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如何限制开发商3%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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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如何限制开发商3%的利润率
李季平
【期刊名称】《《现代科技(现代物业下旬刊)》》
【年(卷),期】2009(008)001
【摘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曾联合印发了《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建设重建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地震灾区的安居房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下限下调为20%,项目利润率不高于3%。
那么,有关部门如何监管开发商的工程质量?靠什么措施去规范开发商只能获取政策范围内的3%的利润?本文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总页数】2页(P14-15)
【作者】李季平
【作者单位】(Missing)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0
【相关文献】
1.利润率限制:管控市场房价的“稳定器” [J], 李书田;
2.开发商与灾后重建 [J], 张梦;
3.灾后重建如何限制开发商3%的利润率 [J], 李季平
4.灾后重建,要不要开发商参与? [J],
5.开发商与灾后重建 [J], 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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