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
招标的方式有哪五种
招标的方式有哪五种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一、公开招标(Open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
可以用于邀请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完整版)我国招标方式的种类
我国招标方式的种类招标分两大类型,一是政府采购招标,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另一类是其他投资类型的采购招标。
政府采购招标受《政府采购法》调节的范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方式有:(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其他投资类型的采购招标受《招标投标法》调节的范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所以不同性质的招标,招标方式要求不一样。
政府采购招标可以有六种招标方式,非政府采购招标只有两种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否则就失去了竞争意义。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我国在建筑领域实践中还有一种较为广泛的招标方式,被称为“议标”,是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
招标的种类有好几种,而具体选择何种招标方式都需要根据企业采购的物资需要而定,而作为招标类型的企业则需要对这些招标方式进行一定的详细了解。
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
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
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
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
可以用于邀请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比较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比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比较因素较短采购时间较长较长较短较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①具有特殊性,只能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采购的货物规格、从有限范围的供应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商采购的;标准统一、现货货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最主要的采购方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适用范围源充足且价格变化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幅度小的政府采购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项目。
目总价值的比例过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大的。
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比较因素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是否政府采购管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需批准门批准理部门批准部门批准部门批准批准以投标邀请函的方由谈判小组确定三家由询价小组确定三以招标公告的方邀请供应商的方特定供应商式邀请特定的供应以上供应商,并向其发家以上供应商,向式邀请不特定的式商出谈判邀请函其发出报价邀请函供应商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供应商有二次以上报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供应商只许提出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供应商的报价个报价,而且不许改价机会,并以最后一次个报价,而且不许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多一次报价,而且不变其报价报价为准。
改变其报价次报价。
许改变其报价1制定谈判文件2发布1在财政部门指定1制定询价采购文件或1成立采购小组资格公告征集供应商3的政府政府信息询价函2确定被询价的2开展谈判向合格供应商提供谈发布媒体上发布供应商名单3发出询价采购顺序判文件4成立谈判小招标公告2发出 3确定成交事项采购文件并接受供应商组5公开报价6开展谈招标文件3成立报价4成立询价小组5判7确定成交商8签订评标委员会4开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合同9验收标5评标6定标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根据符合采购需符合采购需求、服务满综合评分法、最低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标价法、性价比法。
招标的方式有几种,有什么区别?
招标的⽅式有⼏种,有什么区别?
整体来说,⽬前国际上通⽤的有关⼯程招标的⽅式可以细分为两个⼤类,第⼀⼤类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如果是政府采购的形式,那么这类招标可以分为五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来源采购、询价采购。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以招标公告的⽅式邀请不特定的法⼈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也称⽆限竞争性招标。
采⽤这种招标⽅式可以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商提供⼀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发包⽅有较⼤的选择空间,有利于降低⼯程造价,提⾼⼯程质量和缩短⼯期。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式邀请特定的法⼈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也称有限招标。
采⽤这种招标⽅式,由于被邀请参加竞争的投标者数量确定,且⼀般为数不多,因此,不仅可以节省招标费⽤,⽽且能提⾼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率,所以对招标、投标双⽅都有利。
竞争性谈判是指是指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谈判的⽅式。
单⼀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采购⼈向特定的⼀个供应商采购的⼀种政府采购⽅式。
询价采购,则是指对⼏个供货商(通常⾄少三家)的报价进⾏⽐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种采购⽅式。
在实际的⼯程招标⽅式当中,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最为常见,其次则是竞争性谈判、单⼀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
招标有多少种方式(2024)
引言概述:招标是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方式,用于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商业合作。
本文将详细研究招标的各种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
通过了解这些方式的特点和适用场景,能够为企业在采购活动中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提供参考。
正文内容:一、公开招标1.公开招标是指通过广泛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投标,以吸引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
其特点包括公开透明、竞争激烈和程序繁琐。
2.公开招标的程序: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递交、评审、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商务评审、成交公告等环节。
3.适用场景:对于需求量大、供应商多样化、竞争激烈的商品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是最适合的方式。
二、邀请招标1.邀请招标是指主动选定几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邀请函,要求其参与投标。
其特点包括参与供应商有限、协商容易和效率较高。
2.邀请招标的程序:邀请函发送、递交投标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成交公告等关键环节。
3.适用场景:当对供应商的要求较为特定,供应商数量相对较少,或者对竞争程度和风险要求较低的情况下,邀请招标是一种更合适的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1.竞争性谈判是指招标方在明确需求后,邀请多家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以达成最佳的商业协议。
其特点包括供应商选择的灵活性、协商的程度较高和效率较低。
2.竞争性谈判的程序:需求确定、潜在供应商筛选、谈判、合同签订等关键步骤。
3.适用场景:当需求较为复杂、技术要求高、价格难以确定,并且需要与供应商进行深入协商的情况下,竞争性谈判是最合适的招标方式。
四、单一来源采购1.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只能向某一特定供应商或承包商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承购方式。
其特点包括供应商选择的限制性、程序较简单和效率较高。
2.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有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紧急情况下、供应商的独占地位等情况。
3.适用场景:当只有一个特定供应商可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或者紧急情况下无法执行其他招标方式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五种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按政府采购的公开程度依次划分为五种方式(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基本采用此划分标准):1.公开招标采购:指采购方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适用条件: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
2.邀请招标采购:指采购方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邀请三个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主要程序:发邀请书、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邀请招标一经报价则价格不变。
适用条件:具有特殊性,如保密项目、急需项目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即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价值较低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
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邀请招标”方式的适用条件规定得比较原则,不够具体,特别是其中的“特殊性”、“有限范围”、“比例过大”等限制性的规定,解释的余地和执行的随意性都较大,从而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利用“邀请招标”来规避公开招标的情况。
3.竞争性谈判采购:指采购方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主要程序:谈判、澄清、变动、点评、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适用条件: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采购: 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投标招标的方式有哪些
引言:投标招标是指企业或个人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的过程。
投标招标的方式多种多样,每种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场景。
本文将详细介绍投标招标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选和竞争性磋商。
概述:投标招标是一种公正、公平、公开的采购方式,通过竞争促使供应商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根据招标方案和需求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投标招标方式。
下面将分别介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选和竞争性磋商这五种常见的投标招标方式。
正文: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方通过广告、媒体等途径公开招标信息,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竞标。
公开招标具有公正公平的优势,能够吸引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提高采购方的议价能力和降低采购成本。
公开招标的小点包括:1)发布招标公告;2)制定招标文件;3)接收投标文件;4)评标和中标;5)签订合同。
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一定的规则和标准,从已经预先确定的供应商中邀请数家供应商参与竞标。
邀请招标相比公开招标,供应商的数量较少,但是便于管理和控制。
邀请招标的小点包括:1)确定供应商名单;2)制定邀请招标文件;3)发送邀请函;4)接收投标文件;5)评标和中标。
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招标方与供应商进行一系列的谈判和协商,以确定最终的合作细节和合同条款。
竞争性谈判常用于技术性较强、需求不确定或新技术新产品的采购。
竞争性谈判的小点包括:1)发布谈判公告;2)甄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3)进行谈判和协商;4)确定中标供应商;5)签订合同。
四、询价比选询价比选是指招标方根据需求向多家供应商咨询价格,并比较、选择最优惠的报价进行合作。
询价比选适用于采购金额较低或购买常规商品和服务的情况。
询价比选的小点包括:1)询价准备;2)询价公告;3)询价收集;4)评价比选;5)签订合同。
五、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是一种介于招标和谈判之间的采购方式。
招标方首先公开招标,然后选择几个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商务洽谈,通过商务洽谈来优化需求和方案,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比较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
较短
较短
较短
适用范围
最主要的采购方式
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间,通常为5-7天。
公告期(工作日)
不得少于20日(修改与澄清15日)
不得少于7日
5日(大型、技术复杂的10日)
不得少于3日(大型或技术复杂的不少于5日)
3日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
单一来源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特定供应商
供应商的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次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有二次以上报价机会,并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
采购顺序
1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政府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2发出招标文件3成立评标委员会4开标5评标6定标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
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的主要程序是: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五种方式
时间的规定
等标期:≥20天 资格预审公告:≥7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载止15日前 更改投标载止和开标时间:投标载止三日前 退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在中标合同后,未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后) 评标报告:评标后5工作日内 确定中标:收到评标报告5工作日内
时间的规定(续)
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取邀请招标 方式采购:一是只有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 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 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品的 供应商数量的;二是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 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即采购一些价值 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 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 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9. 投标、开标: 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请相关人员签署。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目前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是委托蒙自县公证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 容。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红河州政府采购 中心每次开标时都邀请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人员到现场监督。 如果在开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议改变采购方式。 如果开标后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则该项目 或该分包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 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10. 组织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 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 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方式一般有哪几种
引言概述:在商业和行政领域,招标方式是组织和选择供应商的一种重要方式。
通过招标可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性、透明度和竞争性,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并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方式的主要类型以及每种方式的特点和应用场景。
正文内容:一、公开招标1.公告发布:招标单位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包括项目概述、要求、截止日期等重要信息。
2.技术规范书和标书准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技术规范书和标书。
3.开标和评标:招标单位公开开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一定的评标标准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和价格进行评分。
4.中标公示:招标单位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业务交流。
5.履行合同: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
二、邀请招标1.限定供应商:招标单位通过邀请函或特定的采购平台邀请有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投标资格审查:招标人对邀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他们满足相关要求。
3.招标邀请函和标书准备:被邀请的供应商准备标书,包括技术规范和价格等信息。
4.开标和评标:招标单位邀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分和排名。
5.中标公示和履行合同:招标单位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项目合作。
三、单一来源招标1.特定需求:招标单位根据项目特殊性或紧急性需要,确定只能选择特定供应商。
2.单一来源审批:招标单位针对单一来源需求,提交相关文件,经内部审批机构批准。
3.开展商务谈判:招标单位直接与特定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达成价格和合作条件的协议。
4.签订合同:招标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5.履行合同: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招标单位进行验收并进行支付。
四、竞争性谈判招标1.预选供应商:招标单位针对项目特定需求,预先确定一批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2.商务谈判:招标单位与预选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讨论价格、合作条件等关键事项。
3.技术评估:招标单位对不同供应商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和对比分析。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
时间的规定
等标期:≥20天 资格预审公告:≥7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载止15日前 更改投标载止和开标时间:投标载止三日前 退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在中标合同后,未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后) 评标报告:评标后5工作日内 确定中标:收到评标报告5工作日内
时间的规定(续)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1、定义 2、具体采购程序 3、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1、定义 2、邀请招标的程序 3、适用范围 4、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1、定义 2、程序 4、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3、适用范围
14. 签定合同及合同备案: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中标经济合同 并将一份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及发票复印件报政府采中心备案。 15. 项目结束文件归档保存; 采购中心将项目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保存。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对规避公开招标方式的行为作了限制规定, 即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 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法》中得到了 确认,采购人有义务认真遵照执行,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但由于政府 采购管理不尽完善,或者一些单位受小集团利益或其他驱动,甚至为 实现与特定供应商串通的目的,往往将达到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回避公开招标采购。(所谓 化整为零,是指采购人把达到法定公开招标数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分割 为几个小项目,使每个项目的数额都低于法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以此来达到逃避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目的)。除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外, 还有其他一些规避公开招标方式的做法,如故意拖延采购实施时间, 使采用公开招标的时间难以满足采购需求,只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诸如此类的方法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的区别标题: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的区别引言概述:在采购和招标过程中,有多种不同的采购方式可供选择。
本文将详细阐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这五种采购方式的区别。
通过了解这些采购方式的特点,可以帮助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一、公开招标:1.1 公开招标的定义和特点1.2 公开招标的适用范围1.3 公开招标的优缺点二、邀请招标:2.1 邀请招标的定义和特点2.2 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2.3 邀请招标的优缺点三、竞争性谈判:3.1 竞争性谈判的定义和特点3.2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3.3 竞争性谈判的优缺点四、单一来源:4.1 单一来源的定义和特点4.2 单一来源的适用范围4.3 单一来源的优缺点五、询价:5.1 询价的定义和特点5.2 询价的适用范围5.3 询价的优缺点正文内容:一、公开招标:1.1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单位通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文件,任何有资格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竞标。
公开招标的特点是公开、公正、公平。
1.2 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或对供应商没有特定要求的情况。
例如,政府采购、大型工程项目等。
1.3 公开招标的优点是竞争激烈,可以获取更多供应商的参与,有利于获取较低的价格和较高的质量。
缺点是招标周期较长,程序繁琐,对采购单位的要求较高。
二、邀请招标:2.1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邀请招标的特点是有限制性,只有被邀请的供应商可以参与竞标。
2.2 邀请招标适用于对供应商有特定要求或采购项目较为复杂的情况。
例如,特定技术要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等。
2.3 邀请招标的优点是可以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缺点是竞争程度较低,可能导致价格较高或质量不理想。
三、竞争性谈判:3.1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商讨采购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
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招标文件区别
招标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区别
迄今为止,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这两种方式的区别主要在于: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
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竞争性谈判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
(2)选择的范围不同。
公开招标方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竞争性谈判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者的数量。
(3)竞争的范围不同。
公开招标的竞争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竞争性谈判中投标人的数量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承包商漏掉。
(4)公开的程度不同。
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的程序和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竞争性谈判的公开程度要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
(5)时间和费用不同。
竞争性谈判不需要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缩短了整个招投标时间,其费用相对减少。
公开招标的
程序复杂,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
(6)报价次数不同。
公开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竞争性谈判有多次报价,一般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2次、3次均可,但必须事先再招标文件中说明报价次数。
招投标的方式有几种(二)
引言:招投标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继续介绍招投标的方式,深入探讨五种常见的招投标方式及其特点和应用场景。
概述:本文将详细说明五种常见的招投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
其中每种方式都在特定情况下得到广泛应用,以适应不同的需求和项目要求。
正文:一、公开招标1.公开招标的定义和特点:公开招标是指通过公告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公开询价和招标,并从中选择合适的候选人进行进一步评估和选择。
2.公开招标的程序:公开招标的程序包括需求确认、招标文件准备、公告发布、投标截止日期、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3.公开招标的适用场景:公开招标适用于对供应商数量较多的项目、大额采购项目和对竞争性要求较高的项目。
二、邀请招标1.邀请招标的定义和特点:邀请招标是指根据事先确定的条件和标准,邀请一定数量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询价和招标,并从中选择最佳候选人进行进一步评估和选择。
2.邀请招标的程序:邀请招标的程序包括确定招标邀请清单、发出邀请函、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截止日期、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3.邀请招标的适用场景:邀请招标适用于项目需求较为特殊、对供应商或承包商数量有限的项目、需要保密性较高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1.竞争性谈判的定义和特点:竞争性谈判是指招标人和供应商或承包商通过面对面的谈判过程,就项目需求、技术细节、合同条款等进行深入协商和洽谈,并最终达成一致。
2.竞争性谈判的程序:竞争性谈判的程序包括需求确认、邀请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谈判、谈判准备、谈判过程、中标谈判、签订合同等环节。
3.竞争性谈判的适用场景: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技术较为复杂、需求难以明确、需要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创新解决方案的项目。
四、单一来源采购1.单一来源采购的定义和特点: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只选择一家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采购,而不进行竞争性招标。
政府采购五种方法程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合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其特点是公开和竞争,缺点是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
1.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立项批复,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
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法说明等。
3.需求论证:货物类招标:招标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或召开技术需求论证会对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类招标则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
以上论证还包括评标办法,招标方式是否合适。
是否需要更改招标方式等。
4编写招标文件: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询标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开标准备:开标前一周内,制订评标工作细则。
开标前1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对于比较特殊的项目如果预计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足应准备备选专家名单)。
9.投标、开标: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并当场开标、公开唱标、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察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政府办实事项目、市财政局代表市属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的项目、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单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项目及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试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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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一、公开招标(Open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
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
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标准等事项。
谈判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
公告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一般不得少于10天。
四、比选(招标一般适用于200万以上的项目。
比选是200万以下的项目。
)
比选招标是招标方式的一种,它是指比选人或比选代理人事先公布出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中按照规定方式,邀请特定数量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参加招标的项目竞争,就中通过比较,选择并最终确定中选任的活动过程。
比选的适用条件:比选是法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有益补充,有其自身的使用条件。
例如《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规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其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凡达到下述条件中的一种,即可进行比选。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200万元)、且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万元)的施工项目;(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4)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招标。
必须进行招
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五、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边坡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