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志·土地志》通过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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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志·水利志》评议会召开

《黑龙江省志·水利志》评议会召开

会议 《 水利 志任 袁
建 勋做 了会 议总结 ,并对 下一步 《 水利 志》编 纂工作提 出进一 步要求 。王
铁副 厅长指 出 ,水 利史是 中国历 史的重要 组成 部分 ,也是 黑龙江 历史的 重
王 铁 副 厅 长 讲 话
要组 成部分 。通过编 修 《 水利 志》 ,真实 、全 面的记述 我省 1 9 8 6 ~2 0 0 5 年 这2 0 年间水 利事 业的发展 变化 ,具有重 要意义 。水利厅将 一如 既往重视 、 支持修志工作 ,全 力以赴做好 《 水利 志》的编纂工作。
《黑 龙 江 省 志 ・水 利 志 评 议 会 召 开
9 月1 2 日, 《 黑龙江省志 ・ 水利志》 ( 以下简称 《 水利志》 )评议会在 省水利厅六 楼会 议室 召开 。省 水利厅 副厅长 王铁 、办 公室主任 杨军 、副主 任; 马井泉 、 《 水 利志》 主编叶承 华 、副主编孙 庆柏 、胡本荣 ,省地方 志1 7 3 公 室副主任 袁建 勋 、省直 指导处 处长侯 明 、副 调研员 贾宏斌 、主任科 员陈 怡 、邹琳琳参加 会议 ,会议由侯 明主持。
表 ,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
会 上 ,梁 贞堂 提 出 五 点建 议和六 点希 望 。建议 :1 、全院 摄影 展览 ,要体 现培 育和践 行社 会主义 核心价 值观 ;2 、文化下 基层中 ,要体 现社
会主 义文 化大发 展和 大繁 荣 ;3 、摄 影志 愿者服 务 ,要体现 通过 影像 的力量服 务全 社会 ;4 、行业摄影 图片库 ,要体现 水利行业 的独特性 和倾 向性 ;5 、行业 摄影交流
网 ,要体现积 极延伸 院摄影协 会的臂膀 。希望 :一是希望 正确把 握方向 ;二是希望 常抓理 论学 习 ;三是希 望多抓摄 影创作 ;四是希 望多抓摄 影交流 ;五是希 望常抓水 利特色 ;六是希望继续抓好服务 。 宣传报道 :王洪 刚 水利部领 导观看水院摄 影展

黑龙江省历史地价文献研究

黑龙江省历史地价文献研究

府 为 了满足 日本 经 济 侵 略 的 需 要 , 进 行 了大 量 的 农 业 经 济 调 查 ; 当地 若 干 特 殊 的 历 史 时 期 也 推 动 了地 价 信 息 的 涌现 , 这
些信 息主要集 中在档案馆 和图书馆 , 多数以专著形式存在 , 少数 以杂志等连续 出版物形 式存在 ; 日语文献 占多数 , 俄 语也
挖掘零散 的地价信 息 , 全面 了解 黑龙江省 地价变迁过 程 , 揭示 地价演 变规 律性 , 需要 首先 了解 黑龙江省 地价信息资 源 , 为进

“ 满 洲耕地价格 关系调查 ” 由伪满兴农合 作社 中央调 查课 于康 德八 年度组织并完成 。 该调查按三个有代表性 的屯 、 旗县 、
是 特 定 时 间和 地 域 的 主要 语 种 。
关键词 : 历 史地 价 ; 地 价信 息 ; 满 铁
中图分类号 : F 3 2 1 . 1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0 — 8 7 7 2 ( 2 0 1 5 ) 3 1 — 0 2 6 0 — 0 2
地价是 特定 时期 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指标 , 也是生产关系 的 重要反 映。了解 历史 地价 , 可 以为当今 地价评估 和地价管理 以 及地方经济史研究提供借鉴。 对 黑龙 江省地价沿革变迁最成体 系 的论述 , 应该属 于黑龙江省 内的“ 土地志 ” 系列 。在土地志中 , 均有“ 地价 ” 部分_ 1 J 。哈尔滨 土地志 中, 第 四篇为地价与土地租税 费, 其 中设 置第一章地价 。不过 , 由于土地志是以地政为记述 对象的地方专业志 , 关于地价 内容记述相对 概略。因此 , 进一步
为 了经济侵略 的 目的 , 满铁和伪满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作 为 具体 的组 织者 , 对东北进行了大量 的农业经济范 围的调查 。

《黑龙江志稿》的编纂及其史料价值

《黑龙江志稿》的编纂及其史料价值

茂 来 查 办事件 完毕 , 泽 见屠 寄学 问 渊博 , 恩 就奏
请 将 他暂 留黑 龙 江 , 《 龙 江舆 图 》 任 黑 总纂 。
[ 稿 日期 ]0 9— 8—1 收 20 0 3 [ 者 简 介 ] 大伟 ( 9 2一) 男 , 苏徐 州人 ,0 7级 硕 士研 究 生 , 作 曹 18 , 江 20 主要 从 事 中国 近 现 代 史研 究 ;
年 ( 8 0 二 月 二 十 日 , 龙 江 将 军 衙 门 遵 照 会 19 ) 黑
人 先后 来 黑龙 江省 , 赴各 地 勘 测 。 甲午 战争 分
期间 , 这些 测绘 人员 分 别人 营 当差 , 测绘 工 作暂
时停 止 。
光绪 二 十一 年 ( 8 5 , 恩 泽 到 任 以 前 , 19 ) 在 全省 六 城 中只有 呼兰 一 城 制 成 草 图 , 其他 五城 或 是 没有测 绘 , 或是 所 测 的旧 图未 致妥 善 , 需要 重 测 。恩 泽调 任 黑 龙 江将 军 后 , 绘 工 作 继 续 测 进行 。他 令舆 图局 各 成员 一起 测 布特 哈一 城 的
意 令各 省测 绘 省 、 、 、 、 治各级 行政 单 位 府 厅 州 县 地图 , 包括疆 界 沿 革 , 川 河 流走 向 , 置 经 纬 山 位 度 等 。“ 次要 求 各 地测 绘 地 图 的 立 意非 常 明 这 确, 即要 清 查 清 政府 中央 政 权所 辖 国土 疆 界 情 况 。 … ” ’ 次 测 绘 对 于 行 政 治 理 , 口 分 这 人 布, 疆界 走 向 , 护 领 土 完 整均 有 重 要 意 义 , 保 尤 其 黑龙 江 、 南等边 疆省 份 的测绘 , 利 于对 外 云 有 交涉 , 保护 领 土主 权 , 意 义更 为重 大 。 其 黑 龙江 省舆 图完成 较早 , 但完 成 质量 不高 , 被 朝廷 点 名 批 评 , 责 令 修 改 。“ 光 绪 十 六 并 清

《黑龙江志稿》编纂始末

《黑龙江志稿》编纂始末

黑龙江志稿》编纂始末黑龙江古无方志,明正统《辽东志》为东北现存最早的区域志,载有黑龙江内容。

嗣后之弘治《辽东志》、嘉靖辽东志》,以及嘉靖《全辽志》,康熙《盛京通志》、乾隆盛京通志》等,均载有黑龙江内容,是为黑龙江方志之滥觞。

黑龙江相对独立的方志产生于清代,主要是流人所撰写的侧重于舆地和风俗的方志。

如《绝域纪略》《柳边纪略》《宁古塔纪略》《龙沙纪略》《卜魁风土记》《卜魁纪略》等。

嗣后具有省志(通志)性质的志书仅有《黑龙江外记》黑龙江述略》。

相对体例比较完整的是张国淦编纂的宣统《黑龙江志略》,然而这些志书均非官修,而且内容都过于简略。

、《黑龙江通志》编纂始末黑龙江通志》编纂始于黑龙江舆图的编纂。

光绪年(1890年)二月二十二日(3月12日),黑龙江将军衙门为编纂《清会典),设立黑龙江舆图局,照会呼兰副都统、呼伦贝尔副都统、署黑龙江副都统、署墨尔根副都统、布特哈总管、署兴安城总管、呼兰厅同知、绥化厅通判等拣派妥员,周查山川大小、高矮、相离远近里数,江河湖泡深浅、大小、度数及起止源流、分汇处所,逐项测绘详图,列具详说,先行具报,万不可以旧图塞责(1)。

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五月六日,黑龙江将军恩泽奏准将工部主事屠寄暂留江省总纂《黑龙江舆图》2)。

七日黑龙江舆图局兼通志局启用关防,命佐领迎福为通志局提调(3)。

月初七日,将军恩泽鉴于《黑龙江舆图》既未绘成,纂校人员坐待图成,旷废岁月的实际,饬令面纂修舆图,一面将黑龙江古今建置沿革翔实考订,凡近数十年中疆域之盈缩,官司之废置,练军防勇之变更、旗屯民田之垦辟,一切地方政治,以类编纂,冀得汇成通志(4)。

光绪三年(1897 年)二月九日黑龙江将军恩泽奏请创议纂修《黑龙江通志》并仿造《承德府志》拟定了《黑龙江通志条目》。

《条目》分诏谕、天章(巡典附后)、图说、梁、公署、学校、坛庙、古迹、冢墓、田赋、蠲恤、兵防、部族、蕃卫、风土、物产、职官(表)人物等28 门或目,其中正表有三,图说一,共37 卷。

《黑龙江省志》总篇目时,就确定要写

《黑龙江省志》总篇目时,就确定要写

后记1986年,当省志总编会议讨论《黑龙江省志》总篇目时,就确定要写《总述》。

分工由省志副总编陈守芳负责,并由武尚文(编写组组长)、宫玉书、奚介凡、魏正一、牟朋文、鞠颖哲、邢丽媛、王连俊(后改为贾诚先)8位同志组成编写组。

拟定写7篇。

至1992年,写出1、2、3篇(即自然环境、历史沿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编写组讨论修改后,打印成册。

1995年又写出4、5两篇(即政治和经济发展)。

其余6、7两篇(即教科文卫和人民生活福利),收集了部分资料,拟定了编写大纲,因有关志书未写出,收集资料困难,影响了编写进度。

1996年9月28日,再次召开省志总编会议,讨论《总述》的编写问题。

认为前一段5篇初稿的完成和资料的收集,为进一步写好《总述》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但根据十年修志的经验,特别是志书大部已出版或写出初稿,有了丰富的资料,因而对原《总述》内容感到应作必要调整。

《总述》是百部志书之首,也应是百部志书精华的归纳和提炼,以更好地突出黑龙江的特点,全面地系统地反映黑龙江的历史和现实状况。

会议认为《总述》是要求较高、编写难度较大的一部志。

决定成立《总述》编纂委员会,增强编写人员,并加快编写的进度。

《总述》编纂委员会成立后,首先讨论和确定了新的编写大纲,将原7篇改为4篇(即自然人文概况、历史沿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

而后由编辑人员分工编写,第一篇的一章、三章、四章、五章魏正一,二章武尚文、贾诚先;第二篇的一章、三章魏国忠,二章、四章、五章奚介凡;第三篇的一章、二章宫玉书,三章、四章、五章鞠颖哲;第四篇的一章、二章、三章牟明文,四章战凤轮、房殿武,五章武尚文。

《总述》是《黑龙江省志》的第一部志,在《总述》的卷首,设置了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历届成员名单、黑龙江省志总编会议历届成员名单、黑龙江省志凡例、黑龙江省志卷次表。

《总述》的正文前,设置了黑龙江省政区图、地形图、矿产分布图和历史政区图共8幅。

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和松嫩盆地岩石地层

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和松嫩盆地岩石地层

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和松嫩盆地岩石地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二〇〇八年八-九月前言1997年7月由曲关生任主编的《黑龙江省岩石地层》一书出版并重新建立了从晚元古代开始至第三纪末结束的以“组”为基础的地层层序。

从此各单位陆续以新确立的地层开始做基础性工作、修编以往的基础性图件和修改基础性报告。

由于本书出版数量有限,使从事野外地质工作的人员很难得到此书,也很难遵从此书所确立的地层单位进行工作,所以从事野外地质工作的地质人员,特别是从事矿产勘查的地质人员,急切希望得到一本有关描述“地层组”岩性特征方面的书籍,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和松嫩盆地岩石地层》一书,就是为齐矿勘总院地质工作者和修改1:20万地质图的急切需要而编写的。

它是依据《黑龙江省岩石地层》一书,按照矿床地质工作者需要的主要内容进行选编而成。

因此,对于地层地质工作者来说,其内容显得很不足,尤其缺少古生物化石属种、岩相和层型剖面等资料。

如果需要这方面的资料,请查阅《黑龙江省岩石地层》的有关内容。

在《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和松嫩盆地岩石地层》一书中将“兴华渡口群”划归中元古界是依据《黑龙江省岩石地层》一书的意见和该群中的同位素年龄(两个Sm—Nd同位素年龄分别为1157Ma和1252Ma)资料确定的。

新生代第四纪地层是按照《黑龙江省区域地质志》的内容和地层代号编写而成。

在编写过程中,由于本人水平有限,错误、遗漏和不当之处在所难免,热诚希望使用者批评指正。

编者2008年9月目录一、地层区划及其界线 (1)(一)地层区划 (1)(二)区划界线 (1)二、北疆-兴安地层大区(I)兴安地层区(I2)的岩石地层 (3)(一)中元古代 (3)⒈兴华组(P t2x) (3)⒉兴安桥组(P t2xn) (3)(二)晚元古代—早寒武世 (4)⒈额尔古纳分区(I12) (4)⑴吉祥沟组(Pt3∈1j) (4)⑵大网子组(Pt3∈1d) (4)⒉东乌-呼玛分区(I32)和乌兰浩特-哈尔滨分区(I42)。

黑龙江省图书馆藏中民国时期地方文献整理与对策

黑龙江省图书馆藏中民国时期地方文献整理与对策

黑龙江省图书馆藏中民国时期地方文献整理与对策作者:王文娟金凤来源:《知与行》2019年第05期[摘要]民国时期地方文献以其地方性、民族特色及稀有性等特点,对区域历史尤其是近代史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近年来,民国时期地方文献的整理与研究方兴未艾,方向多元。

黑龙江省图书馆藏民国文献多达8万余册,其中地方文献近3千种,内容覆盖广泛。

针对这部分反映本地区情况的独特文献,黑龙江省图书馆经数年加工、分类、整理,在文献数量、保护状况、收藏源流、特色馆藏等方面充分考量,不断细化主题分类,接轨各学科热点做了大量的工作。

已经将存量大和体系完整的地方志、官书、满铁资料、俄桥文献、自然资源等为重点专题作了详细整理,客观再现了黑龙江自然环境及近代历史演进的概貌。

民国时期地方文献整理工作也因此在普查编目、书目建设、数字化及出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对民国文献整理与研究工作的考察,黑龙江省图书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面对挑战,还需进一步扩大全省民国文献普查范围,加强民国时期文献书目数据库建设,改善书库环境,加快影印出版与数字化,利用先进技术做好文献原生性和再生性保护。

力争在外文文献整理研究、专题性和合作性开发、人才培养等领域有新的突破。

[关键词]民国时期文献;地方文献;文献整理[中图分类号]G25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19)05-0102-06民国时期文献,亦称“民国文献”,是“指记录1911年至1949年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各种知识和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图书、期刊、报纸、手稿、革命文献、历史档案、海报、老照片、电影、唱片以及非正式出版的日记、传单乃至商业契约和票据等”[1]。

馆藏民国时期地方文献则主要指民国时期出版的在内容上反应黑龙江省政治、经济、风土、文化、历史、军事、艺术、教育等领域的文献。

黑龙江省历史悠久,地域广阔,先民靺鞨曾在此建立政权,清代经历沙俄等战争割让土地,民国后建置又几经变革,所以在域境划分上可根据不同年代时期适当宽泛。

何殿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裁定书

何殿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裁定书

何殿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资源土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09【案件字号】(2020)黑行终4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鹏跃张云强冷慧【审理法官】王鹏跃张云强冷慧【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何殿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当事人】何殿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何殿文【当事人-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何殿文【被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何殿文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受案范围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21日,何殿文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关于肇东市二○一三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黑政土〔2013〕第188号)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其他案件事实与原审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何殿文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被诉的《关于肇东市二○一三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黑政土[2013]第188号)系省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及当时人民法院适用本款规定的一般标准,上述行政行为未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内。

关于《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7.07.21•【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草案)》的说明(1987年7月21日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希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对《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和有关问题做一些说明,请审议。

制定和完善土地管理法规,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十分重视土地立法工作,早在一九八一年九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就颁布了《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

五年多的实践表明,由于《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全省土地管理工作普遍得到了加强,在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和控制占地、保护耕地以及合理开发土地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全省乡村和国营农林牧场的土地划界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由政府颁发了土地证。

过去,各地每年发生的土地纠纷都在千起以上,反映到省的较大纠纷都在二百起左右,现在已减少到一、二十起,下降90%;城乡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暂行条例》颁布前三年,全省各项基本建设平均每年占用耕地四十多万亩,《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已经下降到平均每年二十万亩左右,五年来共节约耕地一百多万亩;全省初步形成了一支近二千人的专门队伍,从省到乡(镇)层层有人抓。

土地管理工作已经走上了依法管理的正确轨道。

现在提请审议的《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是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即中发〔1986〕7号文件)精神,在总结《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五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的。

初稿形成后,除印发各地征求意见外,曾多次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方面的专家、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地)、县负责同志以及乡(镇)、村基层干部的意见,并先后三次专门组成工作组,到佳木斯、伊春、北安、依兰、宁安、密山等市、县进行调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7•【字号】齐政办规〔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办规〔2016〕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五届五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7日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志编纂工作,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地积累、保存与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地方志资料征集、研究、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地方志是指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地情文献。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我市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市志、县(市)区志、乡(镇、街道)志、专业(部门)志、企业志。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我市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包括市年鉴、县(市)区年鉴、乡(镇、街道)年鉴、行业(单位)年鉴。

地情文献,是指系统记述我市行政区域全面工作或专项工作的资料性书籍,包括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社区)编纂的以本行政区域冠名的地情类书籍。

第四条地方志编纂工作应做到存真求实,观点正确,符合体例,行文规范,记述准确,要素齐全,确保质量。

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9.12.18•【字号】黑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定和变更,土地调查、登记和统计,土地规划、保护、利用和监督,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交易、土地用途改变以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的处理等,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行署)、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市辖区及其乡(含镇,下同)、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乡的土地,实行垂直管理。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省农垦、森工系统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负责垦区、森工国有林区经依法批准的农(牧)场、林业局(场)范围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五条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一)国家拨给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及部队使用的土地;(二)国家拨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使用的土地;(三)未经确权的荒山、荒地、岛屿等土地。

国家所有的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只依法拥有使用权。

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

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

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发文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1996.02.08【实施日期】1996.02.0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发布日期:2004年7月15日实施日期:2004年10月15日)废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田凤山1996年2月8日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资产和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根据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租赁、抵押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他项权利(以下简称土地权属)进行设立、变更、注销、确认和核发土地证书的行为。

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进行土地登记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依照本办法经土地登记取得土地证书的,依法享有征地补偿与安置、拆迁安置等项权利。

第五条省、市(行署)、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土地登记工作。

第六条土地证书实行年度确认制度,土地权属拥有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证书年度确认手续。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七条土地权属拥有者应当向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拥有或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应当分宗申请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跨市(行署)、县(市)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第八条土地登记申请人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土地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土地登记,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地方志办公室《黑龙江系列图志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地方志办公室《黑龙江系列图志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地方志办公室《黑龙江
系列图志》编辑出版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史工作
【发文字号】黑政办综[2010]13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6
【实施日期】2010.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地方志办公室《黑龙江系列图志》编辑出版方案的
通知
(黑政办综〔2010〕13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地方志办公室《〈黑龙江系列图志〉编辑出版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稿、编辑工作。

二○一○年五月六日
《黑龙江系列图志》编辑出版方案
(省地方志办公室)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现代科技进步以及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以彩色图片为主、文字记叙为辅的图志,因其“图能证文、图能补文、图能彰文”的特殊功能,使史料的价值性更高、艺术性更强、感染力更大。

《黑龙江系列图志》作为《黑龙江省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省新二轮修志的重点内容,从2010年起5年内每年将编辑出版3部至5部,组成一套系列图志丛书,满足社会需求。

一、编辑宗旨
《黑龙江系列图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以图文并茂、以图为主、文字为辅的表现形式,更加直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当。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哈尔滨市开展地籍管理自动化试点的批复-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哈尔滨市开展地籍管理自动化试点的批复-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哈尔滨市开展地籍管理自动化试点的批复
正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哈尔滨市开展地籍管理自动化试点的批复
(1989年11月8日)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
你局黑土籍〔1989〕第135号《关于开展哈尔滨市地籍管理自动化试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与哈尔滨市规划土地局联合在哈尔滨市开展城市地籍管理自动化试点。

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试点的技术指导和提出试点内容、成果要求及检查验收。

你局与哈尔滨市规划土地局负责试点的组织实施、筹集经费等工作。

通过哈尔滨市地籍管理自动化试点应完成以下任务:
一、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各项地籍管理《规程》《规则》,完成地籍调查、定级、登记等初始地籍工作,建立地籍信息系统。

二、建立日常城镇地籍管理制度,探索变更地籍调查、登记、等级评定、土地统计调查和年报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三、应用计算机进行城镇地籍自动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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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黑龙江省》证补

《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黑龙江省》证补

作者: 柳成栋
出版物刊名: 图书馆建设
页码: 70-72页
主题词: 地方志 联合目录 黑龙江省 铅印本 工作量 县志 抄本 延寿县 黑龙江省图书馆 师范大学图书馆
摘要: <正> 《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以下简称《联合目录》)所收录黑龙江方志虽然仅有67种,但仍有很多疏误和遗漏之处。

正如洪溢斯在《联合目录》前言中所说的那样:由于“本目录涉及的面较广,参加的单位多,工作量大,加之编者们集中编辑的时间短,因而尚存在不少缺点,如体例不统一,目录与实际馆藏或有不符,甚至遗漏、错误等情况。

”《联合目录》出版之后,各省方志界同行们对《联合目录》中所收录本省有关方志的遗漏和错误之处做了很多的补充和正误。

因为黑龙江方志甚少,更为人们鲜知,故仅就《联合目录》中所著录的黑龙江方志部分中的明显错误和疏漏之处加以正误,以飨读者。

黑龙江省地方志地理志研讨会纪要

黑龙江省地方志地理志研讨会纪要

作者: NULL
出版物刊名: 中国地方志
页码: 18-20页
主题词: 中国地方志协会;黑龙江省;地理志;纪要;小组成员;顾问委员会;编审委员会;中国科学院
摘要:黑龙江省志办公室和省地方志协会于今年8月2日至10日在镜泊湖主持召开了黑龙江省地方志地理志研讨会。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国地方志协会副会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董一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陆天虹,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省志编审委员会副主任张向凌,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教授罗来兴,《地理志》工作组负责人李宝田,研究室副主任冯超,北京大学地理系历史地理教研室主任于希贤,省、市、县志地理志的编写人员。

黑龙江测绘局《黑龙江省志·测绘志》编纂工作正式启动

黑龙江测绘局《黑龙江省志·测绘志》编纂工作正式启动

黑龙江测绘局《黑龙江省志测绘志》编纂工作正式启动
曹玉凤
【期刊名称】《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年(卷),期】2004(027)002
【总页数】1页(P11)
【作者】曹玉凤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36
【相关文献】
1.关于《黑龙江省志·图书馆志》编纂工作的几个问题 [J], 董绍杰
2.专业志编纂创新的成功实践--读《黑龙江省志·测绘志》 [J], 龚强
3.省测绘局发出通知:同意省测绘志第二次编委会议纪要,并请各单位、各地支持省测绘志的编纂工作 [J],
4.《黑龙江省志·公共图书馆志》编纂工作会议在省图书馆召开 [J], 张铁
5.精心组织认真撰写努力完成《黑龙江省志·民族志》的编纂任务 [J], 关立卓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标点本《黑龙江述略》讹误辨正

标点本《黑龙江述略》讹误辨正

标点本《黑龙江述略》讹误辨正
李德山
【期刊名称】《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年(卷),期】1988()1
【摘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了李兴盛、张杰标点的《黑龙江述略》。

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标点本所依据的光绪十七年徐子静观自得斋刊本,并非徐宗亮《黑龙江述略》的初版,而是经书贾窜改后的所谓“校刻本”,较初版舛误颇多。

而李、张二同志由于只点未校,致使新版本一仍原貌。

关于《黑龙江述略》的最初版本,几家权威的地方史志目录亦均注录错误。

如朱士嘉先生《中国地方志综录》(1958年增订本),李树田先生《东北史志文献要略》(1982年内部版)及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主编《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1985年中华书局版)等,均注光绪十七年
观自得斋刊本为最早。

【总页数】4页(P41-43)
【关键词】标点本;黑龙江;地方志;史志文献;中华书局;史志目录;中国科学院;联合目录;书贾;综录
【作者】李德山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04
【相关文献】
1.《银雀山汉墓竹简[壹]·孙膑兵法》讹误辨正二则 [J], 胡莺;杜健
2.尊重事实辨正讹误 [J], 张大文
3.民国《红楼梦》京剧书录讹误辨正 [J], 刘衍青
4.《太上洞渊神咒经》(敦煌本)讹误辨正 [J], 牛尚鹏;杨绿颖
5.《基础汉字学教程》56则讹误辨正 [J], 贾文丰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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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 动 态
鹤 岗 市 国 土 资 源局
衄田 曲 娟 四 趋题围@ 曲固鼹
为 彻 底 改 善 因 矿 业 开 发 而 破 坏 源 型 生 产 生 活 区 打 造 成 生 态 良好 、 环 该 市南 山煤矿 塌 陷坑 矿 山地 质 环境 的 生 态 环 境 , 实 现 矿 业 经 济 与 自然 境 优 美 的 山水 园林 化 城 市 。 环 境 的 和 谐 发 展 ,鹤 岗 市 国 土 资 源 治 理 项 目治 理 后 的 面 积 为 4 5 . 7 9公 鹤 岗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为 改 善 全 市 顷 , 被收储整理后 , 重新出让 , 已 吸 局 从 加 强 矿 山地 质 环 境 治 理 项 目管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 2 0 0 7年 至 2 0 1 1年 引 包 括 汽 车 销 售 和 物 流 公 司 等 6家 理入 手 , 因地 制 宜 , 多措并举 , 努 力 共 向 上 争 取 资 金 5 7 2 2 zr 元 , 用 于 矿 企 业 的 入 住 。 通 过 矿 山 环 境 项 目综 探 索 符 合 鹤 岗 实 际 的 矿 山 环 境 恢 复 山 地 质 环 境 治 理 工 程 ,经 过 5年 多 合 治 理 ,合 理 利 用 露 天 采 矿 形 成 的
灾 害 治 理 工 作 早 在 上个 世 纪 五 十年 代 矿 区 的 地 面 塌 陷 、 塌方 、 偏 帮 等 致 灾 用 ,特 别 是 兴 安 大 峡 谷 省 级 地 质 公
就 已开 始 , 2 0 0 3年 全 面启 动 。当 时 , 市 因素 ,解决 了多处 塌 陷 区居 民危 房 园和 鹤 岗岭北 国家级 矿 山公 园 的建 政 府 提 出了 用 1 5年 的时 间 , 对 全 市 矿 问 题 , 并 全 面 加 强 了地 质 灾 害 的 防 设 ,为 全 市 旅 游 经 济 发 展 增 添 新 活 山 因采 掘 活 动 形 成 的地 表 沉 降 区 、 废 治措 施 。 拓 宽 了建 设 用 地 空 间 , 开 辟 力 。 今 年 还 建 设 了 全 市 重 点 景 了一 定 数 量 的建 设 用 地 ,缓 解 了 全 程 迎 宾 大 道 康 体 休 闲 区 和 松 鹤 新 区


- -l 地 法 制 、 机 构 队 伍 等 7个 篇 章 , 全 面叙述 了我省 土 一

纛 处 济 工 组 作 织 必 悉一 的 须 土 地 到 位 权 益 , 切 , 实 促 维 进 护 社 好 会 农 和 民 谐 和 稳 集 定 体 ; 渣 经 对 壑 i 三
范 。 质 量 监 管 必 须 到 位 , 萎 实 行 “ 作 主 业 誓 人 员 自 三 : ! =
专 提供了决策依据 ,为社会公众认识我省土地的发
:; = = :展 历 史 和 现 状 提 供 了 真 实 准 确 信 息 ,是 一 部 汇 集
! 皇 = 了朴 实 、 严谨 、 科 学 的资 料 , 是 一 部能 反 映 我省 土 地 史 的不可 多得 的工具 书 。 这 次评 审工作 , 由省地方 志办 公室 组织实 施 , 对 全省 范 围内 的 1 1 0部 分 志 进 行 终 审 。 《 土地 志 》
黑河 市地 处林 区和平 原交 界地 带 , 境 内
. 。

一、
是第 一部 参加 审核的 分志。 专 家 认为 《 土 地志 》 称
果 为 其 它部 门分 志 编纂 起 到 积极 表 率示 范 作用 ,
蒸 工 村 总 屯 局 、 林 所 场 属 、 农 的 沾 场 河 与 纛, 国 、 通 营 北 林 林 场 _ l c 、 局 农 场 。 等 由 于 权 地 属 方 单 兰 兰
等 进 行 有 效 的 恢 复 和 治 理 ,逐 步 将 资 市 招 商 引 资 项 目用 地 紧 张 的 矛 盾 。 龙腾公园。
( 卢 占君 王 志 文 )
璺尽
● 、 ’
j 垃 日 , 黑 刑 币 国 土 贫 塬 局 组 织 升 全
市农村集体所有权发证工作推进会议, 会 河 上传达了林口现场会精神, 听取各县( 市、市 区) 工作汇报, 对攻坚阶 段各项收尾工作 进农
治理 新 机 制 , 构 建 绿 色矿 区 , 推 进 生 的 工 程 治 理 ,修 复 了被 破 坏 的 矿 山 宏 伟 壮 观 的 陡 峭 深 谷 现 状 ,建 设 园
态城 市建设 。 环 境 , 昔 日满 目疮 痍 的 废 弃 地 段 得 区 ,使 不 可 再 生 的 矿 业 遗 迹 资 源 和 鹤 岗市 的矿 区环境 恢 复 和地 质 到有 效 改善 。 目前 , 已 基 本 化 解 了 老 矿 山 文 化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和 合 理 利
行了
会 议 要 求 , 全 市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确 权 登 记 罄
求' 全 市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确 己
发证 攻 坚工作 必须做 到 “ 四个到 位 ” 。即责 任
落实必须到位 , 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十

《 黑 龙江 省志 ・ 土 地 志 》 分 土 地 资 源 、开 发 复 垦、 地籍 调查 登 记 、 土地 用 地及 使 用 制度 改 革 、 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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