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落幕:抗癌神药PD-1入医保,平均降价超五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你好,我是贝晓保!
今天聊聊国家医保谈判那些事儿
热点事件
12月28日上午十点,国家医保局的新闻发布会准时在北京江苏大厦召开。
两周前,医保局正式启动2020年度医保价格谈判工作,28日这一天是宣布各家最终谈判结果的时刻。
本次医保谈判,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119种(其中目录外96种,目录内23种),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
本次目录调整共新调入119种药品(含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
同时,对14种独家抗癌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
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余亿元。
本次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热点解惑
01
哪些药品会放在医保专家的谈判桌上?
不同于前几轮调整将“所有已上市药品”纳入评审范围的做法,今年首次实行申报制,即符合今年调整方案所列条件的目录外药品才可被纳入调整范围。
设定申
报条件的主要考虑是:一是更好满足临床需求。
例如新冠肺炎治疗用药、临床急需或鼓励仿制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集采中选药品等。
二是更好与新药审批工作衔接。
实现药品审批与医保评审“无缝衔接”,体现鼓励新药创制的导向。
例如新上市的药品,新批准修改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的药品。
三是照顾临床用药延续性。
例如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也被纳入调整范围。
根据《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今年调整的目录外药品主要有7类:(1)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2)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3)被相关部门纳入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药品;(4)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的药品;(5)2015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的药品;(6)2015年1月1日以后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7)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
根据申报条件,共计704种目录外药品申报成功。
02
医保专家依据什么与企业谈药品价格?
在谈判前,医保局从专家库里自动抽取药物经济学、医保基金测算方面的专家,从药物价值、基金承受能力方面进行“背靠背”测算。
专家们得出两组测算结果后,通过系统研读资料,形成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形成后,分成三个组,分别和每家企业进行二三十分钟的沟通,提出改进。
最后,专家们在考虑企业反
馈意见后,再给国家医保局提供药品价格参考意见。
而这个参考意见是全程保密状态,在实际谈判时,来自各省市的谈判专家拿到的只有装好底价的信封。
企业代表进门后,谈判专家们才能打开信封,如果恰巧面对的是专家所在省份的企业,就尽量不发表任何意见。
贝晓保说
每次医保谈判都会牵动着大家的关注。
医保事关每个人,越多的药品被纳入医保,就意味着我们在未来能使用到更多又好又便宜的药品。
不过,由于国家医保和社会保障部门还需要平衡医保账户余额和患者对药品需求之间的关系,这也是“背对背”测算的主因,所以在纳入医保药品的谈判桌上,还是会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
比如一些医药企业的药品在市场上比较受欢迎,那么它的降价空间就很小,达不到医保局测算的底价,所以就不能纳入医保。
但总得来看,随着国家集采制度、医保目录的逐步完善,把越来越多的药品和材料纳入进来,也能早日解决民众“看病贵”的问题。
谈判虽然已经尘埃落定了,但是由于企业与医保局签了保密协议,所以具体的药品价格还是要等到明天3月1日新医保目录正式实施后,才能从各地实际支付情况中,了解各品种的具体价格。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