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啤酒生产企业纳税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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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啤酒生产企业纳税评估方法
啤酒的生产过程主要包括制麦、糊化、糖化、发酵、过滤、罐装几个过程,涉及到的主要材料包括大麦或麦芽、大米、酒花、干酵母等,辅助材料包括淀粉、瓶、箱、盖、商标、水、电、汽等。
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等,既包括从量税,又包括从价税,因此对啤酒生产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应从产销量、销售收入和进项抵扣税金等方面入手。
一、评估数据
1、综合征管系统中的基础数据。
包括基本信息、申报的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应纳税额、各类核定、认定、审批类文书等。
2、相关部门的第三方数据。
在采用投入产出和能耗推算等方法进行评估时应注意收集水、电管理部门等外部单位数据用以核对企业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企业的相关账簿、凭证,生产经营的工艺流程,财务核算特点,成本费用核算方式等,以利于更为准确地找到评估切入点。
二、评估方法
1、单位用水量、用汽量推算。
每瓶啤酒90%以上的成份是水,水在啤酒生产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其耗用主要集中在酿造车间和罐装车间(瓶酒车间),二者用水比例基本在1:1,根据成本计算单测算,酿造车间用水单耗2.60吨/千升, 罐装车间(瓶酒车间)用水单耗2.70吨/千升;啤酒生产销售加权平均用水单耗5.6851吨/千升。
评估中我们既可以从水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企业实际用水数据,也可以通过企业取得的相关发票记载的数据进行评估分析。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水耗用量/单位产品水耗用量
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数量
问题值=测算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实际申报销售数量
另外,由于啤酒生产的糊化过程中需要大量蒸汽,企业
一般要向热电公司购买,数量、金额也很大,因此,也可以通过用汽量按上述模型进行评估分析。
2、产品单耗定额分析
啤酒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包括进口麦芽、地产麦芽、小麦芽、大米等粮食,根据测算,以11度啤酒为例,每千升产品上述粮食单耗定额大约为154公斤,根据单耗定额可以大致计算出产量,但由于还需按一定比例折算为8度、10度等不同产品,因此可能会产生较大误差。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材料耗用量/单位产品材料耗用量
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数量
问题值=测算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实际申报销售数量
3、投入产出推算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原材料投入数量*投入产出率
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数量
问题值=测算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实际申报销售数量
由于啤酒生产企业目前已经向大型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每个啤酒生产企业基本形成了高、中、低档酒相互结合的产品结构,品种少则几个,多的达到几十个,不同品种使用的原料又会有所区别,在采用投入产出法进行评估分析时,应注意啤酒生产的中间过程,即酿造车间生产的半成品(清酒液)经罐装车间装瓶后成为产成品。
一个啤酒生产企业产品品种可能有几十个,但酒液可能只有几种,因此只要正确区分不同酒液所用原料,分别计算投入产出率推算出不同酒液的产量,再根据期初、期末库存等数据就可以测算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
以13.5度啤酒为例,大麦浸出率为78.8%,麦汁合理损耗率2%,即100公斤大麦芽可以获得麦汁78.8*98/=77.224公斤,可以生产啤酒77.224/0.135=572.03公斤。
4、能耗推算
电力的消耗基本上贯穿于啤酒生产的每道工序,因此,以电力为基础指标的能耗推算法可以作为啤酒生产企业纳税评估的一种重要方法。
以20xx年6月为例,**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用电951012千瓦时,产量12795千升,单位电耗74.33千瓦时,经测算,该公司千升酒的平均电耗为70.87千瓦时。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能(电)耗量/单位产品能耗定额
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数量
问题值=测算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实际申报销售数量
5、其他
饮料(酒)类产品共有的瓶、箱、盖等包装物也可以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
但从目前啤酒生产企业来看,通过上述指标进行纳税评估比
较困难,主要是由于绝大部分啤酒的瓶、箱是以押金形式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的管理对于啤酒生产企业本身就是一个管理上的难点,再考虑到毁损、押金期限等问题,很可能会给评估工作造成事倍功半的效果。
三、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1、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