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投电力:公司章程(2015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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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关于针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A Suzhou Institution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7年第18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2月1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二ΟΟ七年二月十一日规章制度控制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的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确保基建与生产平稳过渡,实现新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水)力发电企业新(扩)建项目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以下称运营准备工作)。

受委托管理的火(水)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中的运营准备期限是从新(扩)建机组开工或成立发电公司开始,到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为止。

3 职责3.1集团公司3.1.1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3.1.1.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是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2负责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1.3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

3.1.2工程部3.1.2.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2.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建设、启动、调试等工作。

3.1.3人力资源部3.1.3.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3.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生产人员配备工作。

3.1.3.3负责对培训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1.4商务部3.1.4.1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热产品销售、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建设、燃料供应等工作。

3.1.5财务与产权管理部3.1.5.1负责对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费用核定及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2015最新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2015最新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最新公司章程修正案(2)(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第五十条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十三条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

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

第五十四条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

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十五条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二)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

第五十六条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

电力公司章程-

电力公司章程-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宗旨第一条为搞活流通,进一步发展经济,促进企业财务规范,为国家创造财富,为地方财政增加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地址:。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自动化成套设备,机电及高低压设备,二类机电,仪器仪表,五金化工产品的零售、批发。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贰仟肆佰万元整公司实收资本:贰仟肆佰万元整第五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和监事;4、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7、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以出资比例优先购买。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的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者召集和主持。

最新2015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最新2015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最新2015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最新2015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但被委托人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否则,股东会有权拒绝其参加股东会,该股东视为对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投弃权票。

该被委托人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否则,该股东与被委托人向公司或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股东会须经全体股东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该条款为避免表决权占优势的大股东一人开会说了算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有三个股东,至少有两个股东开会才能做出决议。

这体现有限公司的人和性质,同时亦加强安全保障,避免一人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决定的情况。

公司根据自己的股东人数选择适用或调整比例)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被委托人应当签名并附授权委托书。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或如下比例:即各股东的实际表决权)(表决权可以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对于本章程第7条所列公司重大事项,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可以高于三分之二,视公司实际情况而定)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反对的股东人数大于同意的股东人数的,可以启动股东会纠错机制。

(纠错机制的几个前提:1、人非圣贤,孰能无过;2、重视反对意见;3、出资越多的人所负的责任越大。

4、安全和效率之间,倾向效率,但以程序保障安全。

所以,建议程序为: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完整记录,寻找外部专家,设定期限,最终仍尊重表决权。

纠错机制不改变原有议事规则)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非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否则,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和公司经营参与权,只享有其股权对应的财产权利,其指派执行董事或监事由股东会更换,其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由其他股东按本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比例享有。

(本条款与股东除名条款配合选用。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15年修正)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15年修正)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15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5.10.28•【文号】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施行日期】2004.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15修正)(2004年11月17日商务部令二○○四年第22号公布根据2015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

第二条本规定中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一)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或者;2、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第四条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

第五条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的,该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1)第三章经营范围和期限 (2)第四章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 (2)第五章股东和股东会 (2)第六章董事会 (5)第七章监事 (8)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10)第九章利润分配 (12)第十章税务、财务、审计 (13)第十一章终止、解散和清算 (13)第十二章股权转让 (16)第十三章章程的修改 (17)第十四章保险及保密 (17)第十五章争议解决 (17)第十六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办发(2015)42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各方股东协商同意,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投资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投资有限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七条本公司全称:*****投资有限公司。

第八条*****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1第三章经营范围和期限第九条*****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电力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doc

国投电力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doc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及职责一、国投电力组织结构(其中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将逐步建立)如下图所示:二、公司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及岗位1、综合部。

负责公司会议组织、文秘管理、公司对外接待与法律事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以及其他行政后勤工作。

2、证券部。

负责公司资本经营及对外公关联络、信息披露、证券管理等方面工作。

3、财会部。

负责公司会计、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及控制、资金预算等工作。

4、经营部。

负责公司战略研究与市场分析、投资机会选择、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美文欣赏1、走过春的田野,趟过夏的激流,来到秋天就是安静祥和的世界。

秋天,虽没有玫瑰的芳香,却有秋菊的淡雅,没有繁花似锦,却有硕果累累。

秋天,没有夏日的激情,却有浪漫的温情,没有春的奔放,却有收获的喜悦。

清风落叶舞秋韵,枝头硕果醉秋容。

秋天是甘美的酒,秋天是壮丽的诗,秋天是动人的歌。

2、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储存了希望;在耕耘的时候储存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储存了风景;在微笑的时候储存了快乐。

聪明的人善于储蓄,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每一个闪光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3、春天来了,我要把心灵放回萦绕柔肠的远方。

让心灵长出北归大雁的翅膀,乘着吹动彩云的熏风,捧着湿润江南的霡霂,唱着荡漾晨舟的渔歌,沾着充盈夜窗的芬芳,回到久别的家乡。

我翻开解冻的泥土,挖出埋藏在这里的梦,让她沐浴灿烂的阳光,期待她慢慢长出枝蔓,结下向往已久的真爱的果实。

4、好好享受生活吧,每个人都是幸福的。

人生山一程,水一程,轻握一份懂得,将牵挂折叠,将幸福尽收,带着明媚,温暖前行,只要心是温润的,再遥远的路也会走的安然,回眸处,愿阳光时时明媚,愿生活处处晴好。

5、漂然月色,时光随风远逝,悄然又到雨季,花,依旧美;心,依旧静。

月的柔情,夜懂;心的清澈,雨懂;你的深情,我懂。

人生没有绝美,曾经习惯漂浮的你我,曾几何时,向往一种平实的安定,风雨共度,淡然在心,凡尘远路,彼此守护着心的旅程。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作规则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作规则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公司所属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员工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适应集团公司工作的需要;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讲究效率,开拓进取;要转变作风,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条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好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章公司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领导集团公司全面工作,行使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六条总经理召集和主持集团公司总经理会议、司务会议、集团公司系统工作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

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总经理、总经理会议决定。

第七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集团公司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具体工作分工,经总经理会议讨论,由总经理决定,并以公司文件下发。

第九条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以下简称“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及副总经理按分管工作委托的事项。

经总经理授权,可代表集团公司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十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分管本部门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并直接接受、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接受、完成其他副总经理委托的工作,协助、配合“总师”完成有关工作。

2015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定额与费用计算规定的变化

2015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定额与费用计算规定的变化

2015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定额与费用计算规定的变化摘要:2015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5年版的定额、费用计算规定,定额的组成结构、子目设置和费用计算规定都有较大的变化。

本文就2015版定额与规定变化进行概述,以输电线路工程为例进行了费用测算,并与2010版测算的费用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2015版定额计算规定变化对比2015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颁布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定额”、“规定”),正式颁布了2015版定额及计算规定。

在2015版定额与规定中,定额的组成结构、子目设置和费用计算规定都有较大的变化,给相关从业人员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

1安装工程费用的变化1.1安装工程费总体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和税金构成,相对于2010版增加了“编制基准期价差”,而在2010版预规中,没有明确该项费用,实际操作中根据每年下发的定额人工和材机调整系数计列价差和税金,汇总计入“编制年价差”,作为安装工程费的一部分。

在工程划分方面,接地工程从杆塔工程中分出并入基础工程。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规则也发生了变化,2015版中规定“按照合同价或最近招标价或当地信息价取定”,而2010版规定“按照当地信息价格取定”。

2.2措施费变化较大,增加了施工机构转移费和多次进场增加费,所有项目的取费基数由定额直接费变更为人工费,费率有所提高。

2.3间接费中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由定额直接费变更为人工费,费率由33.15调整为48.35。

社会保险费在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取费调整系数下调,费率按工程所在地计取。

利润的取费基数和利润率都发生了变化,虽然利润率较原来增加了10.4%,但取费基数由定额直接费变更为人工费。

取费基数及费率的变化详见表1(其中费率以500kV架空输电线路、II类地区为例)。

2定额的变化2.1将人工单价进行调整,普通工单价由34元/工日调整为37元/工日,技工单价由53元/工日调整为59元/工日。

2015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2015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2015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1篇: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分相一致。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分期出资,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2015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

2015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

最新公司章程(3)2015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

经理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2015年最新通用版公司章程

2015年最新通用版公司章程

XX公司章程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路XX区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营范围:XX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为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期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公司的实收资本XX万元人民币,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八条股东缴交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有限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五、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章程模板(带释义)

公司章程模板(带释义)

【被投公司全称】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弘扬企业家精神,由【股东1】、【股东2】共同出资,投资【被投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被投公司全称】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1. 特别提醒注意,如现有章程如超过2027年6月30日的,则建议调整到该期限范围之内。

2. 非货币出资的,需进一步核查:(1)是否已进行评估;(2)是否已完成财产权转移至目标公司。

该两项若未完成的,则可能触及出资不实的法律风险。

第八条股东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且应当在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财产转移过户手续。

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财产权转移过户手续的,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应当以货币出资方式补交其出资额,股东会应当就该股东以货币出资方式补交其出资作出决议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董事会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如有任何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公司应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

股东在载明的宽限期(不少于60日)内仍未缴足的,经未实缴出资股东委派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会成员过半数董事同意后,公司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该股东自失权通知发出之日起丧失对公司的股权,其委派的董事丧失董事会成员资格。

对于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由公司经董事会决议依法对外进行转让或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

自失权通知发出之日起六(6)个月内未转让或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缴纳相应出资并享有对应股权,如有二(2)名以上股东要求出资的,按照其出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修正案(统一为一份)

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修正案(统一为一份)

股东会决议时间: 2015年月日地点:XXXX公司会议室与会人员(参会股东):XX,男,汉族,身份证号:住址:XXX,男,汉族,身份证号:住址:。

会议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对XXXX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确定XXXX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总额、增扩股权比例、新股东名单及其持股比例。

根据《公司法》及XXXX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5年月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公司全体股东出席本次会议,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即通过,决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现决议如下:二、由原股东XX、XXX、XX以由新股东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以如下:XX以货币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XXX以货币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A公司以货币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B公司以货币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C公司以货币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D公司以货币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四、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附件);五、同意根据上述股权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予以修改,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更。

与会股东确认签字:XXXX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2015年月日股东会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正:一、原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叁人共同出资,设立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修改为: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共同出资,设立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二、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三、原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1、XX 居民身份证 450511X2500142、XX 居民身份证 452123X161153、XXX 居民身份证 452123X96118修改为: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1、XX 居民身份证 450511X2500142、XX 居民身份证 452123X161153、XXX 居民身份证 452123X961184、A公司5、B公司6、C公司7、D公司四、原第八条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出资方式1、XX 800万元 80%货币2、XX 100万元 10%货币3、XXX 100万元 10%货币(以上股东出资于2030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付。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设立电力公司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设立电力公司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设立电力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设立电力公司,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XXXX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定位为一家以电力生产与供应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其宗旨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效、稳定、可靠的电力服务。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XXXXXX,经营范围涵盖全国各地,具体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第五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在董事会主持下,对本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负有最高决策和执行权。

第六条:本公司的股东由多名合法自然人或法人组成,根据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第七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经营合规,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实行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整体策略规划、业务决策及重大事项的决定。

第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其他经营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实施董事会决策,管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专门部门,包括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运营部等,具体职责由公司管理层确定。

第三章公司业务范围第十三条: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1. 电力发电。

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等多种形式的发电,并通过发电设施向国家电力网供应电力。

2. 电力供应。

为各类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服务,并确保供电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电力销售。

对外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电力,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价和营销。

4. 电力工程建设。

从事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业务。

国家电力公司章程全文

国家电力公司章程全文

国家电力公司章程全文国家电力公司章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中文名称:国家电力公司;公司英文名称:STATE POWER CORPOR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SP。

公司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137号。

第三条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正式成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由国务院出资设立,采取国有独资的形式,是其所属企业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国有资产以及其他国务院界定的国有资产的出资者,是国务院授权的投资主体与资产经营主体,是经营跨区送电的经济实体和统一管理国家电网的企业法人。

公司按企业集团模式经营管理。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业务上接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公司经国家批准可在境内外设置必要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资本金为国家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亿元。

第三章经营与管理范围第九条公司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经营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参股公司以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股权。

第十条公司按照国家批准的融资业务融资,对电力及相关企业进行投资。

第十一条公司投资收益和产权转让收入按规定用于资本的再投入。

第十二条公司负责全国电力联网建设,经营管理联接区域的电网和跨区域送电的大型发电厂以及必要的调峰、调频骨干电厂。

第十三条公司负责对国家电网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监督全国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优质运行。

按《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对国家电网和与国家电网相联接的发、输、配电企业实行电网调度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本公司出国人员审批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

2015年某公司公司章程

2015年某公司公司章程

2015年某公司公司章程2015年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经董事会详细论证确有必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充分考虑股东权益,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2)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若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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