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网“雨污混流”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网“雨污混流”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5.11
•【字号】青水供排〔2020〕115 号
•【施行日期】2020.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网“雨污混流”排查整治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有效推进我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网“雨污混流”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2020 年 5 月11 日
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网“雨污混流”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
案
为有效提升我市污水管网可生化降解有机污染物浓度,为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推进我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决定开展以排查整治城市排水管网“雨污混流”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制约我市污水集中收集率的重点管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封堵“雨污混流”混接点为工作重点,以污水收集管网污染物浓度为主要指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期治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确保我市提质增效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要内容
根据《青岛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
2021 年)》所确定的管网排查责任主体,以2019 年均BOD浓度低
于BOD 浓度标准值的污水处理厂(名单见附件1)服务区域内的雨污水管网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以查问题、清淤泥、找症结、封漏洞为主要内容的排查整治活动。
三、阶段划分
(一)前期准备阶段(5.12-5.15)
收集梳理管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近两年内日常巡查维护资料、群众举报信息、往年管网检测资料、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排查范围内排水户相关资料(数量、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污水处理厂2019 年进水水质记录。
对排查范围内的雨污排水系统的检查井、管段进行编号,实施挂图作战。
(二)排查问题管段阶段(5.16-6.15)
认真梳理管网脉络,理清重点排查范围内各类排水设施的数量和分布。
结合管渠日常巡查,通过针对性检查,排查出问题隐患较大的管段,锁定整改重点的大致范围。
1.专用排水设施方面。
主要包括重点排查范围内居民小区、企业事业单位及宾馆、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内排水设施,逐栋检查建筑物外立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雨落水管出水进入污水管道的情况;逐个检查建筑物红线范围内的雨污水检查井,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暗接管”等错接混接情况。
同时做好排水管网权属普查和登记造册有关工作,以保持工作延续性,便于建立定期复查工作机制。
2.公共排水管网方面。
除了排查已知的入河雨水口排污口、临时截污口的上游管网以外,还应根据管网实际,查清以下类型管段。
雨水管网:上游无污水,下游有污水;无排口段管网,上游有清水,下游无水或水量明显减少;旱季运行水位明显异常管段。
污水管网:排水低峰期管网高水位运行(2 时至 6 时);管网长期保持高水位(即超出管网设计充满度的运行水位),特别是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前端;往年汛期管网冒溢多发段。
管网水质检测是能够直接反映管网是否存在雨污混流问题的有效方式,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检测管网COD 值。
旱季雨水管道COD 浓度下游明显高于上游的,雨季污水管道COD 下游明显低于上游的,可列为重点排查范围。
(三)溯源封堵阶段(6.16-7.31)
对问题管段采取射水疏通、绞车疏通、水力疏通等方式进行逐段清淤,减少管渠沉积物,有效提升管网流速,进而降低有机污染物在收集输送过程中的削减降解程度。
管网清淤可以与《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68-2016)》
所规范的管网养护相结合。
疏通清淤后,通过CCTV 或QV 等检测方式排查管渠状况,找准清污混流的问题根源。
涉及到提升泵站或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造成的管网高水位运行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
对于发现的雨污混接点和导致外水进入的管网缺陷,要尽快进行整改,能够立即封堵的要立即封堵,同时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妥善安排雨水排放出路,避免因雨水排水不畅而形成积水点。
不具备立即封堵条件的要列入项目清单,及时整改。
四、调度机制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水务管理局将对排查整治专项活动进行定期调度汇总和情况通报。
各单位要强化管网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活动与省住建厅前期部署的“清水入河、污水纳管”行动结合起来,统筹计划,科学安排,充分利用汛期前的宝贵时间,封堵雨污混流口。
注重做好安全防护,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各单位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5-7 月份的15 日和月底前按照附件 2 格式通过金宏网反馈至“青岛市水务管理局供排水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