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xx县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鲁扶贫组办字〔〕号)、《关于加强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字〔〕号)、《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发〔〕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加快建设扶贫产业项目库和建立项目评审制度的意见》(德扶贫办〔〕号)、《德州市扶贫产业项目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德扶贫办〔〕号)、《关于实行建档立卡统一编号管理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德扶贫办〔〕号)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管理和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展整体效益。

第二章资金分配及用途第五条:县财政根据脱贫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资金。

扶贫工作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缴纳、项目管理和建档立卡工作经费及其他工作需要。

第六条: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脱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区域倾斜,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和精准度。

分配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主要依据重点村和贫困人口规模等客观指标,可根据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六:XX村扶贫资产资金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六:XX村扶贫资产资金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XX村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六)XX村扶贫资产资金运营管理长效机制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我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运行安全,依据《汉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汉台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扶贫资产资金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模式,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扶贫资产资金采取专款专用、建立专账,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公示公告、公开透明,建立台账、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监管。

(三)目标任务: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明确落实村两委各人监管责任及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达到监管专业、运行规范的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产资金高效安全运行,为助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一体化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监管责任、形成长效机制1、严格实行扶贫资产资金公示公告,确保资金公开透明。

村上在收到上级下达扶贫专项资金(中、省、市、区各级政府配套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项目实施前,应及时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投资额度、实施地点、实施要求、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公示公告方式:在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公告,同时要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台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公开透明,避免发生资金滞留等问题。

2、建立健全扶贫资产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在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台区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汉台区武乡镇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规范使用。

针对不同项目内容、实施进度,通过惠农“一卡通”、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兑付。

对到村的扶贫资产资金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包括资金下达年度、项目资金名称、文号、下达金额、资金使用时间、使用内容、使用进度等。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利用及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扶贫资金项目的筹备、实施和监督管理过程。

三、项目申报与审批扶贫资金项目需经过严格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1. 项目申报各地区扶贫办或有关部门应定期发布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公告,申请单位需按规定的申报材料和流程办理申报手续。

2.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由国家扶贫办、省级扶贫办或者市、县扶贫办进行审批,按程序进行,确保审批结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四、项目实施管理1. 项目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前,相关单位需签订扶贫资金项目合同,明确项目内容、目标、责任主体、经费使用等事项。

2. 项目实施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源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经费管理1. 资金划拨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划拨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进行划拨。

2.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或私分资金。

3. 费用报销项目费用报销需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杜绝违规报销行为。

4. 资金监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合理和规范。

六、绩效考核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对项目经办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七、监督管理1. 项目监督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的合规、合法和效率。

2. 审计监督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3. 督导检查各级扶贫办或有关部门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法律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XX扶贫资金收益分配方案

XX扶贫资金收益分配方案

XX扶贫资金收益分配方案
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国家的扶贫攻坚资金,确保本XX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效益稳固,经按照《宝力根陶海苏木2018年资产收益项目收益分配方案》、XX两委、驻村工作队通过牧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XX基本情况
XX XX辖8个自然小组,户籍人口254户544人,其中常住人118户370人。

2014年至今共识别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户XX共有贫困户76户186人,脱贫66户157人(其中稳定脱贫9户16人,清退2户5人),未脱贫人口10户29人,易地搬迁4户9人。

XX村贫困发生率为5.33%。

二、项目实施内容
考虑今年旱情严重、饲养成本提高的整体因素,将XX2018年第一批扶贫资金33万元以牲畜托管的的方式投资到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XX每年从该公司以投资额的10%的资产收益金即3.3万元扶持贫困户,促进贫困户稳步脱贫。

三、收益分配方法
按第一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XX收益资金3.3万元全部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

按照上级要求稳定脱贫的9户16人、清退2户5人、异地搬迁户4户9人及护林员5户12人不享受此次项目。

享受项目贫困户共计57户151人,每半年兑现一半收益资金。

四、条件及收益方式
资产收益方式分为两种:直接收益和岗位设置。

直接收益:巩固补助+各类补助(老年人补助、残疾人补助、医疗补助、教育补助、受灾补助等);
岗位设置:巩固补助+岗位补助。

符合以下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直接收益:
1、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丧失劳动能力),即1958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老人;
2、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贫困户;。

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村级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二、资金管理目标本资金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村级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和审批程序,强化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合理。

三、资金管理机构1.村级项目资金管理机构分为两级,即资金管理委员会和执行部门。

2.资金管理委员会是村级项目资金管理的最高机构,由村委会主持,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制定并修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审核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审定项目资金使用结果。

3.执行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资金管理工作,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项目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和绩效评估。

四、资金来源及分类1.村级项目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捐赠、项目运营所得等。

2.根据资金用途的不同,可将项目资金分为经常性支出资金和项目支出资金两类。

五、资金管理流程1.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村级项目立项单位应当提供符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书,经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项目资金支出的程序村级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规定,准确、及时地进行资金支出。

3.项目资金监督的程序项目资金监督由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4.项目资金审计的程序项目资金审计由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项目资金绩效评估的程序项目资金绩效评估由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估,为项目的长期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六、责任制度1.村级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不得私自挪用、截留资金。

2.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提高资金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所有资金,包括政府专项拨款、捐赠款、社会资金等。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循规范、科学、严谨、适度的原则。

第四条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由村委会承担,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项目资金管理应当坚持“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责任的追踪和追究。

第六条各村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检查,接受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公开、透明。

第二章项目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村级项目资金的申请应当经过村委会讨论审批,并报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项目资金的申请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填写项目资金申请书,详细说明项目资金的用途、金额、时间、流程等。

第九条项目资金申请书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项目预算、业务方案等。

第十条项目资金的审批应当由村委会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成员组成的专门审批小组进行,审批小组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审批小组应当在审批通过或不通过之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资金的申请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项目资金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在审批通知书上盖章签字,加盖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公章。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的审批结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一旦发现申请资金不符合规定,或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章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四条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稳定、有效使用。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包括各级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设立的支持农村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改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业态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体等方面。

资金主要用于集体经济项目启动资金、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品牌推广、市场开拓、设施建设等。

第二章资金申请与审批第四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者应是符合政府要求、取得合法村委会产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项目、生产经营主体。

第五条资金申请者应向所属乡镇政府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说明、资金用途、预算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乡镇政府接收资金申请后,对其进行初步审批,经审批后提交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审核。

第七条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根据资金申请的合理性、可行性、效益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

第八条省级财政部门对乡镇政府和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的审核结果进行终审,并按照审核结果拨付资金。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监督第九条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资金使用的计划和预算进行使用,并确保资金用于合法、规范、有效的集体经济发展活动。

第十一条资金的支出应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和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并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对使用资金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并可以随时要求单位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第四章资金绩效评估与追踪第十四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在资金使用结束后,自行填写资金绩效评估报告,并提交乡镇政府和县级经济和农村发展部门。

XX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

XX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

XX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益性扶贫资产的管护,确保公益性扶贫资产长期发挥效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村公益性扶贫资产的管护,即2022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苏陕扶贫协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金融融资资金及社会扶贫资金(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所形成的公益性扶贫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包括道路交通(通村、组路,产业路)、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以下“扶贫资产”均指公益性扶贫资产)。

第二章管护主体第三条扶贫资产按照“所有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护,每项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

第四条扶贫资产的管护可通过开发公益岗位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专业性较强的扶贫资产管护可聘请专业人员。

要建立管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管护人员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管护能力不强,管护责任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扶贫资产管护队伍。

第三章管护职责第五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公益性扶贫资产日常管护细则,理清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事务,进一步明晰权责、量化任务、明确标准,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第六条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所需岗位及人数由理事会提议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政府备案。

第七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为管护人员配备必要的管护工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

第八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按照行业主管单位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管护人员对扶贫资产管护政策的知晓度,强化管护人员工作技能,不断提升管护水平。

第九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公益性扶贫资产其他日常管护工作。

第四章管护模式第十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公益性扶贫资产发挥长期效益。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财务透明度,特制定本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二、扶贫资金来源扶贫资金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来源。

三、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职责1.扶贫资金管理机构由财政局和扶贫办共同组成,承担扶贫资金的统筹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财政局负责扶贫资金的拨付、结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3.扶贫办负责扶贫资金的申请、审批和项目管理。

四、扶贫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扶贫项目负责人向扶贫办提出资金申请。

2.扶贫办对资金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3.资金使用计划提交给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的审批。

4.资金拨付审批通过后,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5.项目完成后,扶贫项目负责人向扶贫办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6.扶贫办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编制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报告。

五、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1.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农村贫困人口的产业扶持、教育资助、医疗救助、住房修缮等方面。

2.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旅游、赌博等非扶贫目的。

六、扶贫资金的管理措施1.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要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计划进行,不得超额拨付和随意追加项目。

3.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核和核实,不得虚报冒领。

4.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及时向扶贫办和财政局报告,做到信息公开和监督透明。

5.资金的管理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七、扶贫资金的监督和检查1.财政局和扶贫办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2.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和检查。

3.对于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追回资金,并进行公开曝光。

八、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以上是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详细解释和说明,旨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正常使用和财务透明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最新版】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最新版】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1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和省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

本办法所指财政扶贫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含置换债券资金)以及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第三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省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

市、县级财政根据各地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规模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

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四条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和省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其中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在政策允许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支持力度。

第五条省以上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资金分配因素主要包括贫困人口数、贫困村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发生率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

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统计、扶贫、财政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省对各地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第六条财政扶贫资金由扶贫部门会财政部门统筹提出分配意见,报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在脱贫攻坚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安排涉农专项资金时,要主动商同级扶贫、财政部门提出分配意见。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产生和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扶贫项目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政府债券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用于扶贫的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

第四条扶贫项目资产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

(一)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和股权债权类资产等。

(二)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运、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电力设施等方面的资产。

(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发放到户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等。

第二章确权登记第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准确界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所有权,做好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纳入相关管理体系。

第六条对以资金或实物直接发放(包括以奖代补)形成的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对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第七条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监管部门、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因素原则上确权到村集体,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

(一)对扶贫项目所有权明确规定到具体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项目实施所在地村集体。

(二)对在本乡镇范围内跨村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乡镇,由乡镇代持管理,并根据资金比例将收益资金分配到相关村集体和农户。

(三)对在全县范围内跨乡镇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县农投公司,由县农投公司代持管理,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乡村振兴、水务等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原有渠道,根据资金比例向相关村集体和农户进行收益分配。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为了加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2016年8月3日福建省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0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包括整村推进资金和山海协作发展资金。

整村推进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通过从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单位捆绑部分专项资金的方式筹措,用于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专项资金;山海协作发展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沿海和山区开展山海协作和其它帮扶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安排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省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共同管理。

由省农业厅提出资金初步分配方案。

省财政厅对省农业厅提交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下达资金。

第五条设区市农业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扶贫开发资金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

第六条县级农业(扶贫)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村各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村各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村各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村各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一、前言近年来,中国政府为贫困地区的群众带来了巨大的改善。

为了让这些资金真正发挥作用,将需要切实策划好这些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

本文将对此提供一些实际的建议。

二、概述专项扶贫资金,一般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是我国脱贫攻坚的重要经济支撑。

村各级专项扶贫资金是财政部门拨款到村庄的一种专项资金,用于促进贫困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三、村各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建议1. 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往往是发展的瓶颈。

因此,村各级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建议在这个层面应该是优先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村庄内部道路的建设、桥梁的修建、电力、自来水、公共厕所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等。

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减少生活成本,更好地维护村庄的基本设施。

2. 培育优势企业贫困地区存在一些特产,这些特产可以是贫困地区的优势,可以通过加工销售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贫困地区流失人口的数量。

村各级专项扶贫资金应该用于培育这些企业,例如:茶叶加工、草药种植、木艺、旅游等;同时,当地政府部门应该开展配套服务,以支持这些企业的兴起,从而发展产业和提高贫困村庄的经济收益。

3. 针对特殊人群的支持在贫困地区,一些群体仍面临严重的生活问题。

例如,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

专项扶贫资金应该通过发放福利和提供日常生活之外的支持,解决这些群体所面临的基本生活问题。

这将让贫困村民获得更多的支持和鼓励,尽可能地减轻他们的负担。

4. 资助教育随着教育的普及,孩子们能够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

但是,在有些贫困村庄,教育资源短缺,这会使孩子们的发展受到限制。

专项扶贫资金应该用于支持这些孩子的学校建设、教师的培训、教育设施的改进等方面,同时,在一些孩子家庭无法支付学费的情况下,也需要提供资助教育的服务,确保孩子们能够获得更好的教育。

5. 扩大农业产出农业是贫困地区的支柱产业。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公布日期】2011.11.07•【文号】财农[2011]412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12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2000〕18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附件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政策落地生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以及其他可用于扶贫的资金。

二、扶贫资金分配2.1 扶贫资金分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资金精准投放。

2.2 扶贫资金分配应结合当地贫困状况、扶贫任务、资金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2.3 各级财政部门应将扶贫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扶贫资金使用3.1 扶贫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确保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工作。

3.2 扶贫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2)突出扶贫效益;(3)注重产业发展和就业扶贫;(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3.3 扶贫资金使用范围:(1)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2)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改善;(3)产业发展和就业扶贫;(4)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扶贫;(5)其他经批准的扶贫项目。

四、扶贫资金管理4.1 各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4.2 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4.3 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4 各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安全。

五、扶贫资金监督与评价5.1 建立扶贫资金监督与评价机制,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绩效评价。

5.2 各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和检查。

5.3 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

6.2 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上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备案。

XX村经营性扶贫资产运营实施方案

XX村经营性扶贫资产运营实施方案

XX村经营性扶贫资产运营实施方案为管好、用好、用活经营性扶贫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确保经营性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效益,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监督权、规范处置权”五权分置原则,根据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扶贫资产管理范围2016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苏陕扶贫协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金融融资资金及社会扶贫资金(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所形成的经营性扶贫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和资产收益扶贫中形成的权益性资产等,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等(以下“扶贫资产”均指经营性扶贫资产)。

二、本村经营性扶贫资产1、XX森林猪养殖合作社:2018年注册成立XX森林猪养殖专业合作社,2019年注入扶贫资金20万元。

修建364平米猪舍一个、30平米干粪堆积棚一个、排污管道70米、办公房两间45平米;养猪100头、养鸡1000只、中蜂30箱。

2、互助资金协会:2017年12月互助资金协会注册成立,注入资金20万元,2018年注入扶贫资金10万元,财政资金总计30万元。

三、资产经营本村经营性扶贫资产由资产所有权者(XX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

(一)结合三变改革,采取“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发挥合作社的带动作用。

通过加强对贫困户农业技能培训、技术支持、带动就业等途径,实现扶贫资产收益最大化。

合作社吸收带动农户35户105人,其中贫困户26户73人。

(二)成立XX村互助资金协会组织机构,会长由支部书记白建生担任,会计和出纳分别有郭永生、王铁栓担任,负责互助资金协会的运营管理。

协会吸纳会员90户,其中贫困户50户(全覆盖)。

四、收益分配(一)分配原则: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扶贫资产取得收益优先用于本经济组织中的贫困户及乡村振兴。

扶贫资产管理制度 村级

扶贫资产管理制度 村级

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村级【实用版4篇】目录(篇1)一、引言二、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意义和目的三、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四、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效果和意义五、结论正文(篇1)一、引言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是我国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中,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意义和目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

其目的是为了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三、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扶贫资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方式;二是设立扶贫资产管理机构,负责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制定扶贫资产管理计划,明确扶贫项目的实施时间和步骤;四是实施扶贫项目,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效果和意义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具有重要的效果和意义。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了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增加了贫困地区的资产资源,提高了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三是增强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结论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是我国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录(篇2)一、引言二、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意义和目的三、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四、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的效果和意义五、结论正文(篇2)一、引言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是我国实施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管理机制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村扶贫开发规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同意,再具体组织实施。

按规定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订立合同,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测、验收、上报报账资料等。

2、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村老年会、村民代表各1名,组成扶贫项目工程监督2人小组。

负责监督扶贫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

3、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承建(中标)单位和项目工程监督小组组成项目验收组。

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二、项目资金核算
1、严格按照村财乡管制度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扶贫项目工程类款项原始凭证,须有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签字后支付。

2、聘请的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根据要求开展项目监督时所造成的误工,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补贴在项目管理费中予以列支。

3、项目工程款采取施工进度、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支付,
且须全额开出有效票据。

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50%;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拨付40%,余款在一年内付清。

先建后补项目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一次性拨付补助款。

三、项目监督管理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扶贫开发规划,结合争取的项目资金情况,在季初或月初在村务会上研究提出具体项目实施计划,按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会议纪要。

2、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安全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3、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

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适时公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