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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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全文5篇)
第一篇: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008年我县共发生工矿企业死亡事故4起、死亡6人,其中因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引发的事故2起、死亡4人,占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的50%和67%。

今年1—8月份我县发生的唯一一起工矿企业死亡事故也发生在建筑施工工地。

而就在9月9日下午,台州市路桥区富士路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幸福人家”工地发生一起泥浆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

虽然事故发生的原因目前尚未查明,但从电视画面和照片新闻上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起因建筑施工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前进,给建筑业带来了蓬勃发展的同时,也给这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建筑业事故多发,既有因行业因素影响,也有因人为管理不善造成。

一、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
1、高处作业和立体交叉作业多。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目前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

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建筑结构的复杂性导致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材料和机械共同施工生产,上下左右多层次的立体交叉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多。

2、施工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变化大。

建筑施工行业的每一项工程都有一定的工期,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但这个时间是相对短暂的,每一部位的作业也是短暂的。

这就容易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产生临时观念,对施工中出现的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麻痹大意,认为凑合凑合就能过去了。

而每栋建筑物从地基打桩、主体工程到屋面装修,不同时段的不安全因素要随工程的进度而变化,针对这些变化,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也要不断地改变、补充和完善,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3、人员流动性和施工季节性明显。

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高空作业多,劳动对象的规模大以及工人须经常露天作业,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临时工和农民工
所占的比例大,人员流动性强。

据统计,目前施工工地中农民工约占50%-70%甚至有的高达95%。

同时,高温和严寒等施工环境使得工人体力和注意力下降,雨雪天气还会导致工作面湿滑,夜间照明不够,都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二、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变化多端”等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

这些事故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给死者家庭带来灾难,影响社会的稳定。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行业违法承包现象普遍。

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施工方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现场物料升降机等特种设备的单独承包也时有发生。

这些承包方往往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存在违章指挥和盲目施工行为。

而建设方和建设主管部门对这种违法分包行为往往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这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内容不能切合实际,并且不能认真执行。

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制度内容得不到落实,不能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对管理人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流于形式,不能起到提高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的作用。

甚至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对员工教育培训造假,根本不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在日常管理中也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存在检查前无计划,检查时无具体依据,检查出的问题不能整改到位等,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隐患或由于条件所限安全措施不能防护到位的分部工程未予重视。

3、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

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据事故调查,施工单位从上到下各级人员往往存在着侥幸心理,在检查安全隐患时走过
场,不能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对安全检查不重视,甚至存在项目经理不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只是口头上强调安全,但真正落实到工作上却应付了事,有的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不予重视,认为是小题大做。

有的企业法人对法定安全责任不能履行到位。

安全投入不到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安全措施、防护不到位,安全劳保用品发放不到位等等。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行业成为该行业的主要力量,给建筑业带来新活力的同时,一方面由于企业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因受到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的影响,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对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对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会带来怎样的后果,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所以,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往往他们既是受害者,又是肇事者。

5、监理不到位。

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监理工作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向有上级汇报等等,致使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6、安全监督不到位。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三、如何提高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1、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对建筑行业来说,只有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

二是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重点检查工地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等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中的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等安全防护工作。

三是建立施工现场班前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不同于其它行业,具有“深基、高空、负重、临边”作业等特点,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履行交底制度时,要针对不同情况,实行普遍交底和个别交底相结合,做好交底记录。

交底双方都应履行签名手续,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

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要严厉处罚。

五是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切实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其次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

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

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档案。

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

第三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

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

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2、监理单位
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施工质量隐患往往导致施工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造成质量事故,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

所以监理单位在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同时,应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过程,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3、政府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并严格执行,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施工方法或者简化工序流程,严肃作业纪律。

二要定期开展建筑施工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重点围绕分包、转包、挂靠施工队伍管理以及拆迁、地下施工等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深入查源头、查隐患、查“三违”,督促各级各类施工企业强化施工基础管理,有效扼制高坠、坍塌、机械伤害等易发事故。

三要强化执法联动与执法信息互通,进一步拓宽群众与社会监督渠道,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违法企业的曝光与打击力度。

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调查处理,加大事故问责力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对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加重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从严处理。

对每一起建筑施工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相关部门和企业都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存在问题,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

(作者单位:浙江省天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二篇: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确保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规范化管理,有效地指导实际生产,努力创新,不断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玉华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
理,以下均用《规程措施》说明。

三、职责
(一)总工程师全面负责规程、措施的管理工作。

《规程措施》的最终决定、审批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二)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技术参数的确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使用,以及《规程措施》中技术要求内容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三)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提供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四)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规程措施》中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内容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五)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规程措施》中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的审批、开工许可证的签发及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六)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学习。

(七)区队负责人负责按《规程措施》要求组织现场生产与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规程措施》的编制
1、生产科根据矿采掘接替作业计划,于计划施工前7日内向有关单位下达《规程措施》编写通知单,并提供各种技术参数及相关资料。

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由区队技术员编写工作面作业规程。

如遇现场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区队应及时将信息传递到生产科、安质科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写补充措施,经相关单位审批后贯彻实施。

2、区队技术员接到编写通知单后,按专业到相关科室领取所需图纸、资料,技术员根据科室提供的资料,在3天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规程措施》的编制,将复印件报送各相关科室。

3.生产科、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

4.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接到生产技术部业务科室的通知,及
时传达机电副队长,当日到动力科落实施工所需机电设备,7日内,结合各科室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规程措施》的编制。

5.补充措施应于生产技术业务科室通知下达1日内,由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完成编制。

补充措施作为作业规程的补充内容,应符合现场实际,有针对性。

6、《规程措施》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2)《规程措施》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能够切实指导实际生产。

(3)《规程措施》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宋体、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并附图。

(4)《规程措施》编制要求无错、漏字、语句不通及漏页现象。

(5)统一采用AutoCAD绘图软件进行绘图,标注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规程措施》或编制补充措施,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查,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掘进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施工工艺、主要工序安排发生改变时;
(3)作业规程和现场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4)掘进巷道贯通前或掘进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带,过断层,遇顶板破碎;穿过老空、老巷;接近含水层、冒顶区、地质钻孔,老窑、老空、火区、高瓦斯区域等。

(二)《规程措施》的审批及复审
1、《规程措施》编制完成后,先由区队主管负责组织对作业规程编制的内容进行查看并签字;后由生产科组织施工单位、安质科、动力科、通风科、地测科等单位及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参加会审,由区队技术员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整理,再由各科技术负责人签字,最后由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如总工程师不在,由副总工程师代签)。

2、补充措施应于生产技术部业务科室下达通知2日内,由生产科、安质科依次审批后(如补充措施涉及“一通三防”或其他专业的内容,应同时送交生产科和相关科室审批),报总工程师审批后生效。

3、《规程措施》在审批结束后,在施工前,由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对区队所有人员进行贯彻解释,保存贯彻记录,并组织所有人员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要进行重新贯彻并补考,直到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相关记录要保存完好。

临时调动人员必需补充贯彻并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凭审批后的《规程措施》、贯彻记录和考试成绩到安质科申请办理开工许可证,由调度室组织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到现场联合验收合格后,签发开工许可证,由安检科盖章后生效。

区队领到开工许可证后方可组织生产。

5、生产科每月组织有关科室对《规程措施》进行复查,并由总工程师及相关科室技术负责人签署复审意见,留有《规程措施》复查记录,记录由区队负责保存。

6、补充措施在审批完毕1日内,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应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并填写贯彻记录。

7、《规程措施》最终在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生效。

8、《规程措施》每个月必须进行3次复审,由技术员每旬将规程措施根据井下实际生产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于旬终日进行会审。

9、首个采用新工艺的采掘面、综采、综放工作面以及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水害、火灾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必须报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0、采煤工作面投产前、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工程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11、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2、制定非常规作业管理制度,非常规作业必须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安监、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和作业单位的区队长分班负责现场跟班指挥,直至工作结束。

(三)《规程措施》的贯彻
1、《规程措施》必须在施工前由区队技术员组织全队干部及职工进行学习,必须参加作业规程内容的考试,执行签字制度,不许他人代签。

凡考试不及格或不听传达者不得参与施工。

2、针对已审批通过的《规程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每天组织职工进行贯彻学习,要求值班干部在班前会上根据本班作业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同时每次学习后必须由学习人员签字方可入井作业。

发现未学习规程和措施而下井的,追究技术员及区队主管相关责任。

3、参与工程施工的生产管理、安全监察、地质测量及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也要认真学习《规程措施》,并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责。

(四)《规程措施》的落实
1、《规程措施》经总工程师签字生效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按规程和措施施工的,要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员的相关责任。

2、《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由安质科人员监督检查,由相关专业人员每旬巡回进行一次不定期的抽查,每月由分管矿长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将问题整改后反馈给相关科室并存档。

3、生产科对《规程措施》的现场兑现负直接技术指导责任,按《规程措施》规定的安全技术原则抓好落实,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

4、在现场执行中发现特殊或重大问题时,生产科长必须及时与业务科室联系,同时向总工程师汇报批准,采取对应措施并严格执行。

(五)《规程措施》的管理
1、审批、贯彻、考试工作完成后,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将《规程措施》按统一标准打印三份,并交生产科、安质科各保存一份。

2、补充措施在审批、贯彻完成后,交生产科、安质科各保存一份。

3、当施工工程结束后,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负责将该项工程的作业规程收齐,单独存放。

五、处罚办法
(一)区队技术员编制《规程措施》或补充措施不及时,每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200元。

(二)编制《规程措施》或补充措施的编制出现错误或者漏项,每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100元。

(三)《规程措施》或补充措施审批完成后,区队技术员应及时对本队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有记录,发现无记录及记录造假者,每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200元。

(四)审批后的《规程措施》或补充措施应在2天时间内及时交到生产科备案,不交者或迟交者,每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200元。

(五)审批过的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未经生产科允许严禁随意更改,每发现一次罚区队技术员(兼职技术员)500元。

(六)其他未尽之处由生产技术部研究后进行处罚。

第三篇:电工安全作业规程
十六、维修电工作业安全规程
1.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持证上岗,睡眠不足、精神不好或酒后着禁止作业。

2.登高作业时,必须检查升降梯,安全带等工具是否完好,禁止在高空中互相传递工具和任何物件,严禁上下抛掷。

3.使用升降梯操作时,梯子坡度不能太大,同地面所成角度为60度为宜,梯子最高处不能站人,工作时不得探身梯外,梯子上只准一人操作,如果人在梯子上,不可移动梯子,人在梯子上作业时下面要有人保护。

4.手柄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手续,高低压电机跳停复位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的检修项目不得少于两人,相互监督,事故性检修项目都要先做好安全措施,在有油迹和胶管出不准吸烟、休息、开玩笑、打闹。

6.新安装的设备,没有图纸不予施工,安装后试车符合要求方可投入运转,严禁随意短接保护装置。

7.对于不符合安全用电作业应立即停止。

8.电气设备在进行检修时,必须要切断电源,在检修前应检查确认切断运行的高压电源,并在断开处放置绝缘板,高压线路接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乱送高压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9,作业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时,救护人员应立即使其摆脱电源,严禁用手直接去拉,应先用绝缘棒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并报告值班领导。

我不伤害自己
伤害因素
1、未持证上岗,进入劳动现场劳保用品不能正确穿戴;
2、不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作业前没有进行布置相应的防范措施;
4、工作期间思想不集中触摸设备运转的部位、触摸带电体;
5、未按要求持证上岗预防对策
1、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作业前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4、工作期间要集中注意力;
5、严禁触摸带电体和设备的运转部位;
6、必须持证上岗。

我不伤害别人
伤害因素
1、不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擅自启动设备或启动设备前未能检查确认;
3、不重视文明生产秩序,乱丢杂物;
4、指挥不当,信息不畅通;
5、交叉作业没有进行协调;
6、停送电执行不规范;预防对策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启动设备前应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
3、做到文明生产秩序,不乱丢杂物;
4、不违章指挥,保持信息畅通;
5、交叉作业前进行协调;
6、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我不被别人伤害
伤害因素
1、设备检修时进入设备内部时没有切断电源;
2、设备检修时没有挂警示牌;
3、交叉作业未与他人联系;
4、因自己的注意力不集中,使别人不注意时对自己造成伤害;
5、没有了解作业时的情况下,盲目作业;预防对策
1、进入设备内部时一定要检查有没有停电;
2、对于危险作业时一定要挂警示牌;
3、交叉作业前要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4、自己工作时要集中注意力;
5、作业前要对作业对象进行充分的了解。

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伤害因素
1、看见他人违章没有及时制止;
2、发现现场存在危险因素未及时提醒作业人员;
3、危险作业现场监护不到位;
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
5、交接班不清预防对策
1、看见他人违章要立即制止;
2、现场存在危险因素及时告知作业人员;
3、严格按照危险作业监护程序监护;
4、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5、交接班要认真交待班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第四篇:安全作业规程考题
安全作业规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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