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会议营销立法的初步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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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会议营销立法的初步构思

由于会议营销中的一些擦边球措施和无良企业的不良影响,会议营销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频频暴光和被打击的负面影响。全国各地对会议营销的曝光内幕,将会销再次推到风口浪尖上。由此而引发出了会销行业所暴露出如下缺陷:

1、顾客基础差,很难对企业产生忠诚度,让企业形成品牌美誉度;

2、人力资源匮乏,缺少通盘管理人才和创新能力,导致少数的几个模式被大量的重复使用;

3、产品结构受到局限,总认为会销卖的不是产品而是情感和新鲜,严重破坏了消费市场环境和消费者的消费心理……

这种缺陷可谓是会议营销多年积累下的痼疾,引发了会销行业集体的信任危机。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及中国保健协会听闻国家正准备对会议营销实施立法管理,编者听闻甚是欣慰,会议营销领域早就该立法管理,只有这样,这个行业才能够走的更远,这个行业里的企业才能够走的更好!其实国家工商总局一直在酝酿成立直销分局,诸多原因下没有付诸实施,如果能够会议营销立法归口直销分局管理,那么将对整个行业意义重大。会销人网从几方面将阐述个人对国家会议销售立法的一些个人意见。

一、保健品会议营销的身份

首先要解决的是“会议营销”的法律地位,如果把“会议营销”纳入一个新事物,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身份”,谁来认定,怎么认定,这个不是简单几个部委能够认定的,国务院批准,人大审核,这些步骤必然要走,那么对于“会议营销”这个不起眼的小项目而言,显然是很难走过的,所以“会议营销”最好

是归口到“展会营销”上,国家对于“展会营销”已经有很多规定,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进一步规范,或者解释。

二、会议营销的保证金

借鉴直销立法,实施发证管理,首先一个问题是保证金多少,多了不利于行业发展,门槛太高,把大多数企业拦在门外,只能把大家挤进非法经营的行业,少了又失去了意义,个人建议,全国经营权由国家工商总局审核,交纳保证金在100万到200万之间,省级经营权归省工商局管理,交纳保证金在20万到50万之间,地市级以下工商部门只有监督管理权,没有审批资格。

三、企业经营时限

对于省级市场的经营权审核,可以考虑企业没有经营经验,可以从零开始的新企业,但对于经营全国市场的企业必须有经营时限限制,编者认为可以考虑两到三年,这样有省级市场两到三年经营经验,经营全国就能够更容易成功。

四、从业员工认证及人数限制

会销应该重点有三种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一是员工,这个应该叫“会议营销从业资格证”,只有考试通过了认证的人员,才能从事这个职业,第二是授课专家,会议营销种专家的地位非常重要,专家讲什么讲直接影响到顾客的购买,所以专家的认证也非常重要,必须要规范专家授课。第三是职业经理人,会议营销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必须规范管理,但个人认为该认证的考核不必作为硬性门槛,可以作为推荐。

这也就是说企业要申请全国活者区域会议营销经营资格,必须要有一定获得认证的员工与专家,这个是硬性指标,必须达到,没有达到不能给经营证,编者

建议经营单省的门槛应该是:30个以上行业上岗证员工及2个以上行业讲师证员工;经营全国的门槛应该是:80个以上获得行业上岗证员工及4个以上行业讲师证员工。这样也就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会议营销培训机构,这样的机构每个省都应该有,编者认为这样的机构,应该由国家工商部门授权管理,每个省两个左右,严格审核,有竞争也有保护。

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一定程度的自由经济,政府这只“看不见的手”,对于会议营销,政府完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基本法律,改曝光的曝光,该罚的罚,改抓的抓。规范运作、产品货真价实、服务到位的经营者,予以树立标杆,因势利导。会议营销到还有没有生命力,消费者到底接受不接受,我想这个问题大家都有了答案。国家立法,等待这一天的快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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