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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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2.14
•【字号】白山政办函〔2018〕101号
•【施行日期】2018.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
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白山政办函〔2018〕101号
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做好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结合“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吉财采购〔2018〕979号),制定《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一、《目录》中确定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
准,是指市级政府采购执行的采购项目和标准。

二、《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通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目录》中门槛价以下或《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部门集中采购。

四、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2017年印发的《2018—2019年白山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白山政办函〔2017〕106号)于2019年1月1日废止。

附件:1.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白山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附件1
附件2
白山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

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含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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