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理指南【模板】
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核办事指南.pdf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
法取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釣。
(四)变更演员
1、申请书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事项申请表》 2、原批准文书
3、新增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
6 个内容:姓名、性别、出
3、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式
4、参演的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职位、证件号码) 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
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各一式
1 份)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
賴縈诘聾。
10、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 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 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 音频资料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11、演出场所平面图(一式 1 份) 12、场地搭建安全承诺书(一式 1 份) 备注: 1、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和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由演出单位在演出经批准后,于演出前向
演出所地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凡在演出前不能提供的,演出活动不得举办。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二)变更时间
1/5
1、申请书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事项申请表》 2、原批准文书
3、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变更时间后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 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
营业性演出报审批相关文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申报审批相关文书格式申请人填写的文书格式(样本)文书格式样本一:《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正面)申请人经济类型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从业人员人姓名身份证号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姓名()身份证号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住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经营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从业人员登记姓名性别专业身份证号备注本单位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章):年月日(背面)填写说明:1.经济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经营范围。
按照其表演的艺术种类填写,如声乐、器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皮影、朗诵表演等。
3.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4.从业人员登记,指演员,包括演奏员。
如从业人员较多,可按表中格式另备页面载明情况,并加盖骑缝章。
法定 代表人 主要 负责人文书格式样本二:《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正面)申请人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从业人员 人姓 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姓 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住所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主要 从业 人员 登记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经纪人 证书号本单位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背面)填写说明:1.经济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举办港澳台地区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办

13.*增加演出地备案:申报材料:(1)备案申请书(含演出时间、地点、主题、主承办单位、邀请艺人、演出内容、场地容纳人数、拟定票价、推广方式等要素);(2)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3)原批准文书;(4)《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8个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国家(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台湾地区演员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6)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7)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8)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9)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10)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文艺表演团体审批业务手册

文艺演出团体审批业务手册一、合用范围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文艺演出团体审批旳各项工作程序和作业规定,合用于文艺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旳征询、受理和办理。
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事项:文艺演出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
分项:设置、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二)办理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旳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旳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旳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国务院有关修改部分行政法规旳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行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
(三)实行机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内地(内资)文艺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省文化厅负责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内地方控股旳合资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受省文化厅委托实行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本辖区内设置内地方控股旳合资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四)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人员审批人员应当具有对应旳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接受法律和对应旳业务培训、考核。
(六)同意文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2年。
文化行政部门可于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提前通过短信、电子邮箱、网站提醒经营单位更换许可证;到期未更换旳,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七)审批时限受理期限:设置及变更演员申请,为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旳,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旳,一次性告知相对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旳,视为受理。
其他手续应当场受理。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旳,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旳,当场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当场未予答复旳,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设置及变更演员申请为20个工作日。
其他变更、延续、补证手续应及时办结;注销手续应当场办结。
(八)审批服务在行政受理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征询及统一办理服务。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流程(共五则)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流程(共五则)第一篇: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流程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一)审批依据: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二)审批权限在全市四星级以上宾馆和大型文体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由市文化局负责审批。
在公园、广场、街道、宾馆、饭店或其他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由所在地区、县级市文化行政部门审批。
(三)审批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申请条件1.组织演出和参加演出各方持有演出证;2.演出内容健康;(五)申请材料1.举办营业性演出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时间、地点、场次;2.演出节目及其视听资料;3.演出单位《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个人《演员备案证明》;4.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5.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举办单位还应提交下列文件:(1)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2)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3)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上列第(1)项在演出经批准后由演出举办单位于演出日期1日前提交给我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6.非国家核拔经费的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跨省演出,须持所在地省级文化部门的核准意见;7.非营利性募捐演出须有市民政部门同意;8.非国家核拨经费的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还应当提供营业执照。
(六)审批时限三个工作日。
(七)审批程序1.申请人向市文化局收文窗口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2.收文窗口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后,送有关业务处室办理;3.业务处室审核后出具承办意见,送分管局长审查决定;4.对审批合格的申请人,批准相关演出活动;对不批准申请的说明理由,并由窗口将审批决定送达申请人。
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理指南【模板】

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理指南一、事项名称营业性演出审批二、办理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四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受理单位:XX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办理地点:XX区政务服务大厅文新局窗口四、申请材料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3、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办理指南

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办理指南一、事项名称和办理依据. 事项名称。
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办理依据。
《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号)二、办事流程见流程图三、申报材料、演出申请书(内容包括演出目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等)、演出举办单位的资格证明:演出举办单位的资格证明:举办单位为演出经纪机构或文艺表演团体的,提交《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举办单位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体演员的,提交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参加演出的艺术表演团体和演员名单;、参加演出的艺术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参加演出的《个体演员备案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个体演员同意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邀请文艺表演团体专职演员、专业艺术院校师生参加本单位以外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交其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其法定监护人及其所在学校的书面同意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演出节目单及其视听材料;非专业演出场所及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举办单位还应提交下列文件:、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此项在演出经批准后,由演出承办单位于演出日期日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四、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五、收费标准及依据无六、办理部门、办公地址、咨询电话、办理部门: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文体旅游产业监管科、办公地址:行政服务中心东座楼号窗口、咨询电话:1 / 1。
营业性演出申报审批

营业性演出申报审批相关文书格式申请人填写的文书格式(样本)文书格式样本一:《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正面)本单位依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章):年月日(背面)填写说明:1.经济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经营范围。
按照其表演的艺术种类填写,如声乐、器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皮影、朗诵表演等。
3.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4.从业人员登记,指演员,包括演奏员。
如从业人员较多,可按表中格式另备页面载明情况,并加盖骑缝章。
文书格式样本二:《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正面)(背面)填写说明:1.经济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住所。
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3.主要从业人员登记。
如主要从业人员较多,可按表中格式另备页面载明情况,并签名盖章。
文书格式样本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申请登记表》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申请登记表(背面)填写说明:1.经济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营业性演出审批
二、办理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四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办理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文新局窗口
四、申请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
材料;
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五、基本流程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作出决定。
其中,做出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批准文书;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之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在申请表上选择自取的,可以按照网上公开的领取期限、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并携带有效证明来领取批准文书;申请人在申请表上选择挂号信或快递到付的,在收到批准文书后应告知文化行政部门。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如距演出举办日期不足2日的,应于演出前),在官方网站或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审批结果。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区文新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区政务服务大厅文新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