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谈谈关于人大代表选举程序的完善(word格式) (10页)
人大政府换届详细工作流程
人大政府换届详细工作流程第一阶段: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州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县、乡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一)准备阶段成立选举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宣传发动,划分选区等。
1、向党委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在任期即将届满时,其常务委员会党组,应及时召开会议,根据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研究,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意见,形成书面的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报同级党委批转。
研究的内容主要有:确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拟定选举工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确定选举的时间和工作步骤,提出代表结构、素质的要求,提出加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的意见,经费标准和其它与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的事项。
需准备的材料:《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2、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明确该次换届选举的具体事项,作出《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决定》报上级人大常委会、同级党委备案。
需准备的材料:《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3、成立选举机构4、明确选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及职责需准备的材料:《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各组工作职责》。
5、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两方面,一是选举委员会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选举工作的日程安排。
需准备的材料:《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6、抽调选举工作人员,培训骨干力量7、编印宣传材料,回答有关问题8、划分选区需准备的材料:《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选区划分册》或《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选区划分通知书》。
9、确定人大代表名额根据《选举法》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确定人大代表名额。
需准备的材料:《关于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意见》。
10、分配人大代表名额在分配名额时要注意名额分配比例和代表构成比例。
11、召开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讨论和通过该次选举工作计划;(2)研究和确定选区划分的意见;(3)协商和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4)确定人大代表选举日;(5)对选举的各项工作提出要求。
选举制度的完善
选举制度的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选举制度作为民主政治的基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和公平正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现行的选举制度并不完美,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为了进一步促进选举的公平性、多元性和代表性,有必要对选举制度进行适当的完善。
一、公平性的完善1. 减少经济影响:当前选举中存在资金投入过大的问题,这使得竞选者的经济实力成为影响选举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保证选举的公平性,可以对候选人的选举经费设立上限,并严格监管选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2. 宣传平台的平等: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的宣传活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避免部分候选人在宣传方面占据不公平的优势,可以建立公共宣传平台,确保所有候选人在宣传资源的分配上享有平等的机会。
3. 选民信息透明:选民对于候选人的了解程度是做出选择的关键。
为了增加选民的参与度和理性选择,可以加强候选人的信息公开,包括对候选人的政见、履历、承诺等方面进行透明化,让选民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背景和能力。
二、多元性的完善1. 提倡政党多元:在选举制度中,政党是一个重要的力量。
为了增强选举的多元性,可以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政党参与选举,避免少数政党垄断选举权。
同时,对于新兴政党的注册和发展提供更加公正和透明的机制。
2. 增加候选人多样性:为了保证选举结果的代表性,需要鼓励和促进更多不同背景、性别、种族和职业的候选人参选。
通过制定和执行有关候选人多样性的政策,可以扩大选举的代表性,真正实现广泛参与和民主平等。
三、代表性的完善1. 强化选民参与:选举制度的核心在于代表选民的意愿和利益。
为了增加选民对选举制度的参与感和满意度,可以通过公开听证会、选民意见征集等方式,让选民更好地发表自己的声音,参与到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中来。
2. 完善选举规则:选举规则是选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完善选举规则,如候选人资格条件、选民注册和投票程序等,可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加强选举结果的监督和评估,防止选举中的舞弊行为。
试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试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中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们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2、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3、各级人大作为各级国家机关的核心(权力机关)。
4、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其代表实行兼职制,并设委员会为常设机构。
第1 页5、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自1954年宪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至今已整整五十年。
这期间,宪法虽历经多次修改,但人大制度的基本架构却一直沿袭下来。
但是,当前人大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1、选举制度的具体规定与程序不够科学,不够完善。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间接选举使得代表民意的可能性下降。
2、人大制度在发扬民主方面还有待加强。
人大代表就是联系人大与人民的重要枢纽,现阶段代表还缺少切实深入地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有效渠道,代表与选民与选举单位的联系还缺少制度保证与内在动力,代表在反映群众意见与要求,督促政府解决群第2 页众困难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
代表的作用不能真正发挥出来,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方面的工作就无法推进。
3、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利的法律效力难以确定。
例如在常委会不生产书面的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委员发表意见其法律效力如何。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结论是否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是否必须作为司法判决或者行政决定的依据,是否存在着取代行政决定与司法判决的可能。
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通过"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其生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这些问题在现行法律中都无法找到答案。
4、人大代表构成不合理,人大代表作用发挥较差。
2018-2019-文献综述格式-word范文模板 (3页)
2018-2019-文献综述格式-word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文献综述格式文献综述要求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
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
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再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作。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
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以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以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哪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
因此,应认真对待。
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文献综述是反映当前某一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建议的它往往能反映出有关问题的新动态、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等等。
要求同学们学写综述,至少有以下好处:①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过程,可进一步熟悉医学文献的查找方法和资料的积累方法;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②查找文献资料、写文献综述是临床科研选题及进行临床科研的第一步,因此学习文献综述的撰写也是为今后科研活动打基础的过程;③通过综述的写作过程,能提高归纳、分析、综合能力,有利于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精选3篇)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精选3篇)【第1篇】社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按照区委、街党工委关于选举“区第xx届人民代表”的工作要求和整体部署,xx社区作为学府街第三选区,始终坚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及时落实的工作方针;集中部署,审时度势,突出重点,使选举工作组织到位、培训到位、动员到位、宣传到位,以95.8%的投票率,顺利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一、“三个到位”,全面拉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序幕。
一是:领导重视,统筹安排,确保组织到位。
自开展人大换届工作以来,xx社区按照街里的总体安排部署,首先开好3个会议:即党政两个班子会和楼门长会,认真传达学习区街人大换届选举的精神,并通过志愿者骨干以点带面,发动群众。
其次我们在社区建立了“一网六组”,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建立了“选举工作网络”。
由主任牵头,吸纳新党员新党委成员成立了办公室。
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即组织、宣传、统计、信访、会务、档案)。
并通过六个组织的工作使本次换届选举达到三个延伸:即延伸到党员、楼门长,延伸到志愿者队伍,延伸到周边单位。
二是:广泛动员,多种形式,确保宣传到位。
在选举工作的第一阶段,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选民依法选举。
首先,工作人员在负责楼门登记的基础上,主动和楼门长联系,告知人大选举工作的精神,了解楼门的人员流动情况与入户宣传核对相结合,做到选民登记不堵不漏。
其次,我社区还利用黑板报,标语,博客和各楼门张贴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选举法,力争做到让广大居民对人大换届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深入细致,依法有序,确保工作到位。
首先,在居委会门前设立选民登记站,在所管辖的信诚大厦、时代公寓、时代大厦三个写字楼张贴选举公告民登记通知,并积极主动与物业公司领导取得联系,宣传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取得他们的配合。
在涉及到4各大厦400多家社区单位中,我们共张贴选民公告60余张,发放选民信150余份,确保了选民登记的前面性和全覆盖性,充分保证了公民的法定权利。
人大代表选举换届投票工作方案
人大代表选举换届投票工作方案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形式,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大选举投票工作方案,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人大选举投票工作方案篇1根据我县选举工作委员会工作部署12月12日为我县及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日。
广大选民将投票直接选举人大代表,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
XX选区共有选民830人。
正式候选人名单已于12月5日张榜公布。
按照选举投票的程序,我们特制定了如下方案:一、选举的形式为做好选举日投票工作,我集团将采取召开选民大会的方式,由选民小组长负责选区的投票工作。
地点设置在集团公司大礼堂内。
二、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在显著位置张贴致全体选民的一封信,让所有选民明确选民的权利与责任,熟知选举投票的程序。
选区召开了专门的会议,提前通知选民持证参加投票选举,确保参选率达到100%,并按排会场的布置及选票的印制,12月11日完成布置会场、张贴标语、会标、制作票箱及印制选票等各种准备工作。
三、选举大会的组织形式12月12日上午,召开选举大会。
1、选民到齐后,清点到会人数和委托投票人数,并向大会做出报告;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3、监、计票人员再次核实人数,并由监、计票人员当场查封票箱,并凭选民证发放选票;4、主持人说明选票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选民填好选票后,按规定次序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由计票人员开箱清点;5、主持人和监票人将本选区的计票结果做出记录,报送县选举委员会。
四、选区监票、计票工作人员安排总监票人:XX监票人:XX、XX总计票人:XX计票人:XX、XXXX选区20xx年12月9日人大选举投票工作方案篇2长沙县第17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即将来到10月20日正式选举日,为进一步保证工作有序稳步开展,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发〔2016〕8号、湘发〔2016〕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湘龙街道选举工作组长沙县第十七届人大换届投票选举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水渡坪社区县级人大换届投票选举工作方案。
人大换届选举步骤概述(8)
人大换届选举步骤概述(8)1. 准备阶段1.1 确定选举日期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选举日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确定。
1.2 划分选区选区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选民的意愿和利益,保证每个选民的投票权。
选区的划分应当便于选民投票,保证选民的选举权利不受侵犯。
1.3 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选民登记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选民的实际情况。
选民登记工作应当在选举前完成。
2. 选举阶段2.1 提名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应当充分体现选民的意愿,候选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提名候选人应当采用秘密提名的方式,保证选民的提名权。
2.2 确定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应当充分考虑选民的意愿和利益,保证每个选民的投票权。
确定候选人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保证选民的选举权利不受侵犯。
2.3 公布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前公布,以便选民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保证选民的选举权。
2.4 投票投票是选举的核心环节,投票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投票工作应当在选举当天完成。
3. 选举结果的处理3.1 计票计票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选举结果的公正、公平。
3.2 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应当在计票结束后及时公布,以便选民了解选举结果,保证选民的知情权。
3.3 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需要经过确认后才能生效。
确认选举结果的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
4. 选举工作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当对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对选举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为下一次选举提供经验和教训。
以上便是人大换届选举的步骤概述。
每一步骤都至关重要,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
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的探讨与完善
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的探讨与完善【摘要】现代社会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公民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以后对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不断提高,而选举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一个基本途径。
因此,本文就我国的人大选举申请制度与提名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探讨与建议,另外,就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缺乏竞争性,可以借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相关模式,使我国的选举制度得以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人大选举;竞争机制一、个人申请制度的分析与建议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可由提名制扩大到提名与个人申请并存的制度,个人申请制度符合现代民主宪政国家人民参政议政的进步心态,是我国广大人民政治觉悟提高的表现。
因此,建立我国人大代表的申请制度是众望所归,也积极的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与意识。
就像2003年深圳区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了人大代表竞选的群体效应。
个人申请制度要实行也必须要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因为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体的民主。
对选举而言,个人申请参选的程序是否规范科学以及公正合理,会对选举活动及其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关于个人申请程序的规定值得我们充分的研究与探讨。
首先,个人申请的实质在于个人不受单位或组织的影响,完全凭借的是自由自愿原则。
不必因为组织的压力而勉强参与竞选,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人自由与民主思想。
其次,个人申请制度虽然反映了公民个人参政议政的民主思想与愿望,但并非每个有此意愿的公民都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对参选的个人进行有效的评估与全面考查成为确立参选资格的必备环节。
最后,个人申请制度在程序上也应有民主体制的保障。
评估人必须是专业的、无偏见的,也可以选取申请人单位的同事或其生活的社区或居委会人员作为其中以部分评估成员。
因为这些参与对候选人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
当然还应当聘用专业的评估人员来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估,并且也应适用回避制度,即与申请人参与选举有厉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评估人。
二、我国候选人介绍制度与选举人与选民交流制度的分析与建议在实践中,我国的选举组织着基本不愿详细地开展候选人宣传介绍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人民代表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国家的许多政策,法律的规定都离不开人大代表。
在某种意义上,人大代表监督着人民赋予国家机关人员的权力不被滥用。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可见,人大代表的重要性。
关于人大代表的选举,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365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人民代表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国家的许多政策,法律的规定都离不开人大代表。
在某种意义上,人大代表监督着人民赋予国家机关人员的权力不被滥用。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可见,人大代表的重要性。
关于人大代表的选举,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365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机构第三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四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五章各少数民族的选举第六章选区划分第七章选民登记第八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九章选举程序第十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汇报范文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汇报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作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此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选举工作的情况。
首先,我们选举工作从去年开始准备,经过了长期的筹备和组织,充分发挥了各级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了广大群众参与选举,确保选举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一、选举程序的规范性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选举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选举程序和纪律,确保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选举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对选举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安排。
在选举过程中,我们积极宣传选举和拥护民主,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让更多的选民参与到选举中来。
我们在选举现场设置了展示板,及时向选民展示候选人信息,并组织了候选人公开辩论,让选民更好的了解和比较候选人的优劣。
同时,我们还通过网络和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透明的介绍选举工作,有效的提高了选民的参与度和对选举的信任度。
二、候选人的公示和评选我们在公示方面也同样规范,及时发布了候选人的名单和资料,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使选民对选举的目的和内容有了更具体和清晰的认识。
我们在评选方面注重候选人的思想品德、业绩表现、能力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虑,通过严格的考核评审,选择出了最具代表性和表现出色的代表。
三、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在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难点和问题,主要是由于选民散居且数量较多,选民之间交往不密切,不利于组建选举工作的独立小组,我们采取了走访的方式,选派专人分别到各自所在单位、社区、乡镇进行宣传和组织,最终取得了圆满的成果。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选举工作虽然已经圆满完成,但是工作的做好,只是2018年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的重要一个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代表履职工作。
我们将立足于选民需求,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代表制度,发挥人大代表在民主决策、监督和参与议政中的积极作用,取信于民,为人民服务。
最后,我想表达我个人的一些认识。
作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我深感责任重大,做这项工作是我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体现。
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
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选举制度,是伴随着现代民主概念而出现的。
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在国家的整个民主政治制度中,都居于基础而且首要的地位。
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选举制度更是代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先进性。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
欢迎阅读!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全国的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即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按选举单位提名确定候选人,然后由选举单位的会议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香港、澳门回归以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根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选举办法,选举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军区、中央军委机关的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另外,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12%左右。
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我国55个少数民族,应选代表360人左右。
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参照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直接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由各级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是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法律案和各项议案,讨论和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并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为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下列职权:(1)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及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力。
人大代表的选举流程是怎样的
人大代表的选举流程是怎样的推荐文章工会换届选举领导讲话稿热度:入党详细流程_入党程序热度:入党基本程序_入党基本流程热度:高校入党流程大全热度:党员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_党员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流程热度:没有选举就没有现代民主政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成为中国有史以来最民主的政治制度,是与其产生方式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制度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人大代表的选举流程一般人都不清楚。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人大代表选举流程,一起来看看吧!人大代表选举流程一、县(包括城市中的区,以下同)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二、代表名额:县级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1名。
三、代表名额分配:一次足额分配到各选区。
四、选区划分的依据: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或单位登记的人口数为依据。
农村选区:一个村或几个村为选区,城市选区:一个社区居委会或几个社区居委会为一个选区。
每一选区按1—3名代表划分。
五、年满18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政府应在选举日前21—25天完成选民登记。
七、选民一般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也可在居住地登记选举。
八、在选举日20日前,在醒目的公共场所公布选民名单,名单要保留20天。
九、在选举日5天前把选民证颁发到选民手中,或用身份证领取选民证。
十、人大代表候选人产生:1、各政党人民团体可联合或单独提名代表侯选人;2、选区选民10人以上也可提名代表候选人。
A.联名提名候选人不受选民小组限制,可在本选区内征集联名,但不得到本选区以外征集联名;B.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必须是本选区或本县区选民。
每个选民提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的应选代表名额;C.地方选举领导小组可以广泛发动,放手提名,尽量让选民将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人士提名出来,政党、团体提名作为选民提名的补充。
D.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可以召集选民小组长进行布置动员,讲清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意义、方法、程序和要求,以及注意事项;E.在选民小组会议上发动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将《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发给选民,由选民自行商量,联名推荐,填表并签名,然后收集。
人大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
人大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
人大代表是通过民主选举选出来的。
而且民主选举的方式有两种:1、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比如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得到了法定数量的选票即获得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2、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种选举叫间接选举,比如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都是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候选人获得了法定的选票即获得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这里要注意的是,须获得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的选票,而不是获得参加投票的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
扩展资料
代表义务: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协助
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
全国人代会选举流程
全国人代会选举流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在全国人大的选举中,由于涉及到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选举,因此选举流程非常严格和规范。
下面就是全国人大的选举流程。
一、选举程序
1.提名候选人:各级人大代表可以提名候选人,也可以自荐。
提名的候选人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条件。
2.初步筛选:由选举工作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的名单。
初步筛选的标准包括: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条件,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能力和经验,有代表群众的基础。
3.公示名单:选举工作委员会在适当的报刊、电视、广播和互联网上公示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名单,并接受社会各界对候选人的投诉和建议。
4.再次筛选:选举工作委员会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候选人进行再次筛选,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5.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在选举会议上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结果由选举工作委员会公布。
二、选举原则
1.依法选举:选举必须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法律程序,保证选举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2.民主选举: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原则,充分尊重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选举中发扬民主、提高民主水平的原则。
3.代表性原则:选举要充分保证代表的代表性,选出有群众基础、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的代表。
4.竞争原则:选举中要充分体现竞争原则,保证选举公正、公开、公正,使竞争的候选人有平等的机会。
以上就是全国人大的选举流程及选举原则,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选举,其选举程序和原则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全国人大换届选举实施指南(2)
全国人大换届选举实施指南(2)目标本指南旨在提供全国人大换届选举的实施指导,确保选举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选举程序1. 选民资格确认:选民应符合《选举法》规定的选民条件,并在选举前进行身份验证。
2. 候选人提名: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组织提名候选人,提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给选举管理机构。
3. 候选人资格审查:选举管理机构应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选举法》规定的条件。
4. 公示与辩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并组织候选人之间的辩论活动,以便选民更好地了解候选人的政治主张和能力。
5. 投票:在规定的选举日,选民前往指定的投票地点进行投票,确保选举秘密和公正性。
6. 计票与结果公布:选举管理机构应组织对投票结果进行计票,并及时公布选举结果。
7. 选举结果确认:选举结果应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选举管理机构职责1. 组织选举: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选举的全过程,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
2. 选民注册:负责选民资格的确认和选民注册工作,确保选民名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候选人管理:负责候选人的提名、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确保候选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 投票组织:组织投票活动,包括选民投票、计票和结果公布,确保投票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5. 纠纷处理:负责处理与选举相关的争议和纠纷,确保选举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选民权利保障1. 选民信息保护:选民的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2. 选民自由表达:选民有权自由表达政治观点和支持的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
3. 投票秘密保障:选民在投票时有权保持秘密,任何人不得强制或操纵选民的投票意愿。
4. 投诉和申诉渠道:建立投诉和申诉渠道,保障选民对选举过程和结果提出合理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应。
公众监督1. 媒体监督:媒体应积极参与选举监督,及时报道选举信息和候选人表现,为公众提供全面和客观的选举资讯。
委员选举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委员选举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选举和换届工作。
人大的委员选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但随着社会变革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人大委员选举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高涨。
本文将从人大委员选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两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一、人大委员选举存在的问题1.选举过程不透明人大委员选举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其透明度应该提高,但实际上目前在很多地方选举过程并不透明。
这种不透明的选举会导致选举结果不公正,让人失去信任。
2.选举程序不规范在有些地方,人大委员选举的流程、规定和操作都缺乏一个完整的制度。
选举制度混乱,选举管理不规范就容易造成选举过程的混乱和失范,导致委员选举的结果不正确。
3.委员代表素质不高委员代表应该是最能代表人民利益发声的人,民生诉求应该通过他们进入政府,但现实中,有些委员代表素质不高,不能代表民意,更不能为民谋利。
4.委员代表动员不足有些地方委员代表的人数和代表来源不足以覆盖整个社会的利益,而且人们对委员代表了解的程度也不够,更多的是名存实亡。
二、人大委员选举问题解决方案1.完善选举程序,优化选举结果完善选举规则与程序不仅可以让选举更加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推荐和选举法》等相关法律,加强监督机制,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管,为人大委员选举的顺序和结果做出保障。
2.加强委员素质提升人大委员应该从业务、素质和社交能力上都是优秀的,他们的言行举止应该代表着政府及其机构,为民尽责,做到为民办事,忠诚履行职责。
3.适度扩大选民范围,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除了通过合法途径发起候选人名单,还可以通过引入开放性的推荐机制,降低推荐费用等方式扩大顾问范围,发挥社会力量在人大委员群体中的作用,增加委员的代表性和代表性。
4.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以人民为中心,是全国两会的目标和职责。
在委员代表与人民这对“世纪对”之间建立联系和沟通,建立更多的公众意见调查渠道,提高委员代表的发声能力和推广方法。
2018-20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座次是怎么安排的?-推荐word版 (2页)
2018-20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座次是怎么安排的?-推荐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座次是怎么安排的?谁该坐在人代会的主席台上?在全国人大制订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只规定了人代会的主席团坐在主席台上,那么除了主席团外,还有哪些人坐在主席台上?主席团内部又该如何安排座次的呢?在每次人代会召开以前,都要召开预备会议,在预备会议上坐在主席台上只能是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副主任。
预备会议要通过主席团名单,产生秘书长名单,并通过会议议程以及会议的注意事项。
人代会全体会议在主席台座次安排上要体现现代社会的民主精神和平等原则。
在主席台上入座除了大会主席外,主席台还包括党委、政府、政协的领导和会议的特邀嘉宾等。
在人代会主席台的前排为执行主席的坐席,后排为其他人员坐席。
除了全体会议外,还有主席团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在人代会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主席团常务主席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坐主席台。
主席台座次规则与全体会议的主席台前排座次规则基本一致,惟一的区别是,主席团常务主席或常委会主任始终处于正中间,主席团成员或常委会委员按成员或姓氏笔画排列坐次,并定期调整前后顺序,以体现主席团成员之间和常委会委员之间的平等。
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不设主席台而是采取长方形或椭圆形会议座次形式,内圈为主任、秘书长和报告人,外圈为列席会议的及其他人员。
主任在主位,身后不设座次,背景上方为国徽。
主席台的顺序,在人代会的主席台座次排定重点考虑因素是姓氏、级别、单位和左右顺序,以及这四个因素的先后顺序和内在顺序。
主席团常务主席或嘉宾按照行政级别高低分区或排名,高者在前,低者在后,同一级别同一单位的,除任职文件另有规定的,按任职先后排序,同一级别不同单位,按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排序。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程序有什么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程序有什么规定在我国,人大代表对于国家的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是确定国家发展方向的明灯。
因此,在对于全国人大代表进行选举时,一定要严格要求的,我国也制定了人大代表的选举法来确定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程序问题。
那么,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程序有什么规定呢?一起来看一下下文了解一下这些知识吧。
在我国,人大代表对于国家的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是确定国家发展方向的明灯。
因此,在对于全国人大代表进行选举时,一定要严格要求的,我国也制定了人大代表的选举法来确定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程序问题。
那么,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程序有什么规定呢?一起来看一下下文了解一下这些知识吧。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程序有什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如下:第三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第三十五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
第三十六条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
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三十八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第三十九条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第四十条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人大代表投票规定要求有哪些
人大代表投票规定要求有哪些人大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的产生、职权、义务和监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均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人大代表投票要求,一起来看看人大代表投票选举规定吧!人大代表投票要求/人大代表投票选举规定根据选举法和省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市、镇情况,制定南安市省新镇第一选区(满山红村)南安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和省新镇第一、二、三选区(满山红村)省新镇第四届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办法如下:一、选举工作由市、镇选举委员会委托选区工作组主持。
二、市省新镇第一选区(满山红村)应选南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 人。
镇第一、二、三选区(满山红村) 应选省新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9 人。
三、市、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民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可以表示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凡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符号栏内划“○”;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后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该另选无效。
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和圆珠笔,不得用铅笔。
笔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写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六、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以及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参选选民未过半数,或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七、候选人获得参选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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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谈谈关于人大代表选举程序的完善羽利小编又与大家见面了,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人大代表选举程序的完善,希望可以帮你们解决问题!选举制度是人大制度的基础,选举程序是否公正、合理,直接关系着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实现,关系着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关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充分体现。
改革开放三十年,伴随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选举制度也逐步完善,选举的法制化、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
但从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来看,选举制度仍存在政策性较强,法制化不足,选举程序人为操作较为明显,而规范化欠缺等问题,不利于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有必要健全和完善选举程序,推进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人大代表选举程序的顺序,针对县乡直接选举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解决对策,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一、设立选举机构(一)完善选举委员会组成程序根据《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直接选举的主持机构是临时设立的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方式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产生。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
但《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没有规定选举委员会产生的时间、组成人员的人数、任职资格、任命组成人员时应回避的事项等问题,各省选举实施细则也规定不一,如《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正)》第7条规定:选举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九至十九人。
《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正)》第7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由本辖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其他有关方面协商推选人员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和委员若干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和委员若干人,由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推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理选举工作的日常事务。
选区设选举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由选举委员会决定。
地方立法中都没有规定回避事项,一些地方出现选举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人员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参选的问题,产生不良的影响。
规范选举程序首先需要规范的就是选举委员会的产生程序。
但《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规定的选举委员会的产生程序未免过于简单,建议通过《选举法》的修改,将选举委员会产生的时间、程序、组成人员的人数、任职资格、任命组成人员时应回避的事项等等问题,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
(二)选举时间法定化现行《选举法》没有确定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时间。
换届选举的时间是由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的。
通常做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全国人大代表应选出的最晚日期后,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要求和本省的具体情况,规定本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截止时间。
由于法律没有将选举时间固定下来,人为因素会影响选举的正常进行,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这种设计不利于我国选举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
建议用法律的形式固定选举时间,以便于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有条不紊地做好选举的准备工作,除非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可以按照《宪法》第60条规定的程序推迟人大代表的选举。
(三)减少代表名额,用专职代表制取代兼职代表制分配代表名额是选举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总名额不超过三千人的前提下,确定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准确名额数,省级人大常委会具体规定代表名额分配,提出代表素质、结构的要求,其他地方选举机构依次分配代表名额。
近年来,学术界较多学者提出应当减少代表名额的建议,虽然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关系到代表的民主性,数量不能太少,但人数过多也不具有科学性和民主性。
人大是议事机构,人数过多不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一方面人数过多导致开会和发言时间较短,问题得不到深入讨论;另一方面导致意见分散,难以统一,使代表的民主性受到较大限制,不利于发挥人大的作用。
蔡定剑教授认为全国人大代表以不超过1000人为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数量仍采取基数加人口数的办法确定,省级人大代表应在500人以内,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拟在300人以内,县级人大代表不应超过200人,乡镇人大代表50人左右足矣,这样将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和发挥作用{1}。
要从根本上解决代表人数过多,官员比例过大,代表不能充分履行职责等问题,还要从改革兼职代表制入手。
兼职代表制的主要缺陷在于:第一,权责不对称。
兼职代表制有悖于选民与代表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选民作为委托人,要求代理人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但由于代表兼职,没有专门的薪金,担任代理人的代表因缺乏利益驱动,履行职务难免偷懒,甚至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第二,角色不对称。
兼职代表制下的代表,履行职责属于其副业,不能影响其主业(即本职工作)。
代表缺乏履行职责的角色定位和明确目标,责任心不强,加之受时间、精力、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做深入的社会调查研究,以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了解民情,表达民意,进行高质量的立法,不能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2}。
因此,建议用专职代表制取代兼职代表制。
二、选区划分选区划分与选举权的平等性有直接关系,也与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紧密相联,不适当、不合理的选区划分将直接导致选民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在划分选区时,应以一定的人口比例为基础,统一按居住地划分选区,并根据人口的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一)改变选区划分的双重标准,统一按居住地划分选区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农民在选举权上的四分之一条款,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这次修改为实现城乡同票同权,实现农民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县级以下人大代表中将会增加来自基层的农民代表。
由于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县级以下(包括县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以上(包括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农民选出的代表在选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时,选出的不一定是农民,有可能是政府官员,要保障农民在各级人大中平等的政治参与权,还要统一按居住地划分选区,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按照现行《选举法》划分选区采取双重标准,既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
实际上,在城市主要按单位划分选区,在乡村主要按居住地划分选区。
要实现农民平等的选举权,减少人大代表中官员所占比例,增加农民代表的比例,在划分选区时应采用一个标准,即以一定的人口为基数,统一按居住按单位划分选区带来的为照顾某些人当选,随意违法划分选区现象的发生。
第二,可以减少选区划分行政化带来的人大代表中领导人居多的现象,因为按单位划分选区很容易选出该单位领导。
如南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中,将市委办公室和市纪委、档案局、监察局四个单位划为一个选区,分了3个代表,结果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当选为代表。
市政府办公室与7个公司划为同一选区,结果市长、副市长当选代表,7个公司占有选区至少80%以上的选民没有选出一个代表{3}。
按双重标准划分选区导致人大代表中党政领导占据了40%左右,而广大农民代表却少之又少。
这就影响到人大群众性基础的广泛性,不利于民意的全面汇集和表达,不利于人大作为民意机关功能的发挥。
因此,必须合理调整人大代表结构{4},合理划分选区。
第三,有利于选民自由表达意志。
选民的居住地与选民个人生活环境有密切关系,涉及到选民的切身利益,他们关心居住地的治安、就学、交通、社区管理等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对代表候选人不同方案的选择,选民选出能够表达他们意愿的代表。
而按照单位进行选举,虽然参选率很高,但不一定能够反映选民的真实意愿,因单位往往提名领导作为代表候选人,很少有人反对,属于组织行为,行政化较为明显,选民的自由选择度大大降低。
而且,单位选举大多采用大会投票的方法,因不设秘密投票点,一般都草草投票,走形式,走过场的居多,不能真实表达选民的意愿。
(二)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选举法》没有明确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的确切比例,而是笼统地规定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少数民族地区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但实际上各地在选举人大代表时,对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都有规定。
例如:《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在代表候选人中,妇女所占比例应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也有一些地区在选举实施细则中不做具体规定,但在执行中却对妇女、少数民族、政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构成比例有所限制。
根据选举权平等性原则,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因性别、民族、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有所限制,但为保证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可以以《选举法》的形式明确妇女在各级人大中的比例,在民族自治地方明确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以避免各地选举中的不同做法。
同时,取消选举过程中对政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青年、爱国民主人士、归侨等构成比例的限制,以贯彻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提高《选举法》实施的合法性。
三、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改进选民登记办法由于划分选区采用双重标准,各地区在选民登记时,也采用两种登记办法,有工作单位的在单位登记,无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虽然各地选举实施细则规定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
由于采取的不是本人登记,组织登记后,并不通知在外地打工的人员,这就造成了那些既有工作单位,又没有迁移户口的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无权参加本地选举,出现大量的委托投票和重登或漏登的现象,委托投票违反了我国选举制度中规定的秘密投票原则,重登或漏登违反了我国选举制度的平等性原则。
流动人口如何参加选举关系到其选举权的实现,如果只允许其参加原户口所在地的选举,不允许其参加现生活或工作所在地的选举,则可能造成在不能参加选举的地方通过委托投票参加其户籍所在地选举,那样的选举是一种形式,对其关系不大,而在能参加选举的地方无权参加选举,实际上剥夺或限制了这部分选民的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