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行事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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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行事历
前言:本《行事历》仅供日常学籍工作参照,具体内容以当年发文为准。行事历所提学籍系统指深圳和国家学籍系统。
月份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3月份
1、开学两周内核对在校生和系统人数,登记、联系并上报未办手续不到校的学生。(教办汇总后报电子版到基教科)。
2、对上学期流动学生(转进、转出、休复学等)进行学籍审核,并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相应处理后,从系统的数据管理中的《全字段花名册》里导出数据国家学籍系统的相关工作将按上级教育部门的通知,按时完成。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了解电子学籍档案使用情况。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11月份
对全区各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学籍会审。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12月份
1、学籍管理培训及工作总结。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对中小学及个人学籍管理工作进行评优评先。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3、期末考试后,录入在校学生电子学籍考评信息,形成完整的电子学籍表。
7、各校各校填写《XX学年度第一学期人数统计表》,打印本学年《广东省中小学在校生名册》、《广东省中小学新生名册》、《广东省中小学在校生变动名册》及《学生变动生情况统计表》,并附电子版,按我区管理权限划分报教育管理部门验印、备案。
统计以9月15日下午5:00的数据为准,填报学籍表册数据要与《学年初基层报表》、深圳市学籍系统、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一致。
基教科、教办、各小学
2、做好《九年义务教育证书》验印和发放工作。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7-8
月份
1、录入在校学生电子学籍考评信息,形成完整的电子学籍表。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义务教育阶段插班工作。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3、对上学期流动学生(转进、转出、休学、复学、出国、出港等)进行学籍审核,并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相应处理后,从系统的数据管理中的《全字段花名册》里导出数据进行备份。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3、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照片采集。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5月
份
1、各中学从学籍系统中导出九年义务教育证名册,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一式三份进行验印备案(中心城直属一式两份)。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6月
份
1、做好《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和填写工作,并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小学毕业生名册》。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和辍学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上报学生辍学情况。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4、核定初三毕业学生信息。各中学在学籍网上对初三学生的信息进行校核(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户口所在地等要与户口簿相符),如发现信息不符,学校需及时持学生相关凭证到主管部门进行更改。
3、学籍系统的升级工作。
4、做好学生学籍信息校对和变更工作(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及照片采集)。
5、完成导入小一、初一年级新生的学籍。按要求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准确输入深圳和国家学籍系统要求的字段内容。
6、各校按要求,分班级、以学号为序建立新生《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和重新装订已有班级的名册。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4月份
1、各小学在学籍网上对小学毕业生信息进行校核。学生基本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户口所在地等)要与户口簿相符,并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小学毕业生数据,供对口中学进行招生前的初审。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对各中学初三毕业生进行升中考前学籍审核,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相应处理后,将相关数据导出到中考系统。
(注意:开学初,学籍管理员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学生毕业和上学期流动学生处理后,进行升级,录入新生信息,最后要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全字段花名册》里导出数据进行备份,以便每个学年度都有一个相应的反映该学年开学初所有学生情况的数据备份。)
10月份
1、各校在市系统中对毕业班学生的毕业情况进行处理,详细注明毕业情况、毕业去向(要注明具体去向)。由学校导出上一学年《毕业生名册》进行备份。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4、8月30日前统计并上报《龙岗区XX学年人数初人数快报表》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月 份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9月份
(15日前需完成)_
1、开学两周内核对在校生和系统人数,登记、联系并上报未办手续不到校的学生。(教办汇总后报电子版到基教科)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对上学年学生流动情况进行处理。(处理完,电脑处理流程:转出学生→休(复)学生→外校转入生→毕业生→升级生)。(处理完后从学籍管理系统的《全字段花名册》里导出上学年的数据进行备份)。
前言:本《行事历》仅供日常学籍工作参照,具体内容以当年发文为准。行事历所提学籍系统指深圳和国家学籍系统。
月份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3月份
1、开学两周内核对在校生和系统人数,登记、联系并上报未办手续不到校的学生。(教办汇总后报电子版到基教科)。
2、对上学期流动学生(转进、转出、休复学等)进行学籍审核,并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相应处理后,从系统的数据管理中的《全字段花名册》里导出数据国家学籍系统的相关工作将按上级教育部门的通知,按时完成。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了解电子学籍档案使用情况。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11月份
对全区各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学籍会审。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12月份
1、学籍管理培训及工作总结。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对中小学及个人学籍管理工作进行评优评先。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3、期末考试后,录入在校学生电子学籍考评信息,形成完整的电子学籍表。
7、各校各校填写《XX学年度第一学期人数统计表》,打印本学年《广东省中小学在校生名册》、《广东省中小学新生名册》、《广东省中小学在校生变动名册》及《学生变动生情况统计表》,并附电子版,按我区管理权限划分报教育管理部门验印、备案。
统计以9月15日下午5:00的数据为准,填报学籍表册数据要与《学年初基层报表》、深圳市学籍系统、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一致。
基教科、教办、各小学
2、做好《九年义务教育证书》验印和发放工作。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7-8
月份
1、录入在校学生电子学籍考评信息,形成完整的电子学籍表。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义务教育阶段插班工作。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3、对上学期流动学生(转进、转出、休学、复学、出国、出港等)进行学籍审核,并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相应处理后,从系统的数据管理中的《全字段花名册》里导出数据进行备份。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3、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照片采集。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5月
份
1、各中学从学籍系统中导出九年义务教育证名册,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一式三份进行验印备案(中心城直属一式两份)。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6月
份
1、做好《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和填写工作,并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小学毕业生名册》。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和辍学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上报学生辍学情况。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4、核定初三毕业学生信息。各中学在学籍网上对初三学生的信息进行校核(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户口所在地等要与户口簿相符),如发现信息不符,学校需及时持学生相关凭证到主管部门进行更改。
3、学籍系统的升级工作。
4、做好学生学籍信息校对和变更工作(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及照片采集)。
5、完成导入小一、初一年级新生的学籍。按要求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准确输入深圳和国家学籍系统要求的字段内容。
6、各校按要求,分班级、以学号为序建立新生《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和重新装订已有班级的名册。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4月份
1、各小学在学籍网上对小学毕业生信息进行校核。学生基本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户口所在地等)要与户口簿相符,并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小学毕业生数据,供对口中学进行招生前的初审。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对各中学初三毕业生进行升中考前学籍审核,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相应处理后,将相关数据导出到中考系统。
(注意:开学初,学籍管理员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学生毕业和上学期流动学生处理后,进行升级,录入新生信息,最后要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全字段花名册》里导出数据进行备份,以便每个学年度都有一个相应的反映该学年开学初所有学生情况的数据备份。)
10月份
1、各校在市系统中对毕业班学生的毕业情况进行处理,详细注明毕业情况、毕业去向(要注明具体去向)。由学校导出上一学年《毕业生名册》进行备份。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4、8月30日前统计并上报《龙岗区XX学年人数初人数快报表》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月 份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9月份
(15日前需完成)_
1、开学两周内核对在校生和系统人数,登记、联系并上报未办手续不到校的学生。(教办汇总后报电子版到基教科)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对上学年学生流动情况进行处理。(处理完,电脑处理流程:转出学生→休(复)学生→外校转入生→毕业生→升级生)。(处理完后从学籍管理系统的《全字段花名册》里导出上学年的数据进行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