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单原产地证录入说明
原产地证申请指南-填制说明
填制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产地证注册登记表》的各项内容需填制齐全。
2、注册编号栏由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3、国外公司信息栏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公司信息。
4、申请人签署证书中英文印章是指申请企业名称的中英文对照印章;5、原产地证申报员系指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其指定的人员(1-3人),并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其手签笔迹指本人的亲笔签名。
6、主要生产、加工设备清单栏:生产企业必填。
7、申请原产地证产品清单栏:填写拟出口的产品。
原产地证注册手续一.生产企业申请步骤:1.查厂(签证商品含进口成份时):(1)预约查厂:申请单位到我局检务处产地科或下属局产地证科办理预约查厂手续,申请单位需填写预约查厂登记表一式两联,由我局确定查厂日期、时间和会同地点,同时领取注册登记表格一套。
(2)实地查厂:申请单位按预约查厂登记表上约定的时间派员到指定地点接我局查厂工作人员到工厂实地调查,调查内容一般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设备,申请FORM A产品的原料来源和厂内加工工序。
调查完毕,我局调查人员填写查厂记录,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
2.注册登记: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A、填写完整的注册登记表一套;签署证书印章应为中英文对照)和手签人员手签笔迹;B、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一份;C、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和复印件一份;D、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一份;E、查厂记录及有关原材料的国产证明(;F、从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的单位还得提交承办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或补偿贸易的协议,合同付本及本批产品成本明细单等有关文件。
检验检疫机构经过审核和调查,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
3.注册时需按规定缴纳500元注册费。
4.二、贸易公司申请步骤:贸易公司申办产地证书注册除某些特殊商品外一般不需要进行生产实地调查。
(1)贸易公司办理注册需提供的资料:A、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一份B、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和复印件一份C、填写完整的注册登记表一套D、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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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方法
一,填制(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浅绿色)
1、适用范围: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此报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规范亦基本相同。
但对如下栏目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在“贸易方式”栏,除填具贸易性质外,还应填具登记手册的海关编号。
“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为“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或“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
2〕“外汇来源”一般为“不支付外汇”。
3〕在“经营单位”栏,应填具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公司名称。
4〕在“成交价格”栏,进口外商免费提供加工装配用的料件,应按实际价格填报。
5〕如果同时进口料件和设备,料件和设备应分别填具报关单。
二,填制(外商投资企业专用浅蓝色)
1、适用范围: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本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基本相同。
2〕“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本栏目填报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预录入编号规则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
二、海关编号本栏目填报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收发货人本栏目填报在海关注册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编码。
编码可选填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位海关注册编码任一项。
特殊情况下填制要求如下:(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同时注明被委托企业的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四)使用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以下统称《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的货物,收发货人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经营企业”一致。
四、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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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
一.报关单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 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报关单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 位数码,由各直属海关统一管理。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统计、理单部门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无法确定进(出)口口岸以及无实际进出口的报关单,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一、报关单的基本信息:1.报关单号:每个报关单应有唯一的报关单号,并且应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编码。
2.海关关区:指进口货物所属的海关关区。
3.运输方式:表示货物的运输方式,包括空运、水运、公路运输等。
4.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车次号:如果是空运,则填写航班号;如果是水运,则填写船名及航次;如果是公路运输,则填写车牌号。
5.国家/地区:表示货物的原产地和发货国家/地区。
二、报关单的申报人信息:1.名称:申报人的名称,可以是进口商、代理报关公司等。
2.证件号码:申报人的证件号码,一般是营业执照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地址:申报人的地址。
三、报关单的收发货人信息:1.名称:收发货人的名称,可以是进口商、经营单位等。
2.证件号码:收发货人的证件号码,一般是营业执照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地址:收发货人的地址。
四、报关单的运输工具和航次/车次信息:1.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车次号:填写运输工具的名称,例如船名、航班号或车牌号,以及运输工具的航次/车次号。
2.运输工具提单/运单号:填写运输工具的提单/运单号。
五、报关单的装卸货地和港口代码:1.装货地:填写货物的装货地。
2.装货港代码:填写装货港的代码,可以查询国际港口代码表来获取对应的代码。
3.卸货地:填写货物的卸货地。
4.卸货港代码:填写卸货港的代码,同样可以查询国际港口代码表来获取对应的代码。
六、报关单的报关事项:1.进口/出口口岸海关:填写进口货物的入境口岸海关。
2.进出口日期:填写报关单的申报日期,即进口货物的到货日期。
3.征免性质:表示货物的征免性质,包括一般征税、保税区、特殊监管区域等。
4.运费/保费:填写运输货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5.包装种类:填写货物的包装种类,例如纸箱、木箱、托盘等。
七、报关单的货物明细:1.品名及规范型号:填写货物的品名和规格型号。
2.单位:填写货物的计量单位,例如个、件、千克等。
3.数量:填写货物的数量。
电子口岸录入原产地证明流程
电子口岸录入原产地证明流程
录入原产地证明?没问题,我来给你支支招。
首先,得先在电
子口岸那儿注册、登录,这是基础中的基础。
登录之后,你就来到
了原产地的大本营,可以进行各种备案申请,都是一键搞定的事情。
话说回来,企业备案搞定了之后,接下来就是产品预审了。
添
加产品信息,提交预审申请,都是小菜一碟。
只要信息没问题,海
关那边审核通过,你就等着好消息吧。
好,现在来到了最后的证书申报环节。
这个环节嘛,就是在货
物出口前或出口时,向海关申请原产地证书。
只要按照步骤来,一
步步填好信息,原产地证明就顺利录入电子口岸了。
啊,对了,还没说到无卡账号的事儿呢。
有的企业为了方便,
会开通无卡账号申请单抬头原产地证明。
这个也不难,有进出口权
就行,然后去商务局领个电子口岸卡。
在管理员账户里添加个无卡
操作员,开通自助打印功能,就齐活儿了。
再来说说电子口岸的登录和原产地证明录入吧。
先注册、登录,然后选择“原产地证申报模块”,再点击“检验检疫原产地证申
报”,录入信息就行了。
注意啊,录入信息时得仔细,别填错了。
总之呢,录入原产地证明这事儿,看着复杂其实挺简单的。
只要按照步骤来,一步步来,就没啥大问题。
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为保证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顺利,现将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公告如下:一、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增加"原产地证书代码"和"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Y"为"原产地证书代码"。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目前为:"01"、"02"、"03"、"04"。
填制要求:属于"曼谷协定及中巴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1";属于"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项下'早期收获'方案"(简称"中国东盟早期收获"),包括"中泰蔬菜水果协定"项下的进口货物以及对原产于老挝、柬埔寨、缅甸若干进口商品实行特惠税率的填"02";属于"内地与香港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香港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3";属于"内地与澳门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4"。
二、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具体填制要求(一)"备案号"栏:填写"Y"+原产地证书编号。
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报关单填写"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
(二)"随附单据"栏:使用海关H2000系统申报的,在本栏随附单证代码项下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项下的""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使用海关H883/EDI系统申报的,此栏不填报原产地证书相关内容。
(三)"备注"栏:使用海关H883/EDI系统申报的,填写 ""。
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
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一、概述原产地证明书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重要文件,用于证明产品的原产地,以享受关税优惠或符合贸易协议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产地证明书的填制规范,以确保填写准确、规范、合法。
二、基本要求1. 准确无误:填写原产地证明书时,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2. 合法合规:填写原产地证明书必须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贸易协议,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符合法律要求,并在实际情况下真实可靠。
三、填写规范1. 证明书抬头:在原产地证明书的顶部中央填写“原产地证明书”字样,字体要清晰、醒目。
下方应注明填制日期、证明书编号等相关信息。
2. 收货人信息:填写收货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确保收货人能够及时收到原产地证明书。
3. 出口商信息: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确保出口商能够正确填写和签署原产地证明书。
4. 出口商声明:出口商应在原产地证明书上签署声明,声明出口商品的原产地,并且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
5. 产品信息:详细填写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确保与实际出口商品一致。
6. 原产地证明:在原产地证明书上填写产品的原产地信息,包括生产商名称、地址、国家等相关信息,确保填写准确。
7. 签署日期:原产地证明书上需填写签署日期,以确保证明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8. 盖章:对于某些国家或地区,原产地证明书需要加盖相关的机构章或组织章,以增加证明书的可信度和合法性。
9. 签字:填写原产地证明书时,必须由出口商负责人亲自签署,并注明其职务和日期。
四、常见问题1. 如何确保原产地证明书的准确性?答:只有准确填写和确认原产地证明书的相关信息,才能确保证明书的准确性。
出口商应与产品的生产商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可靠。
2. 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答: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产证、出口商注册证明等。
出口商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文件。
产地证的填制说明
常用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本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采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普惠制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我们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须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注: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不能出现香港、台湾、澳门及其他受惠国等名称和地址。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注:(1)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详细地址,但需填“TO ORDER”。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注: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
例:ON/AFTER NOV. 6,1995 BY VESSEL FROM TIANJIN TO HAMBURG VIA HONGKONG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四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具,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如:(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 Y”红色印章。
一般原产地证填制说明
一般原产地证填制说明1.第一栏:出口方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若经其它国家或地区需填写国外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如果中间商是中国公司,出口商O/B中间商名址。
如涉及台湾,必须填打“中国台湾”,证书中不可出现“ROC”缩写字样。
(一般原产地证与台湾ECFA证书完全不同,ECFA证书只能填制“台湾,山东省”,不能出现中国字样) 2.第二栏:收货方应填写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但往往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不可空白,应在此栏内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等字样。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3.第三栏:运输方式和路线海运、陆运应填写装货港、到货港及运输路线。
如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
例如通过海运,于2014年3月1日由上海港陆运经香港海运转到鹿特丹港,英文为“FROM SHANGHAI TO HONG KONG BY TRUK ON MAR.1,2014,THEN TRANSSHIPPED TO ROTTERDAM BY SEA”,或“FROM SHANGHAI TO ROTTERDAM BY VESSEL VIA HONG KONG”。
4.第四栏:目的地国家(地区)指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5.五栏:签证机构用栏此栏为签证机构使用。
通常是在签发重发/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时使用,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6.第六栏:运输标志(唛头)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地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O……)”或者“按照提单(AS PER B/L NO……)”,货物无唛头,应填写N/M (NO MARK,无唛头),此栏不得留空。
一般原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和方法(定稿)
一般原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和方法(定稿)第一篇:一般原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和方法(定稿)一般原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和方法一、1、证书的填制:第一栏(Exp 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
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
如果出口单位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申请人要求填境外公司名称时可填写。
但必须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 (O/B)或CARE OF(C/O)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
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 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
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
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指货物最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
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此栏留空。
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第六栏(M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此栏应照实填具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
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
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
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
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
原产地签证产品预审部分栏目填写指南
原产地签证产品预审部分栏目填写指南
一、产品中英文名称应与海关备案合同或出口商发票保持一致。
二、产品的规格型号应按实际情况填写,须与出口商发票保持一致。
三、原辅料、零部件的名称应按照采购发票、进口报关单、转厂单、出口复进口报关单所列名称一致。
四、原辅料、零部件应仔细填写,海关有权对描述不清晰的原辅料、零部件发出追踪溯源调查。
五、国产原辅料、零部件的HS编码申请人可不填写,非原产原辅料、零部件的HS编码申请人应填写。
六、原料计算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
七、产品出厂价=原材料成本+设备折旧+人员工资+合理利润。
八、产品FOB值=产品出厂价+运费。
九、非原产原料价值指的是进口原材料的价值或来源地不详的原材料价值。
海关总署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
附件2-4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试行)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此栏应填写已办理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的中国境内1出口商名称、详细地址、国家。
此栏不得填写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名称。
第2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如已知)此栏应列明所有生产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国家。
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该信息保密的,可在该栏填写“A V AILABLE TO THE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生产商与出口商相同的,填写“SAME”。
生产商不明的,可填写“UNKNOWN”。
第3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此栏应填写新西兰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
此栏不得填写非进口方公司信息。
第4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此栏应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口岸和卸货口岸。
出运前申报且具体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未知的原产地证书,此栏可填写“***”或“BY SEA”或“BY AIR”或其它运输方式。
装货口岸应为中国境内港口,卸货口岸应为新西兰港口。
1本说明中,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第5栏:供官方使用此栏留空。
第6栏:备注如有需求,此栏可注明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有关信息。
第7栏:项目编号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 以此类推,但不得超过20项。
第8栏:唛头及包装号此栏填写的唛头及包装号应与发票、货物外包装上的一致。
唛头不得出现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
如没有唛头及包装号,应填“N/M”或“NO MARKS AND NUMBERS”。
如填制空间不够或有特殊唛头的,可在此栏填写“SEE ATTACHMENT”,并在证书背页贴唛(盖骑缝章)或A4白纸打印唛头(盖骑缝章)。
CARTON LABEL、AS ADDRESS、AS PER INVOICE、AS PACKING LIST、AS B/L、AS BILL OF LADING、ASCOLOR LABEL等不能作唛头。
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三)
三、编码规则
参数表:《随附单据表》(附表
10 )。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随附单据”与原报检项目的“随附单据编号”、 “随附单据名称”、“随附单据类别代码”。 (二)其它 无。
第二十二章 关联报关单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 18 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按照上述一般贸易要
求填报;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报关单,“随附单证编号”
栏填报“ <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 ”和“原产地证据文件备案号”。“原产地证
据文件备案号” 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物人或者其代理人填报原产地证据文件
电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号码。
向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口用于生产香港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随附单证代码”,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二十章 随附单证编号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
32 位。
二、录入要求
除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
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
CEPA 或者澳门 CEPA 项下
货物的原材料时,按照上述一般贸易填报要求填制报关单。
“单证对应关系表”中填报报关单上的申报商品项与原产地证书(原产地
声明)上的商品项之间的对应关系。报关单上的商品序号与原产地证书(原产
地声明)上的项目编号应一一对应,不要求顺序对应。同一批次进口货物可以
在同一报关单中申报, 不享受优惠税率的货物序号不填报在 “单证对应关系表”
进口货物报关单栏目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栏目填写方法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一般贸易)进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进料加工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浅蓝外商投资企业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1﹑进口口岸﹔填明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名称(第一口岸)。
如文锦渡﹑广州等。
可从提单上查悉。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要填写全称。
中外双方仅执行技术合作项目﹐未成立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填报参加该项目的境内单位。
捐赠进口物资﹐应填报直接受赠单位。
委托报关企业代办报关手续的﹐应填委托单位名称。
3﹑收货单位﹔填明进口货物最终收货使用单位名称及所在地。
一般有三种情况﹔- 直接接受外贸公司调拨的收货单位。
- 委托有进口权的公司进日货物的单位。
- 自行从国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同一批货物有两个以上收货单位的﹐应填报收货量最大的单位。
4﹑合同(协议)号﹔填明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份﹑字轨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根据进口合同查填。
5﹑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批货物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进口或领有进口许可证的﹐应填明批准文号或许可证号码。
如果批准文号﹑许可证号码不止一个﹐应逐一填写。
6﹑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明载运货物进口的船只名称﹑汽车/火车号码/车次。
空运或邮寄只填“空运” 或“邮运”字样。
应填报实际进入中国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进境人员随身携带货物进境﹐应以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确定填报。
7﹑贸易性质(方式)﹔填明本报单货物的贸易性质。
目前﹐使用白色《进口货物报关》申报进口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
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寄售﹑代销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易货贸易出料加工贸易免税外汇商品其他贸易。
8﹑起运国别(地区)﹔填明本报单货物起始发出直接运往或在运输中转国中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往我国的国家(地区)。
6-附件:原产地证书格式以及填制说明 Original
附件:原产地证书格式以及填制说明OriginalPage 2 ofOverleaf InstructionCertificate No.: Serial number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assigned by the issuing body.Box 1: State the full legal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of the exporter and the exporter should be in the beneficiary country.Box 2: State the full legal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of the producer and the producer should be in the beneficial country. If more than one producer’s good is included in the certificate, list the additional producers, including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If the exporter or the producer wishes the information to be confidential, it is acceptable to state “Available to the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 If the producer and the exporter are the same, please complete field with “SAME”. If the producer is unknown, it is acceptable to state "UNKNOWN".Box 3: State the full legal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of the consignee, and the consignee should be in the customs territory of China.Box 4: Complete the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and specify the departure date, transport vehicle No., port of loading and discharge.Box 5: Any additional information such as Customer’s Order Number, Letter of Credit Number, etc. may be included. Box 6: State the item number.Box 7: State the shipping marks and numbers on the packages.Box 8: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 shall be specified. Provide a full description of each good. The description should be sufficiently detailed to enable the products to be identified by the Customs Officers examining them and relate it to the invoice description and to the HS description of the good. If goods are not packed, state “in bulk”. When the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is finished, add “***” (three stars) or “ \ ” (finishing slash).Box 9: For each good described in Box 9, identify the HS tariff classification of China to six digits.Box 10: If the goods qualify under the Rules of Origin, the exporter must indicate in Box 10 of this form the origin criteria on the basis of which he claims that his goods qualify for preferential tariff treatment, in the manner shown in the following table:Box 11: Gross weight in kilograms should be shown here. Other units of measurement e.g. volume or number of items which would indicate exact quantities may be used when customary.Box 12: Invoice number, date of invoices and invoiced value should be shown here.Box 13: The field must be completed, signed and dated by the exporter for exports from the beneficiary country.Box 14: The field must be completed, signed, dated and stamped by the issuing body.Box 15: The field must be completed, signed, dated and stamped by the Customs authority of the beneficiary country.In case where there is not enough space on the first page of a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multiple lines of goods, additional pages can be used. The Certificate number will be the same as that shown on the first page.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box 6 to box 15 will be presented, together with the stamp of the issuing body and the Customs authority of the beneficiary country.中文参考:正本第1页(共页)第2页(共页)背页填制说明证书编号:授权签证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序列号。
原产地标准的填制说明
原产地标准的填制说明When it comes to filling out origin standard documentation, it is crucial to understand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set by regulatory authorities. 填写原产地标准文件时,了解相关监管部门设定的具体要求和指南至关重要。
Most countries have established standards for origin documentation to ensure transparency and accuracy in the trade of goods. 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原产地文件的标准,以确保商品贸易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Failing to adhere to these standards can result in delays in customs clearance, fines, or even the rejection of the goods. 不遵守这些标准可能导致海关清关延误、罚款,甚至被拒绝进口货物。
Therefore, it is essential for businesses to familiarize themselv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for filling out origin standard documentation. 因此,企业有必要熟悉填写原产地标准文件的要求。
One of the key aspects of filling out origin standard documentationis accurately identifying the country of origin for the goods being traded. 填写原产地标准文件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准确确定所交易货物的原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