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二期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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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二期实施方案

天保二期实施方案

天保二期实施方案天保二期是指天津市政府在推动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项目。

为了更好地落实天保二期,本文将提出一份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天保二期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设智慧城市和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提升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活环境。

二、建设内容1. 建设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通过建设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电信网络、物联网设备等,实现城市各类信息的快速采集、传输和存储,并建立智慧城市数据中心,为城市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 构建智慧交通系统:通过建设智能交通设备、加强交通信号控制和道路监控,实现交通信息的实时采集和监控,并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优化交通路线和流量分配,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3. 打造智慧环保体系:建立环境监测设备和传感器网络,全面监测和评估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环境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提升城市的环保水平。

4. 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通过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警务联网系统等,实现对全市的安全监控和事件响应能力,并运用智能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提高城市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建设智慧社区服务平台:通过建设智能门禁系统、社区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更便捷的居民生活服务,如物业管理、社区医疗服务、智慧停车等。

三、实施步骤1. 制定详细规划:制定天保二期的详细实施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内容和时间节点,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

2. 建设基础设施:先行建设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物联网设备等,为后续建设奠定基础。

3. 实施重点项目:根据规划的重点项目,逐步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如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社区等。

4. 推动数据共享和整合: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整合,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提高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利用效率。

5. 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建立智慧城市的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城市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森林资源【发文字号】甘林天函[2013]180号【发布部门】甘肃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3.04.16【实施日期】2013.04.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林天函〔2013〕180号)各有关市(州)林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甘肃省实施方案(2011-2020)》,省林业厅制定了《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天保办。

甘肃省林业厅2013年4月16日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甘肃省实施方案(2011-2020)》,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印发的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所有天保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工程管理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等相关内容。

天保工程核查采取任务与资金同步检查的方法,确保天保工程各项任务完成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条根据国家对天保工程建设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和市(州)、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核查工作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对本级政府负责。

第二章核查的程序与方法第四条天保工程核查是指国家、省、市(州)、县(市、区)、厅直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对上一年度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核实查证。

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正文:---------------------------------------------------------------------------------------------------------------------------------------------------- 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2002年10月31日)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实施上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为了全面考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省(以下简称“四到省”)情况,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四到省”的考核对象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以下简称省)。

三、“四到省”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组织管理、木材停伐减产与森林管护、公益林与基础设施建设、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及资金管理等方面。

四、“四到省”的考核由国家林业局牵头组织进行,各级林业、计划、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考核的程序是:(一)各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进行自我考核,并将结果报国家林业局。

(二)国家林业局根据各类调查、核查、审计、稽查情况和相关资料,结合各省自我考核,组织评定各省的考核结果。

(三)国家林业局将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四到省”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下半年完成上一年度的考核。

各省应于5月底以前上报上一年度的自我考核结果。

五、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进行。

每个考核项目选取一定数量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各考核指标的得分相加,即为该单位的总得分。

权威解读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政策

权威解读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政策

权威解读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政策权威解读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政策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2011年05月17日国家林业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工程二期总投入资金2440.2亿元,其中:中央投入2195.2亿元,地方投入245亿元。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转变林区发展方式的着力点,以巩固一期建设成果为基础,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调整完善政策为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林区改革,提升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资源增长、质量提升、生态良好、民生改善、林区和谐。

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政策引导,促进改革;坚持事权划分,分级负责。

主要目标:到2020年,新增森林面积7800万亩、森林蓄积11亿立方米、碳汇4.16亿吨;工程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同时为林区提供就业岗位64.85万个,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实现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工程实施范围有所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二期与一期相比,省(区、市)数量不变,县(局)数量适当调整。

工程一期涉及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共17个省(区、市)。

其中:长江上游包括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北、西藏6省(区、市);黄河上中游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7省(区);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海南、新疆5省(区)。

二期实施范围在一期原有范围基础上,增加了丹江口库区的11个县(区、市),其中湖北7个、河南4个。

新增的11个县,既是国家生态重点保护区域,也是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建设区,还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

政策调整呈现七大亮点天保工程二期与一期相比,中央投入政策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符合实际,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兰坪县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成效及工程建设对策分析

兰坪县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成效及工程建设对策分析

兰坪县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成效及工程建设对策分析发布时间:2021-01-19T15:00:19.913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6期作者:杨汝菲[导读] 摘要:兰坪县天保二期工程启动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分管林业工程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成员负责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怒江州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云南怒江 671400摘要:兰坪县天保二期工程启动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分管林业工程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成员负责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本文分析我县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成效及工程建设对策,提出天保二期工程应对天然林资源管护体系进行调整,针对天然林资源管护对象、管护类型的不同,对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森林抚育及管护人员安置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工程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发挥天保二期工程的效益,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

关键词:兰坪县;天保二期工程;工程建设;成效;对策前言我县于1998年10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列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实施试点县,2000年开始正式实施了天保一期工程;从2011年至2020年继续实施了天保二期工程。

我县天保二期工程实施以来,在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通过我县林业干部职工和工程区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组织落实了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

使全县的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恢复了森林植被,改善了林分结构,提高了林分质量,增加了林下植被覆盖,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森林资源实现了由过度消耗向恢复性增长转变,生态环境由局部持续恶化向整体逐步好转转变,为国土安全提供了保障;森工企业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举步维艰向稳步复苏转变,工程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现将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成效及工程建设对策和建议分析如下:一、天保二期实施情况1.1工程区概况兰坪县位于云南省的西北部,地处98°58′23″E-99°38′34″E与26°06′39″N-27°04′52″N之间,系“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

山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政策解读

山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政策解读

山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政策解读●实施期限: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山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意见》,我省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期限为10年,即2011—2020年。

●实施范围:国家级工程区包括太原、运城、晋城、长治、临汾、晋中、吕梁、忻州、朔州等9个市的72个县(市、区),中条山、吕梁山、太岳山、关帝山、黑茶山、管涔山等6个国有林管理局,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校实验林场和省煤炭林业管理中心,共81个县(局)级实施单位。

省级工程区包括五台山、太行山2个国有林管理局。

●主要项目:(一)继续停止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

加大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力度,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坚决杜绝超限额采伐,坚决杜绝非法侵占林地,依法打击偷砍滥伐、私采乱挖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统筹推进林地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封山禁牧。

(二)加强森林管护。

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科学划定森林管护责任区,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

国有林以建站管护为主,承包管护为辅;集体林以委托管护为主,承包管护为辅,层层签订管护合同,将管护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户头人头。

(三)加快公益林建设。

坚持山上治本、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综合治理,大力营造生态公益林,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四)推进国有林抚育。

牢固树立科学经营森林的理念,结合生态区位、林类、林种、林龄和树种结构,以提高森林质量为目标,分区施策,分类抚育,促进森林健康,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

(五)保障和改善林区民生。

逐步理顺参保机制,构建完善林区、林场职工社会保险体系。

增加林区就业,提高职工收入,使林区林场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险达到或接近社会平均水平。

保障国有林业单位负担的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相应提高保障水平。

●主要政策:(一)中央补助政策。

国有林中,2010年已经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地,继续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每亩每年5元,其余的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安排森林管护费每亩每年5元;集体林中,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的,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每亩每年10元,属于地方公益林的,安排森林管护费补助每亩每年3元;人工造林每亩补助3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国有森林抚育每亩补助120元;国有林业在职职工(不含2000年以后新进人员)五项保险补助以2008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828元的80%为基数,按照单位缴费30%的比例确定,每人每年补助6198.72元;政社性人员中,教育人员年人均补助30000元,医疗卫生人员年人均补助15000元,森林公安人员按天保工程一期补助基数给予补助。

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管理办法-鄂林天[2012]209号

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管理办法-鄂林天[2012]209号

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管理办法正文:---------------------------------------------------------------------------------------------------------------------------------------------------- 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管理办法(鄂林天〔2012〕209号2012年8月3日)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二期建设管理,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以及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天保工程二期建设。

第二条天保工程二期建设继续实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坚持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责任到县,各级政府与上级政府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

第三条各地应加强对天保工程的领导,成立天保工程二期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要明确工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天保工程二期建设继续实行工程监理制,实施单位要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各监理单位必须定期向省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提交监理报告,及时反馈监理工作情况。

具体办法按照《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具体要求按《天然林保护工程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执行。

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实行奖优罚劣,对考评结果不合格的,调减工程建设任务、暂停拨付工程资金。

对考评结果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培育、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建设项目应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国家和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作业设计,待作业设计批复同意后按设计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地要认真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森林管护责任与管护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结合,签订森林管护合同(协议),明确责任人、管护面积、职责义务、奖惩措施等条款,对森林管护实行规范化管理。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
2 、县 ( 局)级 目标责任 状签订率 ( 分 ) 4 与上级人 民政府签订 目标责任状 的县级人 民政府 ( 林业局 )数 量与工程县 ( )总数之 局
比。
目标责任状签订率≥9 %的得 4分 ;9 —9 %的得 3 ;8 —8 %的得 2 ;8 —8 % 5 0 4 分 5 9 分 0 4 的得 1 ;<8 %的不得分 。 分 0 签 订 目标 责任状 的单位数量根 据责任状复印件计 算。 3 、工程 质量管理 ( 4分 ) ( )作业设计率 ( 1 2分) 公益林 建设项 目作业设计 面积与核查面积之 比。作业设 计率 1 0 0 %的得 2 ;每 降低 5 分 个 百分点 得分递减 0 5 ,<8 %的不得分。 .分 5
结 果 ,评 定 各 省 的考 核 成 绩 ;
3 、国家林业局在报纸上公布考 核结果并报 国务 院。 “ 四到省”考核 工作每 年进行一次 ,每年上 半年完成 上一 年度 的考 核 。各省要 于元月底 以前将上一年度的 自评结果报 国家林 业局 。 五 、考核坚持客观 、公正 、实事 求是的原则 ,采用综合 评分的方法进行 。每个考 核项 目 选取一定数量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 ,各考核指标 的得 分相加 ,即为该单位的总得分。没有某 些建设内容的单位 ,其考核得分按应 得分折合 为 1 0分来推 算 ,即 :总得分 ÷应得分 *10 0 0
案件查处 率 、结案率根据森林公安 和资源林政部 门提供 的数据 计算 。
3 、中央领导 和国家林业 局领导批转 的重大森林 资源案件 的查处率 、结 案率 ( 2分 ) 各 查处率 ≥9 %的得 2分 ;9 9 %的得 1 :<9 %的不得分 。 5 0— 4 分 0 结案率≥9 %的得 2分 ;8 —8 %的得 1 ;<8 %的不得分 。 0 0 9 分 0 案件 查处率 、结案率根 据各 省上报 的案件查处报 告计算 。 4 、森林 火灾受害率 ( 分 ) 3 森林 火灾受害率≤0 5 的得 3 ;0 6 10 0 .‰ 分 ,— .% 的得 2 ;1 1 1 5 的得 1 ; 分 .— .‰ 分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林规发…2011?21号附件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2010年12月目录前言第一章天保工程一期实施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1)一、主要成效 (1)二、主要经验 (4)第二章实施天保工程二期的必要性 (8)一、战略定位 (8)二、实施天保工程二期的必要性 (9)第三章主要目标与任务 (13)一、实施期限 (13)二、实施范围 (13)三、指导思想 (13)四、基本原则 (14)五、主要目标和任务 (14)第四章森林分类经营与木材产量调减 (16)一、森林分类经营管理 (16)二、进一步调减木材产量 (17)第五章加强森林资源培育 (19)一、资源状况评价 (19)二、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20)三、加强后备资源培育 (22)I第六章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 (29)一、扩大林区就业渠道 (29)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30)第七章主要政策和资金投入 (31)第八章保障措施 (33)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四到省” .............................33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工程管理 (33)三、推进国有林区改革~构建林区科学发展新体制 (34)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 (35)五、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35)六、完善规章制度~实行绩效考评 (36)第九章效益分析 (37)一、资源质量提升 (37)二、生态效益显著 (38)三、社会效益巨大 (38)附表:表1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二期实施范围表 (42)表2 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43)表3 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林分各龄组面积统计表 (44)表4 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二期木材产量调减情况表 (45)II前言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即天保工程一期,重大战略决策~同年开展试点工作。

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

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

附件2: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要求,为科学编制我省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使方案编制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成立方案编制领导小组为加强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确保方案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省林业厅成立“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天保中心、基金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为:公益林管理中心、资源站、产业处、公安局、营林总站、办公室、人事处、林规院。

(二)成立方案编制小组为落实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责任,确保方案编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在方案编制领导小组下设“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编制小组”,组长由承担方案编制任务的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天保中心负责人和林规院副院长担任,成员从林规院、天保中心、基金管理站、公益林管理中心、资源站抽调组成。

二、方案编制工作步骤(一)拟定“贵州省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和“贵州省天保工程二期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细则”。

指导和规范天保工程二期省级实施方案和县级实施方案的编制。

(二)拟定“天保工程二期建设任务与投资分配初步方案”。

因各实施单位上报的森林分类区划数、职工人数曾多次调整,加之国家分配给我省的建设任务与投资有限,因此,先由编制小组综合分析相关因素后,拟定“天保工程二期建设任务与投资初步分配方案”,提交厅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审定。

(三)审定“贵州省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贵州省天保工程二期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细则”和“天保工程二期建设任务与投资初步分配方案”。

审定会邀请厅有关领导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审定意见,修订“贵州省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贵州省天保工程二期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天保工程二期建设任务与投资分配方案”。

天保二期实施方案

天保二期实施方案

天保二期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在当前世界气候变化引起的各种灾害频发的大背景下,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各国的重要任务。

作为中国的一个重要城市,天保市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天保市决定启动“天保二期”计划。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提高天保市的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保护自然生态,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力;•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2. 原则•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公众参与,共建共享;•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三、具体措施1. 空气质量改善•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实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推广电动汽车;•加大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推广绿色出行方式,鼓励居民步行、骑行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 水环境保护•强化水源保护,禁止污染源入侵;•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推广节水意识,加大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3. 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天保市的自然生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维护;•推广生态修复技术,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结构;•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种群管理;•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4. 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促进资源的节约与循环利用;•加强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提高环境技术的应用水平;•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生产工艺的环保性;•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四、组织机构及工作安排1. 组织机构为了落实“天保二期”计划,天保市将成立一个专门的工作组,由环保部门、城乡规划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等组成。

工作组将负责规划和协调各项工作,并定期进行工作汇报和评估。

2. 工作安排•系统评估和规划:制定“天保二期”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计划;•技术研究和示范:加大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力度,实施示范项目;•监测与评估: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估;•宣传与宣教: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执法与监管: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五、预期效果通过“天保二期”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实现以下效果:•大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污染指数降低;•水环境质量稳定,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恢复和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环保产业日益壮大;•全民环保意识提高,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共识;六、总结“天保二期”实施方案是天保市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而制定的重要举措。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天保工程自查和“四到省”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天保工程自查和“四到省”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天保工程自查和“四
到省”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07.04.12
•【字号】甘林天便函字[2007]7号
•【施行日期】2007.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天保工程自查和“四到省”
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林天便函字[2007]7号)
天保工程区各市、州林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06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林天发〔2007〕70号)精神,国家林业局将组织人员于6月份对我省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核查。

为做好该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天保工程核查验收办法》,组织对2006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依据我省“四到省”考核实施细则对2006年度天保工程“四到省”进行自我考核,将自查情况和“四到省”考核报告于5月底以前报省天保办。

二、鉴于我省在2005年度综合检查和“四到省”考核排名下滑的现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核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和“四到省”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及时纠正天保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程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三、认真准备好自查材料和填报各类核查表格,确保提交的数字资料真实准
确。

特此通知。

附件:2006年度天保工程核查表(表1-17)(略)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06•【字号】遵府办发[2012]156号•【施行日期】2012.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56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遵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9月6日遵义市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考核方案(市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有力推进我市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4号)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进行考核。

考核方案如下:一、考核对象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区的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工程组织管理、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森林抚育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与社会保险参保率、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

三、考核原则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基本项目考核评分加奖惩分的方法进行。

每个基本项目考核内容选取一定数量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各考核指标的得分相加,即为该单位基本项目实际考核得分。

没有某些建设内容的单位,该项不参与考核。

四、考核程序(一)各县、区(市)按照考核内容和指标每年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材料于当年11月底上报市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领导小组于每年12月底组织一次检查和考评,市林业、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市工程领导小组根据各类调查、检查、审计、稽查情况和相关资料,结合各县、区(市)自查情况,组织评定各县、区(市)的考核结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4•【字号】川府发[2011]21号•【施行日期】2011.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川府发[2011]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一期工程成果,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按照国务院关于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以下简称“天保二期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天保二期工程的重大意义我省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天然林资源极其丰富,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自1998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全省各地坚决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天保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林业发展,维护了林区稳定,也为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积累了宝贵经验。

但总体上看,全省天然林生态系统仍然比较脆弱,林区改革发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天保工程区生态状况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仍然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

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我省森林资源安全的根本选择,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有效举措,是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的迫切需要,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天保二期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二、明确天保二期工程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6.06•【字号】陕政办发[2003]36号•【施行日期】200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的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36号2003年6月6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林业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实施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货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的意见(省林业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2002年12月,国家林业局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林计发[2000]661号)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林天发[2002]25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实施《考核办法》,切实搞好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和考核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考核的重要性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着眼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

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国家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国家林业局制定下发的《考核办法》,是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衡量其成效的依据,也是确保工程实现预期目标、达到预期效果的有力保障。

我省是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点省份之一,起步较早。

工程实施三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国家林业局关于200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结果的通报

国家林业局关于200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结果的通报

国家林业局关于200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发文字号】林天发[2007]69号【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发布日期】2007.03.23【实施日期】2007.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林业局关于200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结果的通报(林天发〔2007〕69号)山西、内蒙古、吉林、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2006年我局组织了对200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省(以下简称“四到省”)的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以我局组织的2005年度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结果、天保工程核查结果等为依据,从工程组织管理、木材停伐减产与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与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资金到位等方面进行了综合量化考评。

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四到省”考核结果(一)工程组织管理2005年度天保工程“四到省”综合考核结果表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天保工程,层层组建了天保工程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分别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普遍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强化对工程实施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抽查单位与上一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状签订率94.7%,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工程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省级工程管理机构建设综合平均得分1.90分,与上年持平;各省级工程信息管理综合平均得分1.86分,比上年提高0.1分,信息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木材停伐减产与森林管护2005年度抽查单位木材产量严格控制在木材生产计划之内,木材停伐减产成果进一步巩固。

天保二期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

天保二期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四到省”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考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省(以下简称“四到省")落实情况,确保天保工程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林规发[2011]2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到省"考核对象为实施天保工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

第三条“四到省”考核工作由国家林业局工程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章考核依据和程序第四条考核依据(一)国家林业局天保工程核查结果;(二)国家林业局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结果;(三)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结果;(四)国家林业局天保工程专项绩效考评结果;(五)国家天保工程审计报告;(六)国家林业局工程资金专项稽查报告;(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相关报道,如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华内参。

第五条考核程序(一)“四到省"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各省上一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二)各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将自我考核结果于每年8月底以前报国家林业局。

(三)国家林业局按照考核依据,参考各省自我考核情况,组织评定考核结果。

(四)国家林业局将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抄送有关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四到省"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目、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

第七条基本项目内容包括:工程组织管理、木材停伐减产与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与森林改造培育、中幼龄林抚育、职工转岗就业与社会保险、资金到位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等方面。

第八条加分项目内容包括:省人大、省政府出台的天保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纳入省级政府目标考核;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天保工程重大扶持政策;地方各级财政或企事业单位给天保工程财政补贴或资金支持,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提高,在改革措施等方面有推广和指导意义并得到国家认可的典型经验。

继续实施天保工程 二期政策.doc

继续实施天保工程 二期政策.doc

继续实施天保工程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解读天保工程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刘羊旸)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1年至2020年,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记者就天保工程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志达。

问:天保工程在全国17个省区市全面启动已10余年,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工程区有了显著变化,实际效果已超出工程预期。

一是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累计少砍木材2.2亿立方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16.19亿亩,完成公益林建设2.45亿亩,森林面积净增加1.5亿亩,森林覆盖率增加3.7个百分点,森林蓄积净增加约7.25亿立方米。

二是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水土流失减轻,输入长江、黄河泥沙量明显减少,有效降低了三峡、小浪底等重点水利工程的泥沙淤积量。

2008年长江宜昌段的泥沙含量比10年前下降了30%,并以每年1%的速度下降;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不断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林区民生得到有效改善。

平稳转岗和安置了富余职工95.6万人,国有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8%和89%。

概括地说,通过10多年的天保工程,实现了森林资源由过度消耗向恢复性增长转变,生态状况由持续恶化向逐步好转转变,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举步维艰向稳步复苏转变。

但同时,工程区目前还存在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生态状况脆弱、民生问题突出、林区发展落后等问题。

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1年至2020年,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为何要继续实施天保工程?答:天然林是生态功能最强的生态系统之一。

天保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分布区,既是长江、黄河、澜沧江、松花江、嫩江、黑龙江水系及其主要支流和众多湖库的重要源头和水源涵养区,也是三峡大坝、小浪底水库和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水库等水利枢纽的绿色屏障。

继续实施天保工程,不仅可以巩固天然林保护成果,而且可以大幅度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对构建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东北和华北地区生态屏障,保障国家大江大河安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

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
第六条国家林业局根据地方上报的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结合各省上年度工程实施情况及以往年度核查考评情况,汇总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对年度投资计划建议进行审查和平衡后,联合国家林业局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第七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林业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转发下达明细计划.各县(局、场)等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县级实施单位”)根据下达的明细计划,编制作业设计,于明细计划下达一个月内上报上级发展改革、林业部门联合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五章检查验收
第二十六条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分为县级实施单位全面检查验收(以下称自查),省级核查验收(以下称核查),国家级抽查(以下称抽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县级实施单位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验收报告报省级林业部门,省级林业部门核查结束后要形成省级核查验收报告报国家林业局。
第二十七条为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督,实行技术质量负责制。有条件的,可聘请有造林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实施单位的公益林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理费用可列入公益林建设成本,监理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从地方配套投资中列支.
第四十条省级林业部门和工程实施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公益林建设管理档案,及时更新公益林建设的有关数据,实行科学化、电子化管理。
第四十一条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林业部门要定期报送生产进度等相关信息,准确提交有关报表和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四十二条实行绩效考评机制,国家根据各省公益林建设绩效考评结果,调整下一年度的建设任务。省级实施单位也要根据县级实施单位绩效考评结果,安排下一年度的建设任务.
第十二条调查设计成果由县级实施单位林业部门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小班抽取和全面踏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调查设计资料进行全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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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四到省”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考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省(以下简称“四到省”)落实情况,确保天保工程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林规发[2011]2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到省”考核对象为实施天保工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

第三条“四到省”考核工作由国家林业局工程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章考核依据和程序第四条考核依据(一)国家林业局天保工程核查结果;(二)国家林业局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结果;(三)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结果;(四)国家林业局天保工程专项绩效考评结果;(五)国家天保工程审计报告;(六)国家林业局工程资金专项稽查报告;(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相关报道,如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华内参。

第五条考核程序(一)“四到省”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各省上一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二)各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将自我考核结果于每年8月底以前报国家林业局。

(三)国家林业局按照考核依据,参考各省自我考核情况,组织评定考核结果。

(四)国家林业局将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抄送有关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四到省”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目、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

数为1.01;50—100个的,工程建设系数为1.02;大于100个以上的,工程建设系数为1.03。

第十二条对于有缺项的单位,按实有项目的得分除以实有项目的满分计算。

第十三条考核评分标准。

(一)分值:根据考核指标在该考核项目里的重要程度确定。

(二)得分标准:确定得分标准数值界限(一般用百分数或千分数表示),正(反)向指标计算结果分别大于等于或小于等于标准数值时得分。

(三)扣分标准:确定扣分标准数值界限(一般用百分数或千分数表示),正(反)向指标计算结果分别小于等于或大于等于标准数值时,按照降低或上升的数值扣分。

第十四条考核总分计算方法:工程综合评价总分=基本项目得分×工程建设系数 +加分 - 扣分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对总分列前3名的单位,国家林业局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今后评选优秀集体的重要依据;对总分列后3名的单位,对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省,国家林业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对其任务、资金进行调控;对整改不合格的,停止安排建设任务,停拨工程资金。

第十六条国家林业局将考核结果通过《中国绿色时报》和国家林业局网络等途径予以公布。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中的考核指标由国家林业局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实施内容变化和政策调整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林天发[2007]124号)同时废止。

附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四到省”考核指标- 23 -附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四到省”考核指标一、基本项目(100分)(一)工程组织与管理(15分)1、省级工程管理机构建设(3分)成立了天保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有专职人员进行工程管理;落实了业务经费。

三项内容齐全得3分,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分。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情况根据有关文件确认。

2、省级工程信息管理(3分)该项分值,由国家林业局天保办根据各实施单位是否按时上报工程信息,工程档案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参加国家林业局组织的管理人员培训等综合考评得分。

3、省级工程核查整改情况(4分)按照年度核查通报规定的上报时间提交整改报告的得2分,推迟的扣1分,不上报的不得分;对上一年度整改回访检查中,已整改的得2分,未整改的该项不得分。

提交整改报告的日期以文件印发时间为准。

4、县(局)级目标责任状签订率(2分)是指与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的数量与抽查的工程县(局)个数之比。

目标责任状签订率 10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2分,≤90%的不得分。

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单位数量根据责任状件数计算。

5、县(局)级工程信息管理完整率(2分)是指天保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完整的县(局)数与抽查的工程县(局)总数之比。

信息管理完整率10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2分,≤90%的不得分。

6、县(局)级自查报告情况(1分)县(局)自查报告是否符合核查通知要求,报告中数据是否与核实数据相符,其中一项不符,均属不合格,不得分。

(二)木材停伐减产与森林管护(15分)1、木材产量计划完成核实率(2分)是指经核实的年度实际木材产量(采伐限额)与年度计划木材产量(核定的采伐限额)之比。

年度计划木材产量以国家林业局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为准。

计划完成核实率≤10 0%的得2分;>100%不得分。

2、林木采伐证审批核发手续完备率(1分)是指林木采伐证审批核发手续完备的县(局)数与抽查的工程县(局)总数之比。

林木采伐证审批核发手续完备率达到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90%的不得分。

3、木材运输证审批核发手续完备率(1分)是指木材运输证审批核发手续完备的县(局)数与抽查- 23 -的工程县(局)总数之比。

木材运输证审批核发手续完备率达到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90%的不得分。

4、管护面积签约率(3分)是指签约管护面积与方案确定的管护面积之比。

管护面积签约率达到100%的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5分,≤80%的不得分。

5、管护人员落实率(3分)是指签约管护人员核实人数与抽查管护人数之比。

管护人员落实率达到100%的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5分,≤80%的不得分。

6、管护人员巡山记录合格率(2分)是指管护人员巡山记录达到合格天数的人数与抽查管护人员人数之比。

管护人员巡山记录合格率达到10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80%的不得分。

7、管护成效综合评价(3分)管护效果综合评定包括管护责任、管护设施和管护效果等方面。

90分及以上为“好”,70~89分为“一般”,少于70分为“差”。

管护效果综合评定≥90分的得3分;综合评定每降低1分考核得分递减0.15分,综合评定≤70分的不得分。

(三)公益林建设与森林改造培育(20分)1、公益林建设(20分):只适用于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

(1)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计划完成率(各1分,共3分)是指实际完成任务与计划任务之比。

完成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05分,≤80%的不得分。

(2)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面积核实合格率(各2分,共6分)是指合格面积与核实面积之比。

核实合格率≥95%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75%的不得分。

(3)人工造林保存率(2分)是指达到保存年限并经核实的人工造林保存面积与原合格面积之比。

保存率≥95%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75%的不得分。

(4)封山育林成效率(2分)是指达到成效年限并经核实的面积与原核实面积之比。

成效率≥95%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75%的不得分。

(5)飞播造林成效率(1分)是指达到成效年限并经核实的成效面积与原核实面积之比。

成效率≥95%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05分,≤75%的不得分。

- 23 -(6)作业设计率(各1分,共3分)是指对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进行了作业设计的面积与核实面积之比。

作业设计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90%的不得分。

(7)检查验收率(各1分,共3分)是指对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进行了检查验收的面积与核实面积之比。

检查验收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90%不得分。

2、森林改造培育(20分):只适用于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

该项得分由专项绩效考核获得,计算方法为绩效考评得分除以100再乘以该项分值。

绩效考评低于75分的不得分。

(四)中幼林抚育(15分)该项得分由专项绩效考核获得,计算方法为绩效考评得分除以100再乘以该项分值。

绩效考评低于75分的不得分。

(五)职工转岗就业与社会保险(20分)1、职工转岗就业核实率(2分)是指核实的职工转岗就业人数与抽查的职工转岗就业人数之比。

核实率10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2分,≤90%的不得分。

2、政社性职工核实率(2分)是指核实的政社性职工人数与抽查的政社性职工人数之比。

核实率10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2分,≤90%的不得分。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3分)是指年末累计实际参加省、地、县级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与年末累计应参加省、地、县级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之比。

参保率100%的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3分,≤90%的不得分。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3分)是指年末累计实际参加省、地、县级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与年末累计应参加省、地、县级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之比。

参保率100%的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3分,≤90%的不得分。

5、失业保险参保率(1分)是指年末累计实际参加省、地、县级失业保险的人数与年末累计应参加省、地、县级失业保险的人数之比。

参保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90%的不得分。

6、工伤保险参保率(1分)是指年末累计实际参加省、地、县级工伤保险的人数与年末累计应参加省、地、县级工伤保险的人数之比。

参保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90%的不得- 23 -分。

7、生育保险参保率(1分)是指年末累计实际参加省、地、县级生育保险的人数与年末累计应参加省、地、县级生育保险的人数之比。

参保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05分,≤80%的不得分。

8、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2分)是指实际缴费与应缴费之比。

缴费率10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2分,≤90%的不得分。

9、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2分)是指实际缴费与应缴费之比。

缴费率10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2分,≤90%的不得分。

10、失业保险缴费率(1分)是指实际缴费与应缴费之比。

缴费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90%的不得分。

11、工伤保险缴费率(1分)是指实际缴费与应缴费之比。

缴费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分,≤90%的不得分。

12、生育保险缴费率(1分)是指实际缴费与应缴费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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