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假种”侵蚀种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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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假种”侵蚀种业安全
作者:姜刚陈诺
来源:《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 2017年第6期
日前,笔者在多个粮食主产区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各地制定严格政策,使种子市场秩序有
了好转。
但种子做假也出现了升级版,频现变种,花样翻新。
尤其“假种子不劣,劣种子不假”的尴尬现状,令不少农户陷入选种困境。
笔者追踪调查发现,在种子制假售假行为“隐蔽”、进销货台账记录“马虎”、违法成本
较低等因素作用下,一些地方陷入“年年严打-年年造假-年年严打”的怪圈,不仅给农民带来
损失,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挫伤育种创新积极性,影响种业良性发展,亟待补齐监管短板。
花式假种扰乱农业生产秩序
“幸亏假种子被查出来了,否则种下去,到时没收成可咋办?”54 岁的冯清凤前段时间更换了水稻种子抢种下去,如今看着长出来的秧苗长舒一口气。
冯清凤是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
口镇的一位农民,今年春节后,通过朋友介绍,她从滁州一农资公司买了22.5 公斤没有正规
包装袋的散装稻种。
“每公斤比市场价低40元,我图便宜就买了。
”她告诉笔者。
通过采访了解到,像冯清凤一样买到这种种子的还有100多户,他们是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的消费者。
今
年3 月,滁州市公安联合当地农委破获了这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 名,查获伪劣种子
1500 公斤。
“这种散装种子属于无品牌、无正规包装、无标签的‘三无’种子。
”办案民警说,按我
国种子法第49 条的规定,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属于假种子。
但假种子有时候并不劣质。
长期从事农资打假维权的民间人士李鑫告诉笔者,散装“三无”种子盛行另有蹊跷。
有的种粮大户和种子产销企业避开正规种企,直接到种子生产基地购货,自用或者散装出售。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安徽一家大型种业公司打假维权负责人王如强(化名)为笔者举例说,某种子市场价为80 元/ 公斤,生产基地给正规种企繁育不到40 元/ 公斤,卖给周边大户或生产企业只要超过40 元/ 公斤,就可以获取更多的利润。
“种粮大户图便宜,也愿意去买
这类无正规包装的种子,但是这造成正规种企合理利润流失。
”
采访中笔者发现,“散装”中有升级的“挂羊头卖狗肉”版。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途径
收购或生产畅销种子A,将它们装进自己公司通过审定的但销量不好的种子B的包装袋内,形
成披着合法外衣的假种子。
“去年有人摆在市场上售卖的是他自己的品种,农户买了后袋里装
着的却是我们公司的种子。
”安徽一家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水稻事业部部长孟凡东说,这种做法
损害了优质种子公司的利益。
王如强介绍说,更有甚者,一些地方还盛行一种由“万能袋”包装的种子。
之所以叫“万
能袋”,是因为“只要买个喷码机,需要什么样的种子,喷上即可”。
按照我国种子法的规定,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属
于假种子。
笔者走访了解到,种子侵权假劣乱象丛生,有真假种子混合销售的,还有屡禁不止的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等。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李泽福认为,侵权假劣种子乱象带来的危害是多元化的,值得高度警惕。
假劣种拉低良种价值
种子是粮食生产的基础、粮食安全的根本,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当前,一些地方暴露出的种子侵权造假乱象已带来多重危害。
首当其冲的是农民遭受损失。
今年3 月,农业部发布通报说,2016年8月22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辖区经营户举报,称从安徽凝聚力种子有限公司购进的“中旱209”“旱稻1 号”“旱稻502”3 个水稻品种给农民造成损失。
经鉴定,上述3 个品种种子纯度不合格,属劣质种子。
经核实,其销售的3 个批次水稻种子1.2 万公斤,造成2000余亩水稻减产20万公斤、经济损失49万余元。
假劣种子横行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滁州市琅琊区农委种子管理站站长刘家莉认为,假劣稻种一般价格低于优质稻种,真假种子同时在集市上登台,肯定增加了粮农的鉴别难度,而且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后果,扰乱市场秩序。
育种创新积极性也会因此受挫。
李泽福说,以水稻为例,从拿到育种材料到育成一个稳定的品种,需要8~10年。
通过技术成果转让,有的水稻品种市值300 万元。
如果一面市就被人模仿、假冒,不但侵犯了品种权,挫伤了科研人员积极性,也影响社会的公平。
从长远来看,最终受害的还是种业和农民。
严规常遭“软”执行
“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发现假种子难度很大。
”滁州市琅琊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向笔者坦陈,种子经营户也知道是违法的,他们一般不摆在台面上卖,而是直接和农户打交道,有的直接去村民组或者种粮大户家送货上门,执法人员上门执法时很难抓“现行”。
进销货台账记录“马虎”,农户一旦受损维权投诉挺难。
笔者查阅上述滁州市销售伪劣种子案材料发现,农户买了种子后,经销商记录的台账简单随意,有的仅记个地名,有的没记录名字和联系电话。
种粮农民大多没有证据保存意识,没有发票,出了问题后,又没有想到立即去找田间损失鉴定。
“最终赢不了官司,顶多是赢得同情。
”李鑫说。
违法成本低也是其根源之一。
地方执法人员反映,国家的一些严格规定在基层执行不了。
“在执法中,种子法要求‘重罚’的出发点是好的。
”皖北地区一个产粮大县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说,但是假劣种子违法事件多发生在县一级,卖农资的经营户就是几间房子,“他卖了50公斤种子,你查到是假种子,本该处以几万元罚金,但是对方门一锁你罚谁?执法难度太大。
”
地方保护成了一些种业公司打假维权的“痛点”。
“种子的管理权从中央下放到省里,再下放到县里,管理部门跟种子生产经营者都很熟悉。
”王如强说,他们发现线索去一个地方打假时,当地基本上保护本地的种子企业,而且保护的方式很多,如执法部门象征性处理,或者避重就轻,罚点款了事。
执法力量薄弱,导致执法力不从心。
皖东地区一市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全区负责种子执法的就他和种子管理站站长两人,可区里仅挂上招牌的农资店就有30 多家。
“我们还承担很多其他工作,食药安全、种子、肥料、农药等都要管,分身乏术。
”
种子监管亟待补短板
业内人士建议,将种子按照特殊流通领域商品看待,创新监管方式,净化市场。
一是全面摸排梳理种子乱象,对症下药严加整治。
细化种业相关法律法规,让发现、查处
有法可依,发现侵权造假达到一定标准、额度的,将其列入市场“黑名单”。
与此同时,李鑫
认为,应加强对种子真实性的检验。
主要农作物种子上市前一定要提供种子品种真实性检验报告,农业部门要对上市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种子真实性检验,“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可以设定一
些临时的抽检”。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出击。
业内人士呼吁,应重视县一级打假维权这个
主战场,配备精兵强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变被动接受举报查处,为主动出击寻找线索。
同
时可探索异地交叉执法方式,并健全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作战机制,共同织密种
子市场监管网。
有业内人士指出,种子法修订后,种子审定放宽了,监管短板凸显。
很多信息不能互通互查,各地审定的品种不能互通有无,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现象,需要相关部门通过技术手段
打破这种信息壁垒,做到全品种网上可追溯可查询。
三是出台扶持政策鼓励育种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安徽省委副主委赵皖平认为,与利
益损失相比,种子侵权造假对于创新的积极性与动力的影响更大。
育种创新需要长时间的积累,10年甚至更长时间都未必有结果,所以稳定长期的支持机制尤为重要。
“应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按照示范推广面积,给予育种单位一定数额的创新补贴。
”孟凡
东提出,同时应畅通维权渠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给品种产权企业开辟维权“绿色通道”。
李鑫等指出,部分科研院所作为种子品种创新的重要力量,要打破各自为战、彼此封锁
的尴尬局面,建立起一种良性的共享机制,形成齐头并进的创新格局,尽力消除侵权造假种子
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