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巡逻护院制度
供水巡查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供水巡查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水巡查工作,提高供水设施的运行效率,保障供水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供水公司的供水巡查工作。
第三条供水巡查工作是指对供水系统、供水管网、供水设施、供水水质、供水厂进行定期检查、巡视和维护的工作。
第四条巡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不能擅自调整,否则将追究责任。
第五条供水巡查工作应当根据供水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巡查计划,并及时更新。
第二章巡查管理第六条巡查管理应当建立巡查责任制,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巡查情况。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当做到巡查定点、全面、及时,不得有疏漏。
第九条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公司的培训,提高巡查技术和水平。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十一条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检查供水管网是否存在漏水、堵塞等问题;2.检查供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3.检查供水水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4.检查供水厂的运行情况;5.检查供水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巡查内容应当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季节进行调整,确保巡查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解决或上报,不得隐瞒。
第四章巡查记录第十四条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记录巡查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第十五条巡查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查证。
第十六条巡查记录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
第五章巡查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巡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以提高巡查质量。
第十八条巡查人员应当配合公司的考核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巡查惩处第十九条对于巡查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人员,公司将给予处罚,包括扣减工资、停职、开除等。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巡查工作失职人员,公司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公司领导批准。
水域巡逻管理制度
水域巡逻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水域巡逻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水域环境的监管和维护,确保水域安全、秩序、环境卫生等,保障水域资源的合理利用。
同时,通过落实巡逻管理制度,提高水域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护水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二、适用范围水域巡逻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水利渠道、沿海海域等公共水域及相关管理单位的内部水域。
三、管理责任1. 水域巡逻管理委员会(1)成立水域巡逻管理委员会,领导水域巡逻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巡逻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巡逻管理制度。
(2)水域巡逻管理委员会由水利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需定期开会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制定水域巡逻工作计划。
2. 主管部门(1)水利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水域的巡逻管理工作,确保巡逻任务的完成和水域秩序的维护。
(2)主管部门需定期召开汇报会议,对每个水域巡逻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加强对巡逻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3. 巡逻人员(1)各类水域巡逻管理单位需设立专职巡逻人员,进行巡逻管理工作。
巡逻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一定的水域巡逻及应急处理能力。
(2)巡逻人员在执行巡逻任务中,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水域巡逻、巡查、劝阻违法行为,保障水域环境的安全和清洁。
四、巡逻管理程序1. 计划制定(1)水域巡逻管理委员会每年针对各类水域制定巡逻管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巡逻管理计划涵盖巡逻范围、巡逻路线、巡逻时段等内容,同时需注明巡逻人员的配备、装备、通讯设备等。
2. 巡逻任务分工(1)根据巡逻管理计划分配巡逻任务,依据水域性质和情况指派巡逻人员到指定水域进行巡逻。
(2)对于重点水域,可以增派人员加强巡逻频率和密度,确保水域安全和秩序。
3. 巡逻装备配备(1)规范化的巡逻装备配备涉及到服装、通讯设备、巡逻船只等,要求符合国家标准且保证工作正常。
水务工作巡查制度范本
水务工作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务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水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水务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水务工作巡查,是指对水务设施的运行状况、安全隐患、水质卫生、节水管理等方面进行的日常检查和监管。
第三条市水务局负责本市水务工作巡查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区水务局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务工作巡查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水务工作巡查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巡查内容第五条水务工作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水务设施的运行状况,包括水源地、供水厂、泵站、输水管网、配水管网、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等;(二)水务设施的安全隐患,包括设施老化、损坏、泄漏、溢流、污染等;(三)水质卫生情况,包括水源水质、出厂水水质、管网水水质等;(四)节水管理工作,包括用水单位节水管理、居民节水意识等;(五)其他与水务设施运行相关的事项。
三、巡查制度第六条水务工作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
(一)日常巡查,是指对水务设施进行的日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专项巡查,是指针对特定问题或者特定时期进行的检查,如防汛期、枯水期等。
第七条市、区水务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范围、巡查频率、巡查内容等。
第八条水务工作巡查应由具有专业知识和责任心的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巡查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检测仪器、工具和记录表格,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设施状况、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巡查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
四、巡查结果处理第十一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应根据问题性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警示、隔离、报告、整改等。
第十二条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区水务局,并由市、区水务局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水务巡查管理制度
水务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水务设施的巡查管理,提高水务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务和目标1.巡查目标:对供水系统中的水源、输水管道、水泵、阀门、水池、水塔等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巡查任务:日常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组织维修、处理,确保水务设施的完好。
3.目标:巡查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提高供水系统的服务能力和设施的安全性。
三、巡查制度1.巡查周期:供水设施分布广泛,巡查周期分为日常巡查和定期巡查。
日常巡查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巡查由专业人员负责。
2.巡查内容:巡查内容包括水源、输水管道、水泵、阀门、水池、水塔等设施的完好情况、运行状态、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等情况。
3.巡查人员: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4.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巡查记录表,对每一次巡查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巡查流程1.日常巡查:定时定点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DateTime>,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2.定期巡查:由专业人员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处理。
五、应急处理1.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供水设施出现问题时,需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应迅速组织维修。
2.在发生供水设施故障时,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做好抢修工作,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巡查管理与绩效考核1.对巡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巡查能力。
2.对巡查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奖惩管理,督促巡查工作的落实。
七、相关制度1.与巡查管理制度相关的其他制度,如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需与巡查管理制度相互配合,确保水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八、附则1.巡查管理制度由水务管理部门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水面巡护管理制度
水面巡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水域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水生态平衡、水资源合理利用,本水面巡护管理制度制订。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湿地等,有效管理水面资源,维护水域环境安全。
二、管理目标1. 加强水域环境保护,保障水质安全。
2. 维护水生态平衡,促进水域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3. 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价值最大化。
4. 提高巡护管理效率,减少水域环境污染和违法行为发生。
三、巡护管理机构1. 水面巡护管理机构应当由当地水务部门建立,负责水域环境的监管和保护工作。
2. 巡护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巡护人员,包括水质监测人员、生态保护人员和执法人员等。
3. 巡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确保巡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巡护管理内容1. 开展水域环境监测,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事件。
2. 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加强对水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修复。
3. 加强对水域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水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 开展水域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域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五、巡护管理措施1. 建立巡护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次巡护工作的内容和结果,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
2. 加强对巡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巡护技能和责任心。
3. 配备必要的巡护装备,包括巡护船只、监测设备、通讯设备等,确保巡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水域环境,遏制违法行为。
六、巡护管理效果评估1. 明确巡护管理效果评估指标,包括水域环境质量、生态平衡恢复程度、资源利用效益等。
2. 定期进行巡护管理效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巡护管理工作。
3. 公开巡护管理效果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水域环境的持续改善。
七、巡护管理监督1. 加强对巡护管理机构的监督,确保其履行职责、执行执法。
2. 定期开展对巡护管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改进巡护管理工作,提高水域环境保护水平。
供水巡检管理制度
供水巡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水设施的巡检管理工作,保障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供水质量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务公司的供水设施巡检管理工作,包括供水管网、水泵、水箱等供水设施的巡检工作。
第三条巡检管理的目标是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提高供水设施的运行效率,确保供水质量安全。
第二章巡检程序第四条巡检周期1. 供水设施的巡检周期以日常巡检、定期巡检和特别巡检为主。
2. 日常巡检:每日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定期巡检:每季度对供水设施进行全面巡查,记录巡检情况并定期报告。
4. 特别巡检:针对重要节点和关键设备进行特别巡检,如水泵、水箱等。
第五条巡检内容1. 对供水管网进行检查,发现漏水、堵塞等问题及时处理。
2. 对水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运行、损坏等问题及时维修。
3. 对水箱进行检查,发现污染、腐蚀等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巡检记录1. 巡检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巡检程序进行巡检工作,并填写巡检记录。
2. 巡检记录应包括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
3. 巡检记录应进行分类、整理并存档,以备查阅。
第三章巡检人员第七条巡检人员的要求1. 巡检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供水设施的结构和运行原理。
2. 巡检人员应具备勤奋细致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巡检程序进行巡检工作。
3. 巡检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做出处理和报告。
第八条巡检人员的培训1. 水务公司应对巡检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包括供水设施的结构和运行原理、常见故障处理方法等。
第四章巡检责任第九条巡检部门的责任1. 水务公司应设立巡检管理部门,负责巡检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巡检部门应制定巡检计划和巡检标准,并对巡检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巡检人员的责任1. 巡检人员要严格按照巡检程序进行巡检工作,确保巡检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巡检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最新水务局巡逻护院制度3篇
最新水务局巡逻护院制度3篇水务局巡逻护院制度第1篇为了本系统及干部职工生命财产的平安,预防和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凡在本系统工作的人,都有义务担当看家护院的值班任务,尽职尽责地执行值班制度,防止盗窃案件和其它事故的发生。
二、治安人员要坚守岗位职责,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定时对站区各部位进行巡逻,仔细做好平安、保卫工作。
三、亲密留意办公楼、生活区旁边的平安动态,做好防抢、防盗、防火等工作,发觉状况刚好向站领导报告,并马上实行应变措施,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平安。
对发觉问题要刚好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四、坚持门卫值班制度,治安人员严禁可疑车辆在单位院内停靠或驶入,严对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工作人员,仔细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五、按规定做好交接班手续,填写好值班状况。
六、值班巡逻护院中饭,要随时接受公安局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并协作其工作。
七、听从领导支配,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水务局巡逻护院制度第2篇为使我区社区巡防工作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巡防队伍的整体素养和战斗力,为打造一支让党放心,居民满足的社区巡防队伍,以巡防为民,保一方平安为宗旨,为实现平安和谐中原,接着争创全市最平安城区这一目标。
制定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仔细实行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化活动为动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治安防范,为全区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1、建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去管理、约束、规范巡防队员的行为,从而达到巡防队的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信息防控体系。
每位巡防队员要发展两名信息名。
刚好捕获情报信息,为预警机制,供应信息情报,为把不稳定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创建条件。
3、建立一支群众监督队伍。
每个社区要聘请十名楼院长为义务监督员,对巡防队员仪容、举止、滋酒上岗、巡逻状况等实行监督,一来督促巡防工作,二来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2023年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
2023年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2023年水政执法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政执法巡查工作,确保国家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保护水环境和水资源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包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巡查机构应当依法、科学、公正、高效履行执法职责,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第四条巡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问题,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水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巡查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决策、依法执法、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和问责追责的原则。
第六条巡查工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得违法执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七条巡查工作应当与水政执法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执法规范。
第八条巡查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增强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九条巡查工作应当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质量。
第二章巡查职责第十条巡查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巡查计划、任务和方案,明确巡查对象和范围;(二)组织实施巡查行动,采取现场核查、调查取证、检查记录等方式,查明巡查对象的违法行为;(三)发现执法不力和不完善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四)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执法措施;(五)指导和协调执法机构的巡查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培训;(六)组织对巡查工作的评估和监督,定期汇报巡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七)收集、整理和研究水政领域的相关数据和信息,提供专业参考;(八)承担其他与巡查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巡查计划和任务,到达巡查地点,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工作;(二)认真记录和收集巡查现场的证据材料,完整填写巡查记录,保存好相关资料;(三)及时向上级巡查机构上报巡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四)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纪律,不违法执法、滥用职权、泄露国家秘密;(五)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与公民和组织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六)提高水政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接受巡查机构的培训和指导。
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
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一、引言水政执法巡查是指水政部门为履行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管理和水域管理职责而进行的巡查活动。
巡查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解决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管理和水域管理中的问题,确保水资源行使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水政执法巡查制度是水政部门加强巡查管理、提高巡查效能、维护水资源安全的重要制度。
二、巡查的目标1.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巡查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涉水建设、水域行为和水资源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和问题,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持续利用。
2. 在水环境管理方面,巡查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水污染、水生态破坏和水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水环境的质量和生态保护。
3. 在水域管理方面,巡查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水域使用、水域保护、水域规划和水域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水域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三、巡查内容1. 对涉水建设项目的巡查:包括对水库、水厂、水井、河道、水库、水渠等涉水建设项目的巡查,以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对水资源使用行为的巡查:包括对水资源取用许可、水资源超采、非法排污和水资源转移等问题的巡查,以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 对水环境管理的巡查:包括对水源地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监测等问题的巡查,以确保水环境的质量和生态保护。
4. 对水域管理的巡查:包括对水域规范管理、水域安全监管、水域利用和水域保护等问题的巡查,以确保水域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四、巡查方式1. 定期巡查:水政部门根据巡查计划,定期组织巡查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巡查。
巡查人员应携带必要的巡查设备,如测量仪器、拍照设备、采样工具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巡查工作。
2. 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需要,水政部门可以随时组织巡查人员对突发事件、举报投诉和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以及对巡查结果进行核查,以确保巡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联合巡查:水政部门可以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共同解决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确保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协同性。
安全管理制度之供水系统巡视维护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之供水系统巡视维护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供水质量的安全,制定本巡视维护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供水系统的巡视、维护及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二、巡视维护的内容和方式1.巡视内容:(1)巡视供水系统的设备,包括水源、水处理设备、输水管道等。
(2)巡视供水系统的泵站,检查泵站设备的运行状态。
(3)巡视供水系统的水库、水井等水源。
(4)巡视供水系统的供水管道,检查是否有破损、渗漏等现象。
(5)巡视供水系统的配水设备,检查供水情况和管路压力。
2.巡视方式:(1)定期巡视:按照预定的巡视计划,定期对供水系统进行巡视。
(2)不定期巡视:根据需要,对供水系统进行不定期的巡视,例如在极端天气条件下或突发事件后进行巡视。
三、巡视维护的责任人员和要求1.责任人员:(1)巡视员:负责供水系统的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维护人员:负责对供水系统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及时修复故障。
2.要求:(1)巡视员应熟悉供水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设备,掌握巡视操作和记录的要点。
(2)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熟练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四、巡视维护的程序和措施1.巡视程序:(1)巡视员按照预定的计划和要求对供水系统进行巡视。
(2)巡视员按照巡视内容依次对供水系统的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
(3)巡视员发现有异常情况或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维护措施:(1)定期对供水系统进行设备的保养,包括清洗、调试和润滑。
(2)及时修复设备的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对供水管道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防止破损和渗漏。
(4)定期对供水系统的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供水的安全和卫生。
五、巡视维护的记录和报表1.巡视记录:(1)巡视员应将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设备名称、问题描述等。
(2)巡视记录应存档,便于查阅和分析。
2.报表:(1)巡视员应按照要求编制巡视报表,将巡视结果进行统计和总结。
河道巡逻管理制度
河道巡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河道巡逻工作的管理,有效维护河道环境秩序和水域安全,规范巡逻工作,提高巡逻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务和职责1. 建立和健全河道巡逻管理制度,明确巡逻工作的主体责任,保障巡逻工作的正常运行。
2. 加强对巡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河道巡逻工作的效果。
4. 定期组织对巡逻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工作成绩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三、巡逻人员的选拔和管理1. 巡逻人员应当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一定的水上技能和执法能力。
2. 巡逻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服从指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纪律。
3. 巡逻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水上技能和执法水平。
4. 巡逻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做到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纪、滥用职权。
四、巡逻装备和工具1. 巡逻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巡逻装备和工具,保证巡逻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巡逻装备和工具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3. 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巡逻装备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或者损坏。
五、巡逻任务的安排和执行1. 巡逻任务的安排应当合理科学,充分考虑河道环境和安全情况,确保巡逻工作的全面覆盖。
2. 巡逻任务应当按照计划和时段进行执行,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进行重点巡逻。
3. 巡逻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注意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私自冒险,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部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六、巡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1. 巡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应当定期进行,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
2. 考核和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巡逻工作的覆盖范围、效果和工作质量等方面。
3. 对考核和评估的结果,根据情况对巡逻人员给予奖励或者惩罚,以激励其提高工作效率。
七、巡逻工作的奖惩制度1. 对在巡逻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水厂值班巡逻规定
水厂值班巡逻规定
包括以下几点:
1. 巡逻范围:确定巡逻范围,包括水厂内各个区域、设施、设备等。
范围应包括处理区、供水区、泵房、水库等重要区域。
2. 巡逻时段:确定巡逻的具体时间,通常是24小时全天候巡逻,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巡逻时间表。
3. 巡逻频次:确定巡逻的频次,通常要求每天进行多次巡逻,特别是夜间巡逻频次要加大。
4. 巡逻路线:设定巡逻路线,涵盖水厂内各个区域,尤其是安全隐患较高的区域。
路线要合理规划,保证巡逻的高效性和全面性。
5. 特殊区域巡逻:对于一些特殊区域,如水源地、水库等,应增加巡逻的频次和密度,确保安全。
6. 巡逻方式:可以采用人工巡逻、视频监控巡逻等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巡逻方式。
7. 巡逻记录:巡逻人员应按规定记录巡逻情况,包括时间、巡逻地点、发现的问题等,记录应详细、准确。
8. 巡逻装备:巡逻人员应配备相关装备,如手电筒、通讯设备等,确保巡逻工作正常开展。
9. 巡逻人员要求:巡逻人员要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熟悉水厂的各项工作和设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10. 安全应急通报: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并进行处理。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水厂值班巡逻规定,具体规定可以根据水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应重视加强水厂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供水系统巡视维护规定范本
供水系统巡视维护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用户用水安全和供水设施的运行效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供水系统的巡视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系统、工业水系统、农业水灌溉系统等。
第三条巡视维护工作应根据供水系统的具体状况和特点,制定巡视维护方案,并确保执行,以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巡视维护工作应当强调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处理病害,保障供水系统的可持续运行。
第五条巡视维护工作应当按照科学规划、统筹管理、合理调配、优化结构的原则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质量。
第二章巡视维护组织第六条巡视维护工作由供水系统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巡视维护工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巡视维护资质,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八条巡视维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供水系统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第九条巡视维护工作人员应当配备相应的工作用具和设备,确保工作效果和人员安全。
第十条巡视维护工作应当制定巡视维护计划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章巡视维护内容第十一条巡视维护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供水设施的清理和保养:定期对供水管道、阀门和泵站等设施进行清理和保养,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二)供水设备的检修和更换:定期对供水设备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其性能良好,不影响供水质量和供水能力。
(三)供水水质的监测和调整: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和调整,保障用户用水的安全和供水质量的稳定。
(四)供水管网的巡视和维修: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巡视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水管网的完整和畅通。
(五)供水安全的评估和预警:定期对供水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预警,发现风险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巡视维护工作应当按照上述内容进行具体操作,并在操作过程中,确保安全可靠,不影响用户用水。
第四章巡视维护管理第十三条巡视维护工作应当建立巡视维护档案,记录巡视维护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退水期间巡查制度范本
退水期间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洪水退水期间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巡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防洪排涝工程、水库、河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在退水期间的巡查工作。
二、巡查组织1. 各级水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巡查工作。
2. 巡查工作应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水务部门应明确巡查责任人和巡查队伍。
3. 巡查队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所辖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
三、巡查内容1. 巡查重点:水库、河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巡查内容:(1)工程设施:检查工程设施的完整性、运行状况和受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2)水质状况:监测水质变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周边环境:检查工程周边环境的变化,如地形、地貌、地质、植被等,发现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及时上报并处理。
(4)防护措施:检查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如警示标志、围堰、排水设施等。
四、巡查频次1. 退水期间,各级水务部门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频次。
2. 一般工程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重要工程或重点区域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3. 遇特殊情况,如降雨、水位变化等,应加大巡查频次。
五、巡查要求1. 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内容进行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2.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上报,并根据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3. 巡查人员应携带必要的巡查工具和设备,如望远镜、测量仪、通讯设备等。
4. 巡查人员应遵守巡查纪律,不得擅自离岗、饮酒、赌博等。
六、巡查结果处理1. 各级水务部门应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
2.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水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3. 对巡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应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4. 各级水务部门应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巡查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供水系统巡视维护规定
供水系统巡视维护规定为了确保城市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必须对供水系统进行巡视维护。
以下是供水系统巡视维护规定。
一、供水设施的巡视供水系统巡视是指对城市供水系统的各种设施进行巡视,包括水源、水厂、输水管网、调压设备等,对设施的损坏、老化、泄漏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1. 水源的巡视巡视水源时,应对水源进行全方位检查,包括水源周围环境、水质、水位等情况。
2. 水厂设备的巡视巡视水厂设备时,应对发电机组、供水管网、水泵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良好运行,不会发生故障。
3. 输水管网的巡视巡视输水管网时,应对输水管网进行检查,检查管径、材料、外部绿化情况等,确保供水管网运行正常。
4. 调压设备的巡视巡视调压设备时,应对调压站、调压阀、调压器等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故障问题,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二、供水设施的维护为确保供水设施的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必须对其进行定期维护。
1. 水源的维护水源的维护主要包括保护水源水质、保护周围环境、水位维护等方面。
2. 水厂设备的维护水厂设备的维护包括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防腐防蚀、更换易损部件等措施。
3. 输水管网的维护输水管网的维护包括清洗管网、防止管网污染、修缮漏点、防腐防蚀等方面。
4. 调压设备的维护调压设备的维护包括设备的定期保养、更换易损部件等措施。
三、安全管理供水系统巡视维护过程中,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供水系统运行安全。
1. 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巡视维护工作的安全性。
2.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安全设施,保障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3. 加强安全监督加强安全监督,对巡视维护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供水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以上是供水系统巡视维护规定,注意在巡视维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保城市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水务局巡逻护院制度
水务局巡逻护院制度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水资源管理也成为了城市发展的关键领域之一。
作为水务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巡逻护院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护水源环境、维护居民健康,还能有效预防和处理水污染事件。
本篇文章将就水务局巡逻护院制度的实施与效果展开探讨。
一、巡逻护院制度的实施巡逻护院制度是指水务局工作人员定期对水源地、河道、水库、水厂等进行巡视、检查、防护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巡逻护院工作是水资源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工作,其主要目的是监测水域环境、防范污染、保护水源地和水体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和居民健康、保护水利设施安全以及预防和解决水污染事件等。
巡逻护院工作要求水务局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区域、路线和任务下进行巡逻护院,检查环境、设施、污染物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巡逻护院工作应该定期进行,每周至少巡视一次,对于水源地和水库应该每天巡视一次,对于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应该加强巡视和检查。
二、巡逻护院制度的效果1.减少污染巡逻护院工作者每天都会对水源地、水库进行巡逻护院,发现污染问题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了一些非法排放、投放废弃物等现象的发生,保障了水质的纯净、安全。
2.增强环境保护的力度巡逻护院制度的实施与执行,保护了不同水源地、河道、水库的水生态环境,减轻了环境的压力,有效地维护了生态卫生,提高了人们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和行动。
3.保护水利设施安全对于各类水利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是巡逻护院的重要内容之一。
巡逻护院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设施的缺陷和隐患,采取及时的弥补措施,预防安全事故。
同时,巡逻护院也能够及时发现非法占用水源地情况,争取到维护水源地的整体利益。
4.提高群众对水资源管理的参与度巡逻护院制度的实施,能够增强广大小区居民的参与感,提高他们对水资源管理的理解及信任度,激发社区意识和社区维护行动力。
同时,也为居民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与方式和保护途径。
总之,水务局的巡逻护院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是城市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提升了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的积极性,为城市水资源的健康、正常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4年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二篇)
2024年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第一条。
为及时依法对管理范围内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水文设施及防汛设施进行水行政监察,及时发现、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水政监察员在巡查时须____人以上,且每月巡查不少于六次。
巡查中对发现的违章情况应及时向巡查责任人报告,责任人应当及时依法制止并向大队汇报。
第三条。
水政监察员对河道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大队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的予以立案查处,对办案情况及处理结果要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
建立巡查台帐制度和督察台帐制度,做到每次巡查时间、范围、人员和情况等内容有记录;建立巡查月报制度,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的月报情况汇总上报市水政监察支队。
第五条。
巡回检查中,应积极宣传《水法》等水法规,提高公民爱护水利工程和保护水资源觉悟,自觉遵守水法规。
第六条:巡查主要内容: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取土、爆破、开采、垦植、埋坟、建窑、挖窑、砍伐、损毁护堤护岸林草等违反水法规行为;2.在河道内设置引、排水障碍物,擅自建筑码头、坝埂,向河道内倾倒渣土、垃圾、尾矿,掩埋危及防洪堤安全物件等违反水法规行为;3.侵占水利工程设施,损毁防汛、水文、水土保持等工程设施;4.擅自取水、设置排污口和超标排放污水等违反水法规行为;5.其他违反水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
加强执法巡查责任区域内占用的管理,根据占用情况的变化建立完善“四个一”占用档案。
第八条。
水政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证件,注意仪表,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第九条。
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三项承诺”和“六条禁令”和,水政监察员在执法巡查中,不得接受当事人宴请,不得收受当事人礼物、有价证券和现金,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2024年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二)2024年水政执法巡查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
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
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巡查制度水政执法巡查制度是指水政部门为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规定了执法人员进行巡查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
一、巡查范围:1. 水资源保护区:巡查水库、湖泊、河流等水源地及其周边环境;2. 水利工程:- 水利设施:巡查各类水利设施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巡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3. 水资源利用情况:巡查各类水利用单位的水资源使用情况,防止滥用、浪费水资源。
二、巡查内容:1. 水环境监测:巡查水体水质、水位、泥沙等环境指标;2. 水工安全:巡查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3. 水务管理:巡查水资源利用单位的用水合规情况,包括取水许可证的合法性、水资源利用方式等;4. 违法行为:巡查是否存在违法排污、超采、非法利用水等行为。
三、巡查方式:1. 驻守巡查:设立固定巡查点,派遣执法人员驻守,定期巡查;2. 定期巡查:根据巡查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巡查;3. 不定期巡查:根据情况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4. 突击巡查:针对特定情况或重点区域,组织突击巡查。
四、巡查记录:1. 巡查时间、地点、内容的记录;2. 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的记录;3. 发现的违法行为的记录;4. 相关证据的记录,如现场照片、视频等。
五、巡查结果处理:1. 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 发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3. 巡查不合格单位,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4. 巡查合格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通过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可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安全性,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务局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实施细则
水务局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实施细则__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预防、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根据《山东省水政执法巡查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二)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行为;(三)在河道、湖泊、水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的行为;(四)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钻探、挖筑鱼塘等行为;(五)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不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破坏取水计量设施,拒缴水资费等行为;(六)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等行为;(七)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打井、采石、取土等行为;(八)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在饮用水水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或其他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行为;(九)未按规定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或落实“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采矿、弃土、弃渣等,及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十)其他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条巡查制度对辖区内重点河道、大中型水库、重点水利工程设施、重要水地、水事案件易发地等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其他部位和重点取用水户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第四条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和不同阶段巡查方案。
年度巡查计划包括巡查任务、重点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等;巡查方案包括巡查内容、范围、重点、周期、路线、责任人等。
第五条建立执法巡查责任制,将巡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并定期检查考核。
第六条在执行巡查任务前,应由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确定巡查人员、路线、内容、方式等。
水域巡护看管方案
水域巡护看管方案水域安全巡查采取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的方式。
日常巡查是针对所辖区进行的例行检查,24小时不间断巡逻。
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
1.定期组织巡查小组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巡逻人员要了解和熟悉区域情况,熟悉巡逻路线,熟悉防范重点,熟悉重点保卫部位,熟悉报警方式。
3.保卫处各巡查小组在执行安全巡查任务前需确定巡查路线、巡查重点、巡查方式等。
巡逻人员应服从小组长的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巡逻路线和次数,修改巡逻路线时应作详细记录。
4.巡查小组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或有一般现场作案情况要立即通知处长,可对可疑人员或案发现场进行围堵;对较大的违法事件要及时报警并上报公司领导,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场后,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5.巡查人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
6.巡查人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巡查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值班者,经单小组长批准后找人替班。
8.巡查人员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喝酒、玩牌等违纪行为。
巡逻时间不得作任何影响和违反履行职责的行为,特别是夜间不许睡觉。
9.巡逻人员必须正确使用警棍、手电筒等巡逻器械,巡逻人员下班时应对所用器械进行交接。
10.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持重大事情请求报告制度。
11.值班巡逻人员应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性,做到机警,反映灵敏,处事果断,保持高度的自卫意识和防范意识,自觉培养良好的责任心,提高安全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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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巡逻护院制度
一、凡在本系统工作的人,都有义务承担看家护院的值班任务,尽职尽责地执行值班制度,防止盗窃案件和其它事故的发生。
二、治安人员要坚守岗位职责,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定时对站区各部位进行巡逻,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密切注意办公楼、生活区附近的安全动态,做好防抢、防盗、防火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向站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应变措施,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
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四、坚持门卫值班制度,治安人员严禁可疑车辆在单位院内停靠或驶入,严对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五、按规定做好交接班手续,填写好值班情况。
六、值班巡逻护院中饭,要随时接受公安局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七、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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