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新)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
为加强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加强公文管理1.明确公文的分类、编号、签发、送达、归档及销毁等流程,确保公文办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建立公文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公文档案保管,及时归档、销毁以及提供信息服务。
3.健全公文传输体系,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提高公文传输效率,保证公文办理的快捷、便利、安全。
二、规范公文撰写1.明确公文格式要求及撰写规范,提高公文撰写质量,将公文的用语、格式、排版等准确明确化。
2.加强对公文的内部和外部审核,严格把控公文内容的真实行文、传达和阐述,保证内容正确、准确、完整。
三、加强公文应对工作1.建立公文应对制度,增强应对危机、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协调能力,推广公众在线应用平台等多方式公开履职情况。
2.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协作共同,拓展公共参与渠道,畅通公民表达权。
总之,我们将加强加强公文办理工作,进一步探索实践和完善完善公文办理的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的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营造便利、高效、权威的政务服务平台。
希望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公文办理工作。
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沟通解决。
特此通知。
人民政府公文办公室20XX年X月XX日四、加强公文流转的监督和考核1.明确公文流转的责任人,加强对其管理监督,实行责任到人制度,规避延误和漏洞。
2.加强公文流转的考核,建立规范的考核制度,对公文流转的速度、质量、效率等进行考评。
五、强化公文信息化建设1.推广公文信息化处理,并建立统一的公文信息处理系统,实现公文办理过程的全程信息化和智能化。
2.建立公文信息公开平台,推动公文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加强对公文办理工作的培训和学习1.加强对公文格式和撰写规范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公文文书资格和效率。
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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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2)
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2)关于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原则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需要申请政府财政解决经费、市编委解决人员编制,必须由我局签署意见,以我局名义向市财政、编制部门行文申请,按程序办理。
需要以市卫生局名义行文报送市政府或省卫生厅的,须先经局对口职能科室审核、会签。
如同意行文上报,再送局办公室按程序上报局领导审签后行文。
市卫生局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首先由局职能科室拿出初稿,经局办公室审核,送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同意,签署意见后由主办科室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二)规范公文审核以市卫生局名义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原则上需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以市卫生局名义制发公文,由主办单位的相应科室按照公文格式和标准起草初稿,送主办单位办公室审核,并经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市卫生局相关职能科室初审,再送局办公室审核,进入文件审签程序。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先送局法监科进行合法性审查(附件1),再送局办公室审核,经局办公会议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发、编好文号,并报市政府法制办登记编号后印发。
以市卫生局名义制发公文,主办单位须填写《郴州市卫生局代拟公文起草说明卡》(附件2),说明需要发文理由,附上代拟文稿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有关职能科室协调会签意见,并提供代拟电子文稿。
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还应提供起草说明书、制定依据。
(三)规范领导批示办理原则上,市卫生局主要领导的批示件由局办公室或政工科转有关科室办理并负责督办,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反馈办理情况;除重大事项外,分管局领导的批示件由局办公室转局有关职能科室负责办理或督办,并向局分管领导反馈办理情况。
局办公室要经常检查有关科室办理主要领导批件情况。
局办公室和有关各科室向下级承办单位转办公文时,应填写《郴州市卫生局公文转办单》(附件3),明确相关办理要求。
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篇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办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通知如下:一、收文办理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发、审稿、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
(一)签收、登记:所有报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传递。
综合科初审后,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阅办文件处理签》、《交办文件处理签》,代拟稿送秘书科进行公文处理,再送有关领导审签。
正副县长、正副主任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登记请批的公文。
其中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由综合科转送办公室主任处理。
登记工作必须在来文的当日完成。
(二)分发、拟办:根据来文性质可分为传阅件和拟办件两大类。
传阅件由县府办综合科登记后分发各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并作好记载,传阅后及时收回。
拟办件由综合科填写阅示单,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批示。
送领导的批示件,一般应在登记的当天送达,如领导未及时签批,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询问、提示。
(三)审稿、批办、承办:凡领导的批示件,应由提出意见的科室按领导的批示,送达有关单位和人员承办。
办理单位或人员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推诿,对报告性公文原则上从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示性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催办:交办件一般从交出后5-7天无办理结果的即行催办。
紧急件应当按照特定时限要求办理,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五)办结归档:办结归档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按收文顺序,在来年四月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件印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文件印发审核制度。
各单位印发文件前,须按程序严格审核,确保文件内容准确、规范,不得出现错误和问题。
二、规范文件格式。
印发的文件应当使用统一的文件模板,格式规范,标题醒目,内容条理清晰。
三、压缩印发文件数量。
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发文时间,尽量减少发文数量,对可以合并的文件应当合并印发。
四、提高发文效率。
各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办公技术手段,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共享等方式发送文件,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信息安全。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切实加强文件印发管理工作,为提高办公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单位
年月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发生,根据公司要求,特向全体员工下达以下通知:1. 公文的准备:- 请准确填写公文的标题、编号、日期等基本信息,并仔细核对以确保正确无误;- 撰写公文时,请注意语言简练、明确,避免使用罗嗦冗长的词句;- 公文中的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人员时,请提前与相关方进行协调,确保意见统一,充分考虑各方利益。
2. 公文的审阅:- 凡需要提交公文的部门负责人,应对公文内容进行仔细审核,保证内容无误并符合公司政策、流程要求;- 所有公文应按照审批程序依次提交给上级领导进行审阅,确保决策层了解并参与相关事宜,以便作出正确决策。
3. 公文的签发:- 公文签发人必须熟悉公司的公文管理制度,并对公文内容进行充分了解;- 对于重要公文,签发人要仔细核对各项要素的准确性,如签发日期、签发人职位、印章等,并确保签发人的能力和权限符合公司规定。
4. 公文的归档与传送:- 办毕公文后,需及时将公文按照公司要求归档,确保信息的保存和查询;- 对于需要传送给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公文,请在传送前与对方确认收件,并及时反馈到相关人员。
5. 公文办理工作的监督与整改:- 为保证公文管理的规范性,公司将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公文办理工作进行监督;- 若发现公文办理中存在问题或错误,相关责任人需及时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请各位员工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确保公文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特此通知。
XXX公司行政部日期:YYYY年MM月DD日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一个组织来说,有效的公文管理不仅可以提高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还能够提升组织的整体形象和运行效率。
因此,全体员工应共同努力,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确保公文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首先,公文的准备是公文办理工作的基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我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文发文
1. 发文前,需仔细审阅公文内容,确保其准确、符合规定格式,做到语言通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2. 发文时需要保证公文的机密性,对于涉密内容,需按照保密
要求对其进行保护。
3. 发文前需要规范公文编号和签发人姓名,确保发文的准确性
和规范性。
二、公文收文
1. 收文时需认真核对公文的收文日期和文号,并对涉密内容进
行保密处理,保证公文的机密性。
2. 对于部门之间转发的公文,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转发,确保历经各环节的公文及时转达到有关人员。
三、公文管理
1. 部门应建立健全公文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加强
工作培训,提高公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所有公文应经过严格的分类归档,降低公文丢失的风险,方
便查阅使用。
以上事项请部门内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及
时向公文处理业务组进行询问。
谢谢大家的配合!
公文处理业务组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子公司: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使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工作需要,对公文处理工作作如下规范通知。
一、公文的种类在日常工作中公司涉及的主要有请示、报告、决定、批复、通知、通报、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种。
为了便于大家在工作中准确地使用公文种类,现将9种公文的适用范围介绍如下:(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构请示指示、批准。
(二)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或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三)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四)批复:适用于上级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建议下级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意见”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此类公文主要针对上级机关或管理部门、公司下属各部门或子公司、公司投资的其他股份制企业等来文咨询意见的回复。
(八)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九)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其他专用公文有:项目申报、情况汇报、协议书、合同书、各种工作报告、请谏、贺词、启事等。
在工作中涉及使用其余公文种类时,可上网查询《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了解其主要适用范围。
二、公文的格式公文的格式具体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办理,以下主要介绍公文组成部分的主要内容:(一)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除各子公司自行行文外,我公司发文机构标识为:“贵州盘县盘兴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文件”;各子公司行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为:“XX公司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各全资及控股企业、项目办,机关各部门:近年来,集团公司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总体上满足了企业发展和工作开展需要,但仍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一些单位和部门对公文处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工作人员的公文处理业务能力不强,导致公文质量不高、公文格式不当、文种应用不准现象较为普遍,公文处理流程不严谨、紧急重要文件办理不及时、公文整理归档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和办理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省交通运输厅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针对常见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发文管理(一)严格公文上报。
上行文一律由主要领导签发,并标明签发人,请示件须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送签前,一般应报请分管领导会签。
二级机构主送集团的公文,原则上通过oa系统向集团办公室报送,文种除特殊情形外限于“报告”、“请示”或“意见”,请示件应提前与集团对口职能部门对接。
(二)合理选用文头。
集团文头主要分为正式和信函式两类,其中对二级机构的批复、日常会议或事务性通知,原则上采用信函式文头。
二级机构发文主要为正式文头,比照集团样式制作。
(三)统一公文抬头。
集团下发的文件,主送机关依照性质分为机关部门、项目办、企业三类,根据具体情形厘定。
二级机构上报集团的行政文件,抬头统一为“省港投集团”,报集团党委、纪委、工会等的文件依此类推。
(四)严守格式要求。
集团公文字体、行字间距、附注等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二级机构公文比照集团格式,不得自创。
(五)把握审签流程。
严格执行拟稿、部门审核、办公室或综合部门校核、相关人员会签、领导签发的书面审签流程。
二级机构发文审签单比照集团“发文稿纸”样式。
(六)提高文稿质量。
机关部门、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文稿质量把关责任;拟稿人员要摆脱“下一环节会把关”的惯性思维,自我加压,研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范文,不断提高拟稿水平;集团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对文稿失范的要及时指正。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大家好!作为公司的管理层,我们一直致力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优化工作流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们的工作流程,提高团队的整体效能,我们决定进行一系列的改进和调整。
首先,我们将重视规范化工作流程的培训和沟通。
为了确保每个员工都能了解公司的工作流程,我们将组织培训课程,介绍和解释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
此外,我们还将开展定期的工作流程沟通会议,充分交流和讨论工作流程中的问题和难点,并针对性地解决,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其次,我们将建立和推行标准化的流程文件和操作指南。
每个部门负责人都将负责整理和编写各自的工作流程文件和操作指南,确保员工能清晰地了解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流程。
这些文件将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
第三,我们将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来提升工作效率。
我们将引入一系列高效的工作流程管理软件和工具,包括项目管理软件、协同办公平台等,以便更好地进行任务分配、进度控制和团队协作。
通过数字化技术,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实时监控和追踪工作进展,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反馈。
另外,我们将强调跨部门协作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我们鼓励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通过共同努力,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
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和分享各自的经验和成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最后,我们将对工作流程进行持续的改进和优化。
我们将定期评估工作流程的效果和问题,收集员工的反馈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地改进和优化工作流程,我们将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提供更高效的服务和产品。
在这个全员参与的过程中,我希望每位员工都能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流程规范和优化工作。
只有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果。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希望大家能在新的工作流程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祝大家工作顺利!。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xxx局,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xx政务公开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改进文风、转变作风,有效解决xx系统公文报送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文件制发程序(一)提高发文质量。
严格规范公文制发程序,制定各类公文要符合xx路线方针政策和xx关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精简文件、改进文风”要求,做到格式规范、主题明确、结构严谨、文字精炼、表述准确。
对无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
从严控制文字篇幅,部署某一领域重要工作的文稿一般控制在4000字以内;部署专项工作任务的文稿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请示类文稿一般控制在800字以内;报告类文稿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正确使用文种。
向市局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应当用“请示”,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不得使用函或白头方式变相报文。
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特殊情况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并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应一文一事,涉及多个单位联合报文时,以牵头部门报文。
报告主要是向市局汇报工作、汇报情况,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或重要的报告,应附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今后,市局对一般性工作报告将不再受理。
(三)规范编排格式。
草拟、制发公文时,应严格按照《党xxxx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xxx公文格式》(GB/T9704—2012)等规定要求,规范公文格式。
起草公文凡涉及国家mm事项,应当根据国家mm及其mj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mj,同时标注mm等级、bm期限和份号。
对不符合规定和格式不规范的公文,市局办公室收到后一般将退回原单位,由其按规范程序重新报文。
市局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县市、所属各单位报送市局的公文质量和时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视情予以通报,必要时抄送县市政府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严格行文规则。
请示或报告不得越级行文或多头行,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用抄送形式。
关于加强公文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规范管理的通知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保证行政事务高效协调运转的重要基础,是影响集团领导高效决策的关键参考,也是落实生态区管委会政策方针的必备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文处理工作,增强公文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加强各级效能建设,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公文拟制规范水准,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一)正确选择公文文种。
撰写公文时要正确选定文种,不误用、错用或生造文种,避免给公文的撰写制作带来困难或麻烦。
选择公文文种要严守规范,严格遵循党和国家关于公文文种的使用规则。
熟悉以下四类集团常用公文类型:1.工作报告。
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
2.通知。
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或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3.函。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文种。
4.请示。
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和批准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文种。
(二)公文拟制具体要求。
公文拟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
发文内容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语言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运用材料支撑主题时,做到材料与观点统一,语句简练,交代清楚。
(三)注重公文内容细节把控。
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既要注意文稿的主题是否鲜明、思路是否清晰,又要看文稿的谋篇布局是否得当、观点是否正确,还要看句子是否通畅、词语使用是否恰当、标点是否规范。
遇到把握不准的内容和字词,要多借助“工具”,学一学文件、查一查字典、想一想规定,不能凭经验办事、凭感觉写稿。
遇到标题、数字、日期、人名、文件名等,更要认真核对。
二、加强公文流转管理效率,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要求(一)文件办理时限要求。
1.文件注明办理时限要求的,按文件要求办理。
2.无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阅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办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煤监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公文是通报情况、传达政令、部署工作的重要工具,严格按照统一的规范写作和处理公文,是提高公文质量的重要前提,是彰显公文严肃性的重要标志。
省政府将公文处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多次就规范公文处理提出要求。
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往来公文数量多(近几年每年仅省局机关各类发文就达1000多号),公文处理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煤监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公文处理既定规范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的要求,现就公文处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公文写作和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既定规范。
省局党组、纪检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等党的机关公文写作和处理主要以《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共四川省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为规范依据;省局、省安委会、省安办等行政公文写作和处理主要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为规范依据。
二、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签手续。
凡以省局名义印发的文件,拟文人员应按办文规定流程,依次送处室(中心)负责人审签(会签)、综合文秘部门核稿、局领导签发后,再将文稿连同电子版送文印部门编号印发,严禁文件“倒流”。
起草公文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草拟文件的政策性、准确性、真实性、实用性负责;综合文秘部门核稿人员要把好文字关,并对文稿体例、格式的正确性负责;具体经办人员应全程做好公文起草、送审和正式公文分发工作,对公文印制前的文稿清样要认真校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在印制过程中如需对原文进行实质性改动,须报请签发领导同意。
凡是上行文件(主要包括“请示”和“报告”)应标注签发人(应为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其中“请示”还应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改进文风,切实提高发文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鲁办发﹝2012)25号)和省委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工作通知如下:一、遵守行文规则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从严控制公文制发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够通过内网传达或电话告知的文件一律不发。
公文文稿起草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到内容简洁、主题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庄重,用词规范。
各拟稿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联合进行发文审核,审核的重点是: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内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涉及其他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等。
二、规范公文格式各部门、单位需印发公文的,需在报送办公室前调整文件格式。
具体格式要求为:公文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其中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每页22行,每行28字,行间距为28磅,上下左右页边距分别为3.9、3.3.2.7、2.7;公文里面涉及到的文件发文字号要用六角括号将年份括起来,例如“鲁发〔2015〕12号”。
三、正确选用文种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我们常用的法定公文文种有:决定、意见、通知、报告、请示、函、纪要等。
请示、报告属于上行文,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决定、多数通知和部分意见属于下行文,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通知适用于发布要求下级单位执行或周知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函属于平行文,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文档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文档Opinions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and improving the h andling of official documents编订:JinTai College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文档前言:意见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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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徐教办〔20××〕 53 号局机关各处室: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机关行政公文处理工作的规定,不断改进公文处理工作,发文数量明显减少,公文质量不断提高。
但是,与新形势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文件质量和运转效率的要求相比,公文处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精简文件数量,提高办文质量,规范公文运转,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处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规范发文规格和形式(一)规范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名义制发的公文使用范围。
“中共徐州市委教育工委文件”、“中共徐州市教育局党委文件”和“徐州市教育局文件”主要用于贯彻执行省市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发布关系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规划和计划、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普遍执行或周知的重大事项;以执法主体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与平行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的联合发文;以及其它需以局名义印发的公文等。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文管理制度,精简公司公文,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针对目前公司尤其是各部门发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就规范发文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发文代字设置,明确各部门发文权限1.发文代字由公司办统一编制和管理。
2.以公司名义发文,发文代字由“xx”后加其他汉字组成,发文序号由公司办统一编制。
3.根据各部门性质和工作需要,可以使用以本部门名称标识的文件格式发文,发文序号分别由本部门编制。
4.各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往来联系,分管领导签批后,可用各简写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5.各部门可就下列事务,对内行文:(1)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按公司已有规定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落实例行的常规工作;(2)对本部门内部事务进行安排;(3)与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业务协调;(4)向公司、职能部门请示报告等。
二、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发文格式,完善发文程序1、各部门发文格式应严格按照xx文件要求行文。
2、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发文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并做好序号编制及文件的印制、分发、归档等工作。
3、各部门发文如需联合行文,应明确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协商其他部门核稿并由其他部门正职负责人会签,由主办部门分管领导签发。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发文的管理1、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公文件处理规定,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件篇幅,可发可不发的不发,可长可短的要短;应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发文工作,确保办文质量,对本单位发文的行文内容、行文结果负责。
2、公司办应加强对各部门发文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定期检查二级单位发文情况,对发文不规范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3、自2023年6月6日起,公司及各部门发文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格式及发文流程的通知范例
关于进一步规范常用文件格式及发文流程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落实新版管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工作,现将实际工作中常用发文种类的规范格式及流程设置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常用文件种类公司日常行文常用的文件种类为以下五种:(一)管理体系文件(二)部门日常正式文件(三)通知(四)人事令(干部任免令)(五)涉及各类费用的通知、文件二、管理体系文件的格式及流转要求(一)发文格式各部门编制、发布的管理体系文件,文件格式要认真执行《关于印发〈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党政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电运办[2013]143号)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
凡格式不符合规定的,办公室有责任退回文件起草部门修改,格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公文流转程序。
(二)文件封面中编制、审核、审批的设置1、单部门业务文件编制:填写文件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填写文件起草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主要领导(最多填写2位领导)审批:行政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党群文件由公司党委书记审批;工会文件由公司工会主席审批(只能有一位审批领导)。
2、联合发文文件党政联合发文:行政系统发文由公司党委书记审核,总经理审批;党群系统发文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党委书记审批。
党政工、党政工团联合发文:行政系统发文由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党群系统、工会、共青团发文由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审核,公司党委书记审批。
政工联合发文:由公司工会主席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流程选择行政、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单业务管理体系文件的流转,要分别选择“行政发文流程”、“党委发文流程”、“党纪发文流程”、“纪委发文流程”、“工会发文流程”和“团委发文流程”。
联合发文时,根据实际选择相应的联合发文流程,具体流程如下:1、党政联合发文时,行政系统发文由公司党委书记审核,总经理签发;党群系统发文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党委书记签发,选择“党政联合发文流程”;2、党政工、党政工团联合发文时,行政系统发文由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党群系统发文由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审核,公司党委书记签发,选择“党政工联合发文流程”、“党政工团联合发文流程”(“党政工团联合发文流程”中另加团委书记审核);3、政工联合发文时,由公司工会主席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选择“政工联合发文流程”;三、部门正式文件的格式及流转要求(一)发文格式各部门日常的正式文件,格式要认真执行《关于印发〈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党政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电运办[2013]143号)的有关规定(见附件2)。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县长批示件管理工作的通知(2)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县长批示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向县政府报送公文,切实加强县长批示件管理,提高县政府工作效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精简简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文〔2017〕19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淅政〔2020〕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公文报送(一)规范报送程序1.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向县政府报送公文,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由报送单位办公室审核后统一报送,其所属其他部门、内设科室不得直接向县政府报送公文。
2.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简报、汇报等文件,一律填写《xx县人民政府收文处理签》(见附件1),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统一接收、初审并提出拟办意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3. 除组织人事、纪律检查、国家安全等重要涉密事项、重大突发事件、部分涉外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外,不得直接向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不得将应报请县政府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不得在主送县政府的同时抄送县政府领导同志。
4.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应当一文一事,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不得以白头信函、内部签报、代拟文稿等形式报送。
5.原则上企业、行业协会和各部门下属二级单位不得直接向县政府呈送请示和报告。
下属二级单位确需向县政府报告相关事项的,应当由所属主管部门向县政府行文上报。
遇有紧急情况需要直接向县政府报送请示或报告时,应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同时抄送主管部门。
各企业可通过属地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县政府行文上报。
(二)减少报文数量1.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报送县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综合性简报,每期篇幅应控制在1000字以内。
议事协调机构简报需要报县政府的,合并到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所在单位简报报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2.16•【字号】川办发[2001]10号•【施行日期】2001.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二00一年二月十六日川办发〔200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01〕5号)已印发你们。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在廉洁高效方面做出表率的指示精神,现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政府办公厅交办文件的办理。
对省政府办公厅交办文件的办理,各承办部门办公室或秘书处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一)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承办部门直接答复报文单位,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二)时间要求。
原则上按15天办文制的要求(即从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及时回复省政府办公厅或报文单位。
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时限办复。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办公厅说明理由。
(三)格式要求。
各承办部门回复省政府办公厅交办文件的办理意见,必须统一使用A4型纸张,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规范报送。
在办理意见中请注明省政府办公厅交办文件的标题和交办文号(即B〔2001〕×××号或Y〔2001〕×××号)。
二、严格执行公文报送、运转程序。
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公文,必须严格按《办法》规定的行文规则报送。
(一)不得以部门名义给领导同志个人报送文件。
确系按省政府领导同志专项交办事项报送给领导同志个人的文件,应在文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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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能,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现就公文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来文处理
(一)所有上级机关来文包括学校各职能部门收到的上级机关来文须统一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机要室登记并及时送办公室主任签署处理意见。
(二)为了让学校主要领导能及时、全面了解上级党政群机关的工作要求,根据发文单位及文件精神所涵盖的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签署处理意见时,一般签送校党委书记和分管副职阅示或签送校长和分管副职阅示;如果上级来文很重要,可同时签送校党委书记、校长阅示。
(三)校领导有可能认为文件要求很明确,只阅读签名而不再签署处理意见,因此,为了让办公室机要秘书准确传文,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签署处理意见时应签明文转单位。
(四)因公文阅办单篇幅有限,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在签阅文件时,语句应简明扼要,意见应具体明确,文字应大小适中。
(五)办公室机要秘书必须严格按照办公室主任签署的处理意见,依序送达有关校领导阅示和有关部门阅处。
一般性通知、评选结果、信息简报传阅不受此限制。
(六)为加快公文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文件送达后,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须当天签阅,不得积压。
机要秘书要加强催办。
(七)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签阅文件后,应及时返还机要秘书或叫其取回。
为避免丢失,文件不得横传。
(八)校领导签阅及相关职能部门按文件要求处理后,机要秘书要根据情况将该文再送回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可视校领导签阅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情况签署“存档”或再处理意见。
二、校内文件签发
(一)凡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印发的文件,须经拟稿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会签后(多个部门联合起草的公文应由所涉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会
签),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复核后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一呈送校党委书记或校长签发。
各部门不得直接将公文送校党委书记、校长签发。
(二)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多个部门联合发文的须经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合会签),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复核后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一呈送校领导签发。
各部门不得直接将公文送校领导签发。
(三)下发文件要大力精简,讲求实效,可发可不发的不发;内容与已发过的文件基本相同的不要重发;不成熟的酝酿成熟再发。
确有必要下发的文件,要严格掌握发文规格,严格控制发文范围,严格执行公文会签制度。
三、请示报告处理
(一)请示、报告的概念及使用的原则
“请示”是校内使用的一种报请学校领导或部门对某项工作或者某个问题给予指示、做出答复、审核批准所使用的一种文体。
“报告”是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和要求时所使用的一种文体。
校内各单位如有事项需向学校请求批示、批准的,应使用“请示”;如需向学校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学校的询问,应使用“报告”。
(二)报请学校审批的请示或报告必须以学校二级单位的名义呈送,学校不受理越级请示或报告。
请示或报告均应一事一文。
(三)凡向校领导呈送的请示、报告(来文应一式两份),均须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一登记,填写《西南石油大学部门请示报告处理笺》后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签署处理意见。
(四)各单位呈送请示、报告前必须向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汇报、沟通。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签署处理意见,一般签送呈送单位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阅处。
(五)为防止请示、报告在审批和运转过程中出现混乱或重复签批,所有请示、报告一律不准分送,校领导不直接接受单位的请示、报告。
(六)各学院的请示在上报学校之前,还应根据内容要求,先送相关职能部门会签,由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后,再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呈送校领导批示。
(七)校领导对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呈请批示的请示、报告应及时批阅或清退,对紧急事项的请示应及时答复,最迟应在一周内答复,对一般事项的请示也应在15天内答复。
(八)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及时将校领导批示的意见反馈给呈文单位和有关承办单位,并根据校领导的批示进行催办、督办。
事项处理完毕后还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呈文单位,并同时向校领导报告有关单位的执行情况。
(九)对于不按程序,未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登记而直接呈送校领导的请示、报告,校领导可不予阅批,由此导致工作贻误或造成损失,由呈文单位自行负责。
(十)校内各单位请示学校的事项,一般应提前两周上报,给学校领导留出研究、决策的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公文处理水平。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