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白洋淀支线建设指挥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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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白洋淀支线建设指挥部组织结构图
第二部分指挥部党风廉政及政风行风建设制度
总则
第一条按照省交通厅和省高管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健全和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指挥部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良好环境。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育人为中心,服务于指挥部工作大局;
(二)从严治党,从严治处;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四)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五)职责相符,落实到人;
(六)严格执纪,违纪必纠;
(七)接受党内外群众监
第三部分科室职责
第一章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党、政、工、团的组织、宣传、教育、活动、纪律检查等的日常工作。
2、负责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单位精神文明及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单位机构设置、干部调整、任免、考核、奖惩、鉴定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劳动工资、劳保福利、职工教育、培训、休假、考勤等工作。
5、负责技术职称申报、科技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十公开”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上呈下达基层情况和上级指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7、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重要会议(活动)领导讲话稿的起草、会议组织安排、来宾接待、总结评比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8、负责车辆购置、办照交费、调度使用、保养维修、车辆检审、事故处理、司机培训、执照年审等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文件、传真的接收和发送工作。
10、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和管理。
11、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2、负责职工食堂及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13、负责指挥部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14、负责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包括土地预审、审批、登记工作。
15、负责取土用地综合管理工作。
16、负责工程临时用地宏观管理工作
17、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18、负责解决与建设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及地方事务有关的问题。
19、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及地方工作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20、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压覆矿床评估、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文物保护等前期评估论证工作。
21、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的计量支付审批工作,包括取土方量和超运距的核算,土价款的回扣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的收取与返还。
22、监督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文物保护措施、做好验收工作,并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验收申请。
23、协助工程承包人解决乡村道路使用及恢复、施工用水用电、取土场复耕等事宜。
24、协助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补偿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二章工程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领导部门有关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落实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国家和交通部)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和完善项目技术规范。
3、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高速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指挥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4、督促各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负责质量体系运行中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工作。
5、组织编制本项目施工指导书,参与审查承包人关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工序和技术含量高的工序及环节制定施工指导书和施工工艺规程,实行重点管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6、参与编制进度计划,并落实检查工程计划的执行,负责计量支付中工程量的审核。
7、制定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质量和进度情况,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消除质量隐患,定时组织工程质量、进度检查并进行考核评比,确保本项目公路总体及分项工程质量目标、进度目标的实现。
8、组织工程质量现场会、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参加监理组织的工地例会。
9、负责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开展创优活动、树立样板工程等工作。
10、根据工程需要,确认用地范围并提交用地计划。
11、编写工程周报、工程月报。
12、负责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文件编制和验收工作。
13、负责建设期设计变更的报批和管理。
14、做好工程变更、科研项目的立项,并负责进行现场组织实施和管理,搞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1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申请,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工程验收审计。
16、负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人员及设备管理。
17、协调公路与铁路、水利、电力、电讯、管线等单位之间有关工程技术事宜。
18、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及复杂技术问题的审查及专家咨询工作。
19、负责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20、负责组织工程重大事故的分析、鉴定和处理工作。
2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22、负责计算机和局域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3、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修改和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内部质量审核工作,协助指挥长搞好管理评审。
25、负责对各部门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26、协助编制工程决算。
27、协助计划合同科做好招标、评标工作和单价管理工作。
28、协助综合办公室做好“十公开”的工程信息的发布、宣传工作。
2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指挥部办公例会制度
1、指挥长办公会每周一举行,亦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2、指挥部务会,每周召开一次,中层以上人员参加。
3、科(室)工作会,每半月召开一次,科室内全体人员参加。
4、指挥部全体职工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5、各种会议要形成例会制度。
主要内容是传达有关文件和上级指示,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讲评工作、学习和纪律,部署任务。
6、各种会议指定专人进行记录,详记议题、议程和决议,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和检查落实。
第二节印章管理规定
一、印章使用范围
(一)单位印章使用范围
1、用于以单位名义报送的各种公文、报表等。
2、用于以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
3、用于单位颁发的各种证件、证书、聘书等。
4、用于对外开具的证明、介绍信等。
(二)内设机构印章使用范围
1、用于以科室名义下发的内部通知。
2、用于以科室名义向处领导报送的情况报告。
3、用于以科室名义上报的总结、报表等。
二、印章的保管
(一)指挥部印章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二)印章用时取出,用毕放回保险柜并加锁。
三、印章的使用
(一)印章限定在综合办公室内使用,特殊情况确需携章外出,须在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印章管理人员和办事人员共同携章外出,用毕放回并向综合办公室主任报告。
(二)凡需加盖指挥部印章的下发公文、信函、证书等,须按有关要求,经科室负责人审核,主管指挥部领导或指挥长审批签字后,方可用章;上报的公文、报表、合同及对没有隶属关系单位行文等须经指挥长审批签字后方可用章。
(三)设立新的银行帐号和签订有关合同等事项必须经财务科科长、主管副指挥长和指挥长(法人代表)同时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各类统计报表须逐项填写完整后方可加盖印章,严禁空白表格先盖章后填写。
(五)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上盖章。
(六)所有以指挥部名义发文,都须在公文办理程序完备后方可用章。
(七)所有用章必须在用章登记册上登记签字。
(八)办理职工个人证明等需加盖单位印章时,由个人向所在科室申请,科室负责
人签字,经主管指挥长签字后,到综合办公室履行相关手续,办理用章。
(九)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办事,确保用章准确。
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印章,给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使用印章人和印章保管人的责任。
白洋淀支线建设指挥部公章使用登记表
第三节公文管理规定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白洋淀支线建设指挥部
公文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指挥部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河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及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街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指挥部综合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指挥部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指挥部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管理公文,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五条指挥部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
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
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九)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六条指挥部公文的主要形式为指挥部文件、指挥部函和情况报告三类;其中“情况报告”是指挥部内部向领导请示或报告工作的一种形式,必须由主办科室负责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印章。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二)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指挥部文件编号原则为“冀高京衡支指+…年份‟+文号”(如冀高京衡支指…2011‟1号),,函的编号原则为“冀高京衡支指函+…年份‟+文号”(如冀高京衡支指函…2011‟1号)。
(三)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并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四)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
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五)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六)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七)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八)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九)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公文应当按照上级机关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一)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第八条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九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一条指挥部各科室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即不
得向指挥部科室以外的其他机关制发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代替指挥部审批下达应当由局审批下达的事项。
第十二条指挥部向所属各单位或者机关各科室的重要行文,需交管理处知晓时,应同时抄报管理处。
第十三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它上级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单位。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五章发文办理
第十四条发文办理指以指挥部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局发文程序:
(一)主办科室承办人拟稿;
(二)主办科室负责人审核;
(三)有关科室会签;
(四)办公室核稿;
(五)指挥部领导审阅签发;
(六)办公室登记编号、缮印;
(七)公文用印;
(八)主办科室或承办人分发公文;
(九)原件、附件及正式件(2份)由办公室存档。
科室室或负责人审核、会签时,须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十五条草拟公文一般由主管部室或单位承办;涉及两个以上部室或单位时,一般由一个部室或单位牵头起草,其它部室或单位会签;综合性公文,一般由办公室拟稿。
第十六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及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
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起草公文所依据的参考资料,应当附在文稿之后,一并送审。
(十一)拟稿人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主、抄送单位,分别标明正文和附件的印数以及密级和紧急程度。
第十七条文稿会签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会签文稿由主科室送转会签;均以会签科室负责人签字为有效;有不同意见,应当协商一致后再报指挥部领导;如经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如实报指挥部协调裁定。
(二)会签文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
第十八条公文送指挥部领导签发前,由办公室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要求等。
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核稿人员可对文稿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
需对文稿进行较大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意见商主办科室承办人修改。
第十九条以指挥部名义向上报送或向平级单位印送的公
文,由指挥部指挥长签发。
指挥部发布的决定、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由指挥长签发。
(一般的上行文,有管理处负责发文。
)以指挥部名义向下印发的公文,由指挥长或分管领导签发;涉及其他领导分管工作的,须经有关指挥部领导审阅后再签发;涉及重要事项公文或超出分管权限的,由分管指挥长审核后,报指挥长签发。
第二十条修改、签批文件,一律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楚、规范,不得在文件左侧装订线以外书写,字迹要清楚、规范。
第二十一条公文正式印制前,办公室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第二十二条指挥部制发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的原则,与拟发公文审核审签及保密审查同步进行;除需要保密及内部事项以外,自正式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利用管理处指挥部网站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
第二十三条各项目部、监理单位报送的公文,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注明签发人、承办人、联系电话。
其内容、体例、格式等要符合国家、省及省交通运输厅、省高管局的有关规定。
除局领导直接交办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
公文。
局领导一般不直接在直送文件上批示。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公文。
紧急公文或指挥部领导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时限报送;重要公文要派专人送达。
第六章收文办理
第二十五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督办等程序。
指挥部的收文,由办公室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分办;收文登记包括:来文机关、文号、标题、来文日期、收文编号等。
第二十六条收文分办件和阅件两种。
办件是指需要指挥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公文,阅件是指应当由指挥部了解来文内容的公文。
其中阅件应分送指挥部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阅读;传阅公文,应当履行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对收到的符合规定的公文,坚持“文不过夜”原则,当天收到的文件当天登记处理。
对紧急、重大事项公文,实行“红夹子”制度,即收即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送指挥部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科室办理。
需要两个以上部室或单位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科室。
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遇有紧急公文,领导外出不在时,应电话请示或送有关科室先行办理,待领导回指挥部后再呈送补签。
第二十八条指挥部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加快公文运转速度,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各科室对指挥部领导指示或办公室转办的公文,属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紧急重大事项,以明确要求的时限为准。
第二十九条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条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七章公文归档
第三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二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局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十三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各科室应当明确人员妥善保管,按照局《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办各科室办结的公文,应立即向办公室移交。
第八章公文管理
第三十四条公文由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三十五条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第三十六条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三十七条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有权销毁的秘密公文,销毁公文时,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含密码电报)应当进行登记。
第三十八条机构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
机构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三十九条公文处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违反公文处理有关要求及本规定的,由办公室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指挥部将对直接责任人追究有关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白洋淀支线建设指挥部各科室。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指挥部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除上报公文外公文首页版式(黑体3)秘□密
急□件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
文件白洋淀支线建设指挥部
冀高京衡支指…20××‟××号(仿宋3)
白洋淀支线建设指挥部
关于××××××××××××的通知
×××××:(仿宋3)
□□×××××××××××××××××××××××××××××××××××××××××××××××××××××××××××××××××××××××××××××××××。
二〇一一年×月×日□□□□
附件2:函首页版式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白洋淀支线建设指挥部文件
(仿宋3号)冀高京衡支指函…××××‟××号
(方正小标宋3)河北省高速公路白洋淀支线建设指挥部
关于××××××的函
(仿宋3)
××××××,××××××:(仿宋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