对市县的考核。
为建立和完善万宁市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解决海南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根据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解决现阶段中低级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建监管〔2008〕133号)等有关文件,项目建设力争解决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职工住房问题,促进万宁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项目就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来的。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2.1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住房作为一种商品,一方面住房产品是人民大众的生活必需品,另外一方面也不能否认住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产品的投资品属性。
基本的居住需要,对于绝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住房是用来满足其基本居住需要的,因而是生活必需品。
近年来,全国性的房价上涨,无论是以买房还是以租房的方式(房价上涨带动租金上涨),均直接导致了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求无法得以满足。
在这种情况下,寻求一种新形式的住房供给,为社会贫穷者提供住房,以保障其生存质量,成为政府须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