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商贸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商贸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商委发[2013]5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2.06

【实施日期】2013.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商贸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

(渝商委发〔2013〕50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市级商贸行业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行政职能转变,推进商贸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发挥商贸行业协会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方面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商贸行业协会是由商贸服务业企业、相关组织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性非营利社团组织,是政府和企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大力促进商贸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是进一步

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要求,有利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制度的重要方面,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市场秩序和商贸行业利益;是加强行业管理、引导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助推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早日建成长江上游商贸物流中心。过去几年,市商委把行业协会作为工作依靠之一,重视和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围绕协会工作“六个一”,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使商贸行业协会成为推动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商贸发展、协调行业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商贸行业协会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作用发挥不够、协会服务功能不充分、自身运作不规范等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商贸行业协会的作用将愈显突出和重要,切实营造商贸行业协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商贸行业协会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势在必行。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部署,以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为出发点,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增强协会功能发挥和自我发展能力,引导和推动协会自主、自立、自律,促进商贸行业协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商贸行业协会在建设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中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商贸行业协会自主办会和政府部门依法指导相结合的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