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电子表单)涉外
区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员名单
序号
国家(地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职务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演出剧(节)目
序号
名称
演出类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doc
填写说明:演出类型填写以下其中一种:流行乐/音乐会/歌剧/DJ/其他音乐/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舞剧/其他舞蹈/话剧/默剧/音乐剧/儿童剧/其他戏剧/魔术/杂技/马戏/其他杂技/相声/戏曲/小品/其他曲艺/其他
备注
...入境停留日期、时间、巡演首演地在申请涉港澳台/涉外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入境停留日期
入境停留时间
日
本轮巡演首演地
演出(剧)节目
见附件
主要演员(团体)
(全体演员名单见附件)
本地演出场所1
日期
场次
地址1
兰州天龙演艺大剧院
本地演出场所2
日期
场次
地址2
本地演出场所3
日期
场次
地址3
本地演出场所4
日期
场次
地址4
本地演出场所5
日期
场次
地Hale Waihona Puke 5项目联系人姓名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盖章)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演出活动承诺书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
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行政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
本机构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及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
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审批内容进行演出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入境停留日期、时间、巡演首演地在申请涉港澳台/涉外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入境停留日期
入境停留时间
日
本轮巡演首演地
演出(剧)节目
见附件
主要演员(团体)
(全体演员名单见附件)
本地演出场所1
日期
场次
地址1
本地演出场所2
日期
场次
地址2
本地演出场所3
日期
场次
地址3
本地演出场所4
日期
场次
地址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本地演出场所5
附录2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个人
证号
地址
结果送达
自取/挂号信/快递到付
申请事项
内地/涉港澳台/涉外
举办/变更/备案
演出名称
原批文号
主要演出类型
流行乐/音乐会/歌剧/DJ/其他音乐/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舞剧/其他舞蹈/话剧/默剧/音乐剧/儿童剧/其他戏剧/魔术/杂技/马戏/其他杂技/相声/戏曲/小品/其他曲艺/其他(单选)
日期
场次
地址5
项目联系人姓名
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盖章)
演出经纪人员证号
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
项目联系人固定电话
(申请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年月日
安徽省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电子表单)涉台

安徽省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个人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许可证号 *********** 公司地址 *************
结果送达
□自取 □邮寄 邮寄地址
申请事项 涉港澳
□举办 □变更
演出名称 ***音乐会
原批文号 主要演出类型
流行乐 备注
…入境停留日期、时间、巡演首演地在申请涉港澳台/涉外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入境停留日期 2020-XX-XX 至20XX-XX-XX 入境停留时间
XXX 日 本轮巡演首演地 合肥
演出(剧)节目
见附件 主要演员(团体) 香港/澳门地区演员****等**人(全体演员名单见附件)
本地演出场所1
合肥XXX 日期 20XX-XX-XX
场次 X 地址1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XXXXXXXXX 号
本地演出场所2
日期
场次
地址2
本地演出场所3
日期
场次
地址3
本地演出场所4
日期
场次
地址4
本地演出场所5
日期
场次
地址5
项目联系人姓名 ** 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演出经纪人员证号 ***** 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
****** 项目联系人固定电话 05XX-*****
我单位近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
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形。
(申请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审核、备案)表

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审核或备案)的条件要求和程序一、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一)应当具备演出经纪机构资格或文艺表演团体资格,其中,文艺表演团体仅限于邀请涉外或涉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和个人参加本团自行举办的以本团为班底的营业性演出;(二)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三)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四)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记录。
二、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第、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国家文化部《关于加强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8]27号)。
)(一)演出申请书(申请书范本附后)。
内容包括:举办演出的时间、地点、场次、演出项目名称,拟邀请参加演出的主要文艺表演团体及主要演员姓名等,营业性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需提交原件);(二)书面声明: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记录的声明及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需提交原件)(三)演出举办单位的资格证明。
包括:1、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2、该单位最近举办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批文或近2年举办营业性演出的情况总结和相应的演出批准文件(持文化部演出批文,在批准时间内到我省增加演出地的不提交此项;我省经常举办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单位也可不提交此项);(总结需提交原件,演出批文需提交复印件)3、文化部同意举办演出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此项仅由持文化部演出批文,在批准时间内到我省增加演出地的申请人提交)(四)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的有关证明(持文化部演出批文,在批准时间内到我省增加演出地且演出内容和演员不变的,可不提交下列1、2、3项,但如增加内地或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同台演出的,应就增加部份申报)。
演出单位申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表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或法人代表
邮编
经济类型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从业人数
组建时间
电话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日月年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日年月
(以上及下页由申请单位填写,以下由发证机关填写)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编邮
经济类型
注册资金
单位类别
经营范围
核定人数
许可证号
工商注册机关
号册注
成立日期
话电
发证机关盖章:
日年月
备注:
主要从人员登记
姓名
性别
职务
学历
政治面貌
身分证号码
文化部文化市场管理局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示范文本)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示范文本)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注:1、已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应当报演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2、本表在窗口书面办理需一式2份,办理结果,一份留存并由受理人员输入数据库,一份作备案证明文件交申请人。
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演出活动承诺书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
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主管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注:1、已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应当报演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2、本表在窗口书面办理需一式2份,办理结果,一份留存并由受理人员输入数据库,一份作备案证明文件交申请人。
演出活动承诺书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
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主管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注:1、已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应当报演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2、本表在窗口书面办理需一式2份,办理结果,一份留存并由受理人员输入数据库,一份作备演出活动承诺书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
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主管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安徽省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表

安徽省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表
机构名称
地址
安徽省文化厅制
一、申请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所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立的目的、拟从事的艺术种类,人员机构的设置情况等);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公司章程(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5、主要从业人员简历;
6、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其必要附件,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企业注册资本入资专用存款帐户余额通知书》或银行询证函、进帐单等(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7、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资格证明由全国性的演出行业协会制定资格认定办法(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8、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二、填表说明
1、本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表填写一式四份;
3、文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办事指南

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申请和办理。
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是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
举办涉外及港澳台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按本指南办理。
二、申请事项事项:举办营业性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的申请。
分项:举办、变更、备案。
三、法规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举办营业性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的审批,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六、审批条件1.申请主体为演出经纪机构或文艺表演团体,且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2.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记录;3.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4.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5.演出内容不得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七、申请材料(一)提交申请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二)申请材料1.举办(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举办演出活动承诺书》;(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近2 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应包括“我单位近2 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形”等内容(单位落款盖章,落款日期应为送报批当天日期);(5)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6 个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位、国家或地区、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为台胞证,不能是护照;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6)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7)如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并翻译;(8)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9)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10)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11)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12)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资金安排计划书要包括演出项目将发生的各项费用总和,包括演出费、制作费、场租费、宣传费、国际往返旅费和食宿行等接待费、不可预见费等;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13)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全国涉外演出批文办理方式

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业务全国涉外演出批文办理(一)提交申请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二)申请材料1.举办(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举办演出活动承诺书》;(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近 2 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应包括“我单位近 2 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形”等内容(单位落款盖章,落款日期应为送报批当天日期);(5)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 6 个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位、国家或地区、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为台胞证,不能是护照;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6)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7)如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并翻译;(8)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9)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10)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11)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12)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资金安排计划书要包括演出项目将发生的各项费用总和,包括演出费、制作费、场租费、宣传费、国际往返旅费和食宿行等接待费、不可预见费等;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13)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非涉外或非涉港澳台营业性组台演出审批表

□场所的专业设备清单(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除房产证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资历证明及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器材设备清单;
□演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提交)(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参加演出的艺术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参加演出的《个体演员备案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个体演员同意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邀请文艺表演团体专职演员、专业艺术院校师生参加本单位以外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交其所在单位的书面同意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此项企业单位提供;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此项事业单位提供;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章程(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其必要附件,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企业注册资本入资专用存款帐户余额通知书》或银行询证函、进帐单等(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
后附提交材料(A4纸规格):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
二、参加演出文艺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合同、协议、确认书等);
三、演出地点确认函(合同、协议、确认书等);
四、演出节目内容及视听材料(演出内容节目单及VCD、DVD等);
五、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六、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七、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演出日期1日前提交);
八、资金安排计划书和与资金安排计划相适应的资金证明(银行证明、加盖银行章对帐单等);
九、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等);
十、近两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注: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一、二、三、四条材料。
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的营业性演出同时提交五、六、七条材料。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同时提交八、九、十条材料。
非涉外或非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跨地区巡演备案表

□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此项在演出经批准后,由演出承办单位于演出日期1日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依法取得的建筑工程安全、消防安全批准文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广东省文化厅监制
需提交的材料
□首演审批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参加演出的艺术表演团体主要演员名单;
□承办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参加演出的艺术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参加演出的《个体演员备案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营业性组台演出,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个体演员同意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其法定监护人及其
所在学校的书面同意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演出节目单及其视听材料;
□专业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非涉外或非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跨地区巡演备案表
申报时间:年月日
演出承办单位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号码
演出活动名称
首演审批机关
审批文号
申请演出备案排期情况
序号
演出时间
演出场所及地点
演出场次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经办人意见
签名:年 月 日
分管领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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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固定电话
05XX-*****
我单位近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形。(申请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安徽省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个人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许可证号
***********
公司地址
*************
结果送达
□自取□邮寄
邮寄地址
申请事项
涉外
□举演出类型
流行乐
备注
…入境停留日期、时间、巡演首演地在申请涉港澳台/涉外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入境停留日期
2020-XX-XX至20XX-XX-XX
入境停留时间
XXX日
本轮巡演首演地
合肥
演出(剧)节目
见附件
主要演员(团体)
乌克兰演员****等**人(全体演员名单见附件)
本地演出场所1
合肥XXX
日期
20XX-XX-XX
场次
X
地址1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XXXXXXXXX号
本地演出场所2
日期
场次
地址2
本地演出场所3
日期
场次
地址3
本地演出场所4
日期
场次
地址4
本地演出场所5
日期
场次
地址5
项目联系人姓名
**
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盖章)
演出经纪人员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