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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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单位要将罐区隐患与油气长输管道、厂际管道隐患进行统一管理,要认真开展识别、评估、分类、分级等工作,要按照“五定”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和整治前的防控措施。
二、各单位要对照《指导意见》,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罐区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分级。
三、各单位要在2015年8月底前将排查出的罐区隐患录入到隐患整治项目管理系统中,2015年底前完成排查隐患的立项和上报,隐患整治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工作。
GB 50737-2011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四)石油库专用依据
GB 50074-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
(五)炼化罐区专用依据
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650-2011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SH/T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Q/SH 0461-2012 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Q/SH 0700-2008SDEP SPT ST2005-2008液体物料罐区设计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
《中国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54号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161号
(一)原油管道配套罐区。主要指原油输油管道配套罐区小于120×104m3的原油罐区。
(二)原油储备库罐区。主要包括原油国储库、商储库和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大于120×104m3的原油罐区。
(三)石油库罐区。主要包括成品油库、成品油商储库和以石油库立项的罐区。
(四)炼化罐区。主要指炼化企业的储运罐区。
(五)球罐区。主要指上、中、下游企业的球罐区。
三、排查的主要依据
(一)通用依据
GB 6245-2006 消防泵
GB 121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48-2009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 15599-200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17681-1999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原油管道配套罐区专用依据
GB 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Q/SH 0566.2-2014 油气田生产设施设备检维修规范 第2部分:罐
SY/T 5921-201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操作维护修理规程
SY/T 4073-94 储罐抗震用金属软管和波纹补偿器选用标准
(三)原油储备库专用依据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中国石化液化烃球罐区注水系统设计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518号
《中国石化液化烃球罐区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石化安[2010]635号
四、重点排查内容
见附件1、2、3、4、5。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针对目前各单位在罐区隐患排查整治中的一些问题,做出如下说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指导意见(试行)》石化股份炼调[2010]14号
(六)球罐区专用依据
GB 150.1-4-2011 压力容器
SH3136-2003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
SH/T 3062-2007 石油化工球罐基础设计规范
SHS 03005-2004 乙烯、丙烯球形储罐维护检修规程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51-2014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 50393-2008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73-2008 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一)“一罐一堤”。待国家出台相应的细则后执行,但目前的大型储罐和高风险等级的储罐应严格执行。
(二)“气相连通问题”。对于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要制定切实的管理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采用可靠的阻火设施等措施,确保运行安全;轻质油品储罐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指导意见(试行)》(石化股份炼调[2010]14号)要求。
(三)“柔性连接问题”。消防系统地面管道与竖管之间可采用金属软管或金属转向接头;原油和成品油等可燃液体管道可采用金属软管或波纹补偿器;液化烃可采用弹簧支吊架和自然弯曲补偿等措施,以满足抗震和防止储罐沉降的要求。对于基础沉降不足、抗震设防存在缺陷和2008年后建成的炼化罐区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四)本意见仅供隐患排查参考。
(四)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隐患进行分类整治。对必须整治的隐患,要按照现行规范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编制和落实“一点一案”。风险评估结果为采取相应措施风险可接受的,可在落实措施后视为整治完成。
(五)分级管理。排查出的隐患,要执行《中国石化隐患排查整治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一级(厂级)、二级(企业级)、三级(事业部级)分级管理。
附件:中国石化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识别指导意见
安全监管局
2015年7月8日
附件:
中国石化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
识别指导意见
为切实做好罐区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企业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特编制本指导意见。
一、排查范围
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主要包括油气田、原油、成品油、炼化和球罐区。其中,油气田集输、天然气净化厂的罐区(如液硫、化学品罐区等)重点排查内容另行制定并择机发布。
三排查的主要依据一通用依据gb62452006消防泵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33482009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5599200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76811999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51201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932008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504732008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罐区检查重点aq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shs010122004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qsh04612012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qsh07002008sdepsptst20052008液体物料罐区设计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中国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54常压储罐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161号二原油管道配套罐区专用依据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qsh056622014油气田生产设施设备检维修规范第2部分
集团工单安风〔2015〕89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工作表单
拟稿处室:风险处
拟稿人:王 宁
电 话:59969790
处室核稿:张德全
办公室核稿:孔小强
签发人:王玉台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识别指导意见道及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总体安排,结合各企业在罐区隐患排查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安全监管局组织青岛安工院起草了《中国石化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识别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组织总部有关部门、事业部、企业及设计单位进行讨论,修改后形成《指导意见》,请各单位在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同时要求如下:
附件:
1.原油管道配套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2.原油储备库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3.石油库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4.炼化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5.球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二、排查原则
(一)以现行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本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相关技术规定进行。
(二)凡与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一致,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均应作为本次攻坚战罐区隐患进行排查。
(三)本指导意见是在企业反映的共性隐患的基础上进行了分类整理,对其他不符合要求的隐患,企业仍需要按规范、规定等进行排查整治。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SHS 01012-2004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
二、各单位要对照《指导意见》,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罐区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分级。
三、各单位要在2015年8月底前将排查出的罐区隐患录入到隐患整治项目管理系统中,2015年底前完成排查隐患的立项和上报,隐患整治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工作。
GB 50737-2011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四)石油库专用依据
GB 50074-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
(五)炼化罐区专用依据
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650-2011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SH/T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Q/SH 0461-2012 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Q/SH 0700-2008SDEP SPT ST2005-2008液体物料罐区设计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
《中国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54号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161号
(一)原油管道配套罐区。主要指原油输油管道配套罐区小于120×104m3的原油罐区。
(二)原油储备库罐区。主要包括原油国储库、商储库和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大于120×104m3的原油罐区。
(三)石油库罐区。主要包括成品油库、成品油商储库和以石油库立项的罐区。
(四)炼化罐区。主要指炼化企业的储运罐区。
(五)球罐区。主要指上、中、下游企业的球罐区。
三、排查的主要依据
(一)通用依据
GB 6245-2006 消防泵
GB 121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48-2009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 15599-200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17681-1999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原油管道配套罐区专用依据
GB 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Q/SH 0566.2-2014 油气田生产设施设备检维修规范 第2部分:罐
SY/T 5921-201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操作维护修理规程
SY/T 4073-94 储罐抗震用金属软管和波纹补偿器选用标准
(三)原油储备库专用依据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中国石化液化烃球罐区注水系统设计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518号
《中国石化液化烃球罐区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石化安[2010]635号
四、重点排查内容
见附件1、2、3、4、5。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针对目前各单位在罐区隐患排查整治中的一些问题,做出如下说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指导意见(试行)》石化股份炼调[2010]14号
(六)球罐区专用依据
GB 150.1-4-2011 压力容器
SH3136-2003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
SH/T 3062-2007 石油化工球罐基础设计规范
SHS 03005-2004 乙烯、丙烯球形储罐维护检修规程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51-2014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 50393-2008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73-2008 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一)“一罐一堤”。待国家出台相应的细则后执行,但目前的大型储罐和高风险等级的储罐应严格执行。
(二)“气相连通问题”。对于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要制定切实的管理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采用可靠的阻火设施等措施,确保运行安全;轻质油品储罐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指导意见(试行)》(石化股份炼调[2010]14号)要求。
(三)“柔性连接问题”。消防系统地面管道与竖管之间可采用金属软管或金属转向接头;原油和成品油等可燃液体管道可采用金属软管或波纹补偿器;液化烃可采用弹簧支吊架和自然弯曲补偿等措施,以满足抗震和防止储罐沉降的要求。对于基础沉降不足、抗震设防存在缺陷和2008年后建成的炼化罐区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四)本意见仅供隐患排查参考。
(四)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隐患进行分类整治。对必须整治的隐患,要按照现行规范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编制和落实“一点一案”。风险评估结果为采取相应措施风险可接受的,可在落实措施后视为整治完成。
(五)分级管理。排查出的隐患,要执行《中国石化隐患排查整治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一级(厂级)、二级(企业级)、三级(事业部级)分级管理。
附件:中国石化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识别指导意见
安全监管局
2015年7月8日
附件:
中国石化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
识别指导意见
为切实做好罐区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企业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特编制本指导意见。
一、排查范围
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主要包括油气田、原油、成品油、炼化和球罐区。其中,油气田集输、天然气净化厂的罐区(如液硫、化学品罐区等)重点排查内容另行制定并择机发布。
三排查的主要依据一通用依据gb62452006消防泵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33482009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5599200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76811999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51201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932008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504732008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罐区检查重点aq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shs010122004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qsh04612012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qsh07002008sdepsptst20052008液体物料罐区设计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中国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54常压储罐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161号二原油管道配套罐区专用依据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qsh056622014油气田生产设施设备检维修规范第2部分
集团工单安风〔2015〕89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工作表单
拟稿处室:风险处
拟稿人:王 宁
电 话:59969790
处室核稿:张德全
办公室核稿:孔小强
签发人:王玉台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识别指导意见道及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总体安排,结合各企业在罐区隐患排查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安全监管局组织青岛安工院起草了《中国石化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识别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组织总部有关部门、事业部、企业及设计单位进行讨论,修改后形成《指导意见》,请各单位在攻坚战罐区隐患排查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同时要求如下:
附件:
1.原油管道配套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2.原油储备库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3.石油库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4.炼化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5.球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二、排查原则
(一)以现行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本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相关技术规定进行。
(二)凡与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一致,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均应作为本次攻坚战罐区隐患进行排查。
(三)本指导意见是在企业反映的共性隐患的基础上进行了分类整理,对其他不符合要求的隐患,企业仍需要按规范、规定等进行排查整治。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SHS 01012-2004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