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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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工程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2014年度天保工程自查报告
2014年度天保工程自查报告
市天保办: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14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林天发[2014]73号)文件精神,我局精心准备,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业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抽调了相关业务科室的骨干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对我局2014年度天保工程实施动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检自查,力求做到务实、求精、细心、准确,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和混岗职工安置情况
2014年末实际安置富余职工人数为4089人,其中:森林管护1620人,其它岗位1003人,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1466人,安置混岗职工人数为2014人。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都严格按照《省总局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办理。对于富余职工分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鼓励富余职工从事森林管护经营,发展林下经济。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养殖和种植业,我局养鹿、黑木耳栽培、北药种植已形成规模,安排了一部分下岗职工。三是积极鼓励富余职工赴俄进行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并取得明显成效。四是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帮助减免三至五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商税收。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紧紧抓住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转型这一有利
契机,近两年我局新上了煤矸石烧结空心砖、中密度板、雪糕柄、鹿产品加工厂、山野菜加工厂等一大批项目,为职工就业创造了条件。通过林业局的多方筹划、热心帮助,我局富余职工大多都已得到安置,实现了再就业,并有了稳定的收入。
二、政社性人员情况
由于伊春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我局在完成自身生产经营发展的同时,还要承担政府机构、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司等社会性支出。为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在定岗、定编、定员的基础上认真核定指标总量,从而大幅度降低了政社性人员的比例。2014年末,全局政社性人员2282人,其中:政府机构886人、公检法司机构408人、教育机构653人、医疗卫生机构335人。
三、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加大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宣传力度,使每个企业和职工个人充分认识到参保的重要性。2014年年末在册职工人数为11118人,其中:在岗职工5825人、其他职工1950人、离退休3343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人数为11118人,参保率100%。基本养老保险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
四、职工参加四项保险情况
2014年末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为10755人,其中:在岗职工人数为5825人,其他职工人数为1587人,离退职工人数为3343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5128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为6932人,参保率100%,缴费率100%。
五、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
2014年度职工年工资总额44830000元,平均人数5878人,平均工资7626元。2014年度职工年工资总额46521000元,平均人数5825人,平均工资7986元。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14年增长5%。
六、木材停伐减产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
我局2014年木材生产计划产量为51000立方米,实际完成50875立方米,年初都将计划任务分配到各林场(所)并签定目标责任状,各林场(所)都严格按照计划任务实施。禁伐区和限伐区没有违反规定进行滥砍盗伐和超计划、超强度采伐现象。具体措施是:一是关闭了所有以天然林木为原料的木材经营、加工厂(点),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加工;二是加大木材运输证使用的监管力度,对木材运输证的使用,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违反木材运输管理规定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使木材检查站成为保护天然林的哨所和监督站;三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采伐证发放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和发放天然林采伐证;四是强化林政执法,加大对乱砍滥伐、违法经营加工、违法运输木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一切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天保工程管理能力情况
一是加强了工程管理机构建设。我局对天保工程实施工作极为重视,在2014年末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后,及时调整了天保工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乌马河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了天保工程业务经费,年经费总额为10万元,购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gps、照相机、传真机、扫描仪、档案柜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明显改善和提高了办公效率及办公质量。
二是制定了工程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天保工程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完成,按着省级政府对工程实施负全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我局与伊春林业管理局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还与下属的11个林场、经营所分别签订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签订率达100%,使得工程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三是强化了工程信息管理。我局把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作为推动工程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转产项目建设、人员分流安置等档案完整,并已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档案收集、立卷、归档、查阅等制度,天保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完整的林场占林场总数的100%,逐级实现了天保工程信息档案微机化管理。
我局按照上级的总体安排,按时提交天保工程信息报告,积极搞好工程计划的衔接、方案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及相应的检查、监督、管理办法。为“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
八、资金管理和使用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管理和使用天保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真正使有限的资金全部、足额的用在天保工程上,建立了天保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核算办法,逐步完善了天保资金核算手续和管理制度。我局的天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在局财务科统一核算和管理,实行一级核算。天保资金的各项支出,都必须严格按年初编制的计划执行。专项补助资金的财务核算实现了微机化管理,2014年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预算资金415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154万元。其中:森林管护352万元,养老保险统筹628万元,政社性1653万元,“四险”补助494万元,混岗职工安置补助997万元,富余职工培训费30万元。
九、资源林政案件查处情况
2014年,我局以森林资源管护为中心,以遏制滥砍滥伐、保护林地和加强木材运输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我局森林生态安全。2014年,我局共破获林政案件10起,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16人,收缴木材47立方米,涉案价值3.1万元。2014年无行政案件发生。
十、森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情况
我局针对今年森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3月8日起提前进入春季防火期,并多次召开防火专项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了防火责任,每天都有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到防火办值班,11个林场(所)防火工作分别由局11名副处级领导带领有关科室责任承包,高火险天气,各包街、包点领导立即深入一线,做好督促检查。今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