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国际法律制度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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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制度

第八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制度
第八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知识产权国际保 护概述
一、 知识产权概述 (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基于 人类智力的创造型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二) 知识产权的特征: 1. 无形性。 2. 专有性。 3. 地域性。 4. 时间性。 (三) 知识产权的发展 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第八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制度
第五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 识产权协定(TRIPS协 定)
一、 TRIPS协定概述 协定概述 (一)TRIPS协定是迄今世界各国签订的内容最详尽的知识产权国际 公约,由于它与贸易及贸易制裁措施紧密相关,使得它的重要性超过 了以往任何一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二)TRIPS协定签订的背景 (三)TRIPS协定的意义: 1. 扩大了多边贸易体系的管制范围; 2. 改善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规则体系,强化了保护; 3. 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各种不同类别知识产权的具体权利,包括在其 他知识产权公约中没有规定的商业秘密、限制性贸易条款等,同时也 规定了对侵权制裁的原则。 二、TRIPS协定的基本原则与一般规定 协定的基本原则与一般规定 (一) 国民待遇 (二) 最惠国待遇 (三) 公共利益原则 (四) 防止滥用原则 三、有关版权的规定 (一)受保护的内容:TRIPS协定在接纳《伯尔尼公约》(1971年) 第1条至第21条及其附录条款的同时,又增加了新的规定(如"出租权 "及软件保护等)。要求各成员国保护以下权利:翻译权、复制权、 公演权、广播权、朗诵权、改编权、录制权、制片权。TRIPS 协定明 确排除作者享有的精神权利,包括发表、署名、修改及保护作品完整 的权利。 (二)受保护的客体:TRIPS协定规定,版权保护应针对表达,而不 针对思想、工序、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
第八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制度

国际法重点整理版康建

国际法重点整理版康建

国际法重点整理版重点中的重点:1、国际法渊源。

这是一个传统考点,考生要给与足够的重视。

除了要从整体上掌握各种渊源外,尤其要对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的概念和相关问题给予很好的理解及记忆。

其中国际条约可以结合条约法部分中的内容予以深入掌握。

(重点)2、国家和政府继承。

传统考点,尤其是国家条约、财产和债务的继承问题。

(重点)3、国家责任。

传统考点,对本节应该全面掌握,尤其是其中的排除行为不当性的情况和国际责任新发展问题。

(重点)4、海。

传统考点,对本节的内容要进行全面掌握。

尤其是领海的法律地位、无害通过制度、司法管辖权等大块问题,此外还要注意本节内一些零散但却重要的概念,如领海基线、自然基线法、直线基线法、等距离中间线等等。

(重点)5、关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过境通行制度全面掌握,包括概念、具体内容等。

另外要注意总结过境通行制度与无害通过制度的异同。

(重点)6、专属经济区。

本节要全面掌握,如含义、法律地位等。

另外,提醒大家注意掌握“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家”的含义及其根据国际法所享有针对专属经济区的特殊权利。

(重点)7、大陆架。

同上一节一样要全面掌握,如含义、法律地位等。

并且,要特别注意总结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在地理范围和法律地位的异同。

(重点)8、公海。

传统考点,更加要全面掌握。

大块的问题,如概念和法律地位、公海自由制度、公海上的管辖权问题等问题;散见的概念,如登临权、紧追权等。

(重点)9、惩治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

传统考点,要通过对《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议定书对非法行为确定、管辖权、引渡和起诉等相关问题规定的比较,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全面掌握;此外要注意掌握“或引渡或起诉原则”的含义。

(重点)10、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要全面掌握外国人待遇的三项原则、外交保护的含义及条件。

(重点)11、外交特权与豁免。

传统考点,全面掌握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和具体内容。

另外,要结合领事特权与豁免的规定总结二者的异同。

法学导论(法理学)

法学导论(法理学)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精髓。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取向: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 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四、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 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五、社会主义法治根本要求: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 治的根本要求。
第二节 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与意义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 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 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 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 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 理国家。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一)“十六字方针”的提出过程 (二)“十六字方针”的基本内涵 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 3.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
二、法制与法治辨析 “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在于:法治表达的主 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而法制主 要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法律和制度的简 称。 法制与法治又是紧密相联的。一方面,法治是法制的 前提;另一方面,法制又是法治的保障。
例: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 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 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法理学案例分析:孙志刚案 案情简介: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 专业的大学生孙志刚,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 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 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 辉带回派出所对其是否“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孙被 带回后,辩解自己有正当职业、固定住所和身份证, 并打电话叫朋友成先生把他的身份证带到派出所来, 但李耀辉却没有对孙的说法进行核实,也未同意孙的 朋友“保领致孙被错误地作为拟收容人员送至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待遣所。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 被送往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 日晚至3月20日凌晨孙志刚在该救治站206房遭连续殴 打致重伤,3月20日,孙志刚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

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概论

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概论
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
包括协定的解释、修订、终止以及争 端解决等问题。各国在执行国际税收 协定时,应遵循协定的规定,并加强 国际合作与协调,以确保协定的有效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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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其法律地位通常由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法律确定。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 需遵守东道国和投资来源国的法律法规。
跨国公司的法律责任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遵守国际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反腐败等方 面的规定。同时,跨国公司还需关注其供应链中的法律责任问题,确保供应链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争端的类型
国际投资争端主要包括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投资者之间的争端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私人 主体之间的争端等。
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机制
为解决国际投资争端,国际社会建立了多种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 心(ICSID)仲裁、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仲裁等。这些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 化的争端解决途径,有助于维护国际投资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04 国际投资法律制 度
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与保护
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国际投资主要采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形式,其中直接投资包括绿地投资、跨国并 购等,间接投资则主要通过国际证券市场进行。不同投资形式受到不同法律制度的规范
和保护。
投资保护的法律制度
各国通过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多边投资保护公约以及利用国际商事仲裁等方式,对 国际投资进行法律保护。这些法律制度旨在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降低投资
仲裁协议

国际法知识点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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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知识点整理第一章1.国际法的性质法律性:国际法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则而不是国际道德规范的论断国际性:是其区别于国内法的显著特征,表现为社会基础的国际性调整对象的国际性形成方式的国际性国际法的体系中除了继续发展以国家的中心的规则外还出现了其他规则。

国际正义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国际法治2.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规则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决议国际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3.国际法的主体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4.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一元论国内法优先说国际法优先说(谁从属谁)二元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种绝对不同的法律体系第二章1.联合国宪章七原则各国主权平等原则各民族平等及自决原则禁止非法使用武力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不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事件原则依照宪章进行国际合作原则诚意履行宪章所负义务原则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间地点人物)最初出现在 1954.4.29 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通商和交通协定》序言中同年六月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重申内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第三章1.国家的要素和基本权利要素: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主权独立权(自主排他)平等权:是主权在国家关系上的表现,主权国家在关系中互不隶属互补管辖自卫权:国家有权进行过发建设防备可能的侵略;国家承受武力侵犯时可进行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管辖权:属地管辖属人保护性普遍性2.单一制国家具有统一主权国家只有一部宪法一个最高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隶属于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全国国民具有统一的一个国籍在对外关系上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3.复合制国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联合体(联邦邦联)联邦:两个以上的成员邦(国、州)组成的国家a、本身和其成员都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各自权限由联邦宪法规定b、联邦的人民具有相同国籍c、联邦在国际法上是一个主权国家是国际法主体其成员邦依联邦宪法可以具有一定的对外交往权但通常不具有国际人格设邦联是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维持他们对内对外独立的目的根据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体,立的机关权力仅限于各成员国对公民没有任何权力,各成员国是完全的主权国家和独立的国际人格者邦联本身不是国家不是国际法主体4.国家豁免(一般了解)5.国家和政府的承认(一般了解)6.国家继承政府继承(一般了解)第四章1.国籍的抵触(我国规定)国籍抵触指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双重 /多重国籍积极抵触)或者不具有有任何国籍的法律状态(消极抵触)我国:在原始国籍赋予上采取双系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双重国籍防止减少无国籍人2.外国人的待遇(哪几种情况)ps 一般了解3.外交保护条件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的损害是由该外国的国际不法行为所致请求国能证明受害者为其本国国民用尽当地救济第五章1.国际人权的几个重要公约《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国内法到国际法的发展3.国际人权法的机构机构分为普遍性的和区域性的两种普遍性的主要是联合国保护和促进人全系统由两种主要类型的机构组成(依联合国宪章创立的机构和根据国际人权条约创立的机构)宪章机构: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及办事处人权条约机构第六章1.国家领土的构成领陆领水领空底土2.国际河流多过河流的区分多国河流:流经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流经个沿岸国的各段分别属于各沿岸国所有,各沿岸国对多过河流属于自己的南一段行使主权但这种权力的行使应顾及其他沿岸国的利益允许各沿岸国的船舶在整个河流航行禁止非沿岸国的船舶航行上游国不得故意使河流改道或采取可致下游河水泛滥或枯竭的措施国际河流:流经两个以上国家并对所有国家的船舶开放的河流。

国际法律制度

国际法律制度

国际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是指各国之间相互约束的法律规则体系。

它旨在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促进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与繁荣。

国际法律制度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部分。

国际公法是指国家之间共同行使主权,通过协商、合作和裁决解决国际争端的规范和准则。

它主要包括国际条约法、国际惯例法和一般原则法。

国际条约法是国家之间通过签署和批准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联合国宪章是国际公法的基本文书,它明确了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惯例法是国家长期实践并被共同承认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般原则法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些基本法理和价值观,如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等。

国际私法是指涉及私人和企业之间跨境交易和争端解决的法律规则。

它涉及私人国际法和商业国际法两个方面。

私人国际法主要规定了国际婚姻与家庭法、国际民事诉讼法等,以便在不同国家之间协调和解决个人事务。

商业国际法则是用于规范跨国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

国际法律制度的核心是多边主义和公正原则。

多边主义是指国家之间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争端和问题,而不是通过武力和单边行动。

公正原则是指国际秩序应基于平等、公正和互利的原则,确保各国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为了维护国际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国际社会建立了一系列国际组织和法律机构。

联合国是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它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合作与发展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

国际法院和其他国际仲裁机构负责解决国家间的争端。

此外,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也在各自领域推动和规范国际法律制度的发展。

然而,国际法律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是权力不平衡和弱国无力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

一些大国通过单边行动和强权政治破坏了国际法律制度的公正性和平等性。

其次是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国际法律制度依赖于各国的遵守和执行,但一些国家经常忽视和违反国际法规则。

最后是适应性不足的问题。

随着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推进,国际法律制度需要不断适应新的挑战和变化,以更好地服务于国际社会的需要。

把握国际法律制度及其运作教案

把握国际法律制度及其运作教案

把握国际法律制度及其运作教案
把握国际法律制度及其运作教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国际法的定义。

国际法是指涉及国家之间关系或支配全球行动的法律条文。

它不仅涉及政治和外交上的规定,而且也包括国际经济法、人权法、社会法、环境法等等。

它旨在促进世界和平,从而使各国能够实现共同发展。

二、国际法的构成要素。

国际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法律原则、条约、外交使节特权和义务、国际争端的调解与诉讼等。

其中,法律原则的核心就是所谓的“国际公约原则”,它有助于建立国际法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规范性。

三、国际法的实施和执行。

实施国际法的一个重要机构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它负责制定联合国宏观的政治实施策略,确保它的宪法原则获得最大限度的遵守。

联合国广泛认为,安全理事会可以在遇到国际冲突时,采取其他适当措施来促进和平稳定。

而任何对国际法的违反,都可以依靠国际法庭来实施惩罚性裁决,以确保全球法律秩序得到有效遵守。

以上是把握国际法律制度及其运作教案的主要内容。

由此可见,国际法制是多元化的,不仅涉及政治和外交上的法律,还涉及其它领域的问题,比如经济、人权、社会、环境等,它对我们的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

同时,国际法的实施和执行也需要有充分的法治保障,以确保国际法律秩序得到有效遵守。

国内外法律知识点汇总

国内外法律知识点汇总

国内外法律知识点汇总一、知识点: 法律的定义和基本原则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并实施的,用于约束和规范公民行为的规则和制度。

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平等、自由和文明等。

二、知识点: 国内法律体系和法律职业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

法律职业包括法官、律师、检察官等。

三、知识点: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是指各国之间约定和遵守的法律规则,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国际法具有优先适用的原则,但国际法不能直接适用于我国的国内事务。

四、知识点: 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法律的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情况,将法律规则应用于具体案件,有法律效力。

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以确定具体事项的法律适用。

五、知识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是指规定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平等、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

六、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和保护措施知识产权法是指保护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于鼓励创新和保护创造者的权益。

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七、知识点: 侵权责任和赔偿侵权责任是指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失赔偿和名誉损害赔偿等。

八、知识点: 婚姻法和家庭法的规定婚姻法是指规定婚姻、离婚、财产约定和抚养子女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家庭法是指保护家庭成员权益和促进家庭和睦的法律规定。

九、知识点: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措施劳动法是指规定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是具体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则。

十、知识点: 刑法的分类和刑事责任刑法是指规定犯罪行为和法律刑罚的法律规定。

刑法按照犯罪行为的性质分为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

刑事责任是指对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这些是国内外法律的一些基本知识点,对于了解和应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外法律知识点归纳

国内外法律知识点归纳

国内外法律知识点归纳在如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了解国内外的法律知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一项能力。

无论是在跨国企业经营中,还是在个人生活中,法律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因此,本文将对国内外法律知识点进行归纳,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一、国内法律知识点归纳1. 宪法法律知识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主要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权力机关组织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中包括国家的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等。

宪法的修订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不能随意修改。

在日常生活中,宪法保护公民的权利,也规范了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2. 刑法法律知识点刑法是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

它包括了罪名、刑罚的种类和程度以及刑事责任的认定等。

刑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的适用原则以及证据的认定等。

掌握刑法知识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3. 民法法律知识点民法是规范个人和私人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了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合同法等方面的内容。

民法的目的是保护私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依法与他人进行各种合同关系,了解民法的知识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国际法律知识点归纳1. 国际人权法知识点国际人权法是指规定并保护个人和群体基本权利的国际法律。

它包括了《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公约》等国际公约的内容。

国际人权法规定了人权的普遍性、不可侵犯性和互惠性原则,旨在保障全人类的尊严和权益。

国际人权法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各国政府履行人权义务的基础。

2. 国际经济法知识点国际经济法是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了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方面的规则。

国际经济法的目的是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和公平化,维护国家的经济独立和利益。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法逐渐成为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法律领域。

上海市考研国际法学重点知识点总结

上海市考研国际法学重点知识点总结

上海市考研国际法学重点知识点总结一、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及特征国际法是指规范各国及国际组织之间关系的国际法律秩序。

其特征包括普遍性、自愿性、国际性、独立性等。

国际法可分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大类。

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例如涉及国家主权、领土、海洋、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而国际私法则主要解决私人之间的跨国纠纷,如国际商事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等。

二、国际法的主体及其行为国际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非国家组织等。

国家是国际法中最重要的主体,其行为包括承认、签署、修约、保护国民权利等。

国际组织可分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政府间组织由国家组成,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则是由个人或团体组成,如国际红十字会等。

三、国际法的形成与解释国际法的形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一般原则三种形式。

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

国际惯例是指国家在相同情形下长期遵循的行为规范。

国际法的解释有主要有两种方法:文本解释和辅助手段解释。

文本解释是根据法律文件的字面意义和其它背景资料进行阐释。

辅助手段解释包括有关国际法的判例、学说、国际机构的实践等。

四、国际法的适用与实施国际法的适用既包括适用法律和适用管辖权两个方面。

适用法律是指选择适用何种国际法规范来解决争议。

适用管辖权是指选择何种国家或国际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

国际法的实施依赖于各国的国内法。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主要通过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等方式实现。

国内法在实施国际法时需与国际法保持一致,如遵守国际人权公约等。

五、国际法的争端解决与国际裁判国际法争端解决包括谈判、调解、仲裁和国际诉讼等方式。

谈判是最常用的方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协助各方达成一致。

仲裁是通过仲裁庭对争议进行裁决。

国际仲裁机构包括国际法院、常设仲裁庭等。

国际诉讼是指通过国际法院等进行争端解决。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

六、国际人权法国际人权法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领域,旨在保护和促进人权。

2023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辅导

2023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辅导

2023国家____国际法知识点辅导2023国家____国际法知识点辅导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一)国际法主体的一般条件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当国际法上义务才能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或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

国际法主体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

独立是国际法主体的首要条件。

作为国际法主体首先必须可以完全自主地平等参与国际关系。

第二,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才能。

国际法主体必须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

包括平等权、缔约权、使节权、诉讼权、求偿权等。

第三,具有直接承当国际法上义务的才能。

包括履行国际法一般义务的才能、履行条约的才能、保护外国使馆和外交代表的才能等。

(二)国际法主体的范围1.主权国家。

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根本主体。

在很长一段时间,国家被认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至今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最主要和根本的构成单位,也是国际法最主要的主体。

国家也被称为原始和完全的国际法主体。

当代国际法是以标准国家关系作为主要对象的。

2.国际组织。

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二战”以后,国际组织大量的出现和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不可替代作用,使其被承受为国际法的主体。

但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派生性的,其权利才能和行为才能是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的。

它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的才能只能在此限度之内。

3.其他。

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是在殖民地民族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作为其将来民族国家的过渡性实体,参与某些国际关系,从而被国际社会承受为国际法的主体。

但是其作为国际法主体,是有条件和不完全的。

并且,随着全球非殖民化的根本完成,如今这样的实体已为数极少。

4.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

这是一个存在争论的问题,典型的观点有三种:第一种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第二种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之一;第三种认为个人不是国际法的主体。

第八讲 国际法律制度

第八讲 国际法律制度

领海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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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毗连区
• 沿海国可以在领海以外毗邻领海划定一定宽 度的海水带,在此区域中,沿海国对海关、财政、 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这个区 域称为毗连区。

按照《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的宽度从 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五、专属经济区
•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的一定宽度的水 域,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它从领海基线量 起不得超过200海里。
• 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 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 • 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
• 专属经济区的制度不影响其上空和底土本身的法 律地位。
六、大陆架
• 沿海国的大陆架是指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 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 域的海床和底土。
• 如果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 200海里,则扩展至200海里;如果超过200海里, 则不得超出从领海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出 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十、国际海地区域
• •
空间法分为空气空间法和外层空间法。 空气空间是地球表面的上空。空气空间法 规定了航空器及其国际民用航行规则。 • 外层空间法是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 动的国际法原则、规则要包括如下原则和规则:外 层空间对各国开放,探索及利用必须为全人类谋福利; 外层空间不得占有,任何天体均为人类共同财产,不 得被任何国家据为己有;探索和利用外空必须遵守国 际法,确保外空非军事化;各国应共同营救遇险宇航 员;实行国际合作与互助。根据以上原则和规则,还 建立了营救制度、空间物体损害赔偿制度、空间物体 登记制度和月球开发制度等具体制度。
1. 具有过分伤害力和滥杀滥伤作用的武器。
2. 不分青红皂白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 3. 背信弃义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如禁止诉诸背信 弃义行为,以杀死、伤害或俘获敌人。 4. 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作战方法。不得使用具有广 泛、长期或严重影响的改变环境的技术,对任何缔 约国造成毁灭、破坏或损害。

国际法重点

国际法重点

国际法重点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条约国际习惯国际法的补充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渊源的辅助资料司法判例权威法学家的著作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和宣言等文件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主体是指在国际关系中具有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实体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资格,这是成为国际法主体的先决条件。

2、具有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包括承担国际责任的能力,3、属于参与国际法律关系的国际社会成员国际组织国际组织是国家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而创设的国家之间的组织,它参与国际关系和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受其组织章程的限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像国家那样当然具有,而是其成员国通过协议赋予的,仅在在一定条件和范围下才具有国际法的主题资格,是一种特殊的国际法主体,其特殊性表现在:1、国际组织是一种派生的国际法主体而是由成员国赋予的。

国际组织是由若干国家为特定目的通过条约而建立的,离开了成员国的授权,任何国际组织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不可能存在2、国际组织一种有限的国际法主体它参与国际关系、享受和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受它的组织约章的限制国际组织的国际主体资格具体表现1、国际组织在其组织约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能力2、国际组织在其职权内具有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国际组织有直接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及要求赔偿的能力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是法的一个独立体系2、国际法是各国家共同制订的。

3、国际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律4、国际法的社会基础与作用范围是国际社会。

5、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

6、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主要依靠国家自身或通过国家的行动来实现。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主要区别1、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而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除国家外,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2、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依一定程序来制定的,而国际法只能由国家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共同同意的方式制定。

国际商法8 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

国际商法8  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

• 欧盟:欧盟委员会பைடு நூலகம்EU commission) • -Directorate C:倾销行为调查 • -Directorate E: 损害的调查 • 咨询委员会 • 欧盟理事会:最终决定机构 • 2、申诉:申诉者界定; 书面申请; 美国可依职权主动启 动调查程序 • 3、立案: • 4、调查:书面调查和实地调查 • 5、初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 6、终裁:--征收反倾销税 • 7、司法审查:向法院起诉。
第二节 国际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
• • • • 一、反倾销法 (一)倾销(Dumping)与反倾销法 1、倾销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指一国的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 另一国的行为。特征 : (1)以不正常的低价销售为手段; (2)以扩大本国出口,占领国外市场为目的; (3)以造成进口国相关产业损害为结果; (4 )以不公平竞争行为为性质。 2、反倾销法的概念 --是指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的经济和本国生产者的利 益,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而对倾销行为进行限制和 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 • • • • • • •
(四)中国的反倾销立法与实践 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30条; 97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2001年10月《中国反倾销条例》 1、倾销和损害: 内容与前述基本相同 2、反倾销机构:商务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3、调查程序: (1)申请和受理; (2)调查和裁定。初裁和终裁; 调查的期限:12个月, 特殊情况下延长至18个月; • (3)实施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税:4个月,特殊延 长至9个月; 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5年; • (4)复审:12个月作出决定。
• • • • • •
• 3、反倾销法的历史沿革 • (1)第一个反倾销国内立法:1904年加拿大反倾销法。 • (2)第一个国际反倾销立法:1948年1月1日生效的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 • (二)倾销成立的条件 • (1)必须存在倾销行为,即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 常价值; • (2)必须存在有实质损害或是指损害威胁等的结果; • (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有因果关系 • 1、倾销的确定: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 • (1)正常价值的确定: • 对市场经济国家:A. 国内销售价格;B. 向第三国出口 价格(条件:产品相同或最相似;出口最多的国家; 推销渠道上做法类似) C. 结构价格:也叫推定价格= 原产国实际成本+ 销售成本+ 一定比例的利润

国际公司法律制度

国际公司法律制度

合规性
国际税收筹划必须合法合规,遵守各国税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 手段。同时,跨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合规机制,确保其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
有效性。
04
CATALOGUE
国际公司的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类型与内容
合同类型
国际公司涉及的合同类型主要包括买卖合同、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投资合同等。
跨国监管合作与协调的挑战
监管标准差异
跨境执法难度
不同国家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 资者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标准存在显著 差异,导致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面 临复杂的合规要求。
跨国公司的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个国 家和地区,跨境执法面临诸多困难, 如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司法协助等 。
监管套利
由于缺乏统一的国际监管标准,一些 公司可能利用监管漏洞在不同国家之 间进行监管套利,损害投资者和市场 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国际公司法律制 度
contents
目录
• 国际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 国际公司的设立与运营法律制度 • 国际公司的税收法律制度 • 国际公司的合同法律制度 • 国际公司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国际公司的劳动法律制度 • 国际公司法律制度的挑战与改革趋势
01
CATALOGUE
国际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定义与特点
02
CATALOGUE
国际公司的设立与运营法律制度
设立条件与程序
设立条件
国际公司的设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注册资本要求、股东资格要求、公 司名称、经营范围等。
设立程序
国际公司的设立程序包括申请名称预 先核准、编制公司章程、股东认缴出 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申请注册 登记等步骤。
运营规范与监管

国际法律知识点

国际法律知识点

国际法律知识点在当今全球化的世界中,国际法律变得越来越重要。

它旨在规范国家之间的关系、促进和平与合作,以及保护个体和团体的权利。

然而,很多人对国际法律知识了解甚少。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国际法律知识点,从国际人权法到国际商法,涵盖了一系列主题。

国际人权法是国际法律中的关键领域之一。

它确保了个体在任何国家都享有基本的人权和自由。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是国际人权法的基础文件之一。

其中规定了人的尊严、自由和平等的原则,以及言论、信仰、教育、劳动和公正审判等权利。

此外,联合国还制定了许多条约和公约来维护人权,例如《儿童权利公约》和《妇女权利公约》,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国际人权法与国际人道法密切相关。

国际人道法是旨在保护受到武装冲突和战争影响的个人和团体的法律体系。

其中最重要的是《日内瓦公约》系列,规定了战争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禁止对平民和俘虏进行虐待和酷刑、保护医护人员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保护战争中的文化遗产。

另一个重要的国际法律领域是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与国际刑法的交叉点。

国际刑事法是对严重的国际犯罪,如战争罪、种族灭绝和人道罪行的追究和惩罚。

最著名的国际刑事法机构是国际刑事法院,它负责处理这些罪行的司法程序。

与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相比,国际商法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

国际商法主要关注商业交易和跨国投资。

国际商法的重要文件之一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它规定了购买和销售商品的相关规则。

此外,国际仲裁也是国际商法中常用的争端解决机制,旨在解决跨境商业争议。

国际环境法是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国际法律领域。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国际社会开始重视保护地球的环境可持续发展。

《里约宣言》和《里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国际环境法中的重要文件,旨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减少污染,并让可持续发展成为现实。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的适用性。

这些法律不仅适用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适用于个人和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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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海洋立法





我的海域非常辽阔,北自渤海北岸,南至南海南端,西从北 部湾,东至东海东界,整个海岸线长度18000多公里,由黄 海、渤海、东海、南海四个海域构成的中国海面积达472.7 万平方公里。 我国已经制定、公布的法律有: 1982年《海洋环境保护法》,1983年《海上交通安全法》, 1986年《渔业法》, 1992年《领海与毗连区法》,1996年《中国政府关于领海 基线的声明》,1998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 我国参加1982年的《海洋法公约》,于1995年5月15日批 准,6月7日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了批准书,7月7日我国正 式成为公约的缔约国。
1.主权国家。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这是由国 家的主权属性、国际社会的现实和国际法的特点决定的。 2.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政府间 的国际组织。
3.其他。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或民族解放运动组织。他 们是殖民地民族在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作为其未来民族国 家的过渡性实体,参与某些国际关系,从而被国际社会接受为 国际法的主体。但是其作为国际法主体,是有条件和不完全的。
(七)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八)忠诚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国家领土是指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地球上的特定部分。
它在国际法上的意义表现在:领土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
素之一,是国家及其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一)领土的构成
1. 领陆。是国家疆界以内的全部陆地。领陆是领 土的最基本部分。 2. 领水。是国家陆地疆界以内的水域和与陆地疆 界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水域,包括内水和领海。 3. 领空。是国家领陆和领水之上的一定高度的空 气空间。 4. 底土。包括领陆的底层土、内水和领海的水床 和底层土,以及底土下的水和资源等。p.247
• 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
• 专属经济区的制度不影响其上空和底土本身的法 律地位。
六、大陆架
• 沿海国的大陆架是指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 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 域的海床和底土。
• 如果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 200海里,则扩展至200海里;如果超过200海里, 则不得超出从领海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出 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二)领土主权
1. 领土不可侵犯; 2. 国家在领土范围内享有属地管辖权;
3. 国家对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和资源具有的占 有、使用和支配的永久权利。
(三)领土主权的限制
1. 受国际惯例的限制 2. 受条约的限制:共管、租借、势力范围、国际 地役。
(四)边界与边境制度
• 边界也称国界,是确定一国领土范围的界限,也是国 家行使领土主权的界限。一国的边界将一国领土与他 国领土、或将一国领土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 一国领土与外层空间分隔开来。边界是一个由空中到 地下的封闭曲面。
第八讲 国际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国际法的主体与原则 第二节 领土法、海洋法和空间法
第三节 武装冲突法
一、国际法的概念
二、国际法的主体
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是在国家的长期交往实践中逐
步形成的行为规范,是指调整国际关系主要
是国家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 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4.个人是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如果主张个人也是 国际法主体,不但扩大了国际法主体范围,而且将导致改变国 际法调整的对象,也会改变国际法的性质,因此,个人不是国 际法的主体。
(一)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
(二)互不侵犯原则
(三)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四)平等互利原则 (五)和平共处原则 (六)民族自决原则
• 目前,我国的领土问题主要是中印边界尚未划定、 南沙群岛和钓鱼岛被侵占,以及与有关国家间海 域划界等问题。
海洋法 按照《海洋法公约》,海洋法包括有关内海、领海、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公海、国际海底区域、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等九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及一系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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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水
• 内水是一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一切水域,包 括沿海国沿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
三、领海
• 领海是一国领海基线以外毗邻一国领陆或内水的 一定宽度的海水带。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 公约》的规定,领海的宽度不得大于12海里。内 陆国没有领海。 • 领海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领海水体及其上空和 底土都处于沿海国的主权管辖和支配之下。与领 土的其他部分惟一不同的是,外国船舶在领海中 享有无害通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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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国际航行的海、领海、专属经济区、群岛水 域以外的全部海域。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地声称将 公海的任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下。公海对所有国家 开放,包括沿海国和内陆国。任何国家不得主张 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 1982年《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自由包括6 项,即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 道自由、捕鱼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自由、 科学研究自由。
领海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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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毗连区
• 沿海国可以在领海以外毗邻领海划定一定宽 度的海水带,在此区域中,沿海国对海关、财政、 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这个区 域称为毗连区。
按照《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的宽度从 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五、专属经济区
•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的一定宽度的水 域,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它从领海基线量 起不得超过200海里。 • 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 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
十、国际海地区域
• •
空间法分为空气空间法和外层空间法。 空气空间是地球表面的上空。空气空间法 规定了航空器及其国际民用航行规则。 • 外层空间法是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 动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简称 “空间法”。
• 从形成看,边界分为传统习惯边界和条约确定边界。
• 边境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界标的维护、 边境土地的使用、界水的利用、边民的往来、边境事 件的处理等制度。
• 我国有领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面积 约300万平方公里。我国领土的中心位置在陕西省 泾阳县永乐镇石际寺村。 • 我国与朝鲜、俄罗斯、蒙古等14国有陆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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