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方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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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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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一、规划设计类:《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二、建筑类:《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园林园建工程规范》《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三、消防类:《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三、绿化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四、其他类:《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8-2013《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 06SJ805《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5.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4.6)《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园林景观工程设计(行业)取费标准》2013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一、《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第4.3.2条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
1.环境保护规范:园林景观设计应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包括保护自
然资源和采用环境友好型材料等。

2.土壤与水环境规范:园林景观设计应考虑土壤结构、物性及水的渗
透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选择适宜的植被、土壤改良、排水系统等。

3.生态景观规范:园林景观应具有生态功能,包括保护生态系统、增
加生物多样性、提供生态服务等。

4.建筑技术规范:园林景观设计中的建筑物,如凉亭、桥梁、观景台等,需要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包括结构力学、耐久性等。

5.植物配置规范:园林景观中的植物配置需根据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包括适应性、风景效果等要求。

6.照明设计规范:园林景观中的照明设计需要考虑光照强度、光源功率、照明布局等,以实现夜间景观效果,同时要满足人的视觉需求和安全
要求。

7.交通规范:园林景观设计需要考虑人流和车流的导向和分配,包括
步行道、停车场、道路标志等,确保交通的安全和便捷。

8.水电气供应规范:园林景观设计需要考虑供水、排水、电力、燃气
等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和设施布局,以确保供应和使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9.安全规范:园林景观设计需要考虑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设计中加
入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

10.管理规范:园林景观设计需要考虑未来的园林维护和管理,如植
物养护、设施维护等,设计中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计划。

总之,园林景观设计的规范是为了保障设计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也
是为了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设计师需要熟悉和遵守这些规范,以确保设计的成功实施和有效运行。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是指在园林景观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些常规规范,包括了建筑材料的选用、植物选择、空间规划、园林设施配置、绿化养护等方面。

这些规范非常重要,不仅能够保证园林景观的美观和实用性,还能够确保景观的长久维护。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园林景观规范汇总。

1. 空间规划园林景观空间规划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需要考虑到不同的元素,包括水、石、木材等等。

在规划过程中,需要考虑不同元素的位置和大小,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空间规划应当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布局合理,流畅自然。

(2)具有一定的主题及主题延伸线。

(3)根据使用需求分区设置,分清主、次、辅等空间。

(4)格局对称、对比、相得益彰。

2. 材料选用建筑材料的选用对于园林景观设计是非常重要的,需要考虑到建筑的美观性、耐久性、抗风化性以及环保性等。

在选择建筑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建筑材料的色彩应当与空间设计的主题相符合。

(2)应当选择环保且容易维护的材料。

(3)根据不同的部位的需要选用不同材料。

(4)建筑材料应当能够与周围环境相互融合。

3. 绿化植物绿化植物的选择、培植与养护是园林景观建设的重要环节,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具有良好形态和生态特点的植物,能够适应当地气候,保证其良好生长状况。

(2)选择适合空间规划的植物,能在更小的空间内创造更多的景观效果。

(3)植物的生长形态与景观空间的设计相契合,让绿植更加美观。

(4)根据不同的地区、环境等因素,选择不同类型的植物。

(5)对于植物的养护,需要保持水分、养分、通风等等良好状态。

4. 设施设置园林景观的设施设置是非常重要的,需要考虑到游客的需求、场所的安全性、美观性等等因素。

在设施设置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设施的布局和种类要适合公园的主题。

(2)设施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方便观众使用。

(3)应当考虑不同游客群体的需求,为他们设置不同类型的设施。

(4)设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影响景观整体的美观度。

景观设计常用规范大全

景观设计常用规范大全

景观设计常用规范大全1.《城市绿化标准》:此规范主要针对城市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包括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场所的设计要求、植物配置、景观特色等方面的规范。

2.《居住小区绿地设计规范》:此规范侧重于居住区绿地的设计规范,包括小区绿化、休闲设施、运动场地等方面的要求,旨在创造一个宜人的居住环境。

3.《道路绿化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道路绿化的设计要求,包括路树、中央分隔带、景观岛等方面的规范,以实现城市道路绿化的美观和功能性。

4.《广场绿化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广场绿化的设计要求,包括广场植物配置、景观元素选择、游憩设施布局等方面的规范,以打造宜人的广场环境。

5.《水体景观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水体景观的设计要求,包括湖泊、河流、喷泉等水体的安全要求、水质要求、周边景观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水体景观的美观和安全性。

6.《生态园林设计规范》:此规范侧重于生态园林的设计要求,包括生态保护、景观恢复、植物选择等方面的规范,旨在创造一个生态平衡的园林环境。

7.《残疾人设施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残疾人的需求,包括无障碍通道、坡道、残疾人设施等方面的规范,以提供便利和安全的环境。

8.《照明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景观照明的设计要求,包括光线分布、灯具选择、能源利用等方面的规范,以创造良好的夜间景观效果。

9.《建筑景观设计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建筑景观的设计要求,包括建筑外立面绿化、屋顶花园、室外露台等方面的规范,以融合自然和人造景观。

10.《景观施工规范》:此规范主要针对景观工程的施工要求,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景观设计的顺利施工和质量保证。

这些规范大多由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发布,旨在对景观设计进行统一规范和指导。

景观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这些规范,以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这些规范也为业主、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供了评估和监督的依据,以确保设计和施工的质量。

园林景观设计常见的尺寸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设计常见的尺寸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设计尺寸规范汇总一、消防1.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

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10m,重型消防车不应小于12m,穿过建筑物门洞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供消防车操作的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

2.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消防车道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俩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4m围不应有障碍物。

4.小区尽端式道路不宜大于120m,应设置不小于12m*12m消防回车场。

(考虑到车行方便,及景观效果一般尽端路超过35m,设回车场)。

回车场模式见下图(m)。

5.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

多层建筑群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m*12m,高层建筑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5m*15m,供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L”形“T”形“O”形二、车道1.道路纵坡1.1居住区道路纵坡控制坡度(%)道路类型最小纵坡最大纵坡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机动车道≥0.2≤8.0L≤200m≤5.0L≤600m非机动车道≥0.2≤3.0L≤50m≤2.0L≤100m步行道≥0.2≤8.0≤4.0注:1.摘自《城市居住区规设计规》(GB 50180—93)(2002年版)2.L为坡长。

1.2在地形坡度较大的个别困难地段,道路纵坡极限值不宜大于11%,其坡长不大于80m,路面应由防滑措施。

2.道路纵坡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横向坡为1.5%~2.5%。

人行道横坡为1.0%~2.0%3.道路宽度3.1居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3.2 小区级道路:路面宽6.0~9.0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3.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3.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3.5 双车道:W=6.0~9.0m(场地主干道双车道宽度,小型车双车道最小宽6米,大型车双车道最小宽7米)单车道:W=3.5~4m;(车道兼具回车通道作用,应按照停车场标准设计车道宽度)4.转弯半径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道路路牙最小半径)6.0m:车长不超过5米的三轮车、小型车。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植物选择与配置原则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植物选择与配置原则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植物选择与配置原则在园林景观设计中,植物的选择与配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恰当选择和合理配置植物,不仅可以营造出丰富多样的景观效果,还可以满足人们对于美的追求和对于自然环境的需求。

以下是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植物选择与配置的原则。

一、生态适应性原则在植物选择与配置时,优先考虑植物的生态适应性。

即根据场地的具体条件,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植物品种。

例如,光照条件充足的地方可以选择喜阳植物,而阴暗潮湿的地方则适宜选择喜阴植物。

同时,还需考虑植物对土壤、水分、气候等方面的适应性。

二、景观效果原则植物的选择与配置应以景观效果为导向,以达到美化环境、增强景观的目的。

可以选择具有丰富层次感的植物,如高大乔木、中小灌木、地被植物等,它们的搭配可以形成独特的立体景观。

同时,还可以选用具有美丽花朵、丰富花色或者漂亮叶片的植物,增加景观的色彩和变化。

三、季节变化原则植物在不同季节会有不同的表现,因此在植物选择与配置时要考虑季节变化。

例如,选择一些具有四季景观效果的植物,保证四季都能欣赏到美丽的景色。

春季选择开花的植物,夏季选择树荫浓密的植物,秋季选择变色的植物,冬季选择具有枝干纹理的植物等。

四、生长速度与空间限制原则在植物选择与配置时,需要考虑植物的生长速度以及场地的空间限制。

不同植物的生长速度不同,一些生长迅速的植物会导致场地过于拥挤,影响植物的健康生长和整体景观效果。

因此,需要选择适度生长速度的植物,并合理安排植物之间的距离,以防止日后因空间不足而需要频繁修剪、调整植物的情况发生。

五、文化与环境融合原则在植物选择与配置时,还需要考虑植物与场地文化特色和环境的融合。

选择一些与场地背景相得益彰的植物品种,可以增加景观的独特性和魅力。

例如,在古建筑附近选择一些具有传统文化元素的植物,可以增添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

六、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在植物选择与配置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选择那些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植物。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防护措施与安全设计原则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防护措施与安全设计原则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防护措施与安全设计原则尊敬的读者,根据您所给的题目“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防护措施与安全设计原则”,我将按照常用规范和设计原则,以简洁美观的方式来撰写此篇文章。

请注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园林景观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公共空间的安全以及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园林景观的设计和建设中需要遵守一系列规范和原则。

在本文中,我们将总结一些常用的规范和防护措施,以及园林景观的安全设计原则。

一、规范汇总1.土壤规范:园林景观的土壤应符合规定的环境标准,具备适宜植物生长的质地和营养成分。

土壤的质量与植被的健康生长密切相关,因此需要定期检测土壤的pH值、有机物含量以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

2.水源规范:水是园林景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水源的质量和供应方式直接影响园林景观的生态效益和观赏价值。

为了保证水源的清洁和稳定供应,园林景观需要遵守有关水源保护和水资源利用的规范,在设计中合理规划水体的蓄水和循环利用。

3.植物选择规范:园林景观的植物选择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特性以及设计的目的来确定。

植物的种类和数量应与周围环境相适应,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和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植物。

4.施工规范:园林景观的施工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进行,包括施工时间安排、工艺流程、材料选用和质量控制等。

施工过程中应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二、防护措施1.围栏和护栏:园林景观中的围栏和护栏可以提供边界标识和安全保护,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或破坏植被。

围栏和护栏的高度、材质和样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确保其既具有美观性又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

2.标识牌和路牌:在园林景观中设置合理的标识牌和路牌,可以提供必要的导向和信息,避免人员迷失或造成混乱。

标识牌和路牌的布局应合理,字体清晰易读,颜色醒目,以确保人们能够轻松获取所需信息。

3.灯光设施:园林景观的适当照明可以提高夜间安全性,并增加景观的美感。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技术规范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技术规范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技术规范一、设计原则1. 功能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应满足项目的基本功能需求,包括游憩、休闲、观赏等。

功能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应满足项目的基本功能需求,包括游憩、休闲、观赏等。

2. 美观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应注重美学和艺术性的表达,创造出令人愉悦的环境。

美观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应注重美学和艺术性的表达,创造出令人愉悦的环境。

3. 可持续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应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并采用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策略。

可持续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应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并采用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策略。

二、施工要求1. 土地准备:施工前应对土地进行充分的清理和平整,确保施工的基础条件。

土地准备:施工前应对土地进行充分的清理和平整,确保施工的基础条件。

2. 植物选择:根据景观设计方案,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保证植物的生存和生长。

植物选择:根据景观设计方案,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保证植物的生存和生长。

3. 景观造型: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景观造型,包括地形调整、石景布置、水体塑造等。

景观造型: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景观造型,包括地形调整、石景布置、水体塑造等。

4. 绿化施工:合理进行植物的布置和种植,注重植物的固定和浇水养护。

绿化施工:合理进行植物的布置和种植,注重植物的固定和浇水养护。

5. 灯光设置:根据设计方案,安装合适的灯光设施,使夜间景观更加美观。

灯光设置:根据设计方案,安装合适的灯光设施,使夜间景观更加美观。

6. 设施安装:按照设计方案,安装园林设施,包括座椅、亭子、游乐设备等。

设施安装:按照设计方案,安装园林设施,包括座椅、亭子、游乐设备等。

7. 养护管理:施工完成后,应加强养护管理,包括定期的修剪、修缮和浇水等。

养护管理:施工完成后,应加强养护管理,包括定期的修剪、修缮和浇水等。

三、安全要求1. 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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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一、《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第4.3.2条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

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

第4.3.3条溢水口的口径应考虑常年降水资料中的一次性最高降水量。

第4.3.4条护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近水心理和防止岸体冲刷。

第5.1.2条园路宽度宜符合表5.1.2的规定。

园路宽度(m)表5.1.2第5.1.3条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它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二、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三、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

第5.1.4条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

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

主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

第5.1.5条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

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栏设施。

第5.1.6条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m。

第5.1.7条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第5.1.8条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必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

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栏设施。

第5.3.3条通行车辆的园桥在正常情况下,汽车荷载等级可按汽车-10级计算。

第5.3.4条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措施,桥面人群荷载按3.5kN/m2计算。

第5.3.5条作用在园桥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均按1.0 kN/m计算。

第7.1.2条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它造园要素统一协调;二、层数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三、游人通行量较多的建筑室外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5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c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6cm;台阶踏步数不少于2级;侧方高差大于1.0 m的台阶,设护栏设施;四、建筑内部和外缘,凡游人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1.0 m处,均设护栏设施,其高度应大于1.05 m;高差较大处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1.2 m;护栏设施必须坚固耐久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其竖向力和水平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5.3.5条的规定;五、有吊顶的亭、廊、敞厅,吊顶采用防潮材料;六、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服的构造。

第7.1.3条游览、休憩建筑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0m;亭、廊、花架、敞厅等的楣子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第7.2.1条河湖水池必须建造驳岸并根据公园总体设计中规定的平面线形、竖向控制点、水位和流速进行设计。

岸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7.2.2条素土驳岸一、岸顶至水底坡度小于100%者应采用植被覆盖,坡度大于100%者应有固土和防冲刷的技术措施;二、地表径流的排放及驳岸水下部分处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7.2.3条人工砌筑或混凝土浇注的驳岸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寒冷地区的驳岸基础应设置在冰冻线以下,并考虑水体及驳岸外侧土体结冻后产生的冻胀对驳岸的影响,需要采取的管理措施在设计文件中注明;二、驳岸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7)的规定。

第7.2.6条叠山、置石和利用山石的各种造景,必须统一考虑安全、护坡、登高、隔离等各种功能要求。

第7.2.7条叠山、置石以及山石梯道的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7)的规定。

第7.2.9条叠石必须保持本身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山石衔接以及悬挑、山洞部分的山石之间、叠石与其它建筑设施相接部分的结构必须牢固,确保安全。

山石勾缝做法可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第7.5.1条公园内的示意性护栏高度不宜超过0.4m。

第7.5.2条各种游人集中场所容易发生跌落、淹溺等人身事故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性护栏,设计要求可参照本规范第7.1.2条的规定。

第7.5.3条各种装饰性、示意性和安全防护性护栏的构造做法,严禁采用锐角、利刺等形式。

第7.5.4条电力设施、猛兽类动物展区以及其它专用防范性护栏,应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设计和制作。

第7.6.4条游戏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儿童游戏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要求:1.室内外的各种使用设施、游戏器械和设备应结构坚固、耐用,并避免构造上的硬棱角;2.尺度应与儿童的人体尺度相适应;3.造型、色彩应符合儿童的心理特点;4.根据条件和需要设置游戏的管理监护设施。

三、戏水池最深处的水深不得超过0.35m,池壁装饰材料应平整、光滑且不易脱落,池底应有防滑措施;第7.6.5条游戏场地面一、场内园路应平整,路缘不得采用锐利的边石;二、地表高差应采用缓坡过渡,不宜采用山石和挡土墙;三、游戏器械下的场地地面宜采用耐磨、有柔性、不扬尘的材料铺装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前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例规定:8.0.2.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8.0.2.2 小区路:路面宽6~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8.0.2.3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8.0.2.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8.0.2.5 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例规定: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表8.0.3注:L为坡长(m)8.0.3.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5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例规定:8.0.5.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

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8.0.5.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8.0.5.3 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8.0.5.4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8.0.5.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8.0.5.6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地坡道。

8.0.5.7 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表8.0.5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GJJ 75-972.0.15 通透式配置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

3.1.1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3.1.2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3.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3.1.2.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1.2.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3.1.2.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3.2.1.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4.1.1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

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2.2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

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4.3.2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

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5.2.2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

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5.2.3 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

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5.3.2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

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6.1.1 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

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

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四、《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4.0.2 用地自然坡度水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用地自然坡度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

4.0.3.3 台地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结合地形并满足使用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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