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8.11
•【字号】毕府办函〔2017〕103号
•【施行日期】2017.08.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消防管理
正文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函〔2017〕10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毕节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毕节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全面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力争实现“六个百分之百”,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排查率100%、消防设施缺损隐患排查率100%、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率100%、微型消防站建设率100%、“一楼一策”普及率100%、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高层住宅楼长配置率100%,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重点
(一)未验先用
高层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二)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三)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四)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标准、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封堵不完全,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对电气、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措施不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
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4.是否结合本地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智能燃气管理系统建设,对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用气实施远程监控管理。
(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明确责任人、管理人,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不明确。
2.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电动车违规在安全出口处充电。
5.单位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和演练,不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7.将高层建筑视频监控纳入城市“天网”工程和“智慧城市”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底数。
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排查,建立行业“一楼一册”整治工作台账。
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
要落实“六个必须查清”,按照“一楼一档案”“一楼一对策”要求,全部建立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确保逐栋过关。
(二)抓实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住建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查改违规外墙外保温材料。
各级各部门要依法查处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督促建设和使用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
(四)完善建筑消防设施。
消防部门要依法查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住建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批公共维修基金修缮消防设施。
(五)打通安全疏散通道。
城管、交通管理等部门要依法对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机动车辆依法进行整治。
建筑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要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
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严禁锁闭和封堵。
(六)严查重处消防违法行为。
要采用刚性执法措施,用足临时查封、“三停”、行政拘留、强制执行、吊销执照等处罚和强制措施。
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七)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要积极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
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要将高层建筑视频监控设施接入城市“天网”工程,并纳入“智慧城市”管理。
(八)建强微型消防站。
各地要推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九)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各地要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开展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普及。
设立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
四、工作步骤
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2日前)。
各地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治理工作职责,掌握检查自查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8月31日前)。
组织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各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
市政府成立检查考核组,对高
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情况纳入县(区)政府(管委会)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级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政府(管委会)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
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治理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明查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进度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级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请于8月14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协调小组。
8月起,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
12月20日将工作总结报送市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办公室。
联系人:陈金先;联系电话:8294545,137****6609;邮箱:
*************。
附件:
1.市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职责任务清单
3.高层建筑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丁雄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邓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兵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孟吴恒(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张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凌宇(市综治办副主任)
肖景权(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杨爽(市工商局副局长)
段彰厚(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剑锋(市工业能源委党组成员、煤炭工业办公室主任)龙勇(市质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
安龙生(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朱德贵(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永忠(市卫生计生委调研员)
张勇(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甘德富(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彭晓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局局长)
王远鹏(毕节供电局副局长)
杨健(市燃气公司质安保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陈源源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